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第1篇:质量监管体系工作总结
随着城市化率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原来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保证体系,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在的项目建设的需要。
主要有以下问题:
1、规划、设计、施工难以一步到位。往往一条路几个设计单位、几个管理、几个施工单位,给工程管理带来很大隐患。
2、质量监督部门,政企不分及质量监督管理滞后等原因,导致质量监管理不力。(1)实验室成了质监站主要经济来源,强制规定定点检验试验,俗话说拿别人的手软、吃别人嘴软,有的工程有点质量问题,多给点实验费也许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2)质监站办公经费及部分工资要靠收取质监费来维持,监督一但跟收费挂上钩,很容易使监督失去原有的效力。(3)还有一些质检站的人员到一些实体或监理公司兼职或者兼做项目管理者。这种政企不分的做法很难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4)监督管理滞后性,主要表现在,由于人手不够,在施工过程中,很少主动进行质量监督,而是在验收报备案时,提一下建议并且收取质检费。
3、监理公司职能亟待完善。(1)有的监理单位实际上成了业主单位的质量监督部,监理单位很难做到一手托两家,难以进行公正、公平的鉴定;(2)有的监理单位为了评定资质,聘用社会上一部分退休技术人员,这些人有的因身体或其它情况长期到不了位;有的监理人员不是复合型的,很难负起技术、经济等全部责任,远远满足不了监理的需要。(3)由于监理费实际实行比规定标准要低的多,使得监理单位为了弥补经费的不足而向施工单位伸手,这样势必影响工程质量或增加工程投资。(4)对监理单位监管不力,业务管理与经费管理没有很好的结合,管得到的不知道怎么管,知道怎么管的没有真正去管理。
4、业主单位主体及行为不规范。
1、指挥部往往行使业主的的职权,而指挥部人员变动较大,责任追有的时候很难落到人。
2、业主受自身能力所限,很难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准确的判断选择,难以对各项设计方案、建设方案进行合理的评价,无法及时处理实际疑难问题,甚至是错误地处理问题等等,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3、业主的资金控制权力过小,施工单位往往不听从业主的管理。
5、施工单位管理薄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施工单位往往第一位注重的是任务开拓,其次是产值,第三位注重的才是质量,工作重点错位,形成企业的质检部门逐步弱化;目前施工企业使用的地方民工较多,自己的职工培训很难展开,有的公司又搞挂靠、转包、分包,难以保证质量。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完善基础建设质量监管理体系:
1、强化源头监管机制。(1)项目规划、设计、要一步到位,并且责成规划局严格审核把关。规划设计单位由业主聘请,但方案的评审、图纸的审查(含设计变更)由规划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政府性投入方案及施工图,最终都必须由规划局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图纸行政审查章,这样一来,设计方面就能做到全县一盘棋,使设计更为合理,从设计上控制建筑产品的质量;(2)施工合同必须由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法制办审定。建设局从加强行业管理入手,一开始就介入项目施工管理,而不是等到验收的时候收取一些管理就事。法制办主要是在法律、法规方面进行把关。(3)项目的领导小组县委应及时下文明确。不光是落实主要领导,还要明确相关人员,并且人员变动也及时下文变更,这样一来便于落责任追究制。
2、完善项目监督体制。成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就是在县建设质监站、交通质监站、水利质监站的基础上,组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中心,作为政府直属正科事业单位,其经费(含办公经费)由财政全额保证,取消质监行政收费,保留三个质监站的牌子,取消质监中心人员直接管理工程。把检测站企业化推向社会,与质监中心分离。其主要职责是:
1、保留原有的三个质监站相关职能。
2、对项目建设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管理。
3、每月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项目单位出具单个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评定报告。此报告作为考评项目建设及工程付款依据之一。如果报告提及相关问题业主及监理没有抓落实,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果以后有关质量问题而报告中没有反映,则质监中心负有连带责任。
4、对项目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每月对项目监理单位出具评价报告,项目单位依据评价报告支付监理费用或清理监理人员。
5、负责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6、落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3、落实责任追究制。一是确认业主在出现质量问题时所应负的责任,真正发挥业主对建筑产品质量的控制和监督作用。必须确立业主单位是质量第一责任者的思想,一旦出了质量事故,首先应追究业主的责任。二是在招标挑选施工队伍时,真正选择报价合理,而且质量信誉好、技术水平上乘、装备相对精良的施工队伍;三是完善监理的各项配套措施。要以法治强化对监理的考核约束,实行质量追偿制度,对于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的项目,出了质量问题,应对造成的损失履行赔偿责任,要严格监理人员的资质和行为管理。
第2篇: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监管办公室
上半年工作总结
监管办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这个工作中心,认真履行落实组织、综合协调、信息管理等工作职责,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制,强化责任。
按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农产品质量监管单位(16个)与主管局长、局长签定了责任书,建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相关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站分工负责、具体实施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机制。年初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科室,各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将各级制定的农畜产品监管检测的所有指标任务和要求分解落实到每个具体责任人,并为每名责任人发放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志,做到了农产品监管人员人手一册,确保了我市农产品安全无责任事故。
二、组织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
上半年我们先后制定了“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瘦肉精等违禁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严厉打击在畜产品中添加违禁物质的实施方案”、“关于严格监管食用菌违规使用荧光灯增白剂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安排意见”等15个文件。迎接市食安办及上级部门联合检查5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三聚氰胺、瘦肉精、高毒农药类违禁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以查处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的违禁物质为重点,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
业、门市、奶站、畜禽养殖场、蔬菜种植基地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进行拉网式检查。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他农业法律法规等为重点,以推广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为核心,通过电视、广播、设立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开通专家面对面系统、张贴无公害蔬菜技术资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告、印发明白纸、无公害蔬菜技术宣传小册、集中培训、深入田间地头技术指导等形式,全面开展对农资经营着、农药生产企业、四类市场负责人、广大蔬菜生产者、管理者等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了广大生产者、管理者、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集中培训18次、建农业技术宣传栏56个,印发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法律法规资料12000余份,张贴明白纸及公告250多份,现场技术指导650人次,解答生产者、经营者遇到的难题548个次,印发无公害蔬菜技术宣传小册1500册,发布病虫预测预报信息3期。
四、其他工作
