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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201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工作总结
水是生命之源,同时又是载体,是介水疾病发生或流行的主要介质。我县饮水卫生安全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我县介水疾病发生或流行的程度和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为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我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和舟卫监(2010)29号等有关规定,根据省、市年度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已圆满地完成了嵊泗县2010年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行政乡镇7个,总人口8万多人,共有6家集中式供水单位9个水厂,其中县自来水公司下属3家水厂,乡、镇办企业水厂5家和企业自建式集中式供水单位1家(宝钢马迹山港水厂)。9个水厂均取得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参与直接制、供水的从业人员共73人体,参加健康体检73人,体检、培训、持健康证率均100%。
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平均日供水量随海水淡化工程和乡镇
海水淡化厂建立较往年有很大提高,共计达到了日供应2.15万吨左右水平,覆盖人群数量6.5万余人(约占全县总人口数的81.25%),基本能提供日常用水所需。平均日供水量最大的为县自来水公司,为1.6万吨,采取供水方式为水库水及海水淡化为主,地下水为补充、分时间段供应,供水覆盖人群数量大约有
3.3万多人,其他6家均为小型集中式供水。菜园城区共有二次供水设施224只,总容积1364m3,供水人口17749人。
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环境,淡水资源匮乏,我县居民饮用水问题已被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问题
正逐步得到改善,目前整个泗礁本岛管网并网工作基本完成,五龙乡、基湖村、石柱村等管网铺设均已入户,但目前自来水价格等原因还未开始供水。待管网铺设完成后卫生监督部门将根据具体铺设情况设置新的管网水检测点,扩大监测范围。
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卫生许可情况
2010年1月-12月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共办理8家,其中延续3家,变更5家,新发证1家。
(二)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1、集中式供水单位检查情况
2010年,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了4次卫生监督执
法,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37人次,车辆16车次,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21户次,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其中在10年2月初,春节节前市场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1次,现场查看了水源防护、制水工艺、检测等情况。4月下旬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县辖区内饮水卫生安全,我监督单位再次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了直接从事管、供水工作人员健康证、相应制度以及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调查了管网分布情况以及不同时间段的供水情况、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7月对嵊泗县自来水公司设置在基湖景区的水塔进行了监督检查、并采集水样2份。10月国庆前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再次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6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各类卫
生管理制度,制定了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均落实了水源防护措施,未发生水源突发污染事故。6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均建立了水质检测化验室,具备相应的自身检测能力。通过多年来的不断监督,供水单位不断改进,我县的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卫生状况和制水工艺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有部分管理者对生
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认识不够和资金不足等相关因素,仍发现水厂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具有程度不一的一些问题:(1)消毒设备不到位,少数乡镇水厂还在使用人工加药方式消毒,消毒效果较差;(2)部分区域早期铺设的管网陈旧,供水水质容易受到污染。
2、二次供水单位检查情况
在2010年5月开展对全县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共出动
卫生监督人员18人次,监督检查二次供水单位51户次检查发现我县二次供水水箱均属水泥建筑材料,尚未使用防护涂料,少数单位的水箱未加盖上锁,开口处与地面平齐,水箱清洗消毒人员未办理健康合格证等问题,我监督人员对其出具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同时采集二次供水水样10份。
2010年9月,根据《舟山市2010年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二
次供水卫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出动卫生监督人员3人次,车辆1车次对我县使用二次供水的三星级及以上(包括准三星级)宾馆、饭店2家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2家单位的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索证情况、清洗消毒登记等资料。同时到现场查看了二次供水设备设施和清洗消毒落实情况。检查结果表明2家二次供水单位均设有水质管理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健全,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清洗、消毒做到每年不少于2次。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针对问题我所要求(1)各单位制订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操作规程和水质污染应急预案。(2)增配水质余氯监测仪器,对清洗消毒后水质进行检验,做到每日测试水质余氯并有专人负责测试及记录。
