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工作总结(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
第1篇: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
2019年度,派驻纪检机构正逢“两个全覆盖”改革,改革后的派驻纪检组承担对县财政局、民康公司、审计局、统计局的执纪监督工作。面对新单位、新人员、新角色等实际情况,我组严格按照《XXX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XXX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坚持边组建、边学习、边工作、边立制,实现良好开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一)注重抓党风廉政教育,立足防患于未然。
一是强化教育防范。利用单位工作群,每天坚持专人推送《勤廉三分钟》、县纪委廉洁自律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开展“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提醒、对新提拔人员任前谈话、在相关专项资金拔付中对涉及到的重点业务科室进行事前提醒谈话、以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贪腐无路》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协助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注重抓理论业务学习,为有效监督储备知识存量。
一是集中学习与自学并行。除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委局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外,还多次集中组织全组人员学习关于派驻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法规;同时要求全组人员认真学习驻在部门的相关制度,尽快知悉驻在部门的人员情况、工作特点、工作流程等,为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向业务能手学习。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让新入职人员到委局职能室向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同志学习纪检监察技能技巧、方式方法。9月份利用10天左右时间到农村工作二室进行信访业务学习,从信访收接、到查处、反馈等全流程学习;10月份又利用两周时间到检查二室进行案件查处业务学习。
三是有针对性的拓展学习。针对驻在单位独立性、专业性强的特点,主动拓展学习空间,学习驻在单位专业知识,避免在监督过程中出现卡壳现象。我们是在学中干、干中学力争能够灵活运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审计、统计等方面专业知识,为实施监督提供知识保障。(三)注重抓基层党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抓好本支部的党员活动。派驻第六纪检组承担县纪委第三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始终将支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两学一做”、党员活动日、委局领导上讲堂等活动为契机,引领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不犯法、知纪不违纪。在带领学习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时,全支部党员共撰写学习心得、微感悟等40篇,每月25日全体党员都能积极勇踊交纳党费。县纪委第三党支部改选以来,我作为支部书记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督促支部15名党员进行“五查五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并行。
二是督促驻在部门抓好党建工作。督促驻在单位党组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严格执行党组织学习生活制度,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党性党风、纪律规矩等日常性教育。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各党员党费交纳情况等,真正体现把政治监督、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四)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践行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建立工作微信群,公布举报电话。加入各驻在单位工作群及组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为成员的微信群,时刻关注驻在单位的日常动态、工作重点,并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0条;同时向驻单位适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及邮箱,便于及时收集问题、举报线索以及对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确保政令通畅。一方面是对县统计局落实巡察整改意见进行全过程监督。先后参加局党组专题剖析整改会9次,督促党组对巡察反馈的18个方面问题进行过细剖析、研究,严格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共细化或完善了相关制度12项,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2人,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4人;另一方面是从县财政局、审计局抽调精干力量协助市县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2批15人次,派驻纪检组有1人参与省委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对于被抽调参加巡察的人员均进行了事前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职,确保优质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围绕重大节日,实行节点监督。抓住中秋国庆“两节”重要节点,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通过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醒党员干部尽职履责、遵规守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其间对9名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事前提醒、审批报备;对4名上班迟到及不履行请假手续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及时整改。
四是围绕重点问题,实行风险监督。一是排查廉政风险点。入驻以来,通过了解、走访、谈心谈话以及跟踪重点业务科室工作实施流程、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面的会议等,共排查出重大廉政风险90项(其中财政局25项),作为重中之重,日常跟踪监督、落实整改。二是参与重大事项监督。目前已介入县审计局扩编的20家协审事务所招标工作、民康公司4个相关追加工程招标项目、县财政局提拔5名所长工作等重大事项的有效监督,取得较好效果。
五是服务委局的相关工作。协助检查三室、党风室调查信访案件3件,为联系室提供案件线索1件;配合检查二室对十九大信访稳定责任追究工作5起;上报各类信息72条,采用46条;按照委局领导要求,配合县财政局对全县21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与所在单位领导有无回避情况进行为期的近1个月的监督检查,并提出专项建议4条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核。
(五)注重抓扶贫领域工作,真正做到精准扶贫。一是结对帮扶初显成效。本人帮扶对象是南刘集乡赵陈村孔祥军,因妻子离家出走,父子两人生活较为因难,又因孩子较小,无法外出打工,但孔祥军有一门养鸡技术,针对这种情况定期上门实地走访,帮助联系技能培训班,并帮其规划适时扩大规模,有望在2019年实现脱贫。
二是积极参与扶贫督查。按照委局领导安排,配合县阳光办、农工办等单位,到高渡、卢集、众兴镇、史集等单位进行精准扶贫实地走访督查二次。
三是督促驻在单位扶真贫真扶贫。组内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到县阳光办后台查询驻在单位人员实地走访情况、信息录入情况等,对发现的4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并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改制后的派驻纪检工作研究不够深透。现有的派驻工作制度从监督范围、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更精准的要求,在吃深吃透、学以致用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驻在部门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在监督检查的频次上有待加强,特别是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新动向、新情况研究不够,防范性不强,驻在单位类似现象偶有发生。
三是对“四种形态”的运用有待加强。特别是对对“第一种形态”运用的不够充分,没有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三、改进方向
一是要进一步督促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被监督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好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
二是主动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认真学习落实《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同时注重了解驻在部门工作工作规则和流程。明确监督重点,把握工作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增强监督针对性。
三是强化对驻在单位的作风建设督查。制定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定期检查驻在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项纪律”行为、有否存在“四风“问题方面,对重要节点、重点工作环节加强督查,同时进一步转变监督方式。要从过程监督向事前、事后监督转变,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开展监督。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要坚持抓早抓小,早提醒、早预防,只要有举报、有线索,就要调查处理,更好地发挥派驻纪检组“前哨“和”探头“作用。
第2篇:派驻纪检机构
公务用车治理、公务接待、公务卡使用、财务基础工作、乱发钱物、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代农业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检查和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检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关于派驻机构与巡视“全覆盖” 的意见建议