上半年编印了“下个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月报”等五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简报;每周编写一期“农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周报”,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管局长;督导检查了工作日志等执行情况,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撰写调研文章3篇;上报信息2篇。
五、存在问题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有待进一
步加强。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舆论宣传,大造声势。通过政府公告、知识问答、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2、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从标准化的推进,投入品的监管,检验检测等各个环节,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顾此失彼的现象时有发生,监管人员有待加强。
3、加大资金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的环节多、链条长,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需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下半年计划
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在畜产品中添加违禁物质的专项治理行动、打击“瘦肉精”类违禁品专项治理行动、农畜产品源头监管工作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种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夏季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等专项活动。
二、贯彻落实石市农业局、畜牧局及我市食安办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三、做好我局各农产品监管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及时做好农产品安全信息及统计资料的报送工作。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第3篇:质量监管体系工作总结
随着城市化率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原来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保证体系,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在的项目建设的需要。
主要有以下问题:
1、规划、设计、施工难以一步到位。往往一条路几个设计单位、几个管理、几个施工单位,给工程管理带来很大隐患。
5、施工单位管理薄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施工单位往往第一位注重的是任务开拓,其次是产值,第三位注重的才是质量,工作重点错位,形成企业的质检部门逐步弱化;目前施工企业使用的地方民工较多,自己的职工培训很难展开,有的公司又搞挂靠、转包、分包,难以保证质量。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完善基础建设质量监管理体系:
3、落实责任追究制。一是确认业主在出现质量问题时所应负的责任,真正发挥业主对建筑产品质量的控制和监督作用。必须确立业主单位是质量第一责任者的思想,一旦出了质量事故,首先应追究业主的责任。二是在招标挑选施工队伍时,真正选择报价合理,而且质量信誉好、技术水平上乘、装备相对精良的施工队伍;三是完善监理的各项配套措施。要以法治强化对监理的考核约束,实行质量追偿制度,对于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的项目,出了质量问题,应对造成的损失履行赔偿责任,要严格监理人员的资质和行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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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2016年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继续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以务实负责的态度,以法制宣传、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为手段,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了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突出抓好学生营养餐粮油、平价销售点粮油质量的监督检查,着力加强粮油质检体系建设,积极完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2016年全市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职责情况
(一)粮油质量安全地方负责制落实情况
在全市粮食工作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邬永飞要求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为核心,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全力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为保证粮食食品安全尤其是做好职责内的原粮质量与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市粮食局从“保安全、维稳定、构和谐、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周密安排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粮食法制、科普知识宣传,保证各项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地顺利推进,确保了全市未发生一起原粮质量卫生安全事故。同时,要求各县、区粮食局按照食品安全地方负责制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监管职责,结合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的质量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全程监管和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小组,明确机构、岗位、人员、要求、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分管领导、职能股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细化和分解任务,堵塞监管漏洞,以“分责、知责、履责、问责”为主要内容,建立粮油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形成粮油质量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的监管格局。
(二)粮油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在粮食收购环节,严格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资格的年审工作,监督粮食收购者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储备粮收储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收购粮食进行检验,对杂质、水分进行整理;在粮食储存环节,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档案,严格执行出入库粮食质量检验制度,合理施放储粮化学药剂,定期开展粮情检查;在政策性粮食供应环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监督,要求相关企业认真遵守《军供粮油质量保障责任书》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品种、等级进行供应。
(三)建立健全粮食质量监管制度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00号)、《云南省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云粮法规发〔2016〕1号),全面推进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进程,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意见》(昭政发〔2016〕54号)要求,结合昭通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昭通市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昭市粮〔2016〕11号)、《2016年昭通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昭市粮〔2016〕38号)和《昭通市2016年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四)对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粮食购销环节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的监管工作情况
