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工作总结(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院薪酬管理工作总结”。
第1篇: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薪酬是公立医院各类工作人员劳动价值的货币和福利表现形式。中国公立医院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医生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调动,关系到医改的成败。
一、中国公立医院医生薪酬制度历史演进及现状
薪酬现状:调查显示,XX~XX年度,中国医生平均年收入为67516元,其中心胸外科医生年收入73851元居榜首,全科医生年收入49284元居末位,分别是XX年度全国平均工资的1.48倍、1.62倍和1.08倍。而同为知识、技术密集产业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XX年平均工资为93044元和86059元。《XX中国统计年鉴》也显示,与国内银行业、电信业、软件业等行业收入相比,医生收入偏低;卫生人员平均工资相对于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呈下降趋势。XX年《全国卫生财务年报》数据显示,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工资总收入中基本工资占22.9%,津补贴占20.5%,绩效工资和奖金占56.6%。
二、国外公立医院医生的薪酬制度
不同卫生体制下公立医院医生的薪酬及支付方式:英国医生年薪根据其服务年限在3.7万~7.0万英镑之间。医生收入约为全国雇员平均值的2.50倍,其中高年资医生约为平均值的4.00倍.美国医生平均年薪约为10万~20万美元,部分高年资医生的年薪高达80万~100万美元,是普通人收入的3~8倍。
国外公立医院薪酬体系的特点:一是公立医院医生的薪酬以职务等级工资为主,收入水平普遍较高。大多数国家建立了稳定且水平较高的基于岗位和职务等级的基本薪酬制度,不收益医院业务收入的影响。在全球范围内,医生的收入水平都处在较高水平,而且绝大多数国家的医生收入主要来自于薪酬。二是薪酬分配要素充分体现知识、岗位职责和工作风险,充分考虑医生的职业特点,有一套明确的考评体系。三是根据医生提供服务的特点采取多种薪酬支付方式。对于公立医院医生,常采用工资加奖金,同时对私人保险患者提供的服务可按服务项目收费。
三、中国公立医院医生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分析
1、公立医院医生薪酬来源保障性差。由于政府职责的不到位,财政投入仅占医院总收入的6%~7%,对公立医院效益影响微乎其微。公立医院医生必须通过业务收入赚取自身薪酬,待遇和医院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薪酬来源保障性差。加上药品加成收费、按项目付费等制度安排,都鼓励医生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进一步加大市场失灵,违背了医生社会人的属性。
2、公立医院医生的阳光薪酬水平低,未能体现医生的人力资本价值导致“代偿机制”。医疗行业具有社会责任重、服务内容广、成熟周期长、工作时间长且无规律、职业风险高、知识更新快等六大特征,这就要求从事这一行业的医生有稳定较高的薪酬。与国际上医生的薪酬常位于行业排名前列相比,我国医生的阳光薪酬却一直处于行业排名的中等水平,且在新医改以来排名逐渐走低,这不符合医疗行业的特征以及新医改“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的要求。在这种薪酬制度安排下,医生只能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得额外的“灰色”收入,甚至是“黑色收入”,导致“收红包”“走穴”“拿回扣”等现象出现。这种畸形的“代偿机制”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利益,最终也将损害医院乃至整个医疗行业的利益。
3、薪酬结构和分配要素不科学,导致激励机制进一步扭曲。在现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下,基本工资是保障公立医院医生基本生活需要的稳定收入;绩效工资属于可变薪酬,是医院根据各科室当月或季度结余,按照一定的比例将绩效部分发放给各科室,再由科室负责人按照本科室的奖金计算方法发放给各医生。当前,公立医院医生的基本工资所占比重小,绩效工资和奖金占大头,出现“倒挂”现象。同时,医生的基本工资水平受职称和工作年限的影响较大,但由于专业技术资格,尤其是高级资格在评审中长期以来存在“重论文、轻实践”的现象,专业技术资格并没有能够很好的反 映出临床专业水平。医生的绩效工资则与医院及科室的效益密切相关,甚至成为影响收入最为重要的因素。薪酬结构不合理及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缺乏,进一步扭曲了医生的激励机制,破坏了医生的专业精神。
4、公立医院医生薪酬激励机制受制于事业单位体制。在公立医院医生的人事权上,决策主体不在院长,而在政府的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和编制部门。尤其是编制问题,且无权解聘有编人员。编制又与工资水平、福利待遇挂钩。在单位制下,公立医院的医生是单位人,而不是作为医院的合伙人,这限制了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额外经济报酬的渠道。
四、中国公立医院医生薪酬制度改革发展方向和路径选择
中国公立医院医生薪酬制度改革应遵循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要符合医疗行业特点。医疗行业的六大特征要求给予公立医院医生稳定较高的薪酬待遇,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和知本价值;
二是要符合科学规律,借鉴国内外成熟的理论和时间指导改革;
三是要符合中国国情。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先解决医生的基本物质需求,然后循序渐进;
四是要符合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引进保方和供方行业组织谈判机制;密切结合事业单位改革 的走向和框架,探索公立医院的人事自主权、分配权等管理权独立的法人机构改革。
中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发展方向
医师公立医院医生的薪酬与医院和科室的收益脱钩,使医生回归社会人属性和定位。二是建立公立医院医生与政府、医疗保险、患者的社会契约制度。政府应该建立良好的社会契约来保证医生完成其劳动价值、社会责任、历史使命,同时给予体现医生人力资本价值的相应的薪酬和社会尊重、社会地位。三是建立公立医院与医生的合伙人制度,使医生拜托单位人的枷锁。
中国公立医院医生薪酬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1、在现行薪酬制度下建立稳定较高薪酬的投入保障制度。一种途径是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动态调整工资总额,但需要以公立医院服务对象健康产出、公益性为导向;另一种途径是调整补偿机构,提高医生技术劳务价格,将原来的药品加成收入以医事服务费等形式平移给医疗团队。
2、将现行薪酬制度关进档案,实行较高水平的倒扣型年薪制。将现行的薪酬制度关进档案工资,作为“五险一金”、工会会费等的缴费基数。各地在充分调研和核算的基础上,实行一套新的较高水平的年薪制,同时加大政府、医保和行业协会等对医生的监管力度,一经发现有收受回扣、红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扣去较大比例的年薪。
3、创新公立医院医生考评体系,建立相应的薪酬体系。借鉴国内外经验,各地在薪酬设计的时候,与医院综合改革相配套,建立在对医生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医生的劳动价值和贡献分出等级,进而建立相应的薪酬体系。
第2篇:彭阳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彭阳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宁党办〔2017〕11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34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宁人社发〔2018〕38号)、《固原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固党办〔2016〕84号)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8〕22)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建立激励相容、灵活高效、符合我县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
— 1 — 院薪酬制度,完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适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改革工作相衔接,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秩序。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适应行业特点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区别不同岗位职责,优化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制度和分配机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三)坚持动态调整与合理预期相结合。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基本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医疗服务水平提高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薪酬水平,促使职工收入稳步增长。妥善处理不同等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之间收入分配关系。
