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医养结合 试点工作汇报(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养结合工作汇报”。
第1篇:医养结合试点
石阡县中医医院
关于建立医养结合试点实施方案
我县自1998年步入老龄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数以每年约4%-5%的速度递增,截至2015年年底,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6.5万人,占全县户籍人口总数的16%,其中多数老年人迫切需要医疗护理等服务。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7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黔卫计发〔2016〕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通过打造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弥补养老机构在医疗服务上的“短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及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绿色发展为总取向,突出特色优势,加强政策引导,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融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大幅提升老年人养老和医疗服务的效率、能力和质量,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二、总体目标
将中医治未病、养老养生康复深度融合的新型医养结合新模式。建成可复制的涵盖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康复、基本医疗、慢 1 性病管理、居家健康服务等为主要业态,内涵丰富、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
三、工作任务:
推动中医医院与老龄办养老机构开展合作。以石阡县中医医院治未病科为基础成立护理疗养院老年病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将“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开展融入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预防、护理、康复服务。在护理院中推广中医药健康养老知识和适宜技术,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推广太极拳、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群众性中医养生保健活动,引导老人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
以老龄办现有2210平米房屋为基础,建立一个50——80张床位的护理疗养院。
标准:人员 执业医师2名(至少一名中医执业医师)、康复师4--5名,心理医师1名,营养师1名,护师以上职称至少1名、按需配备护理员及护工。房屋
(1)满足无障碍要求
(2)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米
(3)设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康复室、休闲娱乐室(4)每室符合卫生学标准
(5)设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隔离 3设备
(1)基本设备按需配置(含中医药服务设备)(2)急救设备 心电监护仪、供氧设备、除颤仪等(3)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4)娱乐设备 开展业务: 1 老年人的生活服务 2老年人的居室服务 3老年人的护理服务(1)基础护理(2)疾病护理(3)康复护理
(4)协助老年人的医疗护理(5)院感控制 4老年人心理支持服务(1)心理健康评估(2)心理支持服务的方法(3)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及干预
5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含中医适宜技术)
6健康管理服务 利用社区网格管理及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健康体检等形式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7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 收费标准:
1医疗护理费 按国家标准执行 2居家养老服务费(报物价局审批)(1)生活费1500元每月(2)住宿费单人间900元每月 二人间600元每月
房内有床、电视、电话、紧急呼叫、空调、卫生间配套设施、24小时提供热水。提供公共医疗、监控、电梯、消防、健身、娱乐活动设施
3生活护理费
三级320元每月 打扫环境卫生、清洗衣物,定时换洗床上用品。
二级540元每月 做好三级护理基础上增加:督促更换衣物,协助整理床上用品;督促按时吃药,协助洗脚、洗脸、洗澡。一级760元每月 做好二级护理基础上增加:协助梳头、刷牙、剪指甲、换衣、定时提醒(带领)上卫生间大小便;夜间定时查房协助大小便(换尿布)
四、政府保障:
1突出规划引导 《贵州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明确的目标要求,实现养老服务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 让社会广泛认同“医养结合”新养老模试:是以基本养老服务为基础,在做好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基础上,着重提高疾病诊治护理、健康管理、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质量的一种服务方式。
3加强人才培养 研究制定护理院医护人员的定向培养、合作培养、针对性培养政策,不断加强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4健全工作机制 落实医养结合工作协同推进机制,由民政部门、卫生计生、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全力配合,密切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
5护理疗养院纳入医疗机构管理 护理院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或者予以适当倾斜;除生活费、生活护理费及部分住宿费外均纳入医保报销。
2017年4月25日
第2篇:医养结合汇报
医养结合汇报材料
青白江区民政局领导:
从成都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形势看,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给老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带来较大压力,特别是机构养老床位距国家要求的标准还有差距,急剧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与养老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做好养老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事业发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辖区人口分布,积极探索医疗与养老结合模式,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底,通过民政局、祥福敬老院井院长与我院等多方努力,把医养结合的实现纳入2018年区目标任务,在区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在民政局全力推动下,于2018年10月,医养结合正式运营。
二、医养结合得到了广大的媒体的关注和支持,得到了上级区上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始终牵绊着特殊群体的生活和心身健康。
三、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每周定期到辖区敬老院进行义诊义检,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门诊治疗、人文关怀,疾病筛查,慢病随访等上门服务,同时避免了部分行动不便或长期卧床的老人因就医而来回奔波。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老人由医护人员帮助办理相关入出院手续,采取专车接送,专人陪同等方式送老人到医院进行检查,减轻了家属及敬老院工作人员陪伴照顾的负担。
2.老人经检查后需住院的可在祥福敬老院病区进行住院救治,无需转至医院病区治疗,对需要转上级医院救治进行诊治的老人,先由医院通过“医联体”模式邀请三级医疗机构的专家来院会诊及诊治,大大地方便了老人的救治,同时提升了其享受的诊疗服务水平。
3.定期组织医务人员为敬老院老人进行体检和健康指导,包括测血压、测血糖、做保健操、健康饮食指导等,为老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同时有针对性的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并进行健康教育、良好生活方式指导等。
4、通过医保数据分析:在没有医养结合的疾病救治,费用由人均费用1560.00元,通过医养结合方式,费用下降至人均费用1369.00元。比同期下降了14%,住院天数由以往的8天下降至人均住院 6天。大大减少了医保基金费用的支出。
5、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特困人群心中的地位和形象,通过医养结合,老年人无不称赞党和政府好。社会主义的好,习主席的好。
6、医养结合的实施和运行,让特殊人群提高了生活质量,丰富的业余生活。真正享受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佳境。
四、医养结合存在的问题
所谓“医养结合”是养老服务的充实和提高,需要重新审视养老服务内容之间的关系,将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区别传统的单纯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需求的养老服务。既包括传统的生活护理服务、精神心理服务、老年文化服务,更重要的是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因此,打造“医养结合”新模式将面临以下困难和问题。