1、加强粮食收购入库环节的质量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年度审查和定期核查。严格粮食收购准入门槛,督促粮食收购者完善收购粮食的软、硬件条件,严把粮食收购质量关。二是组织开展收购环节粮食质量监督检查。在原粮质量方面,结合我市粮食收购时节,以收购粮食质量为重点,督促粮食收购者尤其是各级/ 21 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质量标准、仓储技术规范、设置收购原始记录、建立收购粮食质量档案和经营台账,定期报送粮食收购的基本数据;在粮食收购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内容;及时对收购粮食进行检验,对杂质、水分进行整理;对不同收获年度、不同等级的粮食进行单收、单放,对发生霉变和病虫害的粮食进行单独存放。在原粮卫生方面,认真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将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品(如农药、化肥、洗涤剂等)进行混存,从粮食流通源头上保障粮食卫生安全。同时,指导粮食收购者对储粮仓库、储粮设施、检验条件等进行功能提升和改进,改善储粮条件,提高储粮品质。
2、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为切实掌握我市粮食库存情况,确保粮食库存真实、质量良好,保证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我市按期组织完成了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的自查及市级复查工作。为确保库存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市粮食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陈波为组长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省级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具体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市级复查工作,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市级复查工作组。在复查阶段,市级复查工作组抽查粮食比例占全市纳入检查范围库存粮食数量的%,复查工作涉及2个企业的16个实际承储库点。全市检查期间,共邀请人大代表17名、政协委员21名、相关部门人员23名进行监督,其中,昭阳区邀请了区第五纪工委领导和2名政协委员进行监督。经过县、区粮食局督导企业自查和市级抽查,认定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账实相符,库贷吻合,政策性补贴资金基本到位,使用合理,无挤占、挪用现象。经过入仓感官判定,粮食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各地进行了整改落实。
3、加强执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收购、储存企业及其他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出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同时检查出入库粮食是否有粮食质量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对每批次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的有效性(质量检验报告在3个月的有效期内)、相符性(报告内容与对应实物的品种、等级等性质要相符)、完整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同时,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每批次粮食的出库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记录出库粮食的流向及品种、等级等相关指标情况,为粮食质量追溯工作奠定基础。
4、加强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粮食食品安全综合检查
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中高/ 21 考等重大活动期间,主动牵头协调食药监、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拉网式的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工作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以粮食储存、出库、加工、销售和消费环节为主线,以督促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索取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等为手段,以粮油仓储、加工、经营企业和旅游景点、农家乐、施工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消费集中场所为重点范围,突出检查粮油购销、保管、消费过程中是否存在销售或使用受化学污染以及已发生陈化、霉变、虫害等变质粮油的行为。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经营者在粮油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5、加强政策性粮食供应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月7日,彝良县连续发生两次5级以上地震后,昭通市粮食局党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彝良县“9·07”地震紧急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快速反应,积极行动,立即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迅速展开抗震救灾粮食应急供应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及救灾部队的口粮供应。要求彝良县粮食局组织抓好粮油运输过程中的卫生监管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监管,督促政策性粮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采购和供应的政策性粮油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采购环节要向供应商索取有效的粮食质检报告。粮食出入库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如无法准确判断粮食质量状况,应立即通知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粮油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不得继续供应,已经发出的,要及时追回并查找原因。同时,要求彝良县粮食局组织军粮代供点及时、主动与抗震救灾部队联系对接,按照部队对粮油数量、质量、等级和运送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供应手续和供应程序,采取先供应后结算、将POS机带到救灾部队驻扎点现场刷卡等灵活多样的供应方式尽可能方便部队购粮,不得出现迟供、拒供和断供的现象,全力做好军粮供应保障工作。
6、加强库存粮油保管情况的监督检查
储备粮是各级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保证库存粮食的质量安全,市、县(区)粮食局严格督促国有粮食企业落实储备粮定期抽检制度和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对每批次出库原粮做到100%抽样送检;督促企业定期对各仓粮食的粮温、粮情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严防粮食出现虫害、霉变等质量隐患;切实加强储粮化学药剂在购进、保管、领取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尽量使用自然通风、绿色储粮等手段,减少药物熏蒸的数量和频率,延缓粮食品质变化;加强库区和储粮仓内卫生环境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技术规范,不使用煤炭、化肥等受污染车辆和包装物进行运输和包装,并采取遮盖、防潮等措施与外界物理隔绝,严防运/ 21 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完善粮食质量档案,严格执行储备粮购进索取、销售出具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制度。
7、加强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情况调研及质量安全监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关系国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提高国民身体素质长远规划,广受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为全国试点地区之一,我市11个县区全部纳入试点范围,更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昭通的倾斜支持和高度重视。计划启动以来,市粮食局高度关注并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市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粮食、教育部门相关人员在半年内2次深入县区调研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工作,调研报告的成果受到了省政府高峰副省长、市政府刘建华市长等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笔批示。在调研的基础上,市粮食局拟定并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的指导意见,采取严格的供应资质认定和统一的集中采供方式供应学生营养餐粮油。同时,组织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供应商库存粮油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粮油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查处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采取现场教授、印制储粮知识手册等方式指导学校做好科学储粮工作。对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情况,属于粮食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求及时处置,职责范围外的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情节轻微或未造成较大损害事实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造成较大损害事实的,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供应商资格退出机制,终止其供应资格,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粮食局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指导消费环节科学储粮