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党中央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自2004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统管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派驻机构与巡视“全覆盖”这一提法重申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具体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除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外,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已经由权力反腐败转向制度反腐败,一系列新的可行的制度应用于实践。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常委、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本条第(一)、(二)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常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常委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
(四)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任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联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是监督各部门反腐倡廉的主力军。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也就是实现派驻的“全覆盖”。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表示,派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反腐败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占据着重要而特殊的地位,从中央对派驻纪检机构的要求看,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寻找更准确的职能定位、更优化的工作机制应当是改革的重点。
“当前,派驻机构普遍存在干部使用权限不明、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一位中央纪委驻国务院某部门纪检组长说。
报告提出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意在解决派驻机构的后顾之忧,包括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等。
过去一年,10个中央巡视组分两轮对20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开展巡视,其中第一轮巡视中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比过去增加5倍,多名高官因此落马。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改革后的巡视制度呈现出全新面貌,监督非常认真,不是走过场,持续的时间比较长,透明度比较高,所有巡视的地点、对象、巡视组组长以及最后的巡视结果,都向社会公开,因此能够更全面地发现问题,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
“此次报告提出,巡视工作要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实现全覆盖,这意味着所有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适用巡视制度,目的就是让这项好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马怀德说。
对于报告中提出的“探索专项巡视”,浙江省纪委副书记杨晓光提出了看法。他认为,巡视工作面广量大,必须突出重点,不能“撒胡椒面”,要根据党风廉政工作日常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问题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和单位开展重点巡视或专项巡视,这样才能做到以小见大、由点及面。
高波则表示,专项巡视既可以针对某个地方或单位,也可以针对某个具体案件或具体工作,比如可以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巡视。
三、我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由于我区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有待于改进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关系有待于进一步理顺。目前,各派驻纪检组长的行政编制在区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区纪委监察局领导,承担纪委交给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但其又是驻在部门的党组织成员,受驻在部门党组织领导,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派驻干部还承担了驻在部门的党群工作、老干部工作、信访工作等等,容易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遇到情况向驻在部门汇报多,主动向上级纪检组织汇报少,造成其与驻在单位的关系实质发生变化,出现“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
二是职能定位有待于进一步清晰。因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处在双重领导体制之下,一些派驻干部对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认识不足,出现了新的矛盾。在工作中,一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同程度地承担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的责任,扮演了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主持制订有关制度等牵头者而不是监督检查者的角色,造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自己说给自己听、自己做给自己看的现象。同时,派驻机构如果主动不参与驻在单位的中心工作,就会游离于驻在单位之外,很难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如果过多地参与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又会出现“运动员”和“裁判员”一人兼任的现象。
三是监督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着教育、保护、监督、惩处等多项职能,其主要职能是监督,但有的派驻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相对更加重视教育,而忽视了监督和惩处;有的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情况分析不够,对应当凭什么标准、以什么形式、用什么方法、采取什么措施加强监督制约的研究不够;有的驻在部门制度不够健全,涵盖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的监督监制尚未完全建立,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的问题依然存在,使派驻机构难以实行真正有效地监督。
四、进一步深化派驻纪检监察统一管理工作的对策
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行、三年全面覆盖”的整体思路,根据区内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际,不断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派驻机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促进反腐倡廉工作,逐步形成具有余杭特色的派驻工作经验。
(一)进一步拓宽派驻工作领域。
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参照市纪委办法、充分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逐步拓宽派驻工作领域,积极、稳妥、全面地推行派驻工作。一是全面覆盖区级机关各部门。我区现有设纪检组织的区级机关部门48个(不含10个垂直管理部门),另有不设纪检组织的各类部门20个(不含合署办公的机构以及临时性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三年全面覆盖”的要求,在区级机关部门推进派驻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按照稳步推进的思路,继续扩大试点范围,选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教育局等6至8个重要监督监管部门开展试点工作;也可按照全面覆盖的思路,将派驻纪检组与派驻纪工委相结合,对一些下属单位、人员编制较多的部门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对其余部门按照工作职能的特点进行整合,设立派驻纪工委,统一管理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组团派驻工作。余杭组团承担着编制规划、统筹经济发展、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公共项目的建设协调等职能,需要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监督。可建立派驻余杭组团纪工委、监察室,设正处级纪工委书记1人,副处级监察室主任1人,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纪检监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派驻余杭组团纪检机构同时联系西溪湿地管委会。其余组团可结合体制改革的契机,逐步建立派驻机构。三是继续加强国有企业派驻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延续试点阶段向城建集团等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组的做法,利用国有企业重组、改革的契机,继续向新成立的交通集团和旅游集团派驻纪检组织,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管。目前,派驻交通集团纪检组已配备到位。四是探索开展重大项目临时派驻制度。针对近年来我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较多的实际情况,探索设立派驻纪检组或派出纪检监察专员,对一些周期长、资金大的工程项目加强监督,确保实现干部优秀、工程优质的目标。
