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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莹同志在市纪委五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
新闻来源:鄂州廉政网发布时间:2011-03-07
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
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在中共鄂州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
(2011年2月28日)
李莹
同志们:
这次市纪委五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听取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市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2月16 日,市委常委会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听取了市纪委关于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研究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书记范锐平同志将在全会上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2010年工作,部署安排2011年工作。
一、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0年,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超额完成全年和“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坚持反腐倡廉的力度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相适应、相协调、相统一,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抓好“十个全覆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为全市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加强教育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加强教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在拓展,手段在丰富,阵地在巩固,合力在增强,实效在提高,影响在扩大。各级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廉政党课417场次,在媒体做“谈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专题80余次;《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取得实效;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丰富多彩,有声有色;廉政书屋和教育阵地遍及城乡;廉政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年节为关键时段,通过发廉政短信、送廉政台历、编廉政文化手册、组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提高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报道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数量和影响力上了一个新台阶。二是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责任制“龙头”作用,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创新考核办法,完善考评机制,细化责任分解,量化考评指标,注重定性定量相结合,注重民主评议查实效,注重抓在平时促落实,不断完善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加强监督。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等方式,有效遏制了公款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之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有29名领导干部拒收礼品礼金5万余元,有42名领导干部上交礼品礼金26万元。开展公车专项治理,严肃处理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试行公车标识制度,公车私用私驾现象明显减少。坚持“三谈两述”制度,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04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82次,诫勉谈话20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054人。
(二)强化监督检查,落实服务科学发展第一政治责任
一是采取多种措施、整合多方力量,着力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持政令畅通。着力加强扩大内需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监督检查。发挥好“五个主体”的作用,采取“五查五结合”的方法对所有项目实行数字化管理和拉网式排查。督促各地各部门着力抓整改,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配套制度。整改问题127个,整改率90%,整改率居全省前列。
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4件,涉及县级干部3人。着力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土地管理执法监察,依法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肃查办土地违法问题,顺利通过全国卫片执法检查。着力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开展对高耗能、重污染行业的监督检查,淘汰落后产能,重拳整治小选厂、小炼铁等非法小企业,群众生存环境明显改善。着力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招投标监管制度,严把信息发布、诚信、资格审查、评标和合同变更等五道关口;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果,开通网上报名、电子监察、投标会员和招标监控等四大系统,初步实现了评标网络化、监管信息化。着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较上年大幅下降,是全省唯一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市州。
二是完善测评办法,推进问题整改,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开展“发展环境万人评”活动,93个部门和单位的测评满意率达到了96%。督促有关单位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了整改。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网络运行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投诉问题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全年投诉件办结率达96%。行政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在强化责任、推动工作、提高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内部管理和监督。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加大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督办力度。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职能作用,通过发信访通知书、信访谈话等形式,对有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加大对腐败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案件查办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全面履行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内部监督职责,依纪依法审理自办案件和下级纪委报批的重要、复杂案件,强化案件审理质量监督检查。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实现了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对余江林案中发现的问题,撰写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采纳,已批示相关部门抓紧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201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来信来访506件(次),初核违纪线索119件。经初核,转立案92件,新立案98件,结案98件;共处分92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5人。全市无“零办案”乡镇。
(四)构建四化格局,夯实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基础
根据监察部在我市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试点”和建设“全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示范市”的有关要求,采取“一盘棋”系统谋划、“一把手”领衔推进、一批试点示范、一个专班督导、一套办法考评等“五个一”举措推进工作落实,初步构建了全员参与、全域覆盖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网络,基本形成了“四化”工作格局,省内外20多个地方和单位来我市考察学习。一是风险教育全员化。各地各单位先后开展各种廉政风险教育活动1500余次,风险教育覆盖面达95%,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查险定级规范化。全市709个单位、2481个科室、1.2万余名党员干部按照初查、复查、审核、定级等步骤和要求,深入排查“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点28957个,风险排查覆盖面达93%。三是权力制约系统化。分类编制职权目录,梳理行政职权2412项。优化设计工作流程,编制完善工作流程图2380个。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可考核性的风险防控措施28530条。围绕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压缩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教育、监督、预防、问责等四个方面的制度3352个。四是预警处置常态化。全面加强风险点监控和腐败迹象管理,按照分级预警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建立了“三色”预警机制,已发布黄色预警78次、橙色预警18次、红色预警20次,已对51个部门(单位)、65名干部进行了预警。
(五)深化源头治腐,稳步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
