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成立讲话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设立婚姻登记处”。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揭牌仪式,这是我区婚姻登记工作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区人民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此,我代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对武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在百忙之中前来参加仪式表示衷心的感谢!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问题涉及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处理好了,可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政治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处理不好,会诱发社会矛盾甚至激发犯罪,影响经济发展,破坏社会安定。《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法律,而婚姻登记则是贯彻实施《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区的婚姻登记工作每年要面对2万多名婚姻当事人,直接涉及群众利益。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既是人民的要求,也是政府的责任,是政府机关践行 “xxxx”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过去,我区的婚姻登记工作是由乡镇承担的。XX年,我区根据婚姻登记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成立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取代各乡镇承担全区的婚姻登记工作,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基层干部工作上的压力,规范婚姻登记工作程序,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婚姻登记处的管理,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时,中心也要为婚姻登记处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做好保障工作,确保婚姻登记处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区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耍加强对婚姻登记处的业务指导,抓好婚姻登记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每一位婚姻登记员都能依法履行职责,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婚姻登记处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坚持公正、公开、高效、透明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树立文明、高效、服务的窗口形象。
区级机关各部门要抓紧行动起来,像民政局一样,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尽快调整内设机构,将行政服务科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做到人员到位、授权到位、职能到位。中心和编办也要积极做好相关配套工作,确保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得以顺利完成。
尽管婚姻集中登记在全国、全省的许多地方已积累了许多经验,但这项工作在我区才刚刚开始。我衷心希望各级、各部门和全区人民能多文持、多关心、多爱护这一新生事物,使它更好地发挥出“便民、利民”的社会功能。最后,我衷心祝愿 “有情人终成眷属”!
婚姻登记处成立讲话(2):
同志们:
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是在全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年建设和民政系统开展行风评议的新形势下召开的。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成绩,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以进一步推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促进婚姻行风建设再上新水平。刚才,孝感、黄陂等地介绍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经验。他们的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值得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和推广。下面,我就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XX年民政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以来,我省以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xxx期间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通知》精神为契机,不断加强领导,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服务质量,强化婚姻登记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XX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在我省召开,仙桃市民政局在XX年的中山会议和今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视频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我省先后有14个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41个婚姻登记处被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具体表现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婚姻登记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是为民服务的窗口。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对于规范婚姻登记行为,促进行风建设,体现政府部门良好公共服务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加强领导,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制定达标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任务,强化指导督查,形成了争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的良好氛围。武汉、荆州、孝感、荆门、鄂州、咸宁、随州所属婚姻登记处今年拟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今年全省86%县级婚姻登记处和89%乡级婚姻登记处拟达到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标准,将超额完成今年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任务。武汉市、恩施州民政局已筹措经费拟对新达标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宜昌市按8—12万人口配备一名婚姻登记员的要求,全部解决婚姻登记员的行政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黄陂、新洲、襄阳、京山等10多个婚姻登记处已从政府行政服务大厅撤出,新建了300平方米以上的婚姻登记处。
(二)加强队伍建设
各地始终把婚姻登记队伍建设作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办法选配婚姻登记员,一大批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同志走上了婚姻登记工作岗位,年龄、文化结构得到改善和优化。截止目前,全省县级婚姻登记处共有婚姻登记员531名,85%以上的婚姻登记员具有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各地还建立了婚姻登记员的培训、考核、评议等制度,特别是通过省级培训和各地分级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全省婚姻登记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许多地方的婚姻登记处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命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或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展示了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加大资金投入