1、运营成本加大,住院次均费用有限。与普通住院病人相比,“医养结合”所服务的老人主要是针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残疾老年人、患病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对医疗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更高,专业性更强,人力成本增大,且老人住院产生的次均费用会更高。因此,若继续使用普通病人的住院次均费用进行医保限制将增加“医养结合”工作的推进难度,建议作相应调整。
2、多部门管理,政策扶持落实困难。普通养老机构归民政部门审批和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由老龄办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归卫健部门认定和管理,医保报销由社保部门管理。由于制度原因、行业差异、行政划分和财务分割等因素,民政、卫生、老龄和社保等部门都要介入到“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中,虽各有职能分工,但仍存在职责交叉情况,政策扶持需要各部门很好地配合才能完成,落实起来难度较大。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责任主体。
3、资源管理分散,无形中增加成本。“医养结合”是在原有的单纯生活养老基础上增加了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包括医疗、健康咨询、健康检查、疾病诊治和护理、大病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等服务内容,这就要求医疗机构在敬老院设立病区时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要充足,设施设备配备要齐全。在老年病人资源分散的情况下,势必造成医疗护理单元成本加大、资源浪费,最终导致运营维持出现困难,一定程度上增加老年人的就医负担。建议整合资源,统一建设和管理。
4、医养结合,和谐构建,做实民生大计其路漫长。
中国梦,是让全民安居乐业,幸福安康,医养结合现目前针对的特殊群体,望特殊群体的医养结合纳入民生工程,全社会参与,关爱老人。构建和谐社会,铸就中国伟大梦想早日实现。
五、财务收支情况
医养结合病区从2018年10月12日起至今共收治敬老院病人184人住院,业务收入共 39.4 万元。其中非药品(治疗)收入28.09万元。卫生院投入26万元,人力成本支出共25.01万元。付敬老院护工费用31193元。
第3篇: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11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8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扎实有效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建立起医养结合体制机制,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自治区卫生与健康大会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健康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区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医疗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2017年,自治区、地(州、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重点指导、政策倾斜,非试点地区参照本方案同步推进,乌鲁木齐市、巴州和克拉玛依市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确定伊犁州、昌吉州、哈密市为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区,其他地(州、市)至少设1个市(县)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2017年底,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达到80%以上;5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医疗、养老服务体系高度融合,充分彰显医养结合产业效能。通过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建立完善医养结合工作长效机制,打造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新模式,逐步构建起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自治区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秘书长担任召集人,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民政厅主要领导为副召集人,相关委办、厅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自治区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各地也要建立本级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居家层面医养结合1.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7〕164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工作要求,开展家庭医生团队为老年人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家庭医生APP签约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签约,为老年人建立并不断完善健康档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2017年实现家庭医生与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比例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实现家庭医生与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比例达到70%以上,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2.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各地在为居家老年人建立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内的基础性签约服务包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规范》(WS/T 484-2015)和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针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需求,设计出针对健康老人、失能老人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民族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规范个性化签约服务包中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3.做好家庭病床服务。根据原卫生部《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试点地(州、市)要制定具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病床实施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行动不便且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着力促进社区层面医养结合1.强化基层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社区服务功能。依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融为一体,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功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近、快捷的生活照料、文体娱乐、预防保健、康复医疗服务,并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标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2.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在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养老院、社区养老机构设置服务站点或签约服务,由签约的家庭医生团队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关于自治区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6〕7号),形成初诊在社区、急重病人转诊到协议医院、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通过“绿色转诊通道”转入三级医疗机构,康复期再转入基层医养结合机构或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分级诊疗健康养老模式。
