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制讲座发言稿(全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法制讲座讲话稿”。
时间:2010年9月6日
内容:《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地点:寺头中学 主讲人:胡鹏飞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部分家长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 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 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任何时候都不能施暴。不论有理还是无理。我这里有一个案例,即是2002年7月在一个抗旱打水的甲乙两户人家,甲家因抽水路过乙家的田地,水流进了乙家,甲便在乙家田埂上加固,乙以毁坏庄稼为由,拒绝甲加固,双方撕扯,乙先用泥锹打伤甲,这时甲顺手拿起田旁的羊叉向乙刺去,致乙重伤,此案经公安机关侦破,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医药费2.7万元。多么惨痛的教训啊。2004年8月1日晚,两名男性乘客搭乘黄某的出租车至某超市旁时,持刀逼住黄某从其身上抢走现金200余元和一部手机,将车钥匙丢出窗外后下车逃跑。黄某拾回钥匙后,两男子已不知去向。黄某开车寻找,发现抢钱那两个人正要坐一台摩托车逃走。黄某便用出租车车头撞摩托车前轮,两男子跳下车逃跑。黄某继续驾车追赶,将其中一人逼在一处栏杆内。黄某在车内见这名男子手持尖刀在晃动,双方僵持了约10秒钟左右,这名男子又跑。黄某驾车将其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黄某拨打110报警。此案例出租车驾驶员不属正当防卫,被法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在法庭上黄陈述时,还在讲是正当防卫。法庭剥回了诉讼请求。同时防卫过当,也要负法律责任。
面对不法侵害只要控制得住就行,那是199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四合乡安墩村一户姓田的人家菜地里被一个小偷偷走两斤辣椒,一斤西红柿,被姓田的发现,他邀了四五个人,悄悄地将其逮住,对其殴打并致死。后姓田的依法被逮捕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从这个案例来看,小偷偷东西是违法的,他应该受到处理。但不应该被打,他所触犯的是国家的法律,你没有权利对他殴打并致死,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利。即使判处死刑,也要经严格的司法程序,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六)、遇到什么情况拔打110。
110系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报警电话,可以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以拔打,交通事故112、火警1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类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时间,地点,当时的情况,尤其是案发现场及犯罪分子逃离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类型号牌,便于公安机关调配警力,指挥较近的公安机关民警出警,及时处置。但要说明的是110是一个指挥机关,他不担负出警任务。
时间:2010年10月14日
内容:《远离毒品,珍爱自己》 地点:寺头中学 主讲人:胡鹏飞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部分家长
远离毒品,珍爱自己
常识:
●特征
凡是吸毒成瘾者,其症状普遍表现为身体虚弱,面色腊黄,精神秃废,萎靡不振,一旦毒瘾发作,有的涕涎交流,顿足捶胸:有的站立不起,咳血不止;有的乱碰乱撞,啃墙吃土;有的满地打滚,哭天喊地。种种丑态,不一而足。
● 易染环境如下:
1、交上坏朋友
2、家庭富有
3、处于吸毒流行地区
●吸毒的危害
吸毒与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吸毒引起社会犯罪增加。一方面是吸毒者成瘾后,摆脱不了毒瘾的煎熬,为了满足毒瘾,铤而走险,进行偷扒抢窃,贪污、卖淫,甚至杀人的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是贩毒分子疯狂的报复,恐吓,暗杀等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
●青少年如何防止吸毒:
1、接受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牢记四知道:知道什么是毒品;知道吸毒极易成瘾,难以戒断;知道毒品的危害;知道毒品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不以好奇心为由侥幸去尝试,不受不良诱惑的影响。
3、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能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
4、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公安机关。
5、养成良好的行为,杜绝吸烟饮酒等不良嗜好,不涉足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决不吸食摇头
丸、k粉等兴奋剂。
6、使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引诱、欺骗吸毒一次,也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坚决不再吸第二次。
● 发现周围有人吸毒怎么办
1、报警。吸毒者危害社会,也同样会危害到你。让警方去惩治,挽救他。
2、远离吸毒者,不要与之交往。
请时刻牢记: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有人给你药物、香烟时应怎样处理
任何不明药物都是危险的,千万不能服用。有的坏人会诱骗同学们,说某种药物可以治胃痛、减轻学习压力或放松精神??这些药粉、药片或药水可能就是某种毒品,开始服用时可能有疗效,但实际上你已经开始上瘾,等到发觉时一切都晚了!如果身体不舒服,应告知父母或老师,并及时上医院就诊。除了毒品之外,还有很多精神药物也会使人产生幻觉、成瘾而损害健康,甚至会诱发人在迷乱的状态下从事违法活动,所以它们也是极端危险的。
香烟有害健康,更有坏人把毒品加在香烟里骗你吸食,需要时刻警惕。
时间:2010年11月1日
在现实生活中,天灾和意外伤害往往难以避免,但是如果我们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并加强对学生的防灾避险教育,当灾害来临时,是可以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的。
(一)交通安全:遵守交规,禁骑摩托车上学,不乘坐拖拉机及无牌证车辆,横穿公路一看,二慢,三通
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搭肩骑车,不猛拐弯,不攀爬机动车辆.(二)游泳安全:不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划船,捕鱼等.(三)消防安全: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玩火,不得在野外使用明火,不准上山野炊,寄宿生宿舍禁用点蜡烛.不损坏消防设施.(四)饮食卫生安全:不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五)用电安全: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宿舍私接电源,使用电器,不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六)校内活动安全:不翻越围墙,不攀爬树木或建筑物,不在教室,走廊嬉闹或进行不安全的戏闹(互相追逐,奔跑,动手动脚)不开不文明或过激玩笑.不往楼下投掷杂物.(七)运动安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应注意场地,运动设施,器械是否安全,注意安全保护,体弱或有疾病的同学,应向老师请假说明,不要做激烈运动.(八)劳动安全:参加劳动,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安全防范,清洗门窗,注意安全保护.(九)校外活动安全:未经家长同意,不得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绑架,拐骗和走失,不到危险地域游玩.要特别注意节假日安全(材料另附)(十)注意自我安全防范,保护生命安全,时刻记住生命第一的宗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首先保护生命为第一.注意:遇到有人向你敲诈勒索怎么办
