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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省交通运输厅传达了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治超工作情况,就贯彻落实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具体意见,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超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支持配合,积极推进治超工作,经过三年集中整治和两年来的长效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主要体现为“三个下降、三个提高”。“三个下降”是:车辆超限率持续下降,全省干线公路货车平均超限率从2007年底的%下降到目前的 %;道路货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下降,2010年全国道路货运车辆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2007年降低 %、%、%;运输成本有所下降,运输价格稳步回升。经物价部门调查了解,目前社会平均运价基本保持在 元/吨公里左右,比治理前上升 %。“三个提高”是:公路路网好路率提高、公路通行效率提高、道路运输企业效益提高。
尽管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深层次原因尚未消除,长效机制远没有健全完善,治超工作向纵深推进的难度越来越大。当前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需要引起注意:一是进展不平衡。特别是治超工作转入长效治理后,尽管大部分地区治超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但也有一些地区工作有所松 1 懈,一些重点路段违法车辆超限超载车辆现象比较严重。二是源头治理不到位。违法超限超载驾驶员记分扣分制度、道路运输市场源头监管制度没有得到全面实施,卸载措施执行不坚决,以罚代管现象普遍,车辆非法改装和车辆生产源头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三是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不少地区对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的车主、运输企业、非法改装企业,没有责任倒查制度,拒检、拒卸、抗法现象,强行冲卡逃逸、聚众抗法、恶意殴打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
这里还需要强调的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深化各项改革,对治超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一是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关注点放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加快建设上,这是对的。但有时也容易放松对治超工作的领导,行动不坚决、措施跟不上。这是治超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二是随着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政策的实施,我省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启动了一大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些地方沙石、钢材、建材等运输任务繁重,重型车辆增多,这是正常的,但有时也容易放松管理,使违法超限超载出现反弹。这是治超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三是随着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政策的实施,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增多,导致治超工作难度加大。这是治超工作面临的新变化;四是“绿色通道”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三不”政策,容易使一些农产品运输车辆以假充真、故意超载。既要保证“绿色通道”畅通,又不能出现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是当前对治超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总之,治超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新问题,凸现了治超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要审时度势,认真总结近年来治超工 2 作的成功经验,变危机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好新形势下的新问题,促进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好的环境。
二、全面学习和推广治超工作先进经验
这次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山西省治超工作经验进行了大力推广。他们坚持政府治超、依法治超、源头治超、科技治超、责任倒查、重奖重罚、经济调节、机构保障的综合治理措施,为治超工作的探索了新路子,积累了新经验。这其中我认为有四个方面值得大家学习、思考和借鉴:
一是坚持政府治超,形成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的治超格局。山西省委、省政府把治超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由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确立了市、县政府是治超的责任主体,市长、县长为治超的第一责任人,独创了“一横两纵”的治超体制,建立了“管理无缝隙”、“责任网格化”的监管模式,充分调动了各级政府和治超工作领导小组20多个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了政府主抓、条块结合、区域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这种体制和模式,是对“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治超原则的具体化,为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依法治超,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山西省从完善法制入手,省政府出台了2个政府规章、6个政府文件,各相关部门制定了更具操作性的细则办法。完善的法规体系,解决了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宽泛的不足,赋予了执法部门暂扣生产工具、查封生产场所的强制手段,化解了源头治理无依据、行政处罚无手段、责任追究难落实的矛盾,为治超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实现标本兼治。山西省在治超过程中,注重“堵”“疏”结合,在全面加强路面执法监管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源头治理上,调动和发挥公安、工商、运管等部门的力量,把好了车辆标准、源头装载、货物运输“三个关口”,特别是将4000多名运政管理人员全部动员起来,对公示的1万多户货源企业实行派驻和全天候巡查,基本上把违法超限超载问题遏制在源头,解决在苗头。还注重利用经济调节手段,鼓励合法运输。正是很好地解决了源头治理、经济调节、科技治超、舆论宣传、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几个核心问题,才使山西治超工作走上了正轨化、常态化、有序化的发展轨道。
四是坚持责任倒查和重奖重罚,严明工作纪律。山西治超敢于动真、敢于碰硬。不到两年时间,有450名干部因治超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0家企业受到处罚,还有一名在职县长被免职。这个力度是前所未有的。与此同时,还把治超工作与建设资金拨付挂起钩来,对治超成绩突出的市县,给予巨额奖励;对治超反弹的市县,实行交通项目限批。可以说,责任倒查和重奖重罚,是山西经验的两大特色,也是保证治超有序有效推进的两大法宝,既调动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又解决了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总之,山西省治超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坚定了我们做好治超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山西省能做到的,我们省没有理由做不到,而且要做得更好。希望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山西经验,不断更新观念,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有效举措,努力实现科学治超,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三、全力做好下一阶段治超工作
公路治超工作直接面对运输市场和经营业户,涉及广泛,情况复 4 杂,要实现有效治理,必须明确责任主体,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管理手段。