(二)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针对试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理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区纪委监察局之间的关系,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主体地位进行再明确。驻在部门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依然是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角色意识”进行再强化。推广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各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统一管理的观念,增强“派驻意识”。在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案件查办等工作上,直接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的领导,重要情况、重要问题直接向区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要协助、配合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大胆参与、全面监督,而不是包办代替、大包大揽。对组团派驻机构与镇乡(街道)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的关系进行再确认。推行组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省内、甚至全国也没有相应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要把握稳妥、有序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组团派驻机构与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组团派驻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在信访调查、案件查办方面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依然受本地党(工)委领导,在业务方面接受组团派驻机构的指导。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推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后,要进一步强化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主体地位,要突出监督重点,针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创新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有效解决以往“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要明确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派驻机构有多项工作职责,要在统筹兼顾各项职责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派驻机构要始终围绕加强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来开展各项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要为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要调动一切监督资源。派驻机构要充分调动一切可用的监督资源,尤其要调动驻在部门内部的监督资源。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驻在部门内设的财政、审计和督察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建立监督报告直报制度。各派驻机构除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汇报外,每半年还要将监督检查情况写出专题报告,直接报送区纪委监察局。对报告中形成案件线索的重要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将直接立案查办。
(四)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派驻机构队伍是提高履职能力的基础,要针对统一管理后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办法,为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提供依据。一是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同级副职配备,并排在同资历的副职前面”的要求,为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保证。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采用公开选拔、面向基层选调等多种方式把政治强、素质好、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要加大交流轮岗力度, 积极向外推荐在派驻机构工作时间长、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积极推动内部交流、轮岗。二是加强派驻干部能力建设。要以考核评价为导向,突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要通过培训、以案代训、上挂下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业务培训,使其既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又掌握驻在部门工作特点和流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派驻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对派驻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日常管理。要完善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回避、公务回避等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坚决予以调离;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
二、加强统一管理工作的对策
1、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管理的规范性。一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明确一位专职副书记负责联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帮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明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内容、程序及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协作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情况沟通,增强相互之间的合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集中解决事关反腐败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努力解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经验不足的状况。三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例会制度和交流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促进系统意识。四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考核机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派驻纪检组长进行述职考核,重点考核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完成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向纪委及时报告请示重要事项、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2、明确工作职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第一职责是监督。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要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责,突出监督重点,把驻在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力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属驻在单位重大决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要督促驻在单位把反腐倡廉的要求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积极作
用。
3、注重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职能履行的过程中,要正确把握好相关的工作界限和处置分寸,妥善处理好服务与监督、分工与履职、职责与职能三大关系。一方面,要积极为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当好参谋助手,围绕本单位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及时拿出建设性意见,进入驻在单位党组的决策;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协调推动反腐倡廉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和促进驻在单位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不断探索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尽快适应从“双重管理”到“统一管理”的转换。一是通过参与驻在单位内的重要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履行对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二是根据党员、干部、群众对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开展党内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及时与党组进行沟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三是派驻机构要加强主动监督意识,积极主动地向纪委汇报工作,加强和驻在单位党组的联系协调,取得驻在单位党组的支持。四是要建立和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工作制度,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都着重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要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各省(区、市)在随后召开的地方纪委全会上,对三中全会和三次全会关于加强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全覆盖要求给予了明确和强调,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这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完善的必然要求,也是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重大举措,但在如何正确理解把握和切实贯彻落实方面却需要头脑清醒、谨慎务实,必须坚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为落实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指导思想,围绕改革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的中心任务,以加强派驻机构管理、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和有利于纪检监察整体工作推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辩证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实质