3、学校直饮水卫生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2010年3月上旬,组织检查了我县学校的饮水卫生管理情
况,共检查了学校14家,检查发现14家中小学校中,有1家学校学生的课间饮用水为桶装饮用水,3家为集中式供水,其余的未提供饮用水。入校园的桶装饮用水均有“QS”质量安全标识,能做好饮用水的索证工作,并开展对饮水机的消毒工作;使用直饮水设备的学校有生产企业或供货商提供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监督人员要求提供桶装水的学校做好饮水机定期消毒、并及时记录。
4、水厂量化分级管理
为规范我县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管理,促进饮用水供水单
位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有效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转变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效率,我局依据《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已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水厂进行复查。并依据《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县自来水公司海水淡化厂、菜园水厂和基湖水厂继续评审为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
(三)水质监督监测情况
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12月水质监测结果报告单未
出,包括20份管网水和10份二次供水),全县共监测各类水样169份,合格115份,合格率68.05%。
1、水源水质抽检情况:
2010年5月(丰水期)和2010年11月(枯水期),全县共监督监测了20份水源水,合格16份,合格率为80%,其中市政供水水源8份,合格8份,合格率100%;企业自建供水水源2份,合格1份,合格率50%;乡镇水厂水源水10份,合格7份,合格率70%,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氟化物、铁、锰和粪大肠菌群指标。
2、出厂水抽检情况:
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全县共监测了出厂水16份,合格11份,合格率为68.75%,其中市政出厂水采集5份,合格5份,合格率100%;乡镇出厂水9份,合格5份,合格率55.55%。
企业自建供水出厂水2份,合格1份,合格率50%。出厂水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菌落总数、浑浊度、氯化物。
3、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情况:
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全县监督抽检了123份管网末梢水,合格78份,合格率为63.41%,其中市政供水末梢水68份,合格56份,合格率为82.35%,乡镇水厂末梢水43份,合格11份,合格率为23.25%;企业自建供水末梢水12份,合格12份,合格率为100%;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菌落总数、浑浊度、游离余氯、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铁、肉眼可见物、色度、锌、锰指标。
4、二次供水水质抽检情况:
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共抽检二次供水10份,合格2份,合格率20.00%。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浑浊度、色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肉眼可见物指标。
(四)水质监测结果分析
1、检测结果整体反映我县城乡源水水质和市政供水水质城市优于乡镇。乡镇的制供水设施、设备等卫生技术条件较为落后,水处理工艺较为简单。特别是乡镇水厂,有的只经过简单沉淀、过滤,消毒剂还需要人工投放,消毒灭菌达不到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2、检测的不合指标反映乡镇水源水防护措施不够完善,供水设施设备对水处理不完善,存在余氯投放量不足,杀菌效果不理想,供水管网腐蚀等现象。
3、二次供水单位对水箱的清洗和对水质的消毒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大多数没有消毒剂投加记录,有的虽然有但记录不完整。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二次供水单位的输配水设备、管网防护材料、水处理器无卫生批件;部分无化学水处理剂、消毒产品卫生批件;个别供水单位的化学水处理剂和消毒产品已过期但仍在使用。
三、建议与对策
针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改进意见: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县委县政府对饮用水建设工程的重视度,确保规划到位、资金到位、标准到位,形成了浓厚的饮水安全意识,把水质卫生安全从源头上抓起。
2、整体规划,合理开发。科学选择水源,合理利用地表水,慎重开发地下水进行规划,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统筹规划,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统筹考虑水量与水质、统筹安排近期与中远期布局、统筹安排城镇与农村供水工程,完善管网的更新和维护。督促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增加投入,增添必备的水处理和水质检验等设施,逐步提高水质消毒处理和水质自检能力。
3、探索机制,长效管理。一是明晰管理职权,落实管护责任。集中供水单位由水利事业单位承担管理,独立供水工程由投资者承担管理,由管理者负责主体工程的运行、维修及水费征收,真正落实管护责任。二是合理计收水费,保障工程运行,拓宽供水范围,达到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效果。
5、强化监督,高效管理。一是加强卫生知识培训。对各供水单位有关人员就卫生知识,法制法规进行了培训和指导。二是督促并指导全县所有供水单位供水单位完善相关卫生制度,并及时上墙,做到照章办事,规范管理。要按规定对出厂水进行消毒,做到按时投放,按量投放。抽水和消毒剂投加记录要完整,建立健全水池、管网清洗记录。三是加大对供水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嵊泗县卫生监督所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