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乡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总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卫生院药品自查自纠”。
梅子乡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自查
工作总结
按照普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于2012年1月11日接到通知起,在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梅子乡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有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5个,卫生院所在的村不在单独设立村卫生室。
二、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
至2011年12月31日梅子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已经全部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配备药品符合规定,我院也2011年开始,对《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进行了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基本能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三、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情况
我院自2011年起,部分药品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由于基本药物的部分品种不能完全在采购平台采购到,不擅自采购非基本药物替代基本药物,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村卫生室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方式,与乡卫生院一起实施,由乡卫生院统一采购结算。
四、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情况
本项工作的实施是至上而下开展,省里对药品价格、采购方式、购销渠道、实施单位和经费补助给予限定,这样虽然对社会公平,保障了药品质量,同种药品价格统一,规范监督等有了很大促进,但由于实施单位是固定的,配送商家不固定,卫生院每采购一次药品,出现不同的商家来配送,由于每个商家配送的数量多少不同,配送的距离不同,配送来时间不一致,增加卫生院的工作量,特别村卫生室的药品,严重影响日常诊疗工作。
五、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情况 自2011年起,卫生院,村卫生室已全部实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绝无加价销售现象。
梅子卫生院
201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