(三)全面提升机构层面医养结合1.推进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失能老人护理型养老机构,具备开办医疗机构条件的,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审批,可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号)要求,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民族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100张床位以下的失能老人护理型养老机构要单独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不具备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条件的要与就近的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及时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优先按规定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范围。
2.开展养医联合体建设。养老机构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成立养医联合体,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建立完善可持续性的医疗服务运行机制。
3.加强医疗机构老年护理康复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举办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和安宁疗护中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及一定数量的老年护理床位,当地民政部门给予护理床位补助,在财政补贴等政策上要予以倾斜,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康复需求。到2020年,试点地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民族医院)均设立老年病科并开设老年病区,为慢性病老年人、疾病治疗期和病后恢复期老年患者提供专业化医疗护理康复服务,非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设老年病科及老年护理床位。
(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1.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长期照料、专业护理和安宁疗护为核心的护理型养老机构。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有关要求,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连续整合的服务,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满足失能老人需求。
2.增加健康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新民发〔2017〕61号)有关工作要求,盘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村(居)民委员会闲置用房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经过一定程序,整合改造成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提高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养老就医服务的便捷性、可及性。
3.发展中医民族医药特色养老机构,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民族医诊室。推动中医民族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民族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民族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有条件的中医民族医医院在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民族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创新老年人中医民族医药特色管理,研究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民族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开展中医民族医“治未病”工程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居民提供中医民族医康复护理服务。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
4.发展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有关工作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集居住、疗养、康复、保健、托幼、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养老综合服务社区(养老社区),为老年人提供集候鸟休闲、中医民族医养生、医疗护理、康体保健、老年教育、生活照料为一体的高质量的健康养老综合体。
(五)开展智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
充分利用现有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家庭医生与上级医院的支持互动平台,通过远程会诊、在线咨询、预约转诊等,实现家庭医生及时获得上级专家的技术支持。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鼓励推广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网络平台,签约居民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智能家庭医生服务平台(APP)与家庭医生管理端(APP)进行实时对接服务,居民可通过定位找到离自己最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家庭医生团队,在线享受签约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为居家和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保障。
(六)安排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到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卫医发〔2015〕79号)规定,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多点执业不设任何条件限制,引导、鼓励和支持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每月至少在医养结合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一天服务,累计服务时间可折合为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时间,并纳入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竞进职称考核之一。医疗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对到医养结合机构轮岗服务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给予倾斜。
(七)加强适应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7〕8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新民发〔2017〕68号)要求,整合人才资源,优化人才结构,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统筹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依托职业技术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含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建立健康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医养结合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3-5所自治区养老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
(八)建立医疗健康发展基金,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
在推进国家和自治区医养结合试点项目时,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重点投入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建立自治区医疗健康发展基金,各级政府可通过预算安排,与金融、保险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医疗健康发展基金,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健康养老产业, 加大金融、保险和福彩公益金投入医养老结合领域的力度。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应当积极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九)加强数据监测
各地区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卫办家庭发〔2017〕1号)要求,使用全国医养结合监测数据信息平台(http://222.135.143.148:8080)做好数据监测工作,数据监测工作以县级为单位开展,每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报送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五、组织领导及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将其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强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并根据实际制定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措施。
(二)简化审批程序
