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民同志在二00九年全市职称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同志岗位调整的建议

发言稿 时间:2020-02-27 13:18:3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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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民同志在二00九年

全市职称和专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10月1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人事局党组研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评选等年前需按时完成的有关工作。

一、0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对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省厅专门下发了文件,提出了新的要求

1、严格标准条件。今年评审的标准条件与往年相比更加的严格,也非常明确,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吃透文件精神,把政策弄通弄懂,确保落到实处。这里,强调四点:一是事业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臵数量,根据岗位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申报推荐。若本单位、本部门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除个别工作业绩特别突出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不再推荐申报;没有设臵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二是今年职称外语成绩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与全国通用标准一致,均为60分,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外语成绩50分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于职称外语和类别的要求,要严格审核把关,不得放宽条件。三是关于改系列(专业)

1申报评审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国家和省有规定的,必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方可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四是关于非企事业单位交流或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事业单位中管理岗聘用到专业技术岗工作的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必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条件,方可申报。

2、申报评审程序要公开透明。今年的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与往年一致,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和评委会评审的办法。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按规定成立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要严格实行单位呈报前和评审通过后双公示制度,对拟推荐人选和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按统一格式张榜公示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和公布。进行异议期公示时,在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的同时,要在评委会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的信息网和各级呈报部门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3、强化对评委会的监督管理,保证评审质量。评审委员会的组建与管理直接关系评审工作的质量。各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系列(专业)范围进行评审,不得超越权限跨系列(专业)受理申报材料和进行评审。对于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得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各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整理、组织评审和分析汇总工作,确保评审公平公正。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实行信访责任制,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解释、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调查核实工作由人事部门和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按要求向评委会办事机构和相应人事部门提交调查材料,填写有关表格,提出处理意见。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按照规定时间在评审前上报材料审理情况,评审后上报评委会工作纪要和工作总结。

4、关于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工作。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纳入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统一部署,统一申报,不再单独开会布置。在这里要着重说明两点:一是根据东人发„2001‟3号文件规定,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任职资格只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中有效,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能互相套用或转换。二是开展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工作,并不是不允许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有企事业职称评审,对于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标准条件的,可以通过参加国有企事业职称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今年的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一定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按照统一规定的评审时间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年底前主要继续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根据人事部和省人事厅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我市“653”工程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市直各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关于举办信息网络安全培训班的通知》的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第六至八期的网络安全培训。

二是各部门、单位根据年初上报的培训班次情况,做好组织工作。对已完成的,要进行认真总结。

三是经省厅批准的林业、畜牧、信息技术3个高级研修班的承办单位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四是按照省厅安排部署,做好创新案例公需科目培训工作。

三、关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

我市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7人,省级突贡专家3人,市级突贡专家26人。为适应新形势需要,今年9月份市政府对《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对评选范围进行了明确,将中央、省驻东营单位纳入选拔范围;在选拔周期和数量上由原来的每年选拔一次,每次不超过10名,管理期限为5年,修改为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2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根据办法规定,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推荐选拔工作,要坚持选拔标准条件,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推荐人选时不仅要看申报人员的现有成果,还要看这些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其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真正把代表各行各业最高水平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出来。请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驻东营有关单位在10月底前将08-09年度推荐人选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一要尽快完成岗位设臵方案上报工作。根据省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部署安排和绩效工资制度推行时间安排,今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市直尚未上报岗位设置方案和兼职方案的部门(单位)要在10月底前完成方案上报工作。

二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做好岗位聘用工作。岗位聘用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事业单位所有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切实保证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根据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已经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的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岗位确定后,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组织岗位竞聘,并按规定程序将岗位确定和竞聘的情况进行备案,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在组织岗位确定和岗位竞聘时,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新聘人员;尚未

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

五、企业博士后科研站点工作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和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全面检查和了解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情况,今年3-4月份对胜利石油管理局、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个博士后工作站进行了评估自查,对信义集团、东辰集团等2个新建博士后工作站进行了工作指导。会后,请各科研工作站的企业按照规定,进一步加强建设。同时,请各具备条件的单位做好09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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