三、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县列入全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彭阳县人民医院、彭阳县中医医院2家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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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内容
(一)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建立符合公立医院特点的薪酬制度。
1.结合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工作特点和本地实际,以及不同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工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建立符合公立医院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
2.公立医院可以选择在现行工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的比例方式进行分配,也可以选择保留档案工资、自主建立符合医院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合理确定符合公立医院自身特点的薪酬结构。有条件的也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
(二)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和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1.实行薪酬总量核定制度,县人社、财政部门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公立医院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逐步增加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提高职工薪酬水平。
2.在现有薪酬水平基础上,根据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按照医院上年度绩效工资水平10%—20%的增长率审批绩效工资增量,逐步调整到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线的2.5倍,最高不超过3倍。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
— 3 — 院,在规定的薪酬总量标准内再适当提高。
3.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正常增长机制,允许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化验、检查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中,由公立医院通过绩效考核发放。
4.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综合考虑医院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社会效果、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定期组织考核医院,考核结果与医院薪酬总量挂钩,作为下一年度增加或减少医院薪酬总量的依据之一。
5.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依据医院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及经费预算情况,动态调整医院职工薪酬总量。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医院,薪酬总量在正常调整的基础上提高5%—10%予以奖励;对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合格的医院,薪酬总量按照正常比例调整,不予奖励;对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医院,薪酬总量按照5%—10%予以降低。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外部和内部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
(三)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与薪酬改革,提升公立医院管理水平。
1.公立医院院长实行聘任制,院长代表政府履行管理医院的职责,其薪酬根据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 — 4 — 等因素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确定。
2.公立医院院长薪酬水平按照不高于本院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为标准,考核优秀的院长可适当提高薪酬水平,最高不超过2.5倍核定,并与本院领导班子和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3.鼓励县公立医院探索实行院长年薪制。
4.院长薪酬由县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核拨,不列入公立医院职工薪酬总量,不再在医院领取任何薪酬(不含非本院发放的科研、评优评先、人才工程等各种奖励)。
5.建立以院长履职、办院方向、医院管理、社会评价及职工评价为导向的院长薪酬绩效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综合考虑工作责任、医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医院考核评价结果和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对院长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薪酬挂钩。
6.院长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院长绩效考核办法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不同类别、等级制定,分类进行考核。院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社会效益、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7.院长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院长年度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核发院长薪酬的依据。考核结果未公布前,院长薪酬可以按本院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发放,年底考核后予以清算,多退少补。
(四)赋予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分类分岗确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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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立医院职工薪酬由每月固定的基本工资和经考核后发放的绩效工资(奖金)等组成,基本工资保基本,绩效工资(奖金)活的部分按考核结果发放。医院可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将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一并考核发放,加大绩效工资考核力度。
2.公立医院职工薪酬由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自主分配。薪酬分配不得突破核定的总量。
3.公立医院要结合医院实际,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建立本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的绩效考核机制,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重点考核职工的工作绩效,突出岗位职责履行,考核结果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的依据。
4.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工等不同岗位差异,分类确定各岗位的补贴,突出技术岗位、服务岗位、一线岗位,兼顾不同学科之间的平衡,可通过增加关键岗位、风险岗位、紧缺岗位的绩效工资标准,向关键和紧缺岗位及高风险、高强度、业务骨干岗位倾斜。高层次人才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拉开收入分配档次。结合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价值,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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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立医院制定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6.公立医院对职工考核时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7.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水平,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8.选择保留档案工资自主建立符合医院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的,在编人员现有工资计入档案工资后,个人和医院缴纳的社会保险仍按档案工资为基数缴纳。