XX年,省厅筹措资金,与北京首信公司联合开发了“湖北省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软件,XX年7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大大提高了婚姻登记工作效率。XX年,针对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硬件容量少、配置低的情况,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省电子政务办将我省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纳入XX年全省电子政务重点项目,省财政预算320万专项资金用于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目前已进入招标程序。各地也多方筹措资金,解决了婚姻登记处的电脑、打印机、网络等问题,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全部实行了实时在线登记。孝感市各级民政部门共投入200余万元,新建或改扩建了婚姻登记场所,其中,孝南、安陆、孝昌、大悟、汉川等民政部门拿出局机关年收入近十万元的门面房用于改扩建婚姻登记处,应城市民政局拟规划新建三层860平方米婚姻登记大楼,明年6月竣工。黄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从政府服务大厅迁至民政局,并投入120余万元装修婚姻登记办公场所,办公服务面积达500多平方米,给当事人提供了更为舒适的登记环境。仙桃市正积极筹办“婚姻超市”,服务面积在XX平方米以上,可望明年初开业。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今年申请达标单位其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达到4000万元以上。
近年来,我省婚姻登记机关在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上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目前,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婚姻登记机关只有38.68%,部分地方尤其是乡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离规范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婚姻登记机关人员工作经费没有财政保障,还有33 %的人是聘用人员、借用人员和自收自支编制人员。不少婚姻登记机关场地狭窄,设施简陋,常常拥挤不堪,个别婚姻登记人员存在服务态度不好、业务素质不高、不依法行政的现象。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端正行业之风,解决婚姻登记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
第二、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依法行政是对政府行为的基本要求。民政部门肩负着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重要职责,能否依法行政关系重大。应当肯定,经过多年的努力,各地在依法行政上有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如个别地方强制执行晚婚年龄,造成群众不满;有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不齐全、当事人没有亲自到场,婚姻登记机关也给办理了登记;个别婚姻登记机关利用职权,强行要求婚姻当事人接受有偿服务等。这些问题都是依法行政不允许的,影响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公信力。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者积极宣传婚姻法律法规知识,依法行政;婚姻登记当事人依法办事,并学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这对于在全社会树立法治理念,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是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旧时婚姻关系的确定重视的是明媒正娶,阻碍社会的进步,婚姻关系的建立主要由法定程序确认。做好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树立婚姻问题上的正确道德观,这对于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夯实社会和谐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今年是我省全面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关键之年,是我省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之年。全省目前仍有16个县级婚姻登记处因人员编制和场所面积未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今年拟申报规范化建设达标的单位,有不少方面还有待改进和完善。根据民政部组织开展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到明年,全国大中城市婚姻登记机关要全部符合规范化建设标准。据了解,民政部明年将对“xxx”期间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为辖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设区的市民政局及个人予以表扬。因此,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把婚姻登记规范化与服务型政府建设、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在全省掀起争先创优的高潮,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
(一)抓规范化建设,积极做好行风评议和规范化建设迎检工作
各地要根据民政部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部署,继续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加强对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努力把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在人员编制、场地建设、经费预算等方面给予保障。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未到位,要通过政府调整预算,尽快到位;经济基础、工作基础比较好的地方,尚未申报达标单位的,要创造条件,争取今年申报达标。已申报或尚未申报达标的单位要逐一对照达标要求缺一补一,努力改进和完善。市州民政局要加强指导,给予帮助。已批准成立婚姻登记处但仍未成立的,今年内一定要成立;仍在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办公的,要创造条件尽快撤出,如撤出有困难的,一定要按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标准解决婚姻登记所需场所,包括结婚登记登记室、离婚登记室、等候区、档案室和颁证厅,为婚姻当事人创造温馨环境,体现人性化服务。
要开展婚姻登记员教育培训活动。继续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和各地分级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提高婚姻登记员的整体素质。省本级举办两期分管科长和婚姻登记主任培训班,每期100人;各市州也要组织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地市级以上(含)民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县级以上(含)民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规范,帮助婚姻登记员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不断改进婚姻登记工作作风,进一步形成整洁着装、挂牌上岗、微笑服务的工作形象,提高婚姻登记质量和服务质量。
同志们,今年是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关键之年,是民政系统行风评议之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努力把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文明服务窗口,为促进婚姻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