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大会上的讲话_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言稿 时间:2020-02-27 16:37:5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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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 迅速行动

高效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任务

杨伟军 2011年8月19日

同志们:

按照县8月3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动员会的部署安排,经镇党委、政府认真研究,就我镇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等下,胡镇长、曾书记还将作重要指示,请大家抓好落实。

一、去年筹资工作简要回顾

(一)去年筹资工作的特点

2010年,是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筹资取得很大进步的一年,去年的筹资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1、筹资完成快。去年,我们自7月29日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会,仅用30天时间,就完成了农业人口的参合任务。应完成县下达任务1285440元,实际缴纳合作医疗参合资金1288200元,超额完成了县下达的参合任务。

2、参合比率高。去年,县下达乡镇的参合比率是92%,全镇15个村有11个村达到达了92%的参合率。其中泉湾村参合率达98.95%,居全镇第一。全镇平均参合率达92.19%。

3、惠及群众广。到今年8月中旬,根据统计显示,全镇已有5880人次住院治疗并得到报销补助,全镇累计补助到位金额820.2万元。如社区刘丙新获得医补62197.8元。在卫生院建立健康档案的农村居民已达21500人,为55岁以上老人免费健康检查4760人,儿童健康检查2470人。群众享受合作医疗带来的好处得到充分体现,农民家庭治病就医、群众医疗健康状况明显改观。

4、工作作风实。以上三大工作效果的取得,得益于全体镇村干部作风务实,克服外出流动人口多、联系对象难、服务群众广、需垫付资金等各种困难,深入基层、深入村组、深入群众,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保障了筹资效果,落实了党的惠民政策,惠泽了因病受困的家庭与群众。

(二)工作仍需改进的地方

去年筹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与经验,但也客观上存在一些小问题。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个别村虽然想了办法,动了脑筋,但仍未达到县下达的参合比率。二是工作中存在厌烦情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来是一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的好政策,群众应该自觉参合。因而,个别镇村干部在做思想工作上缺乏耐心,群众思想工作不细致,略显简单化,你买就买,不买就不买,只要我上了门,就算公事到了堂。群众真生了病,哭天无路。三是基础工作不细致。资料的填写核对未确保零差错,有漏户、漏人现象,也有错姓别名现象,还有字迹不工整,导致输入电脑的数据信息有错误,甚至参加了合作医疗,没有合作医疗证,兑付基金时群众费尽周折,尽打跟斗。去年,全镇仅陶家湾村没有遗漏错误。这些存在的现象和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年的筹资工作中加以克服,要做到精益求精,好上加好,锦上添花。

二、今年筹资工作具体安排

今年是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第一年,喊法不同,内容有变化,政策有调整,但筹资没有变,较去年相比,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时间更紧,务必精心组织,打一场筹资的攻坚大胜仗。

(一)掌握政策,落实政策

1、掌握政策。今年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新变化。一是机构名称有变化。2010年12月,县委、县政府实施机构改革,组建了宁乡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对服务群众的医疗保险机构进行了整合。将县卫生局管理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职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县医疗保险中心承担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职责,整合划入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二是服务对象有变化。从今年开始,进入全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代。除了农业人口以外,本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和其他具有本县户籍的未成年人可以参保;外来务工人员在县内务工满一年的,可持务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参保。服务的对象更加广泛。三是政策内容有变化。一方面,政策更加规范。出台了《宁乡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办法》与《宁乡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使基金运行安全稳健,规范有序。另一方面,政策更加惠民。体现在住院补助比例提高了10%。县内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75%,起付线100元;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60%,起付线300元;长沙市宁乡县精神病医院补助70%,起付线100元;县外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50%,起付线100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40%,起付线500元;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40%,起付线700元;非定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补助10%,起付线1000元,没有变化。住院分娩提高了100元,剖宫产补700元,乡镇平产补3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平产每例补助550元。特殊门诊13种疾病经审批可申报特殊门诊补助:尿毒症透析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每月限额补助800元;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免疫抑制门诊治疗,每月限额补助1000元;白血病,200元/月;恶性肿瘤术后门诊康复治疗;中风后瘫痪治疗;肺心病(伴严重右心衰);冠心病伴严重心率失常;风湿性心脏病;糖尿病并发症;肾病综合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小儿脑性瘫痪康复治疗(限0—6岁儿童)。后面10种病症,限额补助150元/月。