如果同学们碰上有人向你勒索保护费,或者以各种借口要你赔偿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向学校、公安机关报告,你越怕事,越不敢声张,不法之徒就越嚣张。
2.不答应对方的要求。要相信警方、学校和家庭都能为你提供安全的保护,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坏人才不敢威胁侵害你。如果屈服于对方,轻易得手的灰狼会永远盯上你这只肥羊。某校一名学生遭到外校生勒索后,不敢声张,拿了奶奶给自己的1千元压岁钱乖乖交上去,结果到警方破案时,他已经被敲诈走了近4千元钱!
3.如果无法脱身,可以借口身上没钱,约定时间地点再交。然后立即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警方会及时采取行动抓捕坏人,他就再也不能伤害你啦。篇2:学校法制教育讲稿
学校法制教育讲稿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部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耍弄清楚的问题。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中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己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
况,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己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小,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贡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部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六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末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乎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2午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己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02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四中的学
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万某给他钱,并威胁万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万某很伯,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万某耍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万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万,用玻璃刮万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万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耍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万,同学们f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万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网吧、台球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万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末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目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且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
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二)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篇3:学校法制讲座演讲稿
学校法制讲座讲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学校利用宝贵的教学时间给大家举行这样一个法制教育报告会,是十分必要和十分及时的,也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黄水镇派出所的xx和xx警官来给大家现场上一堂法制教育课。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两位警官的到来!两位警官在百忙之中来到我们学校,给大家上这堂法制教育课,机会是非常难得的,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听讲,不要在下面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更不要在下面耍手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家一定要做到最基本的遵守纪律。近段时间以来,我校出现了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比如威胁他人、打架斗殴,甚至还有校园恶性伤害事件,这些都是我们要坚决杜绝的现象!作为青少年,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学校里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让自己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不是去做一些危害校园安全的事情!同学们,你们的年龄都还小,思想还不成熟,有时候并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的心中根深蒂固。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每位同学要根据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进行自我总结,然后利用下周的班会时间各班举办一次法律伴我行的主题班会。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展开一次讨论,认真落实法制教育报告会的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我们无论在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大力加强和改进同学们的思想道德建设。我们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范同学们行为,提高同学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做,就一定能成为一位好学生。
3、同时,同学们要不断学法,增强法制观念。要学会认识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同学们要遵规守纪,注意安全。
5、在寝室要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不加入不健康组织。节假日不去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要求全体同学按规定时间到校。校园内不准几个人拉帮结伙,以大欺小,以强欺弱,打架斗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