按照“放管服”的原则,养老机构申请开办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申请开办养老机构,民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按照首接责任制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根据各自职责优先办理审核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不得互相推诿,按照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52号)进行受理和审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医养结合机构申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时,在符合医疗管理、服务等条件的基础上,要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
(三)落实优惠政策
试点地人民政府要为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各项政策保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1号)相关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积极做好用地服务工作。发改、财政和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支持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试点地人民政府要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
(四)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80号)要求,到2020年,国家级、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州、市)全部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五)强化考核督导
自治区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托全国医养结合监测数据信息平台,根据国家医养结合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对各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行年度评估,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试点过程中取得的有效经验进行推广,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第4篇:中医院医养结合工作汇报
医养结合工作汇报
渭源县中医医院(2016年10月25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渭源县中医院全体职工对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地欢迎!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给予我院工作的关心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渭源县中医院医养结合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医院基本情况
渭源县中医医院创建于1984年6月,是一所集医疗、康复、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占地面积80亩,建筑面积30829.39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350张,实际开放床位400张,设8个职能科室、23个临床医技科室和8个住院病区。核定人员编制54人,现有职工281人(在编128人,临聘153人),其中:高级职称:10人(正高级1人,副高级9人),中级职称32人;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58人,大专92人。现有甘肃省基层名中医1名,定西市名中医3名,市县级拔尖人才、领军人才2名,五级师承教育县级指导老师4名。医院拥有0.35T核磁、西门子螺旋CT、飞利浦彩超、奥林巴斯腹腔镜、鼻胃镜、碎石机、500mA双床双球管X光机、DR、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医疗设备50多台
(件)。2015年共诊治门诊病人126433人(次),住院病人9895人(次)。2016年1-9月份共诊治门诊病人99328人(次),住院病人9458人(次),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4.20%、31.01%。人均门诊费用86.30元,人均住院费用2768.79元。
二、医养结合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被确定为全市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单位,医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通过多种途径加快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一是为了加强对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医养结合日常工作。医院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规划。
二是为了使我院医养结合工作高起点、高标准推进,近日,我院组织相关负责人到兰州市城关区康乐医院参观学习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学习借鉴兄弟医院在医养结合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动员全院力量积极开展工作,为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三是为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有序推进,我院成立了老年病科,为老年人开通预约就诊等便利的绿色通道,开展急诊急救、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健康知识咨询、健康档案管理等服务,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四是医院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建立老年人康复训练室、文体娱乐室、老年人餐厅等硬件设施,并围绕老年人预防保健、医疗-2-
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抚慰等需求,购进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努力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健康养老服务。
五是加大对医养结合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折页,电子屏幕或打造宣传长廊和宣传一条街,让全社会都了解实行医养结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怎么样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医养结合的社会意义等,让更多的人支持医养结合工作。
六是突出中医特色养老服务。大力宣传中医养生治疗、保健、康复知识、理念,探索多种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形式,积极组织开发药膳在老年群体中的推广和应用,探索建立“食养(疗)”、“药养(疗)”、“水养(疗)”、“沙养(疗)”、“文养(疗)”等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模式。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编制严重不足。随着医保覆盖面持续扩大,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本无法满足正常医疗养老需求,我院编制54人,实有正式人员128人,临聘人员153人。我院编制床位350张,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床医比1:1.5核定,目前尚缺编制471人,受编制限制,正式人员在职称晋升中缺岗严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务人员积极性。二是人员严重不足。临床医护人员严重短缺,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医护比例失调,中医执业人员不足,尤其缺乏临床骨干医师和养老护理人员。三
是养老服务硬件设施不健全。由于医院搬迁后,资金筹措困难,医养结合硬件设施还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努力争取国家和省、市、县各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积极配置医养结合工作硬件设施。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医院急缺人才,合理配置医养结合工作科室人员结构,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同时,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办法,加强院内人员的培养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养老护理综合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便民就医措施。在原有便民措施基础上,通过患者调查、参观学习、考察等方式进一步增加、完善、改进便民措施,并加大老年人绿色通道便民措施的资金投入,让老年人就医养老更方便、快捷。
第5篇:最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荐)