主动联合卫生等部门指导消费环节对象科学储存成品粮油,特别是指导全市各级各学校食堂加强粮油储存管理,对粮油实行单间堆放保管、离地上架储存,严禁将粮食及食用植物油与洗涤剂、杀虫剂等可能污染粮油的物品混存,避免出现粮油霉变和受污染的情况,凡是霉变和受污染的粮油坚决不得食用。
9、加强粮食运输过程中的卫生监管
检查经营者尤其是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商在粮食运输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运输煤炭、矿石、化肥等有可能污染粮食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水泥袋、化肥袋等二次回收的包装材料不能用于粮食包装,重点督促水富、彝良、镇雄等化工、矿产资源大县加大检查力度,确保粮食运输工具及包装物的清洁卫生。指导运输车辆车主或货主对货仓采取密闭措施,防止雨水渗漏导致粮食发生霉变,隔绝运输过程中的外界污染源。/ 2110、加强粮油平价销售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粮油平价销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市粮食局要求各县、区粮食局切实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落实到位。不定期对各销售点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粮油平价销售点是否按略低于市场的价格敞开供应,有无挂牌不供、限供、超价供应、调换品种、私自提价等情况,确保各销售点销售工作规范有序,粮油质量符合标准,粮油价格保持平稳。因市场行情上涨确需提价的,平价销售点应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提价请示报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立即调查核实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经核实审批后方可提价,且提价后的价格仍保持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水平。指导和督促平价销售点索取粮油质量检验报告,建立完善粮食购销存经营台账和粮油质量档案,按时报送统计数据。检查工作要有书面的现场检查记录,相关检查人员和销售点负责人要签字确认。4月10日前,昭通市粮食局、财政局及时制定了市级验收实施方案,并组织完成全市43个“云南省人民政府惠民生保供给粮油平价销售点” 验收工作。除省级财政补贴外,市直国有企业建立的平价销售点经市粮食局验收合格,由市财政给予每个点2万元的经费补助;设置在县、区的平价销售点经市粮食局验收合格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个点万元的经费补助,同时补助市粮食局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经费5万元,共计补助经费31万元。
(五)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调查与测报工作
按照《云南省2016年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云粮检查发〔2016〕15号)要求,省粮食局安排对彝良、大关两县新收获的稻谷品种进行抽样,市粮食局要求市粮油质检站认真研究、精心准备,及时与稻谷出产县进行沟通衔接,并在收获后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抽样并送达省粮科院,圆满完成采样工作任务。同时,要求市粮油质检站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检测,认真做好我市各级储备粮的抽检和送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军供粮和各类商品粮油的委托检验。市质检站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工作,认真制定学生营养餐所涉米、面、油检测方案,参与由市粮食局于10月份组织开展的营养改善计划粮油供应调研工作,抽调3名技术人员到全市11县区进行粮油抽样检测工作,抽取米、面、油样品共16个,经检测,全部符合质量等级标准。
二、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情况
督促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加强内设质检机构建设,加强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检验检测设备的配置,不断扩大检验检测范围,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指导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规范从业行为,进一步提高粮油质检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 21 考试新招聘工作人员1名。积极支持以昭通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主、各粮油经营企业内设质检机构为辅的粮油质检体系建设,不断拓展检验检测项目,着力提高检测水平,充分发挥质检机构在市场粮食质量监管、学生营养餐粮油质量监测检验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作用。
(一)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市粮食局紧紧抓住国家关于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5年规划政策的有利机遇,在省粮食局的关心帮助下,争取到国家粮食局下达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230万元,同时,昭通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10万元给市粮油质检站用于学生营养餐粮油检测并向省粮食局郑重承诺,将认真落实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为合理使用好项目资金,市粮食局多次召集研究会议,科学规划急需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方案,力争解决质检站长期以来检测设备、仪器与现实和未来的工作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使我市粮油质检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检验机构2016年资金投入情况、新增仪器设备及办公条件改善情况
2016年市粮油质检站投入2万余元用于仪器设备的检定、维护,添置了大型仪器设备工作站、办公桌椅及电脑,进一步改善了站内检验检测及办公条件。
(三)2016年检验机构比对考核工作和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工作情况,在加强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检验能力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效。
一是通过积极参与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举办的各类检验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粮油质量检验检测水平。2016年,市粮油质检站共派出7人次参加由国家粮食局组织的国家级粮油检验员培训和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粮食检验技术培训以及由省粮食局组织的全省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暨检验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认定证书。二是选派人员参加全省组织开展的粮油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操作大赛,以实践促进检验检测能力。10月市粮油质检站选派2人参加全省粮油质检机构实验室稻谷出糙率和稻谷脂肪酸值项目检验现场比对考核取得较好成绩。三是积极开展站内自主培训,在工作人员中开展互动式学习,通过职工间的交流和学习,今年该站在部分卫生指标,如油脂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的检验检测技术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
(四)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
