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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染色馒头事件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一、副市长通报事件基本情况
4月11日晚,中央电视台《消费主张》栏目曝光了我市部分超市销售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问题馒头,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强烈的反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均对此作出了要严肃认真彻底调查的重要批示。11日当天晚上,本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等各相关部门和宝山区政府在第一时间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查处工作,连夜追查问题馒头来龙去脉。
4月1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问题馒头查处工作,并成立了我为组长,市食安办、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国资委、商务委、监察局、政府新闻办和宝山区政府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组成的“问题馒头”及其相关食品安全联合调查组。
经调查,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于2000年3月24日注册于宝山工商分局,负责人叶维禄,营业场所为宝山区南大路380号,共有8名员工,从事糕点生产。该企业在馒头生产过程中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将过期馒头产品重新用于原料再生产和违法添加色素等严重行为。
市质监局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对可疑原料和产品进行了封
1存扣押,对账册进行了登记保存,责令企业召回问题产品。宝山区公安局对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了刑事传唤。
市质监局初步查明,问题馒头发送到了本市华联、联华、迪亚天天、乐天玛特、惠侬、乐家购物中心松江店、雨润发购物中心、吉买盛、物美、如海等10家超市销售,并把情况及时通知工商部门;同时对可疑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在全市同类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
市工商局11日晚已下发紧急通知,在全市流通环节开展对问题馒头的紧急清查,责令相关流通企业对问题馒头下架封存。12日市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40人次检查各类超市、卖场、便利店和食杂店2633户次,截至12日16时,市工商部门共下架、封存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馒头1.6万只,问题馒头已全部下架。
市区两级政府及其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问题馒头”事件将“坚决不护短”,下一步将开展一系列的专门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中新社)作为分管副市长,你如何看待这次“问题馒头”事件?
“问题馒头”性质非常恶劣,馒头是普通百姓每天都买的到的最常见的、最基本的食品,出了问题,我感到真的对不起上海人民。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市政府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我们将彻查此案,每个环节都必须查实,依法严惩,严肃问责,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过程要向社会公开,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每个环节都不放过。
我还想说一句,从检查和抽检情况看,上海企业生产的馒头等蒸煮类糕点总体上是安全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违法使用着色剂属于个案。但由于企业诚信和自身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个别企业故意违法生产产生的风险依然存在,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各部门将继续保持对生产和流通企业监管的高压态势。
三、(CCTV)“问题馒头”事件是一个单个事件,而老百姓内餐桌上的食品有无数种,市政府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让广大老百姓真正吃得放心?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同年6月1日开始实施。《食品安全法》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法律利器。最近我们市正式启动了《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政府监管部门只有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执行到位,全力维护法律尊严,法律利器才能发挥威力,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才有保障。
我们要对这一事件真正做到举一反三,亡羊补牢,从机制体制上,从工作分工上,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也就是说,我们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地杜绝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漏洞缺失,一方面要通过严厉的监管,强化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最近我们要对上海的食品生产流通组织一次从
地头到餐桌各个环节的全面清查,并注重搞好日常的经常性监督管理,还老百姓一个放心。
四、(英国BBC)最近几年来,在国内食品市场上出现了苏丹红咸鸭蛋、瘦肉精猪肉、孔雀石绿水产品、三聚氰胺奶粉、染色辣椒面、问题火锅底料、毒大米、地沟油„„到了令人谈“食”色变的地步。请问市长先生,我们这个城市的食品安全状况到底如何?
首先我们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正处在矛盾凸显期,我们市也是一样。但是,身边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并不代表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容忍。相反,我们始终都保持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另外我们也还有一个基本判断,即,我们这个城市的食品安全总体是可控的,而且形势趋好。理由是:
1、近三年来,我市各个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的合格率连续都达到了92.6%以上;
2、市(区)两级食安办连续三年在各地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综合评价,委托第三方面向社会群众进行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从调查统计的结果看,全市人民群众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是满意的,这也说明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正常情况下,对于我市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各种食品大家可以放心地使用消费。
五、(中新社)请问市长先生,食品安全具体由哪个或哪些
部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各级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作了明确的分工。
具体就我们上海市而言,食品安全总的由市政府全面负责,市政府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相关众多部门参加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确定一名分管副市长主抓食品安全。市卫生局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或需要市本级查处的食品安全事故。
市质监局、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对全市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农业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对全市范围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六、(新浪网)副市长,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有人说“餐桌保卫战”应该是一场“人民战争”,对此你怎么看?
抓好食品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同时我们也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新闻媒体也是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
所以,确保食品安全确实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让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中的各种不法行为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处藏身;让确保食品安全成为一种全民行动、全民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