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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峰二中“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五五”普法、依法治校是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提高思想教育水平和民主法制观念等方面素质的需要,更是学校深化教育改革,保证持续稳定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学校教育“育人”功能的重要保障。
2006年以来,我校严格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立足弘扬法之精神,在上级党政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为中心,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校的工作要求,本着还法于民的人本思想,我校认真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
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师生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依法施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有效地提高了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学校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以黄渊良副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政教保卫处、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团委会、工会等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组。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政教保卫处、团委为主体,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积极有效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聘请诗山派出所李志景副所长为学校法制副校长、泉州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吕启来为学校法律顾问,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促进依法维权工作的开展。
2、制定普法教育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特点,制定了《鹏峰二中“五五”普法、依法治校工作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使学校的普法工作有章可循、目标清楚明确。
3、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功能
学校充分发挥广播站、校报、黑板报、学科教学、班团会、国旗下讲话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结合重大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4、重视普法培训,认真组织普法竞赛和考试
学校根据有关要求做好“五五”普法教材的征订和考试组织工作,组织教职员工积极参加“五五”普法培训、考试,参考率为100%,并取得优异成绩。经常组织全校学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参加普法知识竞赛和比赛,2008年有6位同学荣获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征文比赛一、二、三等奖,2009年有3位同学荣获南安市“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征文比赛一、三等奖。
二、积极宣传,学用并举,和谐共进
结合具体实际,学校努力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努力探索抓好干部职工和学生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务求取得实效。
1、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五五”普法以来,学校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五年来,先后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学校领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及依法执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学校干群关系、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和谐融洽,确保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2、围绕育人目标,抓好青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学校坚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抓手,牢牢把握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途径,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①加强合作,重视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获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是先后邀请法庭、司法办、关工委等校外法制辅导员及有关政法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成立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五年来,共向师生及其家庭散发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材料5000份,有力地促进了家校联系和家校合作,融洽学生家庭育人氛围,拉近了家校
距离,促进家校和谐共进,学校荣获南安市“家庭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三是立足社区,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五年来,共出动师生近1000人次,先后与南安交警诗山中队、诗山镇政府、诗山镇派出所、诗山镇综治办、诗山镇司法办等单位深入街巷乡村进行法律法规和综治、安全、文明片区创建等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有力地推动“平安南安”、“平安诗山”的创建。在学校内部,充分利用学校网站、课堂、广播台、电视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阵地,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团委会被评为南安市“五四”红旗团委,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师生的法制意识。五年来,全校师生无违法犯罪行为。
②立足课堂,增强法制教育的渗透性。我们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必修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结合教材和大纲,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学校除确保品德与社会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团队活动时间及每周国旗下讲话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③针对实际,强调法制教育的层次性。针对学生的年龄层次和个性特征,学校分别利用图片展览、表演、观看专题法制教育片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学习自觉性。每学年初,邀请镇武装部退役军人,开展新生军训活动,学习国防知识,增强国防观念,培养良好习惯,加强
组织纪律观念。邀请交警中队领导来校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培训,学习消防和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④学用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结合学习《国旗法》,学校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并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使每周庄严而隆重的升旗仪式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重要途径。同时还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师生的学法、知法、守法、护法意识明显增强
3、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五五”普法以来,我们注重拓展新的教育方法和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我们一方面充分发挥好传统的广播、橱窗、板报墙报、横幅等载体在普法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充分发挥网络这一新兴媒体的优势,在学校网站上专门开辟“普法教育”专栏,及时把有关法律法规、法律知识及学校普法教育动态、活动和成果上网,全方位的为学校师生学习法律知识提供政策、理论等信息的服务,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校园氛围。
三、依法治校,推动学校管理法律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1、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推行校务公开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面,充分重视并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重大决策均经学校支部委员会充分酝酿、讨论。学校党组织先后荣获南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南安市理论学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校党支部林福量书记荣获南安市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学校高度重视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和落实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努力拓宽广大师生员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落实师生员工的参政议政的权利。通过校园广播、各式宣传栏、校刊校报等多种形式发布校务公开情况。凡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招生、收费、出国、干部聘任、党员发展、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基建招标、大宗物资采购等,都具体、及时地公开,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做到学校各项决策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
学校坚持每年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发展规划、内部管理、教育教学改革、人事分配、福利待遇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中层干部、党团员教师、骨干教师、青年教师、民主党派教师、学校家长委员会及学生代表座谈会,认真征求和听取他们对学校建设、发展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荣获泉州市先进“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2、依法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近年来我校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修订了学校《鹏峰二中管理制度》、《校园文明公约》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在教职工中树立法制观念,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良好风气,同时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并加强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总结和激励工作,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坚决反对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实现学校管理的法律化、民主化、规范化。
3、关爱师生身心健康,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一是成立学校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办公室和校内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依法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调解校内外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二是成立心理咨询室,由兼职心理教师每天安排时间定期为有心理障碍和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谈心、疏导,并建立个人心理档案,加强对毕业班学生的心理辅导和疏导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并为之努力奋斗;三是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帮助家长正确看待子女的优缺点,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用平和的心态对待子女的学业成绩。
通过几年来坚持不懈的“五五”普法宣传和教育,我校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班子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和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师生员工遵守纪律,履行法律法规义务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律化、民主化、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学校先后荣获泉州市“交通安全校”、南安市“文明学校”、南安市“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今后,学校将本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绩和不足,积极探索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构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为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努力。
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