今年是市粮油质检站的实验室资质复评审年,为迎接省质监局专家组的检查,市粮食局指导市粮油质检站于3月份即开始准备迎检的相关工作,分别对实验室的标准进行更新和收集,开展了质控资料的整理、检测室标准物质的准/ 21 备和仪器设备的检定、维护、添置工作,整理相关迎检资料上报省质监局。通过评审,专家组对市质检站的工作给予了肯定,针对复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一致认定市质检站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能力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授权认定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三、强化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基础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市粮食局坚持建立和完善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流程》、《昭通市粮食局关于推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主要处罚依据和种类》、《昭通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昭通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试行)》、《昭通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昭通市粮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昭通市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昭市粮〔2016〕11号)等执法工作制度。在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与多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昭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昭通市粮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年初制定下发了《昭通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与市发改委联合制定印发了《昭通市粮油价格监测管理办法》。拟定并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的指导意见,印发了《昭通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供应有关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使学生营养餐粮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要求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反应及时、措施有效的粮油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重大粮油食品安全问题,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市粮食局,不得瞒报、迟报,对查出的粮油食品安全问题,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二)宣传活动情况
市粮食局认真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16年)》,在全国粮食科技活动周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周年之际,精心组织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昭阳区粮食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邀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商、质监等单位参与,以“保障粮食安全、普及粮食知识、关注大众健康、推介放心粮油、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为群众提供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向群众宣传国家粮食政策,普及粮食营养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粮食,合理选择食物,改善营养状况,提高健康素质。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市粮食局注重加大《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粮油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采用绿色手段科学/ 21 储粮,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依法诚信经营,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加强自我保护,鼓励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举报涉及粮油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监督粮油消费的良好氛围。6月15日,市粮食局举行了以“粮油质量安全”为宣传主题的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市粮油质检站工作人员展示了不同品种及等级的大米、面粉等实物,为群众介绍了大米、面粉的品种、结构、营养特性、质量标准以及购、洗、存、做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科普知识;市粮食储备库展示了适合市民消费习惯的大米及食用植物油系列产品,向市民介绍粮食质量、包装规格、价格水平等供市民选购参考;市粮食局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近百余次。
(三)质量监管工作档案建立情况
督促各县、区粮食局认真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制度的通知》(国粮办检〔2016〕148号)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登记到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日志中,并建立学生营养餐粮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档案。把建立监管对象信息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信息档案作为2016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力争按照一户一档的标准将辖区内的粮油经营者全部建立信息档案并实行电子化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实现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工作有现场检查记录,使用规范,记录完整,相关案卷及时归档,分类进行管理。
四、在粮食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
粮油是学生营养餐组成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基本食品,确保粮油质量安全是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的首要问题。昭通是全国首批试点地区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昭政发〔2016〕56号)的有关要求,确保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粮油质量安全和粮油供应工作的有序进行,维护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昭通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供应有关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粮食局切实加强职责范围内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工作指导和粮油质量监管,严格执行供应商准入资格审查制度、价格审查制度、粮食抽样制度,加强市场粮油价格的监测分析、供应商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情况的监督、库存粮油质量的监督、供应商资质变化情况的监督、供应商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和对国有供应商的全程管理。同时,要求建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档案,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强化检查工作纪律,及时处置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加强科学储粮指导。/ 21
为强化营养餐粮油质量监测、监管力度,市粮食局向市人民政府建议,由县区教育局选取一个学生人数多、粮油供应量大的学校作为粮油质量定点监测点,由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食药监部门定期对监测点粮油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市粮食局委托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不定期到监测点进行抽样检验,原则上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抽检。抽检方式包括现场质量感官鉴定、现场称重确定标包粮食的数量真实状况、通过检化验手段确定粮食质量等级指标和卫生指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依法出具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市粮食局请示,市政府现已批复同意拨付工作经费10万元,列入2016年经费开支范围。同时,市粮食局建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开展粮油安全知识培训,聘请专业师资对各校负责人、粮油保管责任人进行分批轮训。