五、经费保障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所需经费,通过原渠道解决。完善公立医院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管理政策,推行公立医院全面预算和精细化管理,加强成本核算,通过节约成本、提供优质服务增加医院的合理收入。
六、组织领导
成立彭阳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政策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建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张金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会云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刚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 7 — 成 员:贾明怀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改办主任
黄金荣 县财政局预算股科员
王万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七、工作要求
(一)在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财政局、卫计局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县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局密切配合,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改革有效结合起来,要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抓好任务分解,及时研究和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试点工作报告制度。县试点医院要及时向县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局报告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进展情况,按季度报送进展情况报告,并于试点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由相关部门及时报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公立医院应于次年初将上年公立医院收入分配情况和院长薪酬水平报同级人社、财政和卫计部门备案。
(四)县人社、财政、卫计部门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社会舆情,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五)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严肃分配纪律,— 8 — 严格按照核定总量为职工发放薪酬,不得再在总量范围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实施方案发文之日起执行,试点为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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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印发 — 10 —
第3篇:区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版
区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区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X〕3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X〕10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办发〔X〕3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X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会议精神,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建立适应我区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适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改革相衔接,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秩序。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适应行业特点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把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生产要素与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紧密联系,完善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制度和分配机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三)坚持水平调整和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医务人员主体地位,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实现一定幅度的增长。妥善处理医务人员与医院其他人员,以及不同专业人员之间的薪酬关系,妥善处理不同等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之间的薪酬关系。
(四)坚持动态调整与合理预期相结合。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基本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三、实施范围
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医院。四、工作任务
(一)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
1、按照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及不同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在保证现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财政投入不变、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理顺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人事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提高10%及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贴、暂时保留的改革性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审批。取消原来公立医院人员扣发基本工资30%的工资结构。扣发公立医院人员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作为绩效工资,工作津贴为基础性绩效工资,生活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区财政按月拨付到区卫计局,由区卫计局按月考核拨付。
2、注重对医务人员进行长期激励,对关键、紧缺、高风险、高强度岗位和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形式。公立医院根据岗位需求,向区卫计局提出相关岗位人才引进计划,由区卫计局综合考虑全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本着缺什么引什么、引领带动和培养队伍的原则,会同公立医院通过考核或考试方式,采取返聘退休老专家、聘用区域外医疗机构高层次人才定期或长期工作等灵活方式引进,合理确定年薪或协议工资,由公立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需解决编制、人事关系的,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引进。杜绝在职人员“吃双饷”问题,公立医院不得返聘区域内离岗人员和二次聘用在职人员。区财政按照《中共X县委、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发〔X〕52号)要求,每年预算150万元用于引进优秀人才,奖励有特殊贡献的专家、医技人员,每年根据区财政状况和公立医院发展需求适当提高预算金额,不足部分由公立医院自行承担,结余部分用于公立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1、区人社、财政部门根据我区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等,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的要求,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和提高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公立医院根据各业务部门(科室)工作量、服务质量、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按照“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人员绩效工资增量,原则上用于人员绩效工资的比例不得低于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30%。公立医院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控制在区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