[最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最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明委发〔2015〕3号)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明医改组〔2015〕12号)精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努力建设健康三元,最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现结合三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做好医养结合及分级诊疗工作的部署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整合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养老等各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促进社区居民的医疗和养老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二、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并整合各类医疗和养老等服务资源,推动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社区居民能够在居住地就近享受医疗、康复、健康体检、养老等各项医养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分级诊疗等制度的落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实现以医带养、以养促医、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步骤
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采取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5年5月底前),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三元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2015年7月底前),在城关街道建新社区、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第三阶段(2015年9月底前),完成城关、白沙、富兴堡三个街道的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四、实施办法
(一)设置统一服务平台。
1.设置及要求。由区政府统一设置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医养服务网络平台。城关、白沙、富兴堡街道原则上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置1个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由该中心加挂牌子并履行医养结合的工作任务,不再单独设置服务站。非新建的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 平方米,新规划建设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挂“三元区卫计局XX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牌子。
2.举办方式。采取“公办托管、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由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市财政补助设施设备购置费用,区卫计局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个体医疗诊所转型为服务站,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延伸托管。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和残疾人康乐等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结合、与社区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
3.加强服务站规划建设。区规划、住建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和每个社区设置一个服务站的要求,在规划新区、住宅小区、商品房开发等项目时,做好服务站点设置规划,规划建设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并处在该社区相对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临街为主),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无偿使用。具体布点安排:
(1)城关街道(共9个社区):红印山、崇宁、芙蓉、建新、新亭、凤岗、复康、新龙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下洋社区由城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2)白沙街道(共7个社区):台江、长安、桃源、桥西、群
一、群二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白沙社区由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3)富兴堡街道(共5个社区):东霞、永兴、富文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富兴社区由富兴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由于新南社区毗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且人口偏少(约2500多人),日常诊疗业务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兴社区服务站统一提供服务的方式解决,不再另行设置服务站。
4.加强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设置。由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集中养老机构创造条件,依法按有关标准设置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
5.推进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建设。鼓励辖区内市级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或老年病专区,鼓励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康复养老医疗机构,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可享受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扶持政策;对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1.明确服务站投入责任。
(1)市级。市财政对服务站的设施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
(2)区级。区财政负责统筹安排服务站业务用房所需资金的筹集;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对养老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医养结合项目做大做强;区国资委统筹全区国有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3)街道。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统筹各自街道及所辖社区的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4)服务站承办人。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后,由服务站承办人负责内部整修、科室设置以及开办服务站所需的其他经费开支,保证服务站正常运营。
(5)社会各界。鼓励社会各界为实施老年人日间照料、残疾人康乐服务的机构进行捐助,鼓励志愿者提供护理、卫生清扫、帮厨等志愿服务。
2.明确服务站收入来源。(1)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办法,经区卫计、财政部门考核后拨付。
(2)服务站的诊疗服务收入和签约服务收入。
(3)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的有关康复养老等服务项目经费和政府的适当补助,在相关部门考核后拨付。
3.支持享受相关医保政策。由区卫计局协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对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符合医疗定点条件的,依申请并经验收纳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在服务站就诊的,按照规定享受优惠的医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种服务模式。
1.普通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双向转诊、预约诊疗、社区医生签约等服务,并为本社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推动基本医疗与养老健康服务有机结合。
