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县长通报讲话(定稿.印发件)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高考动员会县长讲话稿”。
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陶 梅
(2011年12月7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当前及2011年度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以通报,并就开展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自查整治活动作以安排。
一、当前及2011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漏报错报问题严重,基层基础管理十分薄弱。通过 “回笼”分析,全县“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出生漏报率分别为12.72%和5.78%,2001至2010年10年平均出生漏报率高达9.4%,也就是说在每100名出生中,我们当年只掌握了不到91人。全县上半年和年终考核共调查出生漏报20例,育妇漏管6例,出生性别错报9例,孕情漏报6例,当年出生时间错报5例,15个乡(镇、区)中,有13个存在漏报和错报个案,说明各类漏报、错报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基层基础管理工作仍十分薄弱。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管理不到位。乡(镇)没有真正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全员责任制,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长期不参与计生工作,造成了计生干部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一些乡(镇)
于90%的责任指标23和29个百分点,其中丰台乡、荔堡镇当年两有户妇女结扎落实及时率不足50%;全县当年节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88.42%,低于95%的责任指标6.58个百分点,其中窑店镇不足80%。依据当年节育对象名单汇总,全县当年二女户节育对象253人,落实了结扎措施的104人,落实率仅为41%,二女户对象已成为影响当年节育措施落实率达标的主要因素。关于二女户结扎的问题,我在这里作以特别强调,省市今后对二女扎不再单独下达考核指标,县上在2012年度第一季度“四术”任务中没有下达二女户结扎任务,但并不是说生育政策松动了,二女户不用结扎了,而是面对95%的节育措施落实率、90%的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和杜绝政策外超生的责任指标及工作要求,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对象就是任务的工作原则,在落实结扎措施上要把二女户和两有户同等对待,结扎后要全面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这就意味着我们的工作要求更加严格,工作难度也更大了。
(三)整体工作水平低,完成人口控制目标压力大。一是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虚高”。全县“十一五”期间报表平均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81.19%,而“回笼”后仅为76.42%,降低了4.77个百分点,除太平乡、汭丰乡、泾明乡外,其余乡(镇)均低于79%的“一票否决”指标。2010年度报表上报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5.08%,“回笼”后为81.68%,一年时间里下降了3.4个百分点。二是一孩妇女比例低。全县农业一孩妇女比例为18.3%,县上年终考核中,对15个“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示范村进行了入户调查,共调查已婚育龄妇女591人,B超、体格、妇科、乳腺、宫颈刮片五项检查比例分别为69.2%、56.9%、48.2%、3%、11.7%,“五项”平均检查比例只有37.8%,低于全覆盖的要求62.2个百分点,其中荔堡镇、太平乡不足30%,而调查的非“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示范村“五项”平均检查比例也只有32%,与工作要求差距较大。另外,从入户调查情况看,部分乡(镇)还存在实际没有给育龄群众进行健康检查,而“虚填”检查信息来应付考核的现象,全县共调查虚假生殖健康检查52例,其中汭丰乡、城关镇均在8例以上。三是生殖健康检查信息录入不到位。全县生殖健康检查信息录入比例仅为40.6%,低于100%的责任指标59.4个百分点。四是环孕情服务率低,虚假严重。县上年终考核样本点调查环孕情服务率仅为48.2%,低于90%的责任指标41.8个百分点,漏检的问题十分突出。同时,在环孕情服务率很低的情况下,环孕情服务虚假的问题仍很严重,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市上年终考核共调查虚假环孕情服务证明78份,其中我县就多达20份,占到了全市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县上年终考核共调查虚假环孕情服务证明29份,占调查环孕情服务人(次)数的4%,其中红河乡、荔堡镇、窑店镇、丰台乡、罗汉洞乡虚假比例较大。从虚假个案看,乡(镇)为长年外出的对象出具虚假环孕检证明;有的对象实际检查了一次或两次,而乡所出具了三次或四次证明。五是乡(镇)服务所管理不规范。
对象的环情、孕情游离于监管之外,管理服务上存在很大漏洞,造成了流出重点对象在流入地计划外怀孕,在户籍地计划外生育的被动局面。二是流入人口清理清查和公安暂住人口比对工作不彻底。从年终考核情况以及报表数据分析看,部分乡(镇)流入人口清理清查及公安暂住人口比对工作开展不扎实、不彻底,底数掌握不准确,报表数字脱离实际,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市上年终考核中,我县就有流入人口漏管的问题。三是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质量不高。大部分乡(镇)流出人口的现居住地地址录入到村(居、社区)一级比例没有达到85%的要求,身份证号码、流出时间、生育、节育、服务等重点信息录入不全,更新不及时,其中泾明、开发区、罗汉洞、丰台等乡(镇)流动人口信息录入质量较低。
