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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在2011年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0-11-30点击:150 次作者:
本文所属专题: ※国土资源会议材料 ※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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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在2011年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2010年,我县国土资源系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有力保证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资源需求,在促进全县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项目用地得到有力保障。2010年度上报省厅8个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材料,面积2653.74亩,同时积极做好国家重点工程、扩大内需工程的用地报批和征地补偿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二是经营城市成绩凸显。坚持以市场为取向,积极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促进经济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全年挂牌出让土地6933.5亩,出让金总额近11.74亿元。三是土地开发整理效益明显。全年共有8个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通过验收,建设规模76055.1亩,新增耕地6435.85亩,总投资9086万元。四是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推进。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及城镇外业调查工作在全市领先完成。农村土地外业调查工作比预计时间提前一周,共完成了18个镇772个自然村及青口盐场等单位1500多平方公里土地调查工作。五是土地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324宗(含历史遗留)违法用地案件,涉及土地面积6211亩;及时制止、拆除20宗,涉及土地面积210亩。六是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效规范。全年挂牌出让了5个矿区的采矿权,矿区面积267.68亩,资源量659.21万吨,出让价款990万元;依法关闭采石宕口4个,整合了班庄37个小采石宕口,查处,非法开山采石矿点7个,对5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土地执法水平不高、农村宅基地纠纷频繁、违法用地现象仍然存在、涉土信访案件居高不下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和农村的团结稳定。2010年2月,我县再次被确定为“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县”,并已被省国土资源厅暂停省级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重点项目的点供,2011年如果不能摘掉重点管理县的帽子,这将给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很大影响。下面,我就有关问题提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正视问题,充分认识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回顾2010年全县土地执法监察和土地信访工作,虽然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形势仍不乐观,具体表现在:违法用地多,不能及时整改到位,2008年度,我县被国家土地督察监测了176个图斑,被认定违法用地的有101宗,面积达到了6612.04亩;县国土部门在动态巡查中发现2010年全县新增违法用地113宗,面积1062.53亩(不包括204国道和242省道),耕地面积731.7亩;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被卫片监测发现的违法用地34宗,面积1200多亩。在09年度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我县被监测的图斑是32个,面积901亩,涉及10个镇。再就是信访量大、影响较广,部分镇村在用地方面引发的群众信访数量居高不下,09年度全县信访件达到了153件次。2010年初,省国土资源
厅对我县进行了通报批评、约见整改,并暂停了重大项目用地省级计划点供。从分析来看,造成这种不良局面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不报就用、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问题比较严重。目前少数镇仍然存在未经合法批准就圈占土地,特别是“以租代征”非法批地用地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私卖宅基地或以新农村建设为名变相开发商品房的现象较为突出。近年来,我县因农村宅基地问题而引发的群众信访件一直占全县土地信访总数的35%左右。部分镇、村在宅基地管理方面较为混乱,存在假借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的名义擅自私划、乱占、乱用集体土地,甚至大量占用、出租农用地开发商品房和私卖宅基地、乱收费的现象。
三是乱开滥挖风化石、粘土现象仍然存在。个别镇村干部受利益的驱动,疏于管理,缺乏良性综合开发利用意识,非法开采行为屡禁不止,破坏耕地现象严重。
四是部分征地补偿款到位不及时。全县多数镇能够按照征地补偿方案和标准及时兑现被征地农民,但仍有以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名,变相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
五是个别镇村干部责任心不强。不能积极有效地做好息访稳控工作,被动消极因素时有发生,对信访事项的处置敷衍了事,存在随意性,引起信访群众的不满,造成越级上访的现象。如12月22日,柘汪镇东林子村4个人到国土资源部反映镇村干部非法卖地1260亩的事情,还有海头镇海后村闫复伦等4人,也在12月22日到部反映村委会出售900亩土地给11家单位建厂的事情。今年2月2日,金山镇赵湖村韦之学、徐福村徐恒礼等2批6人次同时到省国土资源厅反映村干部非法卖地侵权以及土地抛荒和养殖区建房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希望各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我县土地执法监察和土地信访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紧紧围绕整改违法用地和退出重点管理县这两项紧迫任务,确保违法用地及时整改到位,土地信访化解调处到位。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把严格执行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对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尤其是遗留的土地信访积案,各镇、县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逐步加以解决;对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提早防范,建立和完善土地信访案件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住不良的土地信访倾向,防止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突出重点,迅速整改,全力以赴扭转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不利局面
(一)认真落实好各类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
2010年11月南京督察局确认我县200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尚未整改到位的有40宗,涉及面积1606.7亩。从11月15日开始,各相关镇按照督察局提出的整改要求,积极落实相关地块的整改工作,前期自查认定已整改到位和基本整改到位的有18宗,但督察局反馈其中尚有5宗未完全整改到位;另有22宗整改不到位。各镇、县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整改到位。在此,我对整改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对于自查认定整改到位和基本到位,但未通过督察局验收的5宗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地
块,要整改到位,该拆的一定要拆除到位,该完善的要完善到位。
二是属省重点工程(扩内需项目)、特殊用地的3宗地块,204国道和242省道改道工程,已通过省国土厅用地预审,交通、发改等相关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组织上报审批;县人武部武器库,属特殊用地,要积极配合组织报批材料,抓紧完善手续。
三是属村民住宅用地的11宗地块,虽然在新一轮规划修编中已调整为建设用地区,但按照督察局的整改要求,必须依法对其实施拆除让出。鉴于国家两会即将召开,按照国办文件要求,期间不能实施强制拆迁,同时考虑地方的稳定问题,县里研究决定于近期实施具体拆迁,各相关镇要积极落实前期的准备工作。
四是属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的5宗地块,在新一轮规划修编中已调整为建设用地区,考虑民生问题,县里研究决定,积极对其另行选址,加快建设步伐,待搬迁后再实施拆迁,各镇要确保到位。
五是属市政道路用地的3宗地块,在新一轮规划修编中已调整为建设用地区,按照督察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对其实施全部拆除。
(二)扎实推进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月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了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9日,我县领回了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资料,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已全面启动。本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15号)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镇政府主要责任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3月1日前,各镇结合卫片监测图斑地块完成辖区内09年以来新增违法违规用地的自查工作,将涉及的违法违规用地查结到位,并将处理情况报县国土资源局。3月15日前,各镇就查结后的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到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对接相关部门完善到位,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块拆除让出恢复耕种到位。3月30日以前,各镇将整改情况及相关表格报送国土资源局,落实不到位的,县政府将约谈有关镇的主要责任人。
