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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通 同 志
在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暨宜居村庄建设
现场会上的讲话
(2011年7月12日)
同志们:
省政府在这里召开现场会,主要是总结成绩,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虽然三者工作的着力点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上午,大家参观了恩施市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现场。刚才,6个市、县的同志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很有特点、很有借鉴作用;学峰同志作了具体工作安排,住建部赵晖司长对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全面认识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的重大意义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从2009年开始,在住建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由局部试点扩大到覆盖全省,已解决80多万农村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特色民居改造成为“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的一道靓丽风景线,沿线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宜居村庄建设全面启动,试点示范效应越来越明显。
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已经进入“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以中心村为重点,以新型农村社区为抓手,搞好村庄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促进土地节约、资源共享,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这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十二五”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客观要求。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就是要保障民生,按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把建设生态文明与建设新农村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区域配臵,让广大农民充分共享现代文明,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 2 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努力构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一)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是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湖北的发展和中部地区的发展问题。2005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湖北时要求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前不久,胡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再次强调要“努力把湖北打造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这既赋予了“重要战略支点”新的内涵,又提出了新的要求。我理解,支点就是重心,就是着力点,能够在全局中发挥影响、带动其他地方发展的作用。因此,我们首先要夯实基础,才能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我省是农业大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负有重要的历史责任,同时,我省也具备较好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工业基础。构建战略支点,一方面,必须立足客观实际,加快农村地区发展,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另一方面,必须坚持“三化同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是改善农民生活、加快农村地区发展的具体内容和有效途径。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升农村发展能力,促进城乡统筹,为农村地区加快发展提 3 供持久动力,为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夯实坚定基础。
(二)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是保障民生、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的民生问题,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民建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作为扩大农村消费、稳定农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我们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民生、发展民生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最根本、最直接的目的就是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居住水平。这不仅是农村住房困难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一系列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我省农村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是,由于历史与自然等原因,农村还存在一定数量的危房,抗灾能力还十分脆弱。在前不久的暴雨灾害中,一些农村地区倒塌了不少农房,造成了不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我们必须把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作为保障民生、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三)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城乡 4 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前提条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不仅可以改善农村地区人居环境,同时,可以使最具潜力的农村消费市场得到充分开发, 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并拉动其他产业发展,有效地缩小城乡差距。近年来,在推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中,我省在不同层面、不同地区先后开展了城乡一体化、仙洪新农村建设、脱贫奔小康、竹房城镇带、大别山革命老区、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等一系列改革试点,这些试点工作的区域大部分都是农村地区和经济发展条件不是太好的地区,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加快落后地区的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都是这些改革试点中的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前两天,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会议,国生省长在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坚持“跨越式发展”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我们必须在新的起点上,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为开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工作新局面作出努力。
二、进一步提升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即是经济发展问题,也是社会建设问题,更是民生改善问题。抓好这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核心,进一步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具体来说,三者之间,有一个契合点,那就是“农房建设”。农房是危房改造和特色民居改造的主要工作对象,也是宜居村庄建设的基本单元和第一视觉要素。当前,要紧紧抓住农房建设这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以完善规划体系为重点,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农房建设必须服从村庄规划的统一安排,村庄规划必须依据村镇体系规划科学编制。我们在农房建设中,不能孤立地就农房谈农房,必须树立全局意识,从健全和完善规划体系入手,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以科学的规划、高水平的设计指导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提高农房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一是编制规划要全面、科学。要完善规划体系,科学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村庄规划、农房改造详细规划,做到城乡结合、建改结合、远近结合,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二是农房设计要科学实用。在保证农民实用的前提下,还要注意结合自然风貌、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合理紧凑布局,节约集约用地,突出地方特色。三是规划实施要严格。要强化控制管理,做到 6 无规划不准建设,无设计不准施工。四是设计、施工要推进节能减排。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将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的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全过程。
(二)以尊重群众意愿为重点,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农房建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民心工程,在工作中要掌握政策、明确要求、科学规划。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需求最基本”的原则,杜绝发生“不该改的改了、该改的却未改”的现象。要注意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农民主体原则。农民是农村住房建设的主体,推进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必须注重和发挥农民主体的作用,引导农民自力更生,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群众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直接受益者,也是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绝不能搞强迫命令。去年在 7 特色民居改造中,凡是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群众工作到位,群众基础扎实的地方,工作就很有成效;凡是没有将群众发动起来的地方,工作就很难推动。各地一定要以此为鉴。