包括全面落实向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现派驻全覆盖在内的一系列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要求和举措,其精神实质是对现有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行改革,改革当然包涵变化之意,但不是简单的否定和另起炉灶,而是在保留原有正确内容基础上的完善与创新;也不是全盘照搬照抄,而是立足于我国党情国情民情,立足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现状和需要。基于以上认识,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的改革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有利于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推进的政治方向,围绕有利于改革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的根本任务,以派驻能力全覆盖为原则,以取得实效为唯一检验标准,既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允许和鼓励地方摸着石头过河,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派驻机构管理之路。
二、积极能动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部署
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是建立在对社会改革发展规律和三十多年改革经验的认识和总结基础上,是建立在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掌握和运用基础上,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也必须要立足于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和掌握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既坚持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履职能力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标,又要允许各地各部门立足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部制宜,充分发挥主观积极性,能动地对派驻全覆盖战略部署进行落实执行。在中央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人事编制管理大环境下,机械地落实向党政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既有违辩证唯物主义,也不符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在派驻机构职责定位、机构设置和工作保障等顶层设计和实施细则没有健全完善之前,简单地向党政机关推行派驻机构全覆盖,对于切实解决提高派驻机关履职能力、延伸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的触角,并不会有实质性裨益,充其量是一种披着贯彻中央精神的形式主义执行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政绩观。
中央纪委和中央部委办局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有其独特优势,各省市县基于机构、人员编制控制严格,经费保障紧张等实情,要想与中央同步全面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非常困难和不现实的,尤其是市县一级党委和政府更是困难重重。各地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实质,在精神和部署指引下,充分立足本地实情,合理确定贯彻落实的过渡期,不适合全覆盖的,或时机尚不成熟的,可因地制宜地采取监督能力全覆盖的措施,探索实践不派驻、少派驻情况下监督触角的延伸和监督效力的覆盖,如部分省市县近几年探索实施的将派驻机构人员编制收回、另行成立完全隶属纪委监察机关的纪委监察分局的方法;以及充分发挥省市县直机关纪工委作用,和未派驻单位机关党委或机关纪委作用的思路,都在困难面前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待时机、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多派驻,直至全派驻。第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要深刻领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要求,围绕落实“两种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把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探索实践、循序渐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要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推进派驻机构在党政机关的全覆盖,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改进巡视制度,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
第二,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和扩大成果,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开展整治长期租用宾馆饭店办公问题、清理“小金库”、治理各种名义“乱收费”、整治服务态度问题“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整治与立制相结合,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已纠正“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各级纪委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加大初核力度,提高案件自办率,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严明审查纪律,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依纪依法安全办案。
第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大问责力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要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巡视制度、审计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各项公开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党的法规制度心存敬畏,模范遵守,坚守底线,提高制度执行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提升“八个板块”反腐倡廉建设。要根据中央《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天津市实施办法,明确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及具体措施,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八个板块”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的责任,围绕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各级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第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坚守责任担当,推进组织制度创新。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队伍。
全会号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中央纪委和市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进美丽天津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第3篇:2020派驻纪检个人工作总结例文
派驻纪检个人工作总结900字
【篇1】
今年以来,在总厂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会议精神,按照公司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紧紧围绕“降本增效,控亏增盈”、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使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根据中铝纪办《关于报送****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及有关统计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现将****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
根据总厂党委书记***同志在*****四届三次党代会上所作的题为《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打赢控亏增盈攻坚战注入强大动力》的工作报告,以及厂纪委副书记***同志所作的题为《融入中心报务大局,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打赢控亏增盈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的纪委工作报告精神,按照两个《报告》中****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拟定了本公司《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四个结合”,即:一是安排生产经营计划与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二是分解经济指标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三是平时检查生产经营责任制情况与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相结合;四是总结生产经营情况与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一岗双责”执行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年初在与xx铝厂机关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相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党支部与部门、车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从制度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在工作中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挂钩,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2、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30个相关制度与规定。同时,公司坚持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和实物采购公开制度,抓好收支两条线,无“小金库”和“帐外帐”,经费支出安排合理,在节约开支的基础上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招待开支范围在规定标准范围内。
