金融扶贫讲话稿(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务院金融扶贫讲话稿”。
第1篇:金融扶贫
***银行2016年金融扶贫情况汇报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吉安市委市政府发文要求在脱贫攻坚战中作示范、带好头(〔2016〕3号)文件精神,力争完成井冈山市在2016年率先脱贫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政策支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行范围内高度重视,多次开展金融扶贫专项会议,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及具体方案。并成立金融扶贫专项领导小组,从上至下,层层落实。
2、坚持“精准扶贫”,扶贫下沉,给予贫困人员实在的优惠。
3、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特色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井冈山本地的特色,在茨坪、龙市、厦坪、新城区等地因地制宜开展金融特色产品开发。
三、工作措施
1、创新扶贫工作方式与方法,扶贫贷款与产业风险补偿机制相结合。与市扶贫与移民办、市财政局签订了2016年扶贫产业贷款相关方案,对64个贫困村进行产业扶贫贷款扶持,该64个村均是由红卡户、蓝卡户组成的专业合作社,迫切需要发展。我行给予每户贷款10至20万元,基准利率的方式,给了专业合作社良好的发展机会,又减轻了贫困户的利息支出,实现了真正的扶贫目的。
2、开展切实有效扶贫活动。继续搞好牵手致富、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总结以往经验,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我行直接对接井冈山东上乡曲江村,实现精准扶贫对接。向该村的4个红卡户和13个蓝卡户的孤寡老人、重病患者等送去慰问金共计30000元整及生活物资。
3、创新精准扶贫模式,实现扶贫方式的可持续性。2015年1月1日起,4年内由我行股东***公司让渡股权600万收益给井冈山600户红卡户。我行股金分红后,分红的收益首先支付给***公司,之后由***公司按照相关红卡户比例将所获得股金分红全部让渡。
4、加大扶贫贷款支持力度。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在2016年重点创新扶贫特色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四、存在问题
1、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缺位。目前我行暂未与担保机构合作,对部分稍差的农户、小微企业暂无法提供有效的贷款支持。相对金融扶贫的范围有限。
2、整体产业发展较为薄弱。井冈山市农业基础较弱,旅游产业发展相对为特色突出产业,工业进程整体产业集群不高,产值较弱。相对金融扶贫支持风险较大。
五、政策建议
1、建立区域、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2、争取财税政策的支持配合。争取市财税部门的支持配合,建立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等金融配套措施,相应缓解金融扶贫的风险。
第2篇:全县金融扶贫工作推进会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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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2016年金融扶贫工作推进会讲话稿
全县2016年金融扶贫工作推进会讲话稿
今天召开的金融扶贫工作会议,是继5月上旬全县脱贫攻坚第一次推进会后又一次召开的推进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中央、省委金融扶贫工作精神,通过产业带动、金融支持,促进全县金融扶贫开发工作有一个大踏步的前进。刚才,县内9家金融单位就金融扶贫、产品创新、优化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也做了坦率真诚的表态,展现了金融机构的信心、决心和底气;贷款贫困户和产业扶贫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发言中有感激、有承诺、有信心,都能主动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坚持勤劳致富。部分贫困户、合作社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了贷款意向书,县农开扶贫办与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产业扶贫保险协议,实现了扶贫路上有支持,脱贫路上无风险,为如期脱贫提供了金融支持和保险保障。会后,金融保险机构要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会上发言承诺,把贷款协议履行好,把保险协议履行好。贷款受益贫困户要把产业做实、做好,不辜负党委政府、金融机构、帮扶人员的支持和期望。下面,就做好全县金融扶贫工作,我说三句话: 一、说句感谢的话 十八大以来,全县上下凝心聚力,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级领导包乡联村、县直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格局。各乡镇落实了直接责任,配齐配强扶贫专兼职干部,打造了素质高、作风实、讲奉献的扶贫开发干部队伍。各县直部门落实了帮扶责任,在项目安排、资金支持、产业扶贫、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了贫困村、贫困户更大的支持。各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落实了第一责任,因户施策,帮助联系村、贫困户制定脱贫措施。县内各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支农贷款、扶贫小额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都有一定比例的增长。保险行业也在积极努力,为农村居民提供人身和财产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坚持自力更生,投身劳动,积极发展致富产业,增强了扶贫内生动力。全县贫困村由“十二五”末的125个减到现在的74个,贫困人口由12万减到现在的5.6万人。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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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的履职尽责、团结协作,离不开金融保险行业的主动服务、大力支持,更离不开贫困群众的自强自立、艰苦奋斗。