通过秋季学期以来的运行情况看,粮油集中采购工作已经取得了降成本、保质量、促规范、控风险的实效,使学生营养餐粮油采购成本有效降低,粮油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发生粮油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率被控制在最低水平,广大学生从中得到更多实惠,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一些采购环节不规范行为的发生。集中采购工作实施以来,未发生一起粮油质量安全事故,广受师生好评,切实发挥了为学生营养餐保驾护航、为政府排忧解难的积极作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存在主要问题
1、粮油质检部门受设备和资金束缚难以开展涵盖全市范围的粮食收获质量调查,由于交通条件限制,部分县区无法做到现场进行取样,以致难以获得准确检测数据,对玉米脂肪酸值偏高等问题的调查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由于粮食部门社会威望低,几经宣传仍有部分个体粮食经营者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和粮食质量档案;
3、部分粮食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实际执行行政处罚时的难度较大,违规者抵触情绪较大,因而存在缕整缕犯的情况;
4、大多数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水平不高。目前粮食流通体制正处于建设阶段,相关监管制度措施尚不健全;粮食部门人员结构偏老化,对行政职能转变的适应性较差,相关执法培训又限于经费问题而开展较少,执法人员执法监督管理水平有限;加之存在部门人员编制少、监督检查专门工作机构不健全等实际问题,造成了多数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水平不高,工作力不从心。
5、工作经费紧张。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规模较小,每年财政预算不多。由于粮油质检工作的特殊性,每年站内要购买大量耗损器材及药/ 21 品,而且根据有关规定许多仪器设备每年必须由相关部门检定,且检定费用较高,所以每年有相当一部分经费是用在仪器设备的检定及耗材的购买上。因此,在有限经费的使用上很难再投入购买新仪器设备及外送人员学习培训。
(二)工作建议
粮食质量关系千家万户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有重要的保障责任和义务。建议上级部门加强和完善粮食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质量监管办法。我市属于省内贫困地区,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经费有限,建议上级部门在工作经费上给予一定的倾斜支持。
六、2016年工作思路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是新形势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加强全社会粮食质量监管,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行政职责。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16年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积极推进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全社会粮食质量为监管范围,加强与工商、食药监、质监等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着力加强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的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学生营养餐粮油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切实做好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效防止不符合粮食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 21
第5篇:质量监管工作总结【交通局总结】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交通局总结】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交通局总结】
【:稿件写作权威机构】
精彩导读:作为一种高投资、高技术、高标准的复杂工作。我们从社会整体利益角度出发,转变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程度,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质监工作机制。
一、加强班子建设,克服困难抓发展
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站是交通体制革新中一个新成立的单位,也是革新中唯一一个“断奶”的单位,没有收费项目,三定方案未出台,领导班子不全,人员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中央军”变为“地方部队”,大多产生一种失落感,单位启动面临重重困难。站长和支书到任后,积极与县有关部门协调,将人事工资关系、五险一金落实到位,缓解了干部的焦虑心态,使之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
新领导班子到位后,站党支部始终坚持把“团结、务实、创新、廉洁”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总要求。一是抓理论学习。我们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廉政准则》,并坚持用理论指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深入思考和研究我县交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方法。二是抓
廉政建设。交通行业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人民群众对交通的需求是“畅、洁、绿、美、安、优”。将“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落实在监督服务质量和水平上,需要我们牢固树立为民、惠民的理念,进一步锤炼党性。一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三是抓监管。对国道、公路、渡改桥项目实行专人跟踪监管;对通村公路实行不定期巡查,对洋景、洞界等联网公路实行一旬一监。每个项目都建立了监管台帐,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四是抓安全落实。开展“安全百日无事故”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设置安全警示牌36块,确保施工人员和过路行人的安全。
二、实施全程跟踪,提高质量抓监管
近年来,我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公路工程建设进入了新一轮加速发展期。我们以实施交通工程全过程监督为重点,坚持质量第一、安全发展理念,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优良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坚持质量安全监督依法查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是我们认真落实和强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建设市场、质量与安全综合督查执法等活动,努力使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年来,我们共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64起,有力地打击了工程建
设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交通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和谐的发展环境。今年 月查处了市---柏林通村公路使用不合格河卵石,出现严重断板现象,我们立即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量大、技术含量高。近年来,我县的交通设施项目建设投资规模越来越高,技术难度日益增加。一年来我们开展了以107国道加铺工程,s213线改建工程,s212断板维修工程,青山界、马田洞危桥改建工程,040线、马三线安保工程,洋景、洞界联网公路,以及61个项目的通村公路工程为重点的质量安全全面监督,监督覆盖率达100%,全年完成了3000万元公路工程监督总量。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在交通基础设施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全县工程总体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逐年攀升。
全县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全年保持全市在建工程“零死亡”事故,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质量安全工作是一个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工作。我们克服底子薄、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等诸多困难,立足本职,埋头苦干,法制、科技、队伍建设、机构建设等方
面工作均走在全市交通质监系统前列。
三、立足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抓机制
交通工程建设是拉动内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一种高投资、高技术、高标准的复杂工作。我们从社会整体利益角度出发,转变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程度,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质监工作机制。:.51yuanchuang请保留此标记。