2.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将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业务用房统筹,把医养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及日间照料服务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为在社区居委会进行日间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区居家养老的对象实施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3.与部门养老服务项目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积极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将服务站与民政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残联部门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项目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对部门养老项目服务点的对象实施定向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4.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鼓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台江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医院分院以及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站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直属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定期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四)规范服务行为。
1.建立档案和台帐。区卫计局与各服务站签订托管协议,并委托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各服务站要建立每天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情况账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医生签约服务档案、需提供养老医疗服务的人员资料档案和上门诊疗服务台帐,以便区卫计部门业务考核和经费拨付。
2.明确药品进口渠道。服务站临床用药可自行采购,也可采购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目录内药品,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药品价格结算。
3.细化医养服务内容。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流程,制订完善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严格规范静脉输液和抗菌药物使用,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提供及时、有效的健康服务。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基层一体化卫生信息管理,充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互联互通、有效协同、共享应用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5.规范医养服务范畴。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对象主要是病情轻的常见病、慢性病和经医疗机构住院后的康复老年人患者,残疾人家庭、计生家庭行动不便的人员。处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应采取医疗机构住院的方式解决,不适合医养结合范畴。
6.实施慢病统筹管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具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确认证明。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务站就诊的,给予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医保规定比例报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宣传栏等媒介,以及社区居委会入户走访等时机,大力宣传医改工作成效,宣传医养结合服务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医养结合的内容、实施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为载体,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城乡居民满意信任”的目标。
(二)加强队伍建设。
1.鼓励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资质的个体开业医护人员到服务站或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待遇报酬。
2.鼓励各专业的医师到服务站开展多点执业。
3.在服务站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其它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4.集中养老机构要组建专业的养老护理员队伍,承担老年人的生活照护。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提升服务水平。
1.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选派服务站、养老机构的医务工作者到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老年医学和康复护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老年医疗康复水平。
2.服务站要针对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给予免费上门诊疗、康复、送药等服务,以及体格检查、测血压、快速血糖测定,有条件的可以上门开展生化血采样、便携式心电图检查等服务。
3.区卫计局负责定期组织医师和护士到服务站、养老机构开展巡回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
4.养老机构、服务站要与就近的市级医院建立急救、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接收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的病人,同时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5.积极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服务站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决医疗机构中老年人的“压床”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1.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中的问题;区卫计、财政、民政、人社、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严格履职,加强组织协调及督导考核,落实相应政策措施。2.将开展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情况纳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年薪考评体系,督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
3.由区卫计、民政等部门负责将服务人群的满意度作为考核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的准入、考核评估、退出和监管机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服务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收集社区居民、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把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机构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混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取消托管资格。
最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中药材资源丰富,是安徽省中药材主产区之一,素有“西山药库”之称,具有丰富的中医药历史、文化、生态和自然资源,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基础坚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46号)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绿色发展为总取向,突出特色优势,加强政策引导,创新体制机制,挖掘市场潜力,鼓励多元投资,加快构建全市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提升中医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涵盖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健康旅游、中药产业、基本医疗、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服务等为主要业态,内涵丰富、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成为我市健康服务业的优势领域、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制造、流通与消费规模不断壮大,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中医药企业,资料共享平台
《最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http://www.daodoc.com)。重点打造1个集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共同发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使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中医养生保健。
