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纪检系统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纪检干部信息管理系统”。
振奋精神 扎实工作
全面深入地推进反腐败专项斗争
——在全市纪检系统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2010年3月18日)
同志们:
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以来,全市纪检干部和专项办人员按照省、市专项斗争领导组的安排部署,健全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清理整治,推动了专项斗争的步步深入,取得了积极地成效:共解剖企业649家,新发现欠缴各类税费3.5亿元,清缴各类资金8300万元;立查案件93起,处理涉案人员78人;形成制度成果31项,出台市本级制度5项;同时,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有244名党员干部主动申报了问题,上缴违规违纪资金14.8万元。可以说,通过开展专项斗争,我市清缴了一批资金,查办了一批案件,处理了一批腐败分子,出台了一批制度文件,挽救了一批干部,煤焦及矿产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总的来看,我市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是扎实的,成效是显著的。省、市领导也多次对我市的工作给与充分肯定。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今年专项斗争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振奋精神,更加自觉地抓好专项斗争
3月11日,省专项斗争领导组在大同召开全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对今年的专项斗争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会议明确指出,尽管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一些积极地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平衡、不稳定、不协调的问题,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煤焦领域任然是我省反腐倡廉的重点领域。会议要求,必须坚持不懈、毫不动摇地深入推进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金道铭书记在会议上强调,专项斗争工作目前正处于一个更为关键的时期,许多问题仍处于须深入解决的形势当中,当前取得的成果是初步的、也是脆弱的,必须坚持、巩固、发展这个成果。专项斗争工作远没有到收尾的时候,要更大力度地把专项斗争推向深入。金道铭书记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主要领导要把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总抓手和突破口,要把专项斗争工作和机关工作统筹兼顾起来,切实保证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同志们,坦率的讲,经过一年多的专项斗争,我们的队伍里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松弛、厌战、松懈、麻痹状况。尤其是在一些煤焦资源少的县市区,认为这项工作已经和自己没有太大关系,厌战松懈思想比较明显。还有一些煤焦大县,认为已经收缴了一批资金、查处了一批案件,企业已经进入兼并重组和复工复产阶段,专项斗争的使命已经完成,麻痹松弛问题比较突出。还有一些县市区专项办已经名存实亡,成了“留守办”,管理松散,工作拖拉,虚以应付问题比较严重。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是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是我省全局推进发展的规划要求,是推进“三个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我省贯彻中央要求,从实际出发,构建山西惩防体系的创新举措。抓好专项斗争不是一个局部问题,而是事关长远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不是一个经济型、管理型的问题,而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针对我市以上存在的问题,关于专项斗争工作工作的意义我不再多讲,希望同志们深刻领会省里面的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振奋精神,在今年的工作中做到“力度不减、队伍不散、人员不乱”,切实按照省里面的安排部署,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地把专项斗争工作引向深入。
二、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2010年全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安排意见》,今年专项斗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立健全煤焦领域惩防体系总目标,坚持以解决已经暴露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着力点,继续引深集中清理政治工作;坚持以查办典型案件为突破口,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坚持以有效预防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腐败问题,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斗争,进一步推动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规范监管秩序,创新体制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促进煤焦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2010年的工作任务分两个阶段进行。上半年要全面总结分析2009年工作和认真研究当前专项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基础上,本着抓巩固、抓深化、抓完善的原则,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集中整治阶段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已经完成任务的要抓巩固、抓完善、抓提高。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要抓推进、抓落实、抓深化。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作为重点,摆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集中整治。下半年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自上而下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
2010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重点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高效推进、廉洁整合的目标要求,坚持把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与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做到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工作推进到哪里,专项斗争就要延伸到哪里,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工作进行到何时,专项斗争就跟进到何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发挥好保驾护航作用。要重点检查协议签订、主体到位、证照换发、资源资产评估、资金补偿等工作是否真正达到省政府的要求,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设租寻租、敲诈勒索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要重点检查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专项办发布的“十个严禁”纪律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坚决防止假兼并、假整合,以及采取暗箱操作、私下交易等方式隐匿、侵吞、转移、瓜分国家和集体利益等腐败问题发生。