2010年度是对全国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规范》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将是根据检查成果,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主要责任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镇要高度重视,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农村宅基地
一要从严控制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规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要严格执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从严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县国土资源局在修编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和统筹安排城乡建
设用地的总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各镇、村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整理,促进村镇土地集约利用。
二要依法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各镇、村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农村村民建房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各镇国土所要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三要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各镇和县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的宅基地。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镇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本村村民之间调剂使用,腾退多余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实施建新拆旧的,要采取事先签订协议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
四要全面清理宅基地乱收费问题。个别镇、村巧立名目,以宅基地款、设施配套费、赞助费、土地调节费、承包费甚至白条等种种手段,私卖以及乱批乱建宅基地现象非常严重,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使国土资源严重流失,也使部分农村居民的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导致有的村民不断来县到市去省进京上访,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影响了社会稳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依法办事,对违法违规责任人应该给予处分的,要严格按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顶风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从重或加重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的、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的、压案不查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全面推进土地执法监察和涉土信访工作趋向好的态势
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稳妥调处各类土地信访案件,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可推卸的职责任务。要想在2011年退出全省土地信访重点管理县,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县”,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土地执法监察目标责任制。为有效加强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确保在2011年不发生新的违法用地。在今天的会议上,县政府将与各镇签订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落实问责制,严格保护耕地,遏制违法违规用地,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各镇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要对积极检查、纠正征地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明确责任目标、主体和责任要求,加强督查考核。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对非法圈占地、违法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大案、要案,坚决予以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公开曝光。
二是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各镇、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特别是土地执法部门,要做到依法管地,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不能弄
虚作假;要加强土地市场检查,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按照“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的要求,重点查处违法批地、乱占耕地以及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行为,非法占用的土地该收回的要收回,该复耕的要复耕;对玩忽职守、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管理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强化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监察、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纠、执法必严;对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公开曝光、公开处理,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三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第一,实行内部信访专项考核。建立涉土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主要领导缴纳风险保证金,实行责任追究,根据信访工作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兑现奖惩。同时,实行重大信访违法行为通报制,今后凡因工作不力、疏漏或失误导致的重大信访与违法行为,均进行全县通报。第二,实行重点疑难信访包干联办制。各镇要按照今天的会议要求,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涉土信访问题,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村逐户全面过堂,不留死角,同时,要筛选出一批突出矛盾、突出问题和突出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根据“谁责任、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要细分责任、落实到人、包干联办。尤其对涉及面广、关联复杂的信访件,必要时由主要领导牵头,带领有关责任人员实行现场解难、现场督办。如因排查问题和隐患不细不实、措施不力,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集访的,所在镇要写出书面检查,并对包案人、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按照签订的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工作由目标办、监察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实行动态检查、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季度考核排位后三名或季度内土地信访高发反弹的镇,将被列入重点管理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重点约谈,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启动问责程序,并停止对该镇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和新增用地的审批。同时,整改期间实行评先一票否决,并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季度考核前三位的镇,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连续保持排名前列或有明显提升进位的以及保持零信访、零违法的,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季度考核期间,辖区内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考核期间,辖区内发生重大信访事项,造成较大影响的,依据《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16号令),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县委、县政府年终将给予单项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地方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实行年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对主要领导将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县委、县政府年终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市级表彰。
同志们,当前,我县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做好规范土地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各镇、县各有关部门要真抓实干,警钟长鸣,善待百姓,切实把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实现好,维护好,为促进农村的繁荣富强、农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