(三)以保证质量安全为重点,发挥项目的保障作用。农房建设改造是农村住房保障的重要内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就是要提高农村住房的保障能力,通过按年度实施计划,做到建设、改造、完成一批,就改善一批、保障一批。在具体工作中,各地要创造条件,为农民免费提供设计图集。要在统一规划和农民自愿选择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房屋结构,严格控制建筑面积,绝不能贪大求洋和随心所欲,超出承受能力,盲目建大房。同时,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高度重视建房质量,让农民放心,让社会满意。要建立农村建房质量督查制度。市、县(区)、乡(镇)要层层派出质量监督员,进村到户对危房改造的质量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农房建设特别是成片改造、集中迁建项目,投资大、环节多,必须加强对工程承发包和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的监督,防止发生腐败和质量安全问题。
三、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是一段时间内的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 8 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要强化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各地要把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要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截留、挤占、挪用危改专项资金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学习恩施、黄冈等地的做法,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强和充实村镇建设管理力量。要采取按量分配和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计划任务,加强考核监督,考核结果与计划任务挂钩,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地方,多给计划;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少给计划。
二要加强部门协作,统筹资金安排。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交通、水利、民政、扶贫、住建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为农房建设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农村危房的鉴定普查、建档立案、规划编制、技术培训、计划分配等工作,加强宜居村庄建设与土地整 9 治、拆迁安臵、通村公路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扶贫救灾等工作的相互衔接,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整合资金使用,拓宽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筹措渠道,形成政府、个人、企业和社会共同出资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的局面。要用足用好用活土地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把土地出让金、环境保护、福利彩票、扶贫开发等资金统筹起来,发挥出综合效益。
三要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政策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等,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要注重宣传内容的针对性,让农村困难群众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的温暖,明白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严格工作程序。在操作上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核环节的结果都要进行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下面,我强调一下重点中心镇、特色镇的建设发展问题。重点中心镇、特色镇的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平台。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 10 重视,省推进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已经印发了“十二五”重点中心镇、特色镇的名单。这里,我提五点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定位。鸿忠书记对加快新型城镇化提出了“大小多少”和“三个层次”的发展思路,其中,“大小多少”的“多”就是把中心镇做多,“三个层次”的第三个层次就是“3万人口以上的建制镇由46个增加到100个”。可见,小城镇建设是推进新型城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层面,而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重点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区域。重点中心镇的建设要求是,按小城市规模的标准建设,成为经济强镇和县域副中心;特色镇的建设要求是,增强吸引力和服务功能,保护和发掘地方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特色。在“十二五”期间,全省计划转移农村人口300万人,其中,中心镇和其他小城镇要吸纳80万人以上。根据测算,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可以承担小城镇转移农村人口80%以上的任务。大家一定要正确认识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的发展定位和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的建设。
二是完善体系结构。我省小城镇数量较多,经济水平、人口规模、资源特色、地理区位等基础条件各不相同,在区域发展或是农村地区发展中承担的职能也各不相同。要提高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整体水平,就必须研究和建立一个科学的结构体 11 系,科学编制城镇体系规划,明确不同小城镇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并确定工作时序,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每个县域都要建成1-3个综合实力突出、规模适度、功能健全、特色明显的中心镇和特色镇,优先支持县域中心镇,集中打造特色资源镇,使其成为接纳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节点。简单地讲,各个县域都要至少按照“一主一副一特”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小城镇发展结构体系。“主”就是中心城区,即城关镇;“副”就是县域副中心,即重点中心镇;“特”就是特色镇,通过信息、物流、产业的带动,增强单一中心城区的辐射功能,带动其它小城镇以至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在省级层面,已经确定了100个重点中心镇和100个特色镇;在地方层面,各地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另外确定一些条件好、辐射功能强的小城镇予以重点支持。在完善小城镇结构体系中,要高度重视规划的引导和控制作用,凡列为重点中心镇或特色镇的,都要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对其总体规划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有必要的要对规划进行修编。比如,省委、省政府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中,对加快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城际铁路目前设站33个,其中有15个站点设在沿线小城镇,据住建部门的调查,这些设站小城镇,除个别外,总体规划中都未考虑城际铁路带来的影响,必须及时做出应对措施。12 还有最近省委提出的竹房城镇带和沿江小城镇发展问题,都有一个完善结构体系的问题,希望引起同志们的高度重视。
三是明确工作重点。国家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小城镇发展的功能定位主要是“宜居”和“服务”。就我省来讲,小城镇的建设发展一要“提质”,二要“扩容”。“提质”就是强化小城镇宜居功能。以污水处理、区域性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设施建设为重点,落实城镇减排责任,持续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同时,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小城镇房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小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小城镇居住服务功能。2011年,100个重点中心镇的污水、垃圾、绿化三项指标都要比上年增长5%以上。“扩容”就是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小城镇要承担80万农村人口的转移任务,对基础设施承载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要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测算小城镇规划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加强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产业集聚的基本承载需要。
当前,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有一个很好的发展机遇。据国家发改委领导讲,“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将承担70%左右的减排任务,垃圾围城的问 13 题也进一步受到国家的重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等部门对加大小城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的转移支付提出了新的意见。本月初,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省发改、住建、环保三个部门的同志专程到北京就“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和垃圾项目与国家进行了对接。下一阶段,相关部门要继续保持同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加大项目争取的力度。各地也都要抓紧、抓实,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是落实支持政策。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如,恢复征收小城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征污水处理费、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三挂钩”政策、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3万人以上规模城镇倾斜、保证小城镇建设发展用地、防止小城镇执法管理缺位、配齐配强重点中心镇领导班子、保证街道和社区两级工作经费等,这些政策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政策有的地方已经落实,有的地方还没有落实;有的地方执行情况较好,有的地方执行情况并不太好。这里,我强调一点,凡是省里制定的政策,各地都要不折不扣地认真落实,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并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各级政府都要根据省里的要求,结合地方的特点,制定配套政策的 14 实施意见。
五是强化产业支撑。产业发展是小城镇做大做强的基础。我省发展快、实力强的小城镇,无一不是有产业的基础和支撑。各地一定要充分重视小城镇的产业发展问题,根据本地区资源特点和城镇功能定位,加快发展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工业型、商贸型、旅游型小城镇;要坚持错位发展、集约发展的原则,主动承接大中城市产业转移,加快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基础功能和公共服务体系,将城镇建设、市场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路网建设结合起来,强化城镇综合功能,提高城镇的集聚效应和综合承载能力。
同志们,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特色民居改造和宜居村庄建设,是当前全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湖北的重要举措。希望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