在此,我向全县上下参与支持扶贫工作的同志,包括愿意劳动致富、产业致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表示由衷的感谢。二、说句实在的话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不足,查找问题。通过赴省参加会议、外出考察学习,入村组户调查,我发现当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乡镇的主要领导对脱贫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对整体的脱贫规划不能了如指掌;有些帮扶部门派驻的工作队没有履职尽责,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没有沉下去,导致精准识别“六步”工作法落实不到位,档案资料收集不齐全,建档立卡数据不完整,其中2016年要脱贫的30个贫困村的脱贫规划还没出来;部分县直帮扶部门没有履行行业扶贫责任,不能对号入座,主动履职,尤其是该提供的公益性岗位至今未提供;社会扶贫的氛围未形成,企业联村还停留在口号上;金融部门服务不够主动,行动不够积极,贷款发放不够及时;保险业还没有实质性介入,产业扶贫保险还有很多工作要务实协商、推进。全县上下要正视不足,查漏补缺,以务实的作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进度。一是脱贫主体谋事、创业要实。要实实在在干事。贷款的贫困户要充分利用金融扶贫资金,积极发展扶贫产业,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致富。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要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吸纳更多的贫困户参与进来,充分发挥脱贫带动作用。要明明白白做人。承贷主体要有担保、讲信用,贫困户依靠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提供信用担保,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实行财产性担保,坚持按时还贷。对恶意欠款行为,相关部门要依法打击、绝不姑息,维护良好的金融环境。二是金融保险机构支持、保障要实。各银行、保险公司对愿意发展产业脱贫的贫困户,要应贷尽贷、应保尽保。坚持为不同类型的贫困户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降低资金风险。对合作社与贫困户联系紧密的,由合作社负责承贷承还;对合作社与贫困户联系不够紧密的,贫困户要与合作社建立契约关系,由合作社统贷统还;对与合作社没有联系的散户,要实行点对点的服务,支持散户发展产业脱贫,带动更多的贫困户致富增收。保险业要扎实开展工作,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为贫困户服务、带动贫困户发展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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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企业、合作社都纳入保险理赔范围,对因自然灾害、技术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损失要据实理赔。采取集中打包投保、农户个人缴纳少量保险费用的方法,简便、快捷推进产业扶贫保险工作,确保6月底前落实到位。三是扶贫主体工作、作风要实。扶贫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政府各部门和帮扶责任人要把扶贫政策学习好、运用好,摸清真实情况,切实做到谋划实、算账实、做事实。坚持实事求的工作作风,变说为做,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三、说句希望的话 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脱贫攻坚工作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尤为繁重。全县上下要站在扶贫大局的高度,把金融扶贫工作做实做细,齐心协力将工作推向深入。一是脱贫主体要再发力。贫困户作为脱贫主体要提振信心,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牢“勤劳致富、产业致富、就业致富”的脱贫理念,增强自我发展的意愿,主动脱贫。要主动发力、善于借力,切实把党的扶贫富民政策变成强大的脱贫动力,提升自我脱贫的能力。要对得起各级党委政府、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的关心帮助,对得起金融、保险部门的支持保障。二是银行保险要再助力。各银行、保险公司要严格时间节点,落实金融扶贫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与贫困户签订的贷款协议6月底前要审批到位,及时放贷。对其他需要支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7月底前金融部门要完成协议签订和贷款发放工作。三是扶贫主体要再加力。帮扶主体要自我加压,坚持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好。各乡镇要履行好当家人的责任,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于6月25日前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扶贫规划工作,坚决做到扶贫工作底子清、情况明、措施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适时召开会议,进行汇总复核,确保所有数据准确、真实,充分反映全县脱贫攻坚成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广电部门要主动对接乡镇,做好各乡镇书记、乡镇长的扶贫专访工作,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增强扶贫宣传的实际效果。在政府门户网站、锦绣商城、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扶贫开发先进典型和事迹,广泛宣传扶贫工作突出的帮扶单位、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以及行业扶贫部门、社会扶贫企业等,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扶贫开发的热情,全力营造重视扶贫、参与扶贫、支持扶贫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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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全县金融扶贫工作推进会讲话稿【精品】
全县2016年金融扶贫工作推进会讲话稿