加强“十个全覆盖”工作示范市建设,在组织部署上发挥协调力,在工作落实上强化执行力,在拓展深化上提升创新力,推动“十个全覆盖”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及时制定“一加双十”方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并被省源头治腐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全省各地参照执行。配套制定了十个具体实施方案和十个考评办法,对“十个全覆盖”工作作出全面安排。二是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十个全覆盖”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推动、党员干部全员参与、工作专班督促指导”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并把“十个全覆盖”工作纳入到全市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之中,确保责任落实。三是着力构建“一盘棋”格局。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十个全覆盖”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四是大力彰显“一地一品”特色。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本行业工作特点和优势,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十个全覆盖”工作,形成了“一地一品牌、一方一特色”的工作格局。五是不断强化“一督三导”保障机制。落实跟踪督办制度,采取现场指导、示范引导、业务辅导等方式,扎实推进 “十个全覆盖”工作落实。许多单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将市直47个部门的374个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审减到200项,减少了46.5%;建立交易市场与监管现场的“两场联动”工作机制,有效防范了围标串标、转包、分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现象发生;推行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部门窗口三级服务模式,构建了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实现了全市3个行政区、2个经济开发区、24个乡(镇、街)、354个村(社区)行政服务体系覆盖率达100%;70多家单位接入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省、市、区三级网络对接。
(六)建立五联机制,增强纠风工作实效
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了五联:一是部门联动,开展“两项补贴”清理检查,保障惠农资金落实。共查处纠正“两
项补贴”中的违规问题15个,立案2件,查出套取补贴资金170万元,调整帐目资金171万元。二是专班联组,开展行业协会规范整顿,对25家行业协会、学会,在人员任职、行业协会依靠行政管理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违规收费、强制服务增加企业和社会负担的行为进行整顿。共查出利用行政职能强制入会、违规收取会费152.36万元,变相乱收费114.57万元。三是问题联查,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促进教育公平公正。会同有关部门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3起,处分3人,清退违规资金26万元,促进了“五个规范”的落实。四是媒体联动,深化“亲民热线”工作,为民排忧解难。2010年“亲民热线”共推出上线直播80期,接听群众咨询投诉1986件,发出投诉问题督办单202件,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上下联动,纠建并举,深化政风行风评议。通过营造氛围、开门纳谏、边查边改、完善规章等形式,对69个部门及基层站所进行了评议,查找和纠正了一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七)积极开拓创新,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夯实基础,按照中纪发[2009]9号、10号、鄂办发[2009]51号、鄂州办发[2009]32号文件精神,组织各地大力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度,起草了《鄂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处置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和《鄂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深化改革,稳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成立了市住建委、市农委两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优化结构,提拔交流重用了24名县、科级干部加强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提拔交流8名县、科级干部充实委局机关骨干队伍,择优遴选9名优秀年轻干部壮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生力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战斗力明显提高。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注重实效,许多工作在全省有影响、有地位: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试点”、“全省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示范市”和“十个全覆盖工作示范市”,在去年全省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工作座谈会上,我市交流了工作经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受到省委考核组的充分肯定;“全省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深化预防腐败工作现场会”、“全省执法监察工作会”在我市成功召开;鄂城区纪委全域化、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开展腐败风险防控工作荣获“全省改革创新奖”,华容区纪委荣获“全省改革创新优秀组织奖”。在全省“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示范单位”综合考评中,西山街道办事处纪工委、鄂城区汀祖镇丁坳村纪检小组分别进入乡镇(街道)级和村(社区)级前十位;华容区纪委以考评满分成绩名列区级第十一位。我市“十个全覆盖”、“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亲民热线”等工作经验多次被省级以上媒体刊发。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取得新成果,6篇文章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上发表,2篇文章在国家级论坛上获奖,4篇文章在省纪委年度论文评比中获奖。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纪委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相适应的地方: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加大力度;“十个全覆盖”工作的全面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还时有发生;专项治理和查办案件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能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问题还有待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认真分析原因、强化措施、积极整改。
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全面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市区乡领导班子的换届年,同时还是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切实做好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及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全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试点”、“全省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示范市”和全省“十个全覆盖”示范市创建为重要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任务,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改革创新年”活动为重要载体,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鄂州深入实施“两个率先”发展战略、加快“两区一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保证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法依纪予以查处,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城乡一体化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强农惠农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围绕
市区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观念,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认真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加强换届中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坚决惩治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诬告陷害和干扰换届等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深入开展全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试点和全省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示范市建设,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按照开展全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试点”和创建“全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示范市”的目标要求,深化试点、示范工作。一是全面覆盖。各地各部门要在巩固现有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切实做到防控网络覆盖所有单位、防控对象覆盖所有岗位、防控内容覆盖所有业务,不断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腐败预警防控格局。二是规范运作。实现标准化操作、动态化管理、常态化预警和制度化防控。继续深入开展风险教育、排查、防范、预警等各项工作,要完成“规定动作”;要深化风险教育,使之贯穿于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始终;要规范查险定级,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要强化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教育、监督、预防、问责等四个方面制度建设;要实施预警处置,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要加强督导考评,推动预警防控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突出重点。要突出重点岗位,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农村党支部书记岗位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等制度,要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要突出重点环节,把预警处置常态化作为化解风险的关键来抓;要突出重点领域,抓好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文化教育、医疗保障、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要突出重点手段,加快科技预警进程,依托电子政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管理系统等,实行流程管理、电子监控、快速预警,及时纠偏。四是形成特色。围绕规范、约束本部门本单位主要权力运行,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各自特色。五是注重实效。要把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与促进科学发展、开展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风险教育的感染力、制度建设的执行力、预警处置的遏制力,全面提升预警防控工作实效,努力实现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始终坚持利剑高悬,切实抓好惩贪治腐工作