3、民主管理,厂务公开情况:
在民主管理方面,充分发挥民主意见,制定激励措施,为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员工消除顾虑,大胆地参与管理与监督,实行民主理财。
坚持厂务公开,实行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采用召开公司懂事会议、总经理扩大办公会议、生产联席会议、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公司员工大会、公开示栏等多种形式,对****年生产经营情况,各项费用开支情况,财务审计情况等进行了讨论审议及公开展示。提高了公开力度,增强了工作透明度,缩短了干群之间的距离。上半年来没有出现虚报冒领,克扣截留工资、奖金的现象发生。
4、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
根据《中铝xx企业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干部员工进行系统的政策法规及理论知识的学习。一是大力倡导党员干部坚持自学,通过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二是坚持每月学习一次,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了解党的有关大政方针及相关规定,学习党xx大报告;三是组织全公司干部员工学习《明鉴•警钟——xx市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并组织进行了讨论。通过“前车之鉴篇”的学习与讨论,使干部员工从中悟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之理,“常修这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的道理,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对党员领导干部做到警钟长鸣。
5、信访工作
今年,本公司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设置了总经理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对员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公司领导及时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维护员工利益。
6、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公司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以实践“三个代表”,强化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共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为载体,树旗帜,保安全,通过开展“五好”党支部活动,创建“六先”党员队伍教育等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为打赢亏增盈攻坚战提高了自身防腐抗变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
7、专项检查
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按照“四个珍惜,四个防范”、“八条十四不准”、“五条规定”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要求做了专项检查。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变相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领导干部拒礼拒贿情况以及重大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了识大体、顾大局,令行禁止。上半年来,未发生一起因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及违纪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本公司人员少,业务工作繁重,员工政治理论学习不能定期坚持一月学习两次;
2、纪检工作薄弱,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检查力度不够; 3、效能监察工作没有开展,此项工作还待加强;
4、无一名专职党务、纪检、监察、工会管理人员,所有党群工作均为一名兼职管理人员承担,工作难度相当大。【篇2】
推行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制并实行统一管理,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和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强化人社系统内部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有效解决民生问题、服务群众的有力保障。自20xx年x月派驻县人社局以来,县第一纪工委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协助配合两项职能,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回顾第一纪工委派驻县人社局以来取得的成效与发展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加强监督监察,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第一纪工委在派驻人社局期间,对人社局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的正确行使等重点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从而进一步规范了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行政行为。
在第一纪工委的监督支持下,人社局制定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年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建立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将责任目标分解到科室、单位,落实到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自业务之中,确保了各科室、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和分工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人社局还认真制订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实施方案》。一方面对资金管理、工程管理、物资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和干部管理等重点业务,制订更加详细切实可行工作标准和监督办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重点业务工作的流程,使之更便于操作和运行,从而达到规范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高效率的目的。
二、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思想防线牢筑。
在第一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人社局制定了学习计划,强化机关定期学习制度,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辅导与大会交流相结合、安排部署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邀请第一纪工委检查指导小组组织专题辅导会、组织集中讨论,并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极大的提高了学习效果,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了职工得职业道德意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此外,人社局还以县纪委“警示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今年,人社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暴风雨中的忏悔——皮黔生渎职受贿案警示录》。通过学习教育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提高了干部职工自我防范能力,从思想源头筑牢了防腐防线,有效地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行业纠风,树立效能新形象。
在第一纪工委的帮助下,人社局紧扣工作职能,把加强效能行风建设作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不断加大行风和效能建设力度,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一是优化窗口服务,以塑造“和谐、高效、阳光、便民”型窗口为目标,切实履行窗口承诺,努力简化办事程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通过提升窗口服务的硬件设施,软件环境,为群众提供舒适的办事环境。二是严格落实社保资金的发放,严厉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强化监督和管理,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狠刹了吃请风、赌博风、空谈风和领导干部驾车风,杜绝了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四是推进标准化建设,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为抓手,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管理方法由“人治”转向“法制”,管理习惯由“粗放型”转向“精细型”,由“考核结果”转向“过程控制”。从而进一步树立了管理意识,加强了内部基础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总之,人社局能够打造出一支政治纪律严明、业务素质精良、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与第一纪工委的反腐倡廉建设教育支持、强有力的监督监察,是密不可分的。在今后的工作中,人社局将继续配合第一纪工委的工作,为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提质增效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4篇:派驻纪检年度述职报告总结
派驻纪检年度述职报告
----陈鹏冲、刘树林
述 职 报 告
派驻一组 陈鹏冲
2017年,在县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本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纪委全会精神,抓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核心,高举巡察利剑,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委局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修养及纪检业务能力