2、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加班、夜班、急救出诊、抢救危重病人误时等劳务补助应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列入业务开支,区财政不另外安排补助资金。公立医院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收支情况决定补助标准,报区卫计局核准后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奖励性补贴、妇女补贴、独生子女奖励费等予以保留。
(三)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
1、区医管办根据公立医院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全面推行院长年薪制,区级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的薪酬标准为本院医务人员上年度平均薪酬的2.5倍,医务人员上年度平均薪酬由区卫计局会同区财政局核算,特殊管理人才经报请区政府同意可适当提高比例。党组织书记、院长年薪由基本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年度绩效依据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年度绩效发放金额并在次年4月底前一次性兑付。院长在人大、政协及其他机构兼职的,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选择一种工资形式,不能重复领取工资福利。
2、对公立医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其他班子成员为本院院长的70%,发放办法参照院长年薪制执行。
3、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聘用期满、解聘和按照规定离岗、退居二线的,取消年薪制,按照其实际工作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四)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
1、各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医院制定绩效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兼顾不同学科之间的平衡,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高风险高强度岗位医务人员倾斜。
2、医务人员薪酬收入与医疗服务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患者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3、低年资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不得低于区级机关公务员工资平均水平。
4、不断缩小编制内外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差距,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规范劳动用工程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工同酬。公立医院不得随意聘用编外人员,加重自身运营负担。确因工作需要,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公开招聘等方式予以引进。
(五)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1、结合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X卫财发〔X〕138号)精神,由区医管办会同区人社局、财政局制定科学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公立医院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可以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与医院薪酬总量挂钩。
2、区级公立医院考核采用第三方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区医管办会同区人社局、财政局确定。一个年度结束后,在不超过区级事业单位工资水平3倍的前提下,对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公立医院,次年的财政绩效工资总量在原基础上提高4%,予以奖励;年度绩效考核为良好的,次年的财政绩效工资总量在原基础上提高2%,予以奖励;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的,不予提高;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次年的财政绩效工资总量在原基础上下降4%,下降部分根据各公立医院工作实绩用于公立医院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凡未按相关规定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公立医院,次年财政绩效工资总量在原基础上下降2%,下降部分由区财政收回。
因公立医院重点工作推动不力,或者重点工作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区卫计局可在其当月财政绩效工资总额中予以核减,也可以推迟财政绩效工资拨付时间,但核减部分最多不超过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结余部分根据各公立医院工作实绩用于公立医院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3、由区医管办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代表政府综合考虑工作责任、医院管理实际情况、医院考核评价结果和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的,享受全额年薪;良好的享受年薪的90%;合格的享受年薪的80%;不合格的只享受基本年薪。公立医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参照主要负责人执行。
4、各公立医院要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对定期考核不合格的,相应降低薪酬水平。(六)建立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1、对不同类型的医院,按照“一院一策”的办法,由医院根据自身的发展规模、收入水平、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在规定提高的薪酬水平总量内,提出本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报区医管办,由区医管办会同区人社局、财政局批复。
2、建立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公立医院内部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医院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方案、公立医院院长及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方案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由各相关单位在试点工作运行过程中逐步完善。11月底前要制定X年薪酬制度改革各项配套工作方案,X年1月份起全面启动薪酬制度改革。今后每年修订工作要在当年6月底前完成。
3、区人社局、财政局要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的要求,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七)经费来源。公立医院在职职工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所需经费通过原渠道解决,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列入区财政预算。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纳入工资专户;允许医院将承担的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收入纳入工资专户,主要用于绩效工资,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八)加强监督管理。各公立医院人员工资要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现金发放。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严肃分配纪律,不允许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超出绩效工资之外的货币或实物。卫计、人社、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区卫计局要于次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公立医院收入分配情况和负责人薪酬水平报区人社局、财政局备案。