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办公室总结(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司法局办公室工作总结”。
第1篇: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司法公正(办公室)
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司法公正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那么规范司法行为对检察机关具有哪些重要意义呢?
一、规范司法行为对于审判机关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一)规范司法行为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司法必须公正,否则将失去当事人的信任、社会的信任、党和人民的信任。从近年我院信访的案件来看是公正的。当事人之所以不服从法院裁判,甚至缠诉、上访,其主要原因是司法行为不规范,程序失当、作风不好、形象不佳所引发的,这也是导致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重要原因。要使当事人胜败皆服,不仅需要裁判结果是公正的,同样需要过程是公平和公正的,检察官的行为是中立、廉明、规范的。规范司法行为的目的就是要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形象中立、审限严格,以程序的公正性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这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
(二)规范司法行为是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知识结构在不断提高和改善。但是还是没有达到理想中的要求,少数检察官司法能力不强,办案中低级差错不断,特别是仍有极少数检察官责任心不强,漠视当事人的权利,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等。但现行的检察官录用遴选机制,又不可能通过“大进大出”的方式,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一支理想化的职业检察官队伍,惟有通过加强教育和管理,着力建立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以制度约束人的行为,用规范提升人的素质,使检察官养成始终严守法定程序、恪守职业准则、遵守党纪国法的良好意识,并内化为自觉的行为习惯,才是提高司法能力既现实又切实的途径。
一是要以解决涉诉上访问题和依法纠错为重点,积极稳妥处理各类信访问题,了解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解决涉法上访案件的标准应该是息诉罢访。为此,在涉法上访案件排查处理中力争使每一个涉法上访案件都有解决的方案和具体办法,了解原因,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决不简单移交、推诿敷衍,更不简单从事、激化矛盾。力争使尚未处理的涉法信访案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使上访群众息诉停访,使无理取闹行为得到处理和制止,真正做到“四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错误不纠正不放过、上访不停止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使合法的诉求依法解决,办错的案件依法纠正,无理取闹的息诉罢访。同时控申通过接待涉诉上访当事人,总结分析引发上访的原因,了解基层群众对本院工作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当事人对案件的看法,听取当事人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回访反馈信息,寻找司法工作中的“瑕疵”和“弊漏”,从中吸取教训,避免今后重复出现类似错误与不足。
二是“上门讨教”。毛主席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他指出的这条民主治腐的路子,其实质是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广泛积极参与监督。人民检察院也不例外,在规范司法行为中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同时,变当事人上访为检察院下访,主动开展案件当事人回访活动,通过信函、电话、走访形式,了解案件当事人对检察官在案件审理执行中公正司法、服务态度、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情况,及时解决司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狠抓建章立制,致力构建规范司法的长效机制。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要贯彻“标本兼治”方针,立足长远,建章立制,致力构建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规范司法决策行为。规范司法行为,落实监督责任,促进司法部门正确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首先要规范司法决策行为,为各项起诉工作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提供表率和示范作用。我院高度重视人代会批准的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法律地位,将其作为司法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年初召开的全院工作会议上,紧紧围绕人代会批准的工作报告,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并在会后把报告中的工作要点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定期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督促落实。重新修订《院务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落实保障措施。要求提交党组讨论的事项,要在会前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研讨论证,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议事效率。
(三)推进司法能力建设。要把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规程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根本在于增强司法能力。为此,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适时组织党委成员或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讨论党的大政方针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在工作中做到胸怀大局,善于从全局和历史的高度把握形势、做出决策、部署工作和解决问题。二是要积极加强中层干部建设。以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有利于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为原则,把一批能干事、想干事、敢干事的业务骨干充实到中层干部岗位上,形成一支讲政治、懂法律、会管理的中层领导骨干队伍。三是要加强检察官队伍司法能力建设。以服务大局、适用法律、撰写文书、解疑释惑四种能力为主要内容,按照上级院关于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为主转变、普及型培训为主向专业化为主转变的要求,抓好检察官续职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鼓励检察官深化调研,总结经验,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四)规范案管控申工作。案管接待是检察院对外联系的“重要窗口”,事关当事人及其他来访人员对检察院的第一印象。案管控申在接待当事人态度上要做到耐心细致,用语上要做到文明规范,符合案情条件的要当日及时进行线索受理予以立案,不予立案的也应坚持做好解释工作。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要主动上门服务;对前来申诉的当事人,尤其是难以做通工作的,要坚持做到尽量以理服人,态度要诚,工作要细,使其带着疑惑而来,满心释然而回,带着怒气而来,心平气和而归。
(五)规范批捕、起诉工作。(1)在刑事案件方面,要重点抓好证据规范,严格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依法批捕各类刑事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对涉恶、抢劫、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依法建议以重刑处罚。对为恶一方的村霸、路霸和坑农、害农的犯罪分子,依法给予严厉制裁,以维护农村社会安定,促进农村社会风气好转,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刑事批捕、起诉集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于一体,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同时,要认真执行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保证办案质量。
(2)在民事检察方面,要切实贯彻当事人平等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起诉工作中,不断规范行为活动,妥善处理好涉农案件、涉及特困企业、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的案件,依法保护社会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这样会更加显示出司法公正。总之,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规范司法行为”,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建构作用。
“规范司法行为”保证了“依法办事”原则的统一适用性,自此,“依法办事”的要求已经扩展到立法、行政、司法和法律监督领域,法制的统一性原则得到了维护,“依法治国”的理念真正得到了体现。司法机关也真正称为依法治国的参与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机关也具有理所当然的一份责任。