2、落实政策。一是自身要加强政策的学习,做到吃透政策精神,做政策上的明白人。二是要宣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今天下发的《城居医保宣传手册》,要发到每家每户,让群众知晓政策。三是要服务群众,落实好政策。凡参加了医疗保险,符合政策补助范围的,我们要指导服务群众享受政策补助与医疗健康服务。如补助的标准中对0至14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实行特殊救治的政策。符合治疗指征的先天性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和动脉导管未闭三个病种的包干费用予以全额补助,费用有2.5万元以内;符合治疗指征的先天性肺动脉、主动脉缩窄、法络氏四联症、先天性大动脉转位四个病种的包干救治费用补助80%(含第二次补助)。如健康体检、申报特殊门诊补助的13种疾病等等这些政策,我们都要宣传到位,符合条件能享受政策的都要及时申报,真正解决群众的病困。

(二)明确目标,明确做法

1、明确目标任务。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参保率县要求乡镇必须达到95%以上,实现医疗保险的全覆盖。按照这个要求,各村必须确保参保率达95%以上。目前,我镇现有人口总数为49014人,其中农业人口47120人,非农业人口1894人,需完成筹资金额134万余元。

2、明确参保对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凡户籍属我镇的农村户口居民可以家庭(包括外出人员)为单位参保。(2)外地人口与本镇居民通婚或长期居住本地,户口未迁入以及各种原因未上户口的城乡居民,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纳入其家庭参保,但禁止异地重复参保。(3)本镇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和其它具有本镇户籍的未成年人可以参保。(4)年度内按政策计划生育小孩的居民家庭,可预先为小孩取名纳入其家庭参保。(5)外来务工人员可持务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参保。

3、明确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2012年农村户口居民每人缴费30元,城镇户口居民每人缴费40元,城乡“三无“人员,即五保户和1-2级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名单由社会事务办提供,已分村提供给各村。享受低保的城镇户口居民16元/人/年,也由社会事务办提供名单。全镇统一集中缴费时间为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9月5日。

4、明确操作方法。医保采取缴纳现金的方式,由镇村代收代缴。在工作步骤上,要分段推进。8月17日前,为数据整册阶段;8月18日至9月5日,为集中筹资阶段,镇村干部走村入户收缴资金;9月6日至9月30日为信息录入阶段,镇合管站根据各村汇总后的资料数据录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汇总上报阶段。在资料填写上,要完整准确。镇村收取医疗保险资金时,应按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分类别当场开具医疗保险缴费专用收据,将参保人员姓名一一列出,在收据备注栏内注明参保年份,交参保人保存,并与参保人员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填写好《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要及时认真核对收缴到位的保险费和登记在册人数,避免出现错登、漏登和重复登记现象。企业、社会团体、知名人士等打捆资助农民参保的,应以户为单位开具筹资收据,交参保家庭。在开据票据与汇总资料时字迹要更整、清楚。在资金管理上,要严明纪律。筹资期间要确保资金安全,要防盗窃、防假币、防丢失。各村组干部要将收缴的个人参保资金汇总及时存入银行,并于每周三上缴至镇财政所张依俐处。镇财政所于每周四及时足额将个人参保资金上解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专户。严禁挪用参保资金。

(三)强化领导,强化措施

要确保今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必须精心组织,强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东湖塘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领导小组。由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建舟同志担任。各村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基金筹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亲自抓落实,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抽调一批素质好、能力强、热情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深入村组和农户,做好宣传动员与资金收缴工作。

2、加强责任管理。建立“包干责任制”,即线办干部包干联村、村干部包干联组、组长和党员包干联户,促任务完成,并把工作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和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镇对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考核记零分,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一是挪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基金的;二是未按时完成参合信息核对,提供筹资名册的。

3、加强协调配合。镇村部门要加强联系,齐心合力促筹资任务如期完成。派出所要对户籍信息及时进行清理整顿;卫生院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就医;社事办要及时提供三无人员、残疾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名册;财政所要做好票据、资金的结算工作;农办要切实牵头做好服务协调、业务指导工作;镇属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配合乡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督促本系统、本单位干职工的农村亲属带头参保,支持资助贫困家庭参保。各村要创新工作方法,发扬“5+

2、白+黑、晴+雨”的连续战斗的作风,确保在集中筹资阶段一举完成任务。

4、加强督查考核。集中筹资期间,任务进度一日一通报,及时推介先进典型与好的做法。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筹资任务的村给予奖励。8月25日前,各村(社区)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达到村总人口的95%,奖励该村1500元。8月31日12点以前,各村(社区)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达到村总人口的95%,奖励该村1200元。9月5日12点以前各村(社区)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达到村总人口的95%,奖励该村800元。9月5日12点以前,各村(社区)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达不到村总人口的95%,不给奖。镇合管站要对各村筹资参保、信息管理、制证发证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各村开展工作。

同志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好政策,只要我们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就一定能圆满完成2012年的筹资任务,惠及全镇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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