凡因不按规定在医疗服务收入中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导致负债发放绩效工资的医院,一经发现,一律核减医院整体绩效工资,核减部分用于还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公立医院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改革实施的各项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X市X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卫计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人社、卫计、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区人社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二)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各相关部门要精心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明确责任分工,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本实施方案下发后1个月内,区卫计局要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会同区人社局、财政局制定公立医院第三方考核办法。各区级公立医院要制定出本院的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区卫计局,由区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局批复实施。同时,区卫计局要按月向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报送我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进展情况。X年12月底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各相关部门和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解放思想,敢闯敢试,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三)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各方面关注度高,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原则上不主动对外宣传,避免炒作。区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局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把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讲深讲透,把试点工作背景和相关政策讲清楚,引导公立医院和广大医务人员正确看待改革。妥善处理公立医院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第4篇:薪酬工作总结
薪酬管理岗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是人力中心站在新起点的一年,也是努力壮大自己稳扎稳打寻求发展的一年。作为我自己而言,这也是在薪酬管理工作岗位上刚刚起步的一年,这一年里,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周围同事的帮助下,积极工作,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了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力求尽善尽美。下面,将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总结,具体如下:
一、薪酬发放及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自从事薪酬管理工作以来,我严格遵守岗位保密制度的原则,完成薪酬管理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每月的薪酬发放、薪酬统计工作、考核统计工作,并且在准确、及时发放薪酬工资的基础上,每月从OA中上传当月工资单,让每位职工及时了解自己的工资及变动情况。在让每位职工了解的同时也是对我个人工作的一种监督,督促自己在这个岗位上做的更加认真、仔细。
认真按照中心制定的薪酬分配方案,做好各项薪酬发放的具体工作。一是认真按照各项考核办法的要求发放薪酬及兑现加分奖励,并以最快的速度到达职工手中。二是做好薪酬清算的台帐管理,经常和同事合作联系,做好薪酬总额的清算核对工作;建立了薪酬收支台帐,并分门别类做好统计,随时方便提供依据。还建立了职工个人薪酬发放明细台帐,全年每个人每发一分钱都可以有账可寻,如遇职工需要,可以随时提供查询。
二、外聘职工薪酬发放及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截止2017年底,共有外聘职工195人,其中不包括外包外聘职工。外聘职工管理情况复杂,工资结构多样化,不同岗位考核方法也不同。对于劳务派遣职工,每月在薪酬发放工作中仔细、细致测算,力求精准,然后积极主动和省人才联系,发送到省人才。由省人才测算社保需缴金额和管理费用完毕后进行核算和分门别类,与财务处和中洋公司密切联系,保障职工薪酬能准时发放。同时,也根据其
险,根据其收入水平为社保局提供数据,并对其个人缴纳部分进行准确测算。
七、评估费等核算发放工作
作为集船员考试、职工培训、党校教育、船员培训和搜救训练齐头并进,多功能、可持续的发展的培训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分类也多,每月的船员评估费、教师课酬等都有很大的金额数据。作为一名薪酬管理员,核算这些数据也是我日常工作中的一项。我认真根据管理办法,细致的核算评估费、课酬、监考费等多项数据,并及时发放到员工手中。
八、临时用工薪酬管理工作
鉴于单位建设发展对于一些专业临时人员的大量需求,自年初就配合后勤部门管理临时用工情况的薪酬发放,深入细致了解其用工情况,并对每月酬金发放进行统计并备档。
九、协助完成其他相关人事工作
人教处日常工作多样化,在平日中,我也会协助同事去完成本部门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例如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协助人教处同事组织了本部门及其他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各方面的学习,并且通过考试的形式检验了学习成果,很好的完成了2017年度各项培训计划的实施。例如在2017年军训会操中,和其他同事一起在半军事化会操拍摄中做好前期准备和后期工作,并在其他职工离开、所有工作结束后做好收尾工作等等。
薪酬管理工作是一项细致的工作,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需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为职工服务上,我坚持给一片微笑,一声问候,需要我办的事项,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办理的事项,做好解释和沟通。2017年,我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但是,工作中仍需继续精进业务,弥补不足,不少地方有待提高增强。在2018年也对自己提
第5篇:人事科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总结(优秀)
人事科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总结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是我院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中之重,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模式,及时更新相关人事制度,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具体做法
1、用人制度方面。全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落聘待岗制、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工资浮动制”的内部管理机制。(1)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了《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办法》,规范设置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实行全员聘用制,与全院职工签定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引入人才竞争机制,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严格按照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组织考察、党委研究、任前公示一系列严密、公正的选拔任用程序,确保了干部选拔的公平、公开、公正,也使得优秀人才得以脱颖而出。(3)实行人才内部培养机制,每年制定中层干部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院中层干部的科学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在工作中能更好的发挥带头作用。
2、职称评聘方面。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制定、完善符合医院实际的评聘标准,先后制定出台了《郏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院内聘任实施方案》、《合同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更好的调动了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广征意见、论证制定了医院《职称评聘量化赋分标准(讨论稿)》, 使得评聘工作真正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科学量化。
3、人才管理方面。多措并举培养、引进人才,出台《关于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鼓励本院职工申请博士学位,以提高现有人员的整体层次;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关于招聘公开招聘研究生、中青年学科骨干(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研究生招聘公告》,按照每年制定的人才需求计划,组织召开人才面试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累计达149人。