全县2016年金融扶贫工作推进会讲话稿
今天召开的金融扶贫工作会议,是继5月上旬全县脱贫攻坚第一次推进会后又一次召开的推进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中央、省委金融扶贫工作精神,通过产业带动、金融支持,促进全县金融扶贫开发工作有一个大踏步的前进。
刚才,县内9家金融单位就金融扶贫、产品创新、优化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也做了坦率真诚的表态,展现了金融机构的信心、决心和底气;贷款贫困户和产业扶贫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发言中有感激、有承诺、有信心,都能主动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坚持勤劳致富。部分贫困户、合作社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了贷款意向书,县农开扶贫办与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产业扶贫保险协议,实现了扶贫路上有支持,脱贫路上无风险,为如期脱贫提供了金融支持和保险保障。会后,金融保险机构要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会上发言承诺,把贷款协议履行好,把保险协议履行好。贷款受益贫困户要把产业做实、做好,不辜负党委政府、金融机构、帮扶人员的支持和期望。
下面,就做好全县金融扶贫工作,我说三句话:
一、说句感谢的话
十八大以来,全县上下凝心聚力,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级领导包乡联村、县直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格局。各乡镇落实了直接责任,配齐配强扶贫专兼职干部,打造了素质高、作风实、讲奉献的扶贫开发干部队伍。各县直部门落实了帮扶责任,在项目安排、资金支持、产业扶贫、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了贫困村、贫困户更大的支持。各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落实了第一责任,因户施策,帮助联系村、贫困户制定脱贫措施。县内各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支农贷款、扶贫小额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都有一定比例的增长。保险行业也在积极努力,为农村居民提供人身和财产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坚持自力更生,投身劳动,积极发展致富产业,增强了扶贫内生动力。全县贫困村由“十二五”末的125个减到现在的74个,贫困人口由12万减到现在的5.6万人。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履职尽责、团结协作,离不开金融保险行业的主动服务、大力支持,更离不开贫困群众的自强自立、艰苦奋斗。在此,我向全县上下参与支持扶贫工作的同志,包括愿意劳动致富、产业致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说句实在的话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不足,查找问题。通过赴省参加会议、外出考察学习,入村组户调查,我发现当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乡镇的主要领导对脱贫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对整体的脱贫规划不能了如指掌;有些帮扶部门派驻的工作队没有履职尽责,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没有沉下去,导致精准识别“六步”工作法落实不到位,档案资料收集不齐全,建档立卡数据不完整,其中2016年要脱贫的30个贫困村的脱贫规划还没出来;部分县直帮扶部门没有履行行业扶贫责任,不能对号入座,主动履职,尤其是该提供的公益性岗位至今未提供;社会扶贫的氛围未形成,企业联村还停留在口号上;金融部门服务不够主动,行动不够积极,贷款发放不够及时;保险业还没有实质性介入,产业扶贫保险还有很多工作要务实协商、推进。全县上下要正视不足,查漏补缺,以务实的作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进度。一是脱贫主体谋事、创业要实。要实实在在干事。贷款的贫困户要充分利用金融扶贫资金,积极发展扶贫产业,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致富。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要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吸纳更多的贫困户参与进来,充分发挥脱贫带动作用。要明明白白做人。承贷主体要有担保、讲信用,贫困户依靠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提供信用担保,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实行财产性担保,坚持按时还贷。对恶意欠款行为,相关部门要依法打击、绝不姑息,维护良好的金融环境。二是金融保险机构支持、保障要实。各银行、保险公司对愿意发展产业脱贫的贫困户,要应贷尽贷、应保尽保。坚持为不同类型的贫困户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降低资金风险。对合作社与贫困户联系紧密的,由合作社负责承贷承还;对合作社与贫困户联系不够紧密的,贫困户要与合作社建立契约关系,由合作社统贷统还;对与合作社没有联系的散户,要实行点对点的服务,支持散户发展产业脱贫,带动更多的贫困户致富增收。保险业要扎实开展工作,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为贫困户服务、带动贫困户发展的龙头企业、合作社都纳入保险理赔范围,对因自然灾害、技术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损失要据实理赔。采取集中打包投保、农户个人缴纳少量保险费用的方法,简便、快捷推进产业扶贫保险工作,确保6月底前落实到位。三是扶贫主体工作、作风要实。扶贫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政府各部门和帮扶责任人要把扶贫政策学习好、运用好,摸清真实情况,切实做到谋划实、算账实、做事实。坚持实事求的工作作风,变说为做,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三、说句希望的话