首先,始终坚持政治学习,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开展党的理论知识学习,自觉用马列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政策水平,提高了党性修养,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九大以后,能够认真通读党的十九大报告、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行动上坚决。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为日常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注重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自身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得到了提高。
其次,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对纪检监察知识的更新。认真参加全市县区纪委派驻组书记业务员培训班和委局组织的业务和相关知识学习。按照委局的部署安排,参加了纪检监察业务和有关知识的集中学习培训,学习《监督执纪规则》和《山东省纪委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办法》和信访处理意见、扶贫领域和环保督察执纪监督工作要求。学习国土规划、金融监管、互联网金融应用及风险防范等知识,进一步加深了对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党风政风监工作督和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知识的学习理解,拓展了综合知识面。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听取信誉律师事务所梁建民律师关于贪污罪贿赂罪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等知识讲解,为监督执纪问责打好基础。
二、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
(一)开展县直单位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2017年1月5日至11日,派驻一组与抽调人员组成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八考核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朱建峰书记带队对梁邱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在县纪委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陈鹏冲书记带领下,对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招商局、经信局、商务局、粮食局、国税局、地税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10个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对每个单位考核情况形成专题汇报提纲,与整理后的考核材料一起,上报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对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党组成员开展2017年度述责述廉工作。按照委局工作部署,派驻一组于2017年11月3日,在县教育局开展了述责述廉工作,局党组成员唐恺、丁籍军、孙洪水、魏洪存和张霞等5人向参加党组扩大会的33名中层正职、县直及乡镇学校校长作了述责述廉汇报。局机关干部就①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屡禁不止问题②保障职工福利待遇问题③预防教育基础设施工程腐败问题④如何加强学校财务监管问题,向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问,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进行了答复。随后对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进行了民主测评,回收测评票33份(无效1份),5位班子成员均得100分。
2017年11月7日,在县卫计局召开了述责述廉会议。潘振宗副会长主持会议,卫计局党组成员王瑞鸿、潘振宗、薛克华、王发军等4人分别作了述责述廉报告。卫计局中层以上人员、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57人参加会议。党组成员述责述廉以后,参会人员就①打击“两非”线索发现难、调查难,跨区办案难、②党建工作如何进一步深化,做好做实,叫响品牌方面、③如何提升我县免疫规划工作,在全市争先进位等问题提问,班子成员即时作了答复,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在测评环节,回收测评票53份,4位党组成员得分均为100分。
(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一是发挥“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规范单位重要事项决策工作的基础性作用,督促23个监督和联系单位按时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月报表。2017年1-11月份,23个监督联系单位上报“三重一大”事项701项,其中,重大事项决策155项,重要干部任免33项,重大项目安排120项,大额度资金使用393项。二是按照委局开展“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工作安排,3月29日-4月15日,派驻一组对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实验中学、县二中、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业中专、县一中、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等11个监督联系单位,从“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情况、“三重一大”月报告的执行情况和“三重一大”制度事项的监督情况等三个方面,对2013年以来的党组会议记录、财务账册和其他材料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⒈建立本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及时。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监督公开制度有待完善。⒊会议记录不规范、简单。⒋“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存在漏报、迟报现象。
(四)参与指导监督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参加县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参加全县普通高考中考工作会议和全县普通高考考风考纪会议。参加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参加县检验检测中心资产清查工作。参加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
三、认真履行巡察职责。
一是参加县委第一轮、第三轮巡察工作。县委第一轮巡察自5月26日开始,历时两个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分别对县发改局、县农机局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共发放民主测评票76份,个别谈话61人次,查阅了两个单位2013年以来的相关档案资料,实地走访29个上级投资项目和27家相关企业。巡察县农机局期间,对2014年11月份县纪委巡查该局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也进行了检查。对两个单位巡察共计发现问题17个,问题线索5个,提出边巡边改问题7个。巡察结束后,着手起草、修改、完善对两个单位的巡察工作报告。在县委巡察领导小组通过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改局党组、县农机局党组巡察工作报告后,起草对两个单位党组、党组书记的反馈意见书。7月25日,完成对两个单位巡察情况的反馈。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9月30日至11月30日,开展了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对县商务局、农发办、总工会3个单位党委(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六大纪律”,紧盯“三个重点”,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明察暗访、接收举报等方式有效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共发放民主测评票和调查问卷110份,个别谈话57人次,查阅党建、业务及财务等相关资料455余册,实地走访8个村居、企业及项目实施地,发现主要问题30个,问题线索8条,反馈边巡边改问题6个。12月15日,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本轮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力求整改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到位,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二是参加县区异地交叉第二轮巡察工作。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自2017年8月3日至9月3日,参加了费县县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罗庄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巡察工作。本次巡察期间,共发放民主测评票60份,开展个别谈话37人次,查阅了罗庄区城市管理局2014年5月份成立以来的会议记录、财务账目和相关档案资料,就有关收费、罚没事项走访座谈企业、私营业主21家。巡察共发现问题11个,问题线索1条,提出边巡边改问题3个。巡察结束后,形成专项巡察报告,通过市委巡察办审核,向罗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巡察情况。9月11日,报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向罗庄区城市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情况。
四、积极参加委局机关各项工作
(一)认真参加委局党支部各项活动。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委局“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开展党的各项活动。在委第三党支部党员固定日,到新庄、梁邱、石井、朱田等四个镇参观扶贫项目;到县卫计局、县城管执法局和县国土资源局观摩学习机关党建工作。参加委局“铭记初心、忠诚履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活动,开展“党员画像”主题实践活动。
(二)参加委局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动员会议,以委局开展机关党建大提升、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按要求落实征订2018年度纪检监察“一报两刊”工作,对驻在单位逐一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订任务。
(四)扎实开展结亲连心和帮扶脱贫工作。按照县扶贫办要求,全年多次入户走访、电话回访,向贫困户宣传国家的脱贫政策措施,收集贫困户反映问题诉求,为贫困户送去中华扶贫特困保险精准投保卡,争取让贫困户按期脱贫解困。
