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1月13日在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在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 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
(2012年1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在这里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全面部署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及保障春节期间肉品安全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连续组织实施重点领域的综合治理。去年,又将食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要加强食品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肉品是城乡居民最基本的副食品。保障肉品安全,是人民最关心的事情,也是维护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体现。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地、各部门陆续开展私屠滥宰和肉品卫生安全整治,生猪屠宰秩序有所好转,肉品卫生安全得到加强,但形势仍不容乐观。在部分地区,私屠滥宰仍然存在,直接违反定点屠宰法律制度,严重影响法律严肃性,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去年,国务院领导同志针对中央媒体曝光的部分地方私屠滥宰问题,先后做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要求,六部门决定从2011年10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10个月的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
1全专项治理行动。这次专项行动,是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治理的重要内容,是贯彻《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和关心的现实需要。各地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六部门文件要求,确保认识到位、行动到位、责任到位。
当前,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这是肉品消费的高峰时期,也是肉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时期。老百姓和舆论对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高度关注。李克强副总理最近批示,有关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大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各地区一定要站在保安全、促和谐、维稳定的高度,切实抓好春节期间肉品安全工作,严防各种肉品事故发生,让全国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落实专项治理和节日肉品安全的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是:到2012年6月底,努力实现地级以上城市销售或使用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到2012年年底,努力实现城镇销售或使用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围绕这个目标,六部门共确定五方面治理任务,包括坚决整治违规屠宰生猪行为,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严格生猪屠宰检疫检验,深入整治经营私宰肉品行为,严防私宰肉品流入加工消费环节等。为切实抓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我强调几个主要问题。
(一)要突出治理重点,务求实效。
这次治理行动时间非常紧、任务非常重,短时期内就要见成效,工作必须突出重点。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一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予以重点督导。各地、各部门也要针对排查清理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确定治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特别是要以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肉食品加工集中地为重点区域,采取主动查处与根据群众举报信息查处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深入整治违规屠宰生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私屠滥宰专业村(户)或私屠滥宰窝点,一律予以取缔;对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二)要坚持全方位治理,坚决摧毁私屠滥宰非法网络。私屠滥宰现象虽然发生在屠宰环节,但涉及养殖、运输、屠宰、销售、餐饮等各个环节,背后往往有一个从生猪来源到肉品销售的非法生产经营网络。单从某个环节入手,难以彻底解决问题。必须按照全链条治理的思路,从宰前、宰中、宰后等各个环节入手,做到各部门协调行动、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切实强化“检打联动”,发现有私屠滥宰或者销售、使用私屠滥宰肉品线索的,要相互通报并及时组织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打击。尤其要注意追踪生猪源头和肉品流向,查清违法违规网络和非法生产经营链条,坚决打击分工明确、宰销一条龙的私屠滥宰违法犯罪团伙。要进一步健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间的案件查处协作机制,各监管部门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必要时协调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及时控制涉案人员,固定证据,深挖违法犯罪网络,严厉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三)要坚持综合治理,集中解决行业性突出问题。
当前,像私屠滥宰、注水肉等,都是一些屡打屡犯、严重危害肉品安全的行业性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这些问题虽然性质各异,但又往往相伴相生,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在治理私屠滥宰过程中,各地要根据国务院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相关工作。对治理中发现的,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实行综合治理,确保治理效果最大化。
(四)要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节日期间肉品安全。
要坚决贯彻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节日肉品安全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深入分析春节期间肉品生产、消费的特点和规律,全面梳理本地肉品安全隐患及监管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职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排查肉品安全隐患,督促定点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肉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出厂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要加强薄弱环节监管,认真抓好已取缔、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对其他屡禁不止的私屠滥宰顽固窝点和企业,要予以严厉打击,防止死灰复燃。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五)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肉类食品卫生安全长效机制。保障肉品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任重道远,不仅要靠一个接一个的集中专项行动,高压打击,更要立足抓源头,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提炼成一些可推广的政策、制度和机制。尤其要深入研究私屠滥宰产生的经济、社会原因,从法律、经济、行政等方面入手,制订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处理好方方面面工作。
三、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的几点要求
(一)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和生猪屠宰工作负总责。各地要始终将专项治理行动置于政府领导之下,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有条不紊的全面推进。要抓紧向政府领导汇报,一定要将专项行动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政府在工作中要发挥各部门作用,各部门 要经常汇报进展情况。
(二)商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
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攻坚阶段。加强屠宰管理、打击私屠滥宰是商务部门的法定职责。组织好专项行动,商务部门责无旁贷。商务部门要切实重视起来,列入商务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作为2012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动员、抓紧部署,尽快取得战果。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切实承担起相关协调和牵头责任,把相关工作机制建立起来,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关系,确保形成合力。
(三)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专项行动如期完成。
此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目标非常明确,要求非常具体。前一阶段,大部分地方都按六部门文件要求,及时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专门开会进行了动员部署,认真开展了排查清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部分地方实际进展情况不太理想,有一些地方只是转发文件了事,没有实际举措,还有的地方行动缓慢,有的刚开始排查清理,有的甚至还没有制订方案,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在集中整治阶段,抓好每一个环节,打好每一仗。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这次专项行动,绝不允许走过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或严重地方进行督促检查;召开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专门的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各地要建立专门的信息报送和简报制度,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及成效,及时收集整理典型案例。要采取交叉检查和督查等办法,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力度。
(五)要宣传发动群众,加强社会监督。
宣传和舆论监督是打击私屠滥宰的有效手段。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中央和地方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地也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专项治理的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肉品。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研究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予以奖励,调动社会公众与媒体参与的积极性。
最后,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