积极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聘请有资质的中医师提供咨询和调理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养生保健机构提供规范技术支持,推动我市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创品牌、上规模。大力开发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产品。依托大别山丰富的道地中药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建设一批集中药材加工、炮制、制剂、保健品开发和研究、旅游、养生和养老产业为一体的中药生态产业园区。拓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范围。发挥中医药行业学会作用,积极实施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技术规范和标准,督促各类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按照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推广太极拳、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群众性中医养生保健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大力发展药膳产业,开发药食同用产品,倡导合理饮食调养。积极运用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智能化中医健康服务产品的使用,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打造中医药健康管理新模式。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以及各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通过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等方式,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
专栏1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建设项目
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区建设项目
沿“茶谷”主要线路,发挥生态环境优势,突出医养结合,建设集中药材加工、炮制、制剂、保健品开发和研究、旅游、养老为一体的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区。
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科,将中医体质辨识纳入医院体检项目。指导专业体检机构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二)中医医疗服务。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以基层中医药服务为重点、公立中医医院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院。鼓励开办传统中医门诊部、诊所(含坐堂医诊所),放开规划限制。规范和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具备资质的执业中医师到非公立中医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开展“三名(名院、名科、名医)”建设,把市中医院打造成“老百姓心目中的中医院”,创建优势突出、疗效显著、社会公认的中医专科(专病),着力培养国家级、省级、市级名中医。
创新中医医院模式。开展集团化和托管试点,加强医疗联合体和中医专科联盟建设,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组建县域医共体,实施县乡村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和健康服务,拓宽公立中医医院服务领域。
实施中医馆(国医堂)进社区工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集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馆,传授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医馆建设。
专栏2中医医疗服务建设项目
名院建设项目
市中医院在现有基础上,建设二期综合楼、三期医疗综合楼工程,力争把其打造成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创建全国示范中医院。霍山县中医院创建省级示范中医院和“三乙”中医院,霍邱县中医院创建成“二甲”中医院,金安、裕安区新建二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科,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具有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支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积极引进中医医疗机构,支持举办医养结合的养老院、护理院,对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给予政策支持。
名科建设项目
在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基础上创建3-5个全国重点中医专科(专病)、1-2个全国示范中医科、15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和25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
名医培养项目
支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设立1-2个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5-10个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广泛开展市级名中医带徒工作。培养10-15个省级名中医、15-20个市级名中医。
中医馆建设项目
依托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40-50个中医馆,提供规范化中医药服务。
(三)中医特色康复。
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拓展服务领域,开展慢性病管理、残疾人康复、工伤康复等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中医医院合作开展中医康复技术服务,推动中医医院与境外机构开展中西医结合康复技术合作。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中医康复机构。
专栏3中医特色康复建设项目
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项目 三级中医医院建设康复中心,二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康复科。支持各级中医医院与省内外大型康复机构开展中西医结合康复技术合作。
社区、养老机构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支持各级中医医院与社区、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康复中心建设,与残疾人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合作开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四)中医药健康养老。
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
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鼓励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在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区,为养老机构老年病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有条件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慢性病管理、保健咨询等服务。
促进中医药与养老产业相结合。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建设1-2家融中医药养生、中药材加工、保健品研发、健身休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养老基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专栏4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项目
中医医养结合试点项目 在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给予政策、资金支持,探索中医药健康养老的模式和运行机制。支持霍山县中医院建设医疗康复中心,开展医养结合和康复保健服务项目。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养老院、护理院,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养结合试点。
(五)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
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将中医药知识纳入基础教育相关学科教学内容。中医药机构要定期开展社会开放日活动,让群众参与体质辨识、针灸推拿、中药识别等活动。
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充分利用我市生态旅游资源和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产业、农林产业融合发展,在“茶谷”沿线、重要景区景点,依托具有一定中医药产业发展基础的种植培育基地,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线路,促进生态旅游向休闲疗养旅游转型。建设若干个中药种植园,形成一批集中药材种植、加工、制剂、保健品开发与研究、旅游、养生产业为一体的中药养生保健基地。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及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大力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服务品牌。