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脱贫攻坚工作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尤为繁重。全县上下要站在扶贫大局的高度,把金融扶贫工作做实做细,齐心协力将工作推向深入。一是脱贫主体要再发力。贫困户作为脱贫主体要提振信心,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牢“勤劳致富、产业致富、就业致富”的脱贫理念,增强自我发展的意愿,主动脱贫。要主动发力、善于借力,切实把党的扶贫富民政策变成强大的脱贫动力,提升自我脱贫的能力。要对得起各级党委政府、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的关心帮助,对得起金融、保险部门的支持保障。二是银行保险要再助力。各银行、保险公司要严格时间节点,落实金融扶贫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与贫困户签订的贷款协议6月底前要审批到位,及时放贷。对其他需要支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7月底前金融部门要完成协议签订和贷款发放工作。三是扶贫主体要再加力。帮扶主体要自我加压,坚持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好。各乡镇要履行好当家人的责任,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于6月25日前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扶贫规划工作,坚决做到扶贫工作底子清、情况明、措施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适时召开会议,进行汇总复核,确保所有数据准确、真实,充分反映全县脱贫攻坚成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广电部门要主动对接乡镇,做好各乡镇书记、乡镇长的扶贫专访工作,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增强扶贫宣传的实际效果。在政府门户网站、锦绣商城、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扶贫开发先进典型和事迹,广泛宣传扶贫工作突出的帮扶单位、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以及行业扶贫部门、社会扶贫企业等,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扶贫开发的热情,全力营造重视扶贫、参与扶贫、支持扶贫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4篇:金融扶贫方案
固安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金融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在扶贫开发中的杠杆和支撑作用,切实提高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实效,根据《河北省金融扶贫指导意见》(冀金办字〔2016〕6号)、《河北省“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实施意见》、《河北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廊坊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廊政金办〔2018〕1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主要对象,建立政、银、保、企联动扶贫新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推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实现稳定脱贫。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源的撬动作用,促进和激励金融机构对接、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贫困户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坚持加大投入与防控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在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贷力度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和积极探索贷款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促进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投入持续增长。
(三)坚持典型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园区要按照“抓点带面、示范引导、逐步实施、统筹推进”的方法,先摸清辖区内建档贫困户贷款需求情况,然后重点选择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进行帮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逐步实施,全面推开。
三、主要举措
(一)确定贷款对象、扶持重点、承办机构
1、贷款对象: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贫困户。各乡镇、园区会同村街、金融机构对建档贫困户贷款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整理出符合贷款对象条件的贫困户。贷款对象由所在乡镇、园区及涉及村街进行认定。
2、扶持重点:支持建档贫困户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或者国家鼓励支持的生产经营项目,增加生产性收入。
3、承办机构:县联社、县农行人保财险固安分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丰富政银农合作的模式。
1、“政府+银行+保险+贫困户”直接帮扶模式。适用对象主要是有脱贫创业意愿、家庭内有劳动力、无资金支持的单一贫困户。主要做法是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金、建立小额信贷人身保险保障,增加风险补偿金和完善风险补偿金动态补充机制,对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财政贴息,为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起到撬动作用。金融机构加大与贫困户沟通协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支持贫困户脱贫。