(七)信息化建设工作不平衡,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P&WIS家庭人口信息录入不准确。一些乡(镇)P&WIS录入的人口与户中实际人口情况不一致,个别乡(镇)还存在人口漏录的问题。县上年终考核入户调查的2537户中,有141户P&WIS人口与户中申报的家庭人口数不一致,准确率为94.44%,低于98%的责任指标3.56个百分点,其中荔堡镇、开发区准确率较低。二是P&WIS子表信息录入不到位。全县当年再生育指标录入率为80.5%,有261人的再生育指标信息没有及时录入,个别乡(镇)“两户”奖励优惠政策信息录入不精细,有错录、虚录的问题。三是信息化设备管理、配备不到位。个别乡(镇)对县上配备的排部署了为期两个月的人口计生工作自查活动。按照市上的工作要求,县监察局、人口计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自查整治活动的安排意见》(泾监发„2011‟11号),县人口计生局在11月29日召开了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干部作风整顿暨自查整治活动工作会议,全县自查整治活动已全面展开。为了切实引起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确保自查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今天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请各乡(镇)、各部门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认真抓好近期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落实,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一)目标任务
以“严格控制计外生育,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总体目标,以“准确定位现状,加大落实力度,整顿干部作风,提升质量水平”为工作要求,坚持“不漏村组、不漏对象、不留死角、不欠任务”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边自查边销号,边清理边落实”的工作方法,逐村逐对象开展以节育措施落实、环孕情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等为重点内容的自查整治活动。要通过“摸底子、清对象、核措施、定任务”的工作措施,村村达到“底子清、对象清、措施清、任务清”的工作目标,实现人口计生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十个到位”(即:家庭人口计生底数掌握到位;当年及历年节育措施落实到位;环孕情服务、生殖健康检查等优质服务到位;流动人口管理
未接受环孕情检查的对象,要进行清理登记,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县人口计生局、人社局和相关单位备案,作为审查计划生育情况和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3.查社会抚养费征收是否到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2005年以来的计外超生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清理,按户建立征收台帐。县人口计生局将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乡(镇)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情况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核查是否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标准依法足额征收,是否规范据实征收,是否用于计划生育工作,有无挤占挪用、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以征代管、放水养鱼”等问题。要坚持依法行政,严禁随意降低征收标准,压缩征收范围,对无故逾期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或欠账大的,要通过法律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切实发挥好社会抚养费的经济制约作用。
4.查流动人口监管是否得力。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月清理、月报告”制度,通过入户核查、网络协查、发函调查等各种方式,彻底摸清流出人口去向、联系方式和生育节育等情况,坚决堵塞服务管理漏洞。特别是对长期流出的重点育龄群众要加强协查协管,积极与流入地联系沟通,认真做好信息反馈交流、协查通报等经常性工作,配合落实节育措施,坚决防止意外怀孕和政策外生育。公安、工商部门要配合街道办、城关镇、汭丰乡和温泉开发区认真开展2012年第一季度城区、城郊和工厂企业流入人口清理整治活动,确保流入人口全部纳入管理。
实,确保一查到底,追究到位。县人口计生局和监察局要按乡、按村、按个案进行分析反馈,对一些重点指标落后,特别是近三年二女户转化较快和高胎次个案数量较多的乡(镇),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导,帮助乡(镇)寻找问题原因,准确定位工作现状,正视工作存在差距,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这次自查整治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工作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步骤
本次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查整治活动”从11月25日开始至2012年1月25日结束,共两个月时间,分三个步骤进行。
1.动员部署(2011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自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包村包对象责任制考核办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保目标明确,任务清楚,责任到人,迅速掀起自查整治活动高潮。
2.组织实施(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月25日)。按照自查整治活动安排意见,各乡(镇)集中人员逐村开展自查,逐对象落实服务管理措施。县人口计生局要逐乡(镇)进行督查,指导乡(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通报评估。县人口计生局要针对本次自查整治活动设计专项工作进度统计表,每三天收集一次工作进度,逢十日进行评估通报,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整治活动结束后,县上要对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评估,3
措施,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努力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三要强化督查调度。自查整治活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局要及时收集掌握、汇总分析、通报反馈各乡(镇)重难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县委、县政府将及时对安排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进行现场调度,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以推动各项工作在求真务实的基础上快速发展。自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