(一)要坚持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治超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治超工作列入本级政府工作目标,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搞好组织协调,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人员机构,保障工作经费。从我省目前治超总体情况看,仍有相当部分市县政府认识不到位,责任落而不实,工作抓而不紧,甚至个别市县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扰、影响了全省治超工作全局。因此,我代表省政府再次强调,各市、县政府要明确政府在治超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治超工作职责,把治超做为政府抓经济工作、抓交通发展的一个重点方面,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强化监督,确保机构不变、经费不减、力度更大。交通运输、公安、工商、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切实承担起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当好治超工作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推动者。
(二)要坚持齐抓共管。近年来,我省治超工作始终在波浪式前进,一些地区、单位对治超工作部署、监督不到位,使治超工作力度层层衰减、成效大打折扣、反弹现象严重,除受地方保护影响外,力量整合不够是关键因素。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决不能视而不见,齐抓共管的机制靠什么来保证,靠什么纽带来连接?只有各级政府顾全大局,统一思想,严格责任,痛下决心,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紧紧抓在手上,才能使治超工作扎实推进;只有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全方位、多手段、重拳打击,才能使治超工作取得实效;只有科学把握经济规律,坚持治标与治本并举,建立完善 5 长效机制,推动运输业健康发展,才能根本上实现治超目标。因此,各市县要积极组织实施区域联动和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治超运行机制,不断强化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真正形成分工合作、聚力攻坚的治超工作大格局。
(三)坚持路面执法。继续保持依法严管态势,坚持交通、公安联合开展路面执法不松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依托现有治超检测站点,采取固定检测与流动检测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路面执法监管力度不降低。
在治理对象上,要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联防联控,严禁此类违法车辆上路过桥。今后,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要严禁对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收费放行。
在治理范围上,要以二级公路和普通公路上的桥梁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充实普通公路的治超执法管理人员,增设必需的检测站点,全面加强普通公路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要合理摆布治超力量和资源,避免农村公路成为超限超载车辆的绕行路段。
在治超标准上,国家新的治超认定标准正式出台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继续执行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原来确定的超限认定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同时,省交通运输厅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处罚标准,规范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同时,研究推行路政、运政、交警等队伍联合办公模式,在治超检测站点对车辆超重、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违章行驶等违法行为实施全方位的检测、监管和处罚。
(四)要坚持源头监管。山西的经验表明,源头治理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本要低于路面治理的成本。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这方面多想办法,多下功夫,切实加大源头监管的力度,下决心 6 把违法现象堵在源头。
首先,要把住装载关。全省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全面参与治超工作,切实承担起货物装载源头的监管责任,力争明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部推广运政派驻和巡查制度,向社会公开源头监管单位的名单,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的监管,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不出厂、不出站。同时,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对确认的违法超限运输企业和车辆,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的审批发放等多个环节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其次,把住驾驶员责任关。积极发挥各治超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力争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违法超载驾驶人扣分记分制度,进一步提升治超工作的威慑力。
第三,要把住车辆生产和管理关。这一点,公安部和工信部的领导都有具体要求。希望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行为。同时在车辆登记和上牌环节严格把关,严禁非法车辆流入市场。
(四)要坚持责任追究。各市县要建立健全治超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治超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对治超工作不力的地市,除进行通报批评外,采取公路建设项目限批或核减财政补助资金等惩罚性措施。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特别是对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坚持一查到底,发现上路车辆,不仅要依法从严处罚,还要实行责任倒查,除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7 实行责任倒查,一并追究相关运输业主、企业以及为其违法行为提供配载的货主、货运站场经营者的相关责任,做到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有路走不了、有车开不了。
(五)要坚持治超监控网络建设。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原则,合理调整治超检测站点布局,逐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根据功能和需求,将治超检测站梳理类别。其中一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全省性路网的重要关口,二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区域性路网的重要关口,三类检测点主要用于防绕堵漏。统一规划建设卸载场地、完善检测工作流程,建设一批外观形象统一、功能设施统一、工作流程规范、检测手段先进、信息共享的治超检测站点,建立治超长效机制。要大力推进治超检测站点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部—省—站三级治超管理系统,加快治超检测站点联网管理进程,逐步实现管理部门对治超检测站点的视频监控,以及工作数据与信息的互联互通,力争在两年内初步实现国家一类治超检测站点与省、部联网互通。
要调整完善收费公路计重收费模式,在切实降低合法装载运输车辆的通行费负担的同时,正确处理好治超与计重收费的关系,严格落实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入口阻截劝返和卸载纠正放行制度,实现治超执法监控网络与计重收费经济调节网络的有机衔接。绝不能只搞计重收费,不开展治超执法工作。
(六)要坚持治超工作保障机制。要抓住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这一历史机遇,从制度上解决治超工作的经费、机构和编制问题。在制定本地区成品油消费税替代公路养路费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及使用管理办法时,要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的沟通,将治超工作经费 8 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在人员安臵工作中,报请省政府统筹安排,调剂解决治超工作机构的编制问题;在人员转岗安臵上,要按照国家出台的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人员安臵工作指导意见,在经过培训考试的基础上,择优选用改革涉及人员,充实和加强治超执法力量,妥善解决治超工作人员紧张、编制短缺等问题。
同志们,治超工作是一场艰苦的攻坚战,是对政府公信力和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绝不能有丝毫懈怠心理。下一阶段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全国治超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工作措施,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扎实推进,确保治超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推进我省治超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