2、“政府+实体+银行+保险+贫困户”精准扶贫结对实体经济模式。适用对象是因病、因残致贫,家庭无劳动能力致贫的贫困户,即无经营能力的贫困户。主要做法是实施“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银行帮扶、农户受益”互动共赢格局。在全县范围内选出一批符合产业规划、发展前景好、生产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扶贫经济组织,参与全县金融产业扶贫。组织动员一批没有能力自主创业的贫困户,与扶贫经济组织结成帮扶对子,贫困户把评级授信获得的小额扶贫贷款投资到结对企业,贫困户在帮扶企业中取得务工收入和每年不低于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投资分红,从而实现企业发展,贫困户增收脱贫、银行贷款风险降低、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的多方共赢效果。
(三)建立风险补偿和保险保障机制。
1、用扶贫资金设立担保贷款资金。依据《河北省“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实施意见》(冀扶〔2016〕15号),用扶贫资金设立担保贷款资金,建立资金池,促进资金集中投放和统筹使用,通过与金融资本结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将“资金池”资金存入承办银行,增加银行营业性收入,激发其投放贷款积极性。
2、鼓励保险业积极参与金融扶贫工作。保险业金融机构要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落实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信用,为金融机构分担风险。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金融扶贫工作中的作用。
(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1、创新精准扶贫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做到信贷管理与金融扶贫工作的有效对接,研究制定为扶贫户量身定做的特惠金融产品,简化贷款程序、减少贷款环节、优惠贷款利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服务提供快捷绿色通道。完善落实“两权”抵押管理办法,促使农业资源和农民资产向资金顺利转化,解决农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抵质押难的问题。
2、推进普惠金融建设。加快建设惠农金融服务室,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不断丰富惠农金融服务室功能,建设集自主银行、反假货币工作站、金融消费维权受理站、金融知识宣传站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金融服务中心。推动利用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支付服务市场,填补其基础金融服务缺项,大力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服务相对缺失的问题。
3、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服务档案,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信息采集、评级和授信,建立扶持对象“名单式”管理机制。在全县调查筛选需要扶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农户等,对其进行“名单式”管理,对所筛选的扶持对象建立“一户一册”的扶持台帐。同时注重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运用,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为贫困户提供的五万元以下、三年期内免担保、免抵押、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财政全额贴息的信用贷款),发挥信用在推动经济发展和金融扶贫中的作用。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实施扶贫贷款贴息。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科学合理安排年度贷款贴息资金预算规模,采取基准利率全额贴息或差异化贴息等方式进行。县扶贫办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县财政局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贴息项目予以贴息。所有贴息必须按照中央、省相关政策执行。
2、控制信贷风险。按照《河北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冀扶办联【2015】13号)要求,我县建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用于补偿可能形成的不良贷款损失。补偿对象为使用扶贫小额信贷产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县扶贫办负责编制风险补偿资金投入年度预算、监督风险补偿资金执行及使用安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会同财政局做好风险补偿审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审核风险补偿金年度预算编制、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3、实施创业担保贷款。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加强协调联动,在全县进一步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大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开展。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突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就业的支持。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参照《河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银石发〔2017〕69号)执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扶贫办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具体研究金融扶贫的模式和路径,共同研究解决金融扶贫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确保金融扶贫资金规范安全运行。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金融办、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林业局、国土局、住建局、人民银行、银监办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各乡镇、园区参与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融办,定期召开会议,互通信息、相互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形成政府部门牵头、金融机构全面参与、市场主体整体推进的金融精准扶贫新格局。