坚持转变工作思路,提升服务能力。面对管理风险越来越高、监督强度越来越大和管理对象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强调树立大民生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本着为工程建设服务的态度,我们先后开展举办3期各类技术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工程管理人员达100余人次,有效地提高作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操作技术水平。二是组织技术服务队伍,深入工程现场开展“送科技”专项行动,培训村组干部监管工程质量的技术,查找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坚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能力。一是安全监管机制不断深入。创立安全预警机制,对台风、洪水、高温、雷雨、大潮等灾害性天气进行重点布防;建立健全月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参建方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力度;建立
健全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延伸xx络,充分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为抓好安全工作提供强大合力。二是转变观念,以典型示范引路,提升工程标准化水平。我们开展质量创优抓典型、树榜样活动,选择高亭乡通村公路为创典型示范工程,通过在全县开展抓典型、树样板、创工作,推行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理念。实行工程质量首件认可制,对第一根基桩、第一片梁板经过首件实体典型施工总结,以验证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保障大型结构物的安全性和耐久性。三是坚持科技创新机制,提升监督管理科技含量。我们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了弯沉仪、水平尺,租用了运输机、取芯机的机械设备。对公路路面的强度、厚度的监测更科学、更精准了。
四、坚持以身作则,管理队伍抓素质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我们紧紧抓住引进、培养和使用三个环节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壮大干部队伍。建站以来,从没有技术人到拥有专业技术人员5人,造价师1人。队伍的学历结构和技术职务结构有了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三是不断强化干部培养机制。作为涉改单位,我站面临单位职能改变,人员老化,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等一系列问题。但我站没有气馁,积极应对。作为专业监管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的部门,专业和业务是第一位的。于是我站将学习作为第一要务来抓,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活动,采
取自学与培训相结合。先后从省市交通质监部门找来相关业务书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和培训。同时,安排相关人员赴省站学习1人次,市站学习9人次。不但从理论中学,也从实践中学,日常工作中,我站要求技术人员传帮带,一个技术人员带一到两个同事,现场指导,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的岗位要求。
重视质监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质监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创新,特别讲奉献,特别讲和谐”的质监精神,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明显好转,能力素质有明显提高。
今后,我们要按照交通“三个服务”的要求,深入研究监督服务的新领域、新动向,依托重大工程开拓发展思路。交通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努力打造先行交通;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上,努力打造惠民交通;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上,努力打造绿色交通。
第6篇: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2012年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2011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升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我局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多管齐下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局成立了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教育培训。为配合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我局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与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签订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安全合理用药的舆论引导与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营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2011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100余份,签订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463份。
三、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质量监管。一是强化基本药物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我们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将基本药物作为重点检查品种,严格规范药品
购销票据管理,严查购进票据、检查验收、储存管理、调配使用情况,严厉打击“挂靠经营”和“走票”行为,规范购药渠道,全方位加强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我县辖区内药品配送企业于2011年3月31日前对所经营的基本药物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做好核注核销及预警处理工作,实现对基本药物数量和流向的实时监控。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662人次,监督检查涉药单位1032家次,努力保证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提高了基本药物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和报告能力,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知》(松卫食药监发[2012]21号)文件,要求全县涉药单位积极上报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三是强化基本药物监督抽检工作。充分发挥药检技术支撑作用,重点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进行监督抽检,做到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开展针对性抽检基本药物54批次,对抽检结果不符合法定标准的3个批次的产品及相关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理。
总之,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们积极履行职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下
一步,我局以这次检查考核为契机,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以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索和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深入整顿和规范我县药品流通秩序,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7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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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导读:本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
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来访来电专人登记、专人处理。