二、取得成效
1、医院的人力资源分配更加合理,岗位设置更加科学。人员管理方面更加规范;
2、干部素质得到了较大提升,使一批年轻技术骨干能够脱颖而出;
3、职称评聘标准更加科学量化,评聘工作更加公开、公正;
4、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高层次人才比例有了很大提高; 5.提高了职工工作积极性,改善了职工工作态度,增加了医院收入。
三、面临的困难
1、由于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较多,而上级批复的岗位较少,在职称评聘过程中一些优秀的人员出现了落聘现象,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我院现有在编职工1020人,而编制数只有850个,相对来说编制数较少,使得招聘来的高层次人才有流失问题。
四、下一步建议、打算
1.继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需要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制定更加符合医院实际的人事制度,保证改革平稳、成功的进行。
2.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密切协作,稳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希望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根据责任给予政策和关系上的支持。人社、编制部门在编制、岗位审批方面能够更加符合医院的实际,满足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卫生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协调好关系。
总之,通过前段时间的改革,医院逐步建立起了一套科学、合理人事管理制度,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继续探索,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进行。
医院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第6篇: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新版
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X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的 实施方案》(X人社发〔X〕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县已纳 入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扩大范围,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大和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探索建 立适应我县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为目的,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积极稳妥开展试点,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 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 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 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适应我县持续深化医疗卫 生体制综合改革的要求,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 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改革相衔接,既要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又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秩序。
(二)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适应行业 特点,坚持中西医并重,把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生产要素纳入 收入分配体系,完善公立医院内部分配体制机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 技术劳务价值。
(三)坚持水平调整和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医务人员的 主体地位,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实现一定幅 度的增长。妥善处理医务人员与医院其他人员,以及不同专业人员之 间的薪酬关系,妥善处理不同等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之间的薪酬关 系。
(四)坚持动态调整与合理预期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医疗机构 良性运行、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和医疗卫生事业不 断发展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五)坚持把握原则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公立医院是薪酬制度改 革的主体,确定的试点医院要结合实际,根据自身定位和特点制定薪 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吸取以往改革取得的经验,保持政策的衔接、稳定和连续。同时,要大胆创新,借鉴成功做法,实施方案不搞“一 刀切”,充分尊重医院的自主权。
三、改革试点范围和时间
按照市级文件要求,我县需根据实际选定一家公立医院作为改革 试点,试点时间从6月1日起组织开始实施,为期1年。
四、薪酬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
按照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工作特点和我县实际,以及不同公立 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合理确 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在现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 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提高 10%按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个人收入中的占比,使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 性绩效工资的比例达到4: 6或者3: 7,即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 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为提升公立医院核心竞争力,留住人才,对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等可探索实行 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模式。
牵头单位:卫计局 参与单位:人社局、财政局(二)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 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的要求,由卫计局根据医院收入水平、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 任务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提出方案。县人社、财政部 门结合我县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和提高试点医院绩 效工资水平,原则上控制在我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的3倍以内。
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 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其薪酬 水平可再适当提咼。
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升和动态调整机制。由县卫计部门 结合我县公立医院的综合效益提出方案,并经县人社、财政部门联合 核定,确定公立医院绩效薪酬总量。既要注重社会效益,又要考虑医 院可承受能力,不得突破公立医院收支平衡原则进行分配,个人薪酬 不得一次增幅过大,实行有升有降的动态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卫计局 参与单位:人社局、财政局(三)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
推进试点医院综合改革,要注重调动试点医院主要负责人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县卫计部门根据试点医院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要制订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实施办法,既要体现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要求,保证薪酬水平高于本院平均薪酬 水平,又要与本院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其薪酬水平原则上不超过 本医院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同时结合考核评价结果、个人 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积极探索试点医院院长及领导班子其 他成员年薪制。