要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腐败分子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以及工程建设、国土资源、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社会保险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活动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纪执法中的案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心谋划、深入核查、依纪依法办案,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信访线索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涉腐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建党90周年前后和换届等重大活动期间和敏感时期的信访举报工作;做好监察机关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推行案件审理工作目标管理;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治理一方环境”的效果。要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纪委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案件查处工作的协作配合,构建信息平台,形成联动机制。加快建设廉政教育基地。
(四)强力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围绕“全面覆盖、工作规范、特色鲜明”的总体目标要求,力争在覆盖上达到“点上突破难度、线上延伸广度、面上拓展深度”;在规范上实现“制度规范化、模式标准化、运行科学化”;在特色上形成“一地一品牌、一方一示范、一点一特色”。一是围绕扩内需、促增长,加强项目监管,注重检查实效,注重发现问题,注重整改提高。二是突出重点行业、重要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加强制度建设,深化预警处置。三是推进省、市、区三级电子监察系统联网,完善电子监察管理办法,建立工作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四是深化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做到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运行规范。五是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规范资金使用。六是推行“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模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监管。七是强化“五项公开”,做到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实现公开方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八是以城中村、园中村、资源村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代理工作。九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六进”活动,在提高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十是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重点在强基固本、发挥作用上做文章。继续推进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五)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坚持“六民”要旨,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积极倡导勇于担当、以为立位,科学理性、求真求效,务实落实、踏实扎实,富于激情、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动鄂州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力量。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两进”活动,切实推进转作风、树新风、提能力、促发展的各项工作。要创新作风和环境测评工作,建立问题的及时发现和有效遏制机制,加大经济发展环境监测、“发展环境万人评”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创新力度,加大对经济发展环境投诉问题处理力度,治理脱离群众、脱离基层、脱
离实际、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淡漠的虚浮之风和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歪风邪气。要完善督查落实和奖惩激励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工作力度,以治躲明责任,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大力倡导恪尽职守、争先创优、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要拓宽与基层群众联系渠道,完善问题整改的追踪督办机制,深化“亲民热线”工作,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涉企乱收费行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涉民、涉路、涉车执法行为,认真解决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克服“只唯上”和“假大空”的不实之风,以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六)着力构建高尚精神家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要不断丰富内容形式,着力构建精神家园。以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以建设党员干部高尚精神家园为目标,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精神防线;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提高入脑入心的宣传效果,营造崇廉尚俭的社会氛围;打造廉政教育品牌,弘扬特色鲜明的吴都廉政文化;创作廉政文艺作品,丰富党员干部精神食粮;建设廉政教育基地,搭建党员干部活动阵地;以宣教月活动为抓手,丰富教育内容,扩大宣传声势。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完善领导干部自律和他律机制,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加大《廉政准则》落实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党内监督制度和以“三重一大”为重点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增强领导干部防微杜渐能力,继续开展“三公一金”问题治理,推行阳光操作,铲除腐败温床。
(七)继续强化目标责任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积极抓好所承担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经常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密切配合、优势互补。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修订完善我市《实施意见》和《考评办法》,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全面实施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形势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疏于监管、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八)努力打造过硬队伍,树立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之中,巩固和扩大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着力建设 “奋发向上、纪律严明、作风扎实、业务精湛、形象正派”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要大力弘扬“四个特别”精神:要特别坚持原则,矢志忠于党和人民,坚决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公正无私、刚直不阿,决不拿原则做交易,努力干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检验的政绩;要特别敢抓敢管,秉公执纪、敢于担当,致力成事、敢于碰硬,锐意创新、开拓进取,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不怕得罪人,不怕担公罪,做执纪执法的钢铁战士;要特别廉洁自律,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慎独慎微,慎始慎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私罪不可有,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特别吃苦奉献,真正扑下身子、开动脑筋、用心做事、埋头耕耘、不计得失,砺炼为事业奋斗、为人民吃苦、为党奉献的高尚精神境界和不懈人生追求。要认真解决少数干部存在的精神不振、责任心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工作标准不高、自律不严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要认真实施“四个一”工程。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表率,负责一个创新课题研究、督办一个重大建设项目、联系一家重点企业、参加一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继续抓好“改革创新年”活动,贯彻落实《鄂州市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基层调研指导,督促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干部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认真实施“四个一”工程,积极为鄂州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三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优化结构,加强监督,集中抓好纪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真正把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拔到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中来,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二,强化竞争,提高素质,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力度,实行干部工作创新项目管理,加大干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力度。三,提升水平,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巩固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果,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纪检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四,健全机制,规范运行,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切实抓好市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区纪检监察综合派出改革。五,严格管理,创先争优,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按照省纪委《纪检监察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岗位责任体系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价和量化管理工作。按照创先争优的要求,评选表彰一批各级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力营造学习先进、弘扬正气、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完成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举科学发展大旗,统一思想,坚定
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以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各项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为鄂州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