五、廉洁奉公,两袖清风
作为纪检干部,自身的廉洁始终是第一位的,不论是执纪审查,还是外出巡察,都能把握好分寸,时刻注意维护单位的形象。一年来,自己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同时,模范遵守《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严于律己,勤政为民;做到警钟常鸣,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地方决不去。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饭决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决不拿。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八小时”之外严格约束自己,对外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我兢兢业业,脚踏实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很多缺点和不足,突出表现是,一是在学习上不够全面,自觉学习和系统学习的意识不够强;二是思想不够解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偏少;三是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四是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对以上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改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洁意识、看齐意识,时时处处严格要求,忠于职守,创新思路,努力工作,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2017年12月25日
费县经常性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分析
姓 名:陈鹏冲
单位及职 务
费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监察室书记(主任)、一是狠抓派驻监督工作。
一、今年1月5-11日,由县委常委、政法委朱建峰书记带队对梁邱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对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招商局、经信局、商务局、粮食局、国税局、地税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10个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
二、11月3日-7日对县教育局、县卫计局班子成员开展了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与会人员现场提问,述责领导现场答疑释惑,并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二是认真履行巡察职责。一是参加县委第一轮巡察。县委第一巡察组自5月26日对县发改局、6月9日对县农机局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共发放民主测评票76份,个别谈话61人次,查阅了两个单位2013年以来的相关档案资料,实地走访29个上级投资项目和27家相关企业。对两个单位巡察共计发现问题17个,问题线索5个,提出边巡边改问题7个。7月25日,完成对两个单位巡察情况的反馈。同时,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参加县区异地交叉巡察工作。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自8月3日至9月3日,对罗庄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交叉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共发现问题11个,问题线索1条,提出边巡边改问题3个。巡察结束后,形成专项巡察报告,通过市委巡察办审核,向罗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情况。9月11日,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向罗庄区城市管理局反馈巡察情况。三是参加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根据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30日至11月30日,对县商务局、农发办、总工会3个单位党委(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六大纪律”,紧盯“三个重点”,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明察暗访、接收举报等方式有效开展工作。巡察发现主要问题30个,问题线索8条,反馈边巡边改问题6个。12月15日,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本轮巡察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督促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2017年1-11月份,23个监督联系单位上报“三重一大”事项701项,其中,重大事项决策155项,重要干部任免33项,重大项目安排120项,大额度资金使用393项。同时按照委局工作部署,4月份对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实验中学等11个单位,开展了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情况检查,发现存在制度建立不及时、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监督公开制度有待完善、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参加“铭记初心、忠诚履职”学习十九大精神主题活动。参加市纪委领导和县国土规划、金融监管等部门领导授课讲座,学习关于贪污罪贿赂罪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等知识讲解,为监督执纪问责打好基础。
2017年工作总结
派驻一组 刘树林
2017年,在县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派驻一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抓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核心,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开展派驻监督工作,认真完成委局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把政治学习放在第一位,把政治学习当作补足精神之“钙”的重要途径,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依托“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开展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以后,委局开展的“铭记初心,忠诚履职”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主题实践活动,让我自觉参加进各项学习活动中来。在县委党校参加了全县科级干部十九大精神学习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加深了对十九大报告丰富内涵的认识,更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我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做到“三严三实”,切实做到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自觉维护领导权威,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
(一)开展县直单位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2017年1月5日至11日,派驻一组与抽调人员组成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八考核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朱建峰书记带队对梁邱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在县纪委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陈鹏冲书记带领下,对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招商局、经信局、商务局、粮食局、国税局、地税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10个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对每个单位考核情况形成专题汇报提纲,与整理后的考核材料一起,上报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开展2017年度述责述廉工作。按照委局工作部署,派驻一组于2017年11月3日、7日,分别对县教育局党组班子唐恺、丁籍军、孙洪水、魏洪存和张霞和县卫计局党组成员王瑞鸿、潘振宗、薛克华、王发军开展了述责述廉工作。两个单位的9名党组成员向与会人员作了述责述廉汇报。县教育局机关干部就①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屡禁不止问题②保障职工福利待遇问题③预防教育基础设施工程腐败问题④如何加强学校财务监管问题,县卫计局参会人员就①打击“两非”线索发现难、调查难,跨区办案难、②党建工作如何进一步深化,做好做实,叫响品牌方面、③如何提升我县免疫规划工作,在全市争先进位等问题向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问,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进行了答复。随后对两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一是发挥“三重一大”工作的基础性作用,督促23个监督和联系单位按时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月报表。2017年1-11月份,23个监督联系单位上报“三重一大”事项701项,其中,重大事项决策155项,重要干部任免33项,重大项目安排120项,大额度资金使用393项。二是按照委局开展“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工作安排,3月29日-4月15日,派驻一组对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实验中学、县二中、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业中专、县一中、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等11个监督联系单位,从“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情况、“三重一大”月报告的执行情况和“三重一大”制度事项的监督情况等三个方面,对2013年以来的党组会议记录、财务账册和其他材料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⒈建立本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及时。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监督公开制度有待完善。⒊会议记录不规范、简单。⒋“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存在漏报、迟报现象。