(二)明确工作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强化领导职能。金融办统筹规划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推进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扶贫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扶贫支持对象的规划,监督政策性扶贫资金的合理、规范、有序使用;财政局要做好政策性扶贫资金的按时、足额拨付及监管工作;工信局做好相关担保机构扶贫担保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工作;人民银行、银监办要加强各金融机构金融扶贫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推动,积极协调银行相关产品对接,配合扶贫办做好金融扶贫对象的规划;各金融机构要做好扶贫信贷的营销和贷后管理,强化风险管控,确保扶贫对象精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分工制定细化方案,确保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重点加大贴息信贷资金的流向和使用监督检查,杜绝信贷资金挪作他用或弄虚作假骗取信贷资金等行为,对于将贴息信贷资金挪作他用或骗贷等行为,除收回信贷及贴息资金外,还要追究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表扬、表彰,要将金融精准扶贫信贷考核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政策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乡村干部和贫困户对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政策的认识,加强对扶贫政策措施、对象用途、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的理解和掌握,引导贫困户树立诚信意识、信用意识,用诚信、守信规范贫困户的贷款行为,努力营造群众靠金融谋发展、促增收、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信息反馈。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要在每月初将各种相关数据信息以及金融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县政府金融办,金融办收集、整理后要加以研究、反馈,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同时,要及时总结和反馈此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固安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固安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庆辉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刘兴元
县政府副县长
张秉娟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
赵军涛
县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王国生
县财政局局长 王志良
县审计局局长 段泊蛟
县农业局局长 张志勇
县教育局局长 王卫涛
县工信局局长 岳英华
县卫计局局长 郭
茂
县人社局局长 王雅维
县残联主席 孙东振
县扶贫办主任 刘建坤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高秀存
县人行行长 王爱国
县银监办主任 徐国辉
县农行行长 张增华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岳
娟
人保财险固安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建坤同志兼任。
第5篇:金融扶贫政策
金融扶贫政策
1、为什么要开展金融扶贫?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强化金融支持,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好“贷给谁、谁来贷、怎么贷、如何还”等关键问题,打通金融扶贫绿色通道,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2、什么是“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
答:建立“政府搭台增信、银行降槛降息、企业农户承贷、保险兜底保证”的“政府十银行十企业十贫困户+保险”多方联动扶贫贷款模式,简称“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
3、扶贫贷款主体是什么?
答:贫困户:有贷款意愿、有生产经营能力、有与贷款要求相符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贫困户自愿参加,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和对贫困户脱贫有带动作用的企业。
4、扶贫贷款用途是什么?
答:用于发展符合我县规划的扶贫产业,不能用于个人消费,如买房、购车及其他个人消费品。
5、扶贫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由拟放贷款银行负责审核。贷款个人年龄不超过60岁,贷款用途符合我县发展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个人资信度好,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在合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没有任何未解决的法律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
农民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注册登记,持有有效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纳税,有扶贫龙头企业资质或带动一定数量的贫困户。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产负债比例合理,优先支持上市挂牌企业。承担扶贫任务经济组织带动的贫困户不低于本经济组织股东户数的30%。
6、扶贫贷款产品有几种?