责任单位:卫计局
(四)落实试点的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
1.试点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医院制定本院绩 效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广泛征求职工 意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兼顾不同学科 之间的平衡,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高风险高强度岗位 的医务人员倾斜,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的价值,避免大锅饭。
责任单位:试点医院
2.医务人员薪酬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 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 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 入挂钩。
责任单位:试点医院
3.低年资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参照我县机关公务员平均水平确定。不断缩小编制内外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差距,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 险,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责任单位:试点医院
(五)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1.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要体现公益性目标,引导医院破除单纯 逐利机制,通过扩大医院分配自主权,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体 现技术价值,提高服务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结合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加 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X卫财发〔X〕138号)精神, 县卫计部门要制定科学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试点医院的考核,综合考虑试点医院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 核可以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结果与试点 医院薪酬总量挂钩。有条件的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初次核 定绩效水平由试点医院在控制线内自主申报。
一个年度结束后,在不
超过3倍的前提下,对绩效考核为优秀和良好的,次年的人均绩效工 资总量可在上年基础上适当提高;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的,原则上不 予提高;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次年的人均绩效工资总量要适当 下降。同时明确,凡未按相关规定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 医院,次年不得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水平。
牵头单位:卫计局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 2.县卫计局要制定试点医院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 代表政府综合考虑工作责任、医院管理实际情况、医院考核评价结果 和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试点医 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并将考核办法及评价结果报人社局备案。
责任单位:卫计局
3.试点医院要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 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办法,并将 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对定期考核不合格的,相应降低薪酬 水平,并将考核评价办法和薪酬调整方案分别报送县卫计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试点医院(六)经费来源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所需经费,通过原渠道解决。允 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纳入工资专户,主 要用于人员奖励,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 的资金管理政策。
责任单位:财政局、卫计局(七)加强监督管理
试点医院薪酬工资要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以现金发放。试 点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严肃财经纪律。人社、财政、审计、卫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卫计部门要于次 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公立医院收入分配情况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报 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凡不按规定在医疗服务收入中扣除成本和提取 各项基金,一经发现,按照人事管理制度及财经纪律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 革试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情况 复杂,涉及公立医院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 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改革实施的各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 实施,县政府成立X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卫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成员由卫计、人社、财政、编 办、审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 构,加强对试点医院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 周密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明确责任分工,抓好任务分解和 落实。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县卫计局要迅速行动,完成对我县公立医 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前期调研,确定试点医院,同时制定出我县公立医 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和公立医院调研报 告等相关资料报县人社、财政等部门备案;每月
25日前各成员单位
X 将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各自归口向市人社、卫计、财政等部门报送;
年12月底前报送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各相关部门和试点医院要充 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解放思想,敢闯敢试,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 的做法和经验,为全面深化医改、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薪酬 制度提供参考依据。(三)强化部门配合,协调统筹推进。县人社局要对试点医院薪 酬分配占比、绩效工资总量占比、激励部分占比,做好宏观把控;卫 计局负责试点医院的考核评价体系设置、绩效分配方案和具体考核办 法的制订、指导和监管;财政局根据医院公益性的要求,按政策规定 搞好试点医院的经费保障;编办要创新编制管理,将公立医院薪酬制 度改革和编制管理相互结合。审计局为试点医院绩效总量的确定及考 核评价提供重要依据。
(四)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 点工作各方面高度关注,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原则上不主动对外宣 传,避免炒作。人社、财政、卫计等部门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 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关心讲深 讲透,把相关政策讲清楚,引导公立医院和广大医务人员正确看待改 革。妥善处理公立医院在改革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或突 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