(四)参与指导监督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参加县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参加县检验检测中心资产清查工作。
(五)参加了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县委第一巡察组于5月26日进驻县发改局开展巡察,6月9日进驻县农机局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共发放民主测评票76份,个别谈话61人次,查阅了两个单位2013年以来的相关档案资料,实地走访29个上级投资项目和27家相关企业,对两个单位巡察共计发现问题17个,问题线索5个,提出边巡边改问题7个。巡察结束后,起草、修改、完善对两个单位的巡察工作报告,在县委巡察领导小组通过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改局党组、县农机局党组巡察工作报告后,起草对两个单位党组、党组书记的反馈意见书。7月25日,完成对两个单位巡察情况的反馈。同时,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县发改局、县农机局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及时做好问题整改,对两个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要求整改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积极参加委局机关各项工作
(一)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委局“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开展党的各项活动。在委第三支部每月20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到新庄、梁邱、石井、朱田等四个镇参观扶贫项目;到县卫计局、县城管执法局和县国土资源局观摩学习机关党建工作,在第三党支部党员会议上,交流学习心得,就加强委局党建工作建言献策。参加全县乡镇纪委书记半年兑诺述职会。
(二)参加委局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动员会议,学习委局机关党建大提升、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三)参加组织部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对县纪委、县农工办、县妇联和县水利局有关干部人选的民主推荐、定向考察工作。
(四)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按要求落实征订2018年度纪检监察“一报两刊”工作,对驻在单位逐一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订任务。
四、认真开展“结亲连心”和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做实入户走访工作。2017年春节前到梁邱镇“结亲连心”户开展春节慰问活动(送年画),收集群众诉求,反馈需求办理情况等;12月份再次对结亲连心户和贫困户进行走访,填写费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核查表,完善扶贫包,并送去年画。4月份入户开展精准扶贫“四看四查”大回访活动,填写《“四看四查”大回访活动信息采集表》,完善“四看四查”模块、脱贫进程2017年第一季度帮扶措施等信息。二是参加全县重点贫困村(梁邱镇甘田村)驻村帮扶脱贫工作。按照县委工作部署,从8月中旬开始,我被抽调到梁邱镇甘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参与甘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工作。甘田村是省定重点贫困村,有省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全村905户2897多人,目前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68户978人,一类贫困户有28户57人。甘田村集体经济薄弱,除光伏发电外,基本没有收入来源,村委发展集体事业能力较弱。村民有搞种植和养殖的,多外出打工,部分从事效能运输业。脱贫任务较重。
本人服从县委和镇党委工作安排,驻村以后,迅速熟悉村情况,明确工作目标要求,严把数据信息核查标准,成立了由甘田村干部、党员代表、贫困户代表、群众代表等30多人组成的扶贫理事会,对村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细致的筛选甄别,贫困户名单经村扶贫理事表决通过公示后,上报镇扶贫办。
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以后,8月28日县委召开全县脱贫攻坚推进会议,对我县的脱贫工作又进行了部署安排,严肃了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30日梁邱镇选取了3个村进行试点,进一步开展脱贫人口核查工作,要求彻底查准贫困户相关信息,从而使脱贫工作稳步推进。
11月4日参加梁邱镇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会议,并对368户网上贫困户情况再次入户进行信息采集,包村镇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村干部及扶贫理事会成员集体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进行了公示。
为迎接省扶贫办扶贫工作年度考核工作,12月8-9日、15-17日两次组织纪委干部职工入户走访结亲连心户和贫困户,送去年画,填写费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核查表,核算收入情况,查看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按照《精准扶贫政策宣传手册》内容,向贫困户重点宣传危房改造、扶贫特惠保、小额信贷、孝善基金等政策,让群众了解,让符合条件的人群受益。同时清查扶贫包档案资料,做到扶贫包内有帮扶干部联系卡、三问三清手册、宣传手册、帮扶脱贫承诺书、脱贫资料、四看四查信息表、脱贫措施落地表、利益链接证明材料,完善网上贫困户数据,实现网上数据与纸质档案材料的一致性,为通过扶贫年度考核打好基础。
五、开展业务学习,提升能力水平
认真参加全市县区纪委派驻组书记业务员培训班和委局组织的业务和相关知识学习。按照委局的部署安排,参加了节后业务和有关知识的集中学习培训。在两天的学习时间里,听了市纪委领导和县国土规划、金融监管等部门负责人的授课,进一步加深了对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党风政风监工作督和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知识的学习理解,对全县国土管理、县域规划和互联网金融应用及风险防范有了新的认识,扩展了综合知识面。
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听取信誉律师事务所梁建民律师关于贪污罪贿赂罪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等知识讲解,为监督执纪问责打好基础。
六、加强作风修养,树立良好形象
党员的作风修养与锻炼,说到底也是党员党性修养与锻炼的综合反映。加强作风修养,我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在切实加强作风修养中砥砺党性,在谋事干事、做人处世中树立了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本人虽然在日常工作中尽心尽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组织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
1、存在工作经验不足,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
2、上进心不强,有消极懒惰思想,总认为完成了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就可以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开拓创新的精神。
3、请示汇报少,总是凭着自己的工作热情,努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较少主动向组织和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4、派驻工作的职能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对以上问题,本人决心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学习,扎实工作,不断丰富自己、积累经验,加以克服,力争做一名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让组织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辜负组织的培养与信任。
2017年12月25日
第5篇: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
*****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
1、贯彻区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督促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责任分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日常工作监督;
3、参与、审核联系单位在人事招聘、干部选拔、配录(聘)用干部方面工作,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集团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4、依据区纪委及集团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包括项目建设前决策程序、招投标管理、建设实施过程监督,加强项目廉政建设,对项目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协助有关方面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5、对联系单位制定和执行预算、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资金使用上违规违纪。
6、对联系单位大宗固定资产管理以及经营性资产运行等实施监督,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及时制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照有关法纪规定,及时请示报告、调查处理;
7、在区纪委、集团监察室领导下,配合开展信访办理和案件查办工作,建立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收到的检举、控告、申诉等信访件,及时报集团监察室扎口登记报区纪委信访室,参与、配合、协助区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做好立案、调查取证、审理等工作;
8、监督联系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的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和向社会公开情况,以及相关职务消费制度执行情况,保障职务消费总额得到有效控制;
9、加强联系单位纪律作风建设,督促联系单位对群众意见较集中、反映较强烈问题整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10、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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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