专栏5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建设项目
中医药养生旅游基地建设项目
在“茶谷”沿线、重要景区景点,开发中药材特色旅游线路,重点建设响洪甸、佛子岭、万佛湖等大别山湖群为核心的生态养生旅游休闲基地,着力打造黑石渡霍山石斛文化展示中心和太平畈霍山石斛“十里长廊”等大别山国家风景道旅游精品线路。
中医药文化宣传项目 通过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文化宣讲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
(六)中药产业发展。
开发利用中药资源。整合国家级、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林下经济扶持项目等专项资金,加大中药材基地建设投入,积极开发利用中药资源。抓住重点特色药材基地的生态化、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建设,以中药材主导品种、特色品种为依托,大力推行“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打造集约化、规范化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中药材产业园区,由分散种植向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转变。全力重视野生动植物中药种子资源库和人工种植(养殖)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多个中药材优良品种培育基地、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积极参与省级中药材专业村镇建设,协助做好中药材土地流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无公害产品及绿色和有机产品认证、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推动我市中药材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加快发展现代中药产业。加大中药材产业的招商力度,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向中药材企业集聚。积极引导企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药材产业化科技水平,提高产品质量。
专栏6中药产业发展项目
道地药材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
建设以六安为中心的大别山绿色有机中药材种植、种苗组培基地、栽培基地、研发基地和产品深加工基地,探索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支持市中医院招商引资,建设中药饮片厂和配方颗粒厂建设。(七)国际交流和服务贸易。
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建立境外营销网络。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成立国际医疗部或外宾服务部,在境内为境外消费者提供高端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在我市大别山区建设以“康复理疗、养生保健、药膳食疗”为核心的国际养生保健旅游基地,推动涉外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
开展涉外中医药信息服务。积极组织收集整理国外中医药服务和传统医疗需求、准入、政策法规、人员交流等方面信息,为企业提供相关中医药信息咨询服务。组织中医药机构参加境内外中医药服务贸易展会、项目推介会,帮助中医药机构融入国际市场。
发展中药国际贸易。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药物的中药企业在国外同步开展临床研究,扩大中医药老字号和知名品牌企业开展国际合作生产,逐步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
专栏7中医药国际交流和服务贸易项目
中药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项目
选择九仙尊、回音必、乔康药业、康美来、德源堂等中药企业发展中药国际贸易,形成一定的规模和水平,打造中药服务贸易示范区。
涉外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项目
选择有条件的中医机构在我市国际旅游目的地开展涉外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八)相关支撑产业发展。开发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中药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
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积极配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开展第三方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认证、评估等服务,培育和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认证、医疗管理服务认证等服务评价模式。
开展传统医药知识调查和保护工作,建立传统医药知识评价认证工作机制。完善中药材质量认证体系,建立第三方中药材质量控制中心和流通溯源系统,实现中药种植养殖、流通、饮片生产、消费使用等环节全程贯通追溯,做到“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
专栏8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项目
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转化推广项目
开展民间医药及技术的筛选、验证和推广应用。对特色中药制剂、名老中医验方进行深度开发,研制生产中药新药和保健食品。
中医药健康产品及食品协同创新研发项目
研发适宜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健康食品、饮品及保健设施设备。
第三方平台建设项目
扶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评估及相应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质量检测、服务认证、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成立六安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领导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旅游局、商务局、农委、食药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组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组建市中医药管理局,挂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各县区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放宽市场准入,强化政策保障。
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诊所。
完善补偿机制。各县区要加大对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投入,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落实社会办医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运行补偿政策,加大对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建设等投入。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包)收费,探索建立中医治未病收费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及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技术纳入基本医保。
加强用地保障。各县区要优先将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保障符合产业政策的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地产兴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可继续使用原划拨土地;对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但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加大金融支持。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通过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投资形成的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用于贷款抵押。加大中医药健康服务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境内外投资。
(三)加强人才培养,强化行业监管。
鼓励支持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增设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在相关专业增设中医药健康服务课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大力开展 “工学一体”就学就业工作。鼓励行业协会与相关院校和培养机构联合培养、培训中医药健康服务专门人才。采取用人单位委托培养、与培训基地合作、政府适当补助等方式,加快推进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引导行业自律。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引入认证制度,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信息平台等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