(二)加强源头控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加强农药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同时,联合农药管理站利用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对我市农资市场特别是无公害生产基地附近的农资门市的整治,严厉打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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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假冒和高毒农药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高毒以及禁限用农药流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督促农药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认真做好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及农产品生产记录。
(三)切实加强监管,搞好专项整治
上半年以来,农安科人员深入到全市农资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实地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对个别农资销售点售出的农药等农资产品登记不详和少数农户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户进行了清理整顿,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今年春耕备耕、“3.15”、“五一”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送科技下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技术宣传、咨询、培训等活动,重点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技术培训、接受咨询、销毁假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等多种形式,向农产品生产者和城区居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新品种、新技术以及如何识别假农资、不合格农产品等相关知识。上半年共发放农业法律法规、科技及政策宣传资料5000余份,组织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2场次、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培训5场次,有效地提升了城乡居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任务:1、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管理,加大农产品投入品的管理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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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1.2万亩、产品2个,推动农业向品牌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2、创先争优。
3、重视信息上报工作。
完成情况:1、新增无公害生产基地(**科农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1个,面积333.3公顷,产品:石榴1个,正在申报中。2、争创河南省无公害生产示范县。3、及时上报蔬菜、水果抽检信息。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突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要继续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加投入,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心系群众生命健康;二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建党员义务宣传队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关知识,全面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思想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突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标本兼治。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农安科将继续开展农产品监测,加强对“三品一标”基地的日常监管,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创新防范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消除不安全因素,依法打击一切违法行为和坑农害农事件,确保全市城乡居民生活平安、社会稳定。
(三)突出农业投入品市场整顿,建立投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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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禁用高毒农药、兽药、鱼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行为。
(四)加强对“三品”认证基地的监督管理。
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工作,对“三品”认证企业实行全程质量监管,推进我市“三品”认证工作快速发展。一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无公害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二是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换证工作。三是对全市“三品”认定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产地环境、生产记录、标识使用管理记录、标识使用情况等。,希望能帮助您!
第8篇:2020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2019年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有关农产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人们关注,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是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幸福和身体健康的基础,现将2020年农产品质量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县市、乡镇、村屯监管机构为更好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今年,农业局成立了县级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分管领导为特产总站站长申龙奎,下属人员2名;乡镇监管机构9个,分别是敬信镇、马川子乡、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密江乡、三家子乡、杨泡乡、春化镇;设立村级协管员112名。
二、制定并落实年度监管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结合《2020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相关要求,主要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全年计划定量抽检500批次。其中:蔬菜260批次,水果200批次,其他4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目前,由于人员和专业技术问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只能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从2020年1月份起到12月份,检测中心有效化验蔬菜、水果600余份,按照GB/T 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97%以上。取样范围主要在我市英安镇和三家子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以及市场和各大超市。
三、开展重要节日农产品抽检工作(1)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配合省农产品检测中心对秋季菜抽检工作,抽检样品25份,抽检品种:白菜、萝卜、土豆、大葱等。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抽检蔬菜样品32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等蔬菜基地。化验样品主要有豆角、柿子、芹菜、白菜等,按照GB/T 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2)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检测蔬菜样品81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几个蔬菜大棚和秋储的菜。化验样品主要有芹菜、芽葱、小白菜、茼蒿、草莓、土豆、白菜、萝卜、毛葱等,按照GB/T 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四、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珲春市2020年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共4例,其中有机产品2家,分别是松哲种植专业农场有机种植基地和珲春市曙光农产品加工厂;绿色食品2家,分别是东北长粒香和三疆河大米。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2)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