第2篇:西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西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105号《公告》的要求,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报名,再按预约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为了搞好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西安市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2、现场确认地点为航天大厦二楼2号会议室(长安南路493号,省广电中心对面)。
二、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准确提供网上报名的序号;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
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
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5、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60元。
凡是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经西安市国
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进行确认后,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由
报名人员按主证上的重要提示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
三、要求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复印件统一为A4纸单独居中复印。
2、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按序依次进入现场申请确认。
3、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报名确认,否则不予办理。
4、因报名人员造成的报名无效,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7
航天大厦总台电话: ***2
西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第3篇: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2日公布。司法部已向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发出通知,委托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将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应试人员。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的成绩通知书为准。
为方便应试人员查询考试成绩,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委托有关媒体向应试人员提供成绩查询服务。应试人员可于11月22日中午12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http://www.daodoc.com)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一、二、三卷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核查后的成绩书面通知本人后,不进行再次核查。应试人员的核查分数申请由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香港、澳门受委托的机构汇总造册后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统一交评卷单位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和评卷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经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并依据国家对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发展的实际需求,确定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根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中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25分。
考虑到少数地方对通晓并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法律职业人员的迫切需求,对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民族考生,今年仍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达到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2006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户籍在放宽报考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应自12月1日起,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书,7日内到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本人报名信息资料调转到户籍所在地的确认手续,然后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递交申请及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供审验: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放宽报考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四)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4篇:司法总结
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施方案
龙游县司法局文件
龙司字[2011]12 号
关于开展“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乡镇(街道)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根据县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历次会议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执政为民、推动工作落实为主要内容,以扎实开展“五找五问”和“十个一”活动为载体,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着力解决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二、目标任务
按照“人人参与、全员教育、整体提高”的要求,用一年的时间,广泛深入宣讲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宣讲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辉煌成就,宣讲司法行政英模执法执业为民的先进事迹,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奋斗、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问题,使全系统党的建设健康发展,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密切,执法执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内容步骤
主题教育要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活动相结合,贴近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突出重点、增强实效。活动从2011年3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部署(3月24日—4月10日)。制定下发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于3月下旬召开主题教育动员大会,对开展主题教育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开展主题教育的内容、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开展主题教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二阶段:集中学习教育(4月11日—5月31日)。
通过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1、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看)反映革命、建设、改革时期的经典著作(影片),参加专题培训班、研讨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掀起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的热潮,使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面深刻理解党的革命传统及政法队伍光荣传统的本质内涵。引导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组理论中心组要通过专题学习等形式,集中观看中央政法委拍摄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专题片,深刻领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专题读书班活动,党员干部要通过多媒体和网络平台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集中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组织干警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2、开展群众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想问题、办实事,打牢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根基。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观看中央政法委下发的职务犯罪和不作为、乱作为、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我系统的有关警示教育专题片,坚持以案析理、以案说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党组要召开一次公正廉洁执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按照“四个一律”和从严治警的各项纪律要求,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阶段,主题实践活动(6月1日—7月1日)。