答:目前我县开展的扶贫贷款有2种产品。
(1)扶贫小额贷款。只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合作银行在贫困户评级授信的基础上,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为贫困户发放5万以下3年以内扶贫小额信贷,由贫困户自主周转使用。
(2)产业发展贷款。主要用于承担扶贫任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也可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7、扶贫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贫困户小额贷款单户不超过5万元;家庭农场贷款不超过100万元;农民合作社贷款不超过300万元;县级扶贫龙头企业贷款不超过500万元。
8、扶贫贷款有哪些费用? 答:贷款费用由贷款利息、保证保险费、担保服务费组成,贷款利息: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下小额贷款执行国家基准利率,产业发展贷款在国家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45%。保证保险费:贷款额度的1.2%。担保服务费率贷款额度的1.0%。
9、扶贫贷款期限是多少?
答:根据发展的产业、用途和银行规定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含展期)不超过3年。
10、扶贫贷款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政银企户保”模式申请扶贫贷款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向村金融扶贫服务站提出申请,扶贫龙头企业贷款向所属乡镇金融服务部提出申请。
(2)调查。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要在收到村金融扶贫服务站申请后,由金融服务部主任牵头,组织驻村精准扶贫工作组成员、村“两委”干部和市场经营主体负责人等,与金融机构信贷人员一起,组成工作组入户实地调查,客观、公正地评价贷款对象条件,并出具调查报告,连同贷款担保申请、与贫困户签订的利益分配协议(扶贫小额信贷除外)等材料报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
(3)审核。对各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报送的扶贫小额贷款申请材料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对贫困户的需求综合评定,选择推荐放贷合作银行。建立产业发展贷款推荐担保评审机制。(4)担保。在确定合作银行的同时,将贷款推荐意见提交扶贫担保公司审核。扶贫担保公司与贷款银行、贷款主体签订担保合同。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可用住宅、承包土地经营权、经济林权等资产进行反担保。(5)保险。合作保险机构在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随时办理贷款保证保险手续。
(6)放款。贫困户与合作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银行放款。
(7)用款。贫困户将扶贫小额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也可以在扶贫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协调下,与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所在村的村委会共同签订资产收益扶贫股份合作协议,资金到社,权益到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采取“保底收益十按股分红”形式与贫困户确定股权收益。
(8)还款。贫困户按照贷款合同,按期还款。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贷款参照以上流程执行,可用住宅、建设用地、厂房、设备、承包土地经营权、经济林权等资产和订单、仓单质押进行反担保。
11、扶贫贷款贴息有什么规定?
答:(1)实行分类贴息。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或5万元以下产业发展贷款由财政扶贫资金分年度按基准利率100%进行贴息;对贫困户使用产业发展贷款5万元以上部分按1%利率的给予贴息;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申请的产业发展贷款,带动20户以下贫困户脱贫的按2%利率的给予贴息;带动20户及以上贫困户脱贫的按2.5%利率的给予贴息;带动30户及以上贫困户脱贫的按3%利率的给予贴息。
(2)按照“先收后贴”的方式,贫困户还清本息后,带凭证到本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申请贷款贴息,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初核后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进行联审,确认并公告公示7日后,通知县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通过银行卡拨付贫困户。
12、扶贫贷款出现风险怎么办?
答:(1)建立管理机制。银行、保险公司、乡镇村金融扶贫服务机构对大额资金进行受托支付,小额资金由乡镇及驻村工作组监管,避免“贷而不用、贷后他用”。(2)建立熔断机制。当乡镇贷款不良率达到3%时,暂停该乡镇贷款业务,由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或该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会同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方案。
(3)建立追偿机制。发生贷款损失后,由银行牵头,按合同约定向贷款对象进行追偿。对恶意逃避金融债务的贷款对象,由司法部门严厉打击,依法追缴清偿,同时按程序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对失信者个人在生活、生产、消费等方面进行全面制裁。
(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扶贫贷款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而造成不良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