要重点检查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落实,有效防止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和私挖滥采现象的发生,确保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清理的力度,集中解决煤焦领域的突出问题。要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意见》提出的范围、重点、时限,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采取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进行清理整治的办法,引深已经部署的各专项清理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煤矿资源整合、投资项目审批中存在的官煤勾结、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着力解决煤矿兼并重组补偿资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资源价款征收、拨付、使用中存在的权钱交易、胡支乱花、中饱私囊等问题,要组织专人对资金底数、审批分配原则、使用方向和效益进行认真清理,做到项目清、底数清、流向清、问题清、责任清;着力解决煤炭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吃拿卡要、失职渎职问题,坚决打击养老矿井死灰复燃、私挖滥采煤炭资源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煤炭运销票据名目繁多,管理及使用混乱,非法倒卖、异地使用、伪造以及不按规定作用票据,公路营业站、出省站点“收黑钱、放黑车”等问题;着力解决涉媒涉焦中介机构虚假评估、商业贿赂等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和权力介入煤炭生产、经营,以及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活动、同业经营等问题。要切实加大对欠缴漏缴基金、价款、税费等资金的清理和追缴力度。对已清理出的资金,要按照规定比例分别上缴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对已经承诺上缴的资金,要根据实际情况,抓紧进行追缴。
(三)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力。要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切实加强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突破一批发生在领导干部和一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有份量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要通过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建立执纪执法机关情况互通制度,充分发挥派驻各地联络督查员作用,加强对煤矿兼并重组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反常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主动出击,开拓案源,揭露和锁定重要案件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有效突破。要切实加强对重点产煤市县案件查办工作的检查指导,实行严格的问责。重点产煤市、县都要突破1—2起在本地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对查办案件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要实行重点督办;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批、有案不查的,实行严格问责。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深入解剖典型,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和制度建设。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制度建设。要紧紧围绕解决权力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管住风险环节、风险部位为主要目标,按照管权管事管人相一致,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上级与下级相联动,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统一,实体规范与程序与程序规范相配套的原则,全面规划设计涵盖政府、部门和企业三个层面,涉及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内容的制度体系,分工负责,全面推进,抓好落实。要通过建立健全集中公开办事大厅,网上申报审批、电子监察等公开透明、可供监督的办事平台和工作机制,实行阳光操作,强化监督检查。要制定煤炭运销票据统一制作管理、部门衔街协调良好、便于基层操作执行的办法,规范票据的管理使用。加强基层公路营业站、出省站点管理。实行涉媒涉焦中介机构项目评估纳入我省征信网络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评审结果,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实行“黑名单”制度。要认真贯彻《廉政准则》,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对企业重组、设备采购、对外投资、基建项目、产权交易、煤炭购销等“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公开公示制度,防止暗箱操作。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进一步强化领导,细化责任,创新方法,争创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目前,专项斗争工作进入了一个更为重要的阶段,下半年就要组织检查验收。而我市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各县市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抽查解剖企业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应该清缴的各类税费底数没有完全澄清。三是就目前澄清的11.3亿,仅仅收缴了2.97亿,还有8.3亿没有收回。四是资源重组、企业兼并重组、复工复产工作还没有到位。五是制度建设工作与省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可以说我市当前面临的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形势不容乐观。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目标责任,强化工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解决“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切实把专项斗争工作摆上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分解任务目标,逐级落实责任。需要强调的是,这个阶段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强化指挥推动、组织协调和重点突破作用,确保集中整治阶段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事实证明,监督检查工作是我们促进工作落实的一项有力手段。今年我们要坚持把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阶段性督查与日常督查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联络员力量,充分发挥联络员日常督查职能,强化工作的推动力,落实工作的执行力,提升工作的掌控力,确保全市上下“一盘棋、一股劲、一条心”。
(三)加强工作创新。我市是一个煤炭资源小市,在许多方面和其他地市不具可比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突出运城特色,紧密联系我市实际开展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和集中整治阶段我市组织编写的《黑金地上的黑色交易》警示教育读本,体现了特色,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果。率先开展 “自查自纠回头看”,为全省专项斗争提供了经验。这些举措既符合运城实际,有体现了工作成效,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距总结验收只有不到4个月的时间,我们要一方面在强化工作措施,保障任务目标完成上下功夫。一方面在创新工作手段和思路上下功夫,争取再出新经验,再出新成绩,用一流成绩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