积极参与县委政法委“万名政法干警进万家”、红色经典歌曲传唱等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实际,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真正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好欲望关、交友关、情趣关,切实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良好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形象。
1、开展“机关干部牵手社区矫正对象”活动。建立局机关干部联系社区矫正对象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对部分重点对象进行一帮一的帮教。充分发挥局机关干部自身优势,结合各自职能工作,积极主动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的法制、道德、心理等方面的教育以及其他日常帮教工作,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平时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反馈矫正对象信息,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
2、深化创先争优,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推进活动。扎实做好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继续开展争创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以领导示范带动全系统学习风气的养成,以工作实绩检验和展示学习成效。结合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突出抓好承诺践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工作,扎实推进党组织建设。
3、高质量开启“六五”普法序幕。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全面部署、创设载体、注重结合、务求实效,高起点、高标准开启“六五”普法的序幕。同时,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重点对象,创办《龙游县干部学法专刊》,通过设立“法律导航”、“法律常识”、“案例分析”、“法制动态”等栏目,努力打造具体形象、贴近实际的干部学法常态化平台,着力提高全县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4、开展“送法律送温暖”惠民大行动。强化宗旨意识,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生产生活、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充分发挥化解纠纷、宣传法制、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5、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一定区域比较突出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县发现、培育、树立一批化解矛盾纠纷的先进典型,使全县基层司法所学有榜样,比有标杆,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同时,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规范调解程序,拓展工作领域,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树立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6、开展“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按照省矫正办具体部署及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扎扎实实部署好、组织好、开展好“三防”专项活动,开好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会议,开展“双向排查”,消除隐患不留死角,全面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社区服刑人员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上升势头;按照一以贯之的“高标准起步,严要求执行,零犯罪目标”的要求,坚决把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降下来,直至为零,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7、开展“执法(执业)为民、提升公信力”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集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人员在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使司法行政干部增强业务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促使法律服务行业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法律服务队伍在工作中要认真践行服务为民的理念,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教育实践成果(7月1日—2012年3月)。
1、总结经验,建立“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局机关、乡镇(街道)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经验。通过教育活动,使每一名司法行政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有心得、谈有体会,要借鉴主题教育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做到在态度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始终。
2、加强宣传,巩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党组织建设。要认真总结在公正廉洁执法、积极化解矛盾、亲民爱民、为民服务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明显成效,大力宣传推广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成效突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展示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司法行政工作适应当前形势新要求、新发展的需要,是顺应群众要求、树立新形象的需要,是落实创先争优活动部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具体行动,是当前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加强领导,县局成立以郑建飞为组长,徐延平、饶永红、吴秀军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注重统筹兼顾,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活动要求落实在司法行政具体工作中,将活动内容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围绕中心,特出重点,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实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突出实践特色,加强分类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穿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生产生活、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打造有特色、有实效的法律服务品牌。要根据自身特点,确定不同重点、采取不同方法,设计不同载体,切实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活动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明显。
4、树立典型示范,认真宣传总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做法、涌现的典型、积累的经验,要及时报市司法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运用种类宣传平台和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执业的长效机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龙游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主题教育 实施方案
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市局、县委政法委 郑春弟、毛树录、洪一舟、张绳伟 抄:公要、检、法
发: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科室
龙游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印发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