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工作总结(精选6篇)_公诉处工作总结

其他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21 07:15:3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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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公诉工作总结

伊宁垦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二〇一一年度工作总结

二〇一一年我院公诉科在上级院和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把案件质量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办案情况

自去年总结后,我院共受理案件32件41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件32人(其中1人同时涉嫌销售伪劣种子罪和行贿罪,行贿罪由本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农四师公安局,由农四师公安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上级院交办1件1人,本院职侦局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件8人。提起公诉件人31件34人,审查起诉中1件7人。法院已判决23件25人,开庭待判决5件6人,待开庭3件3人。提起公诉案由分别为: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强奸罪,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猥亵儿童罪,猥亵妇女罪,抢劫罪等。

全年无不起诉案件。办案阅卷76册。

二、出庭情况

1、出庭支持公诉25件28人,出庭28次。

2、适用简易程序6件6人。

3、普通程序简化审6件7人。

三、诉讼监督

1、出庭支持公诉案件法院均做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100%。

2、无抗诉案件。

3、应侦查机关或部门邀请提前介入11件11人。其中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2件2人,本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侦查案件9件9人。

4、向农四师公安局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一次,该局书面回复本院。

公诉科在审查起诉刘海林等七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发现,讯问犯罪嫌疑人肖江波在甘肃酒泉市富康凯旋大酒店房间进行,取证地点有瑕疵,遂书面要求农四师公安局进行说明,该局及时对此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

5、公诉科立足于法庭举证的具体要求,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向侦查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4份。

四、业务练兵和公诉改革

1、本年度我院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分别办案1件1人,分别为检察长办理刘正喜盗窃案(简易程序),检察长助理办理崔新龙猥亵儿童案。

2、运用多媒体出庭公诉19件19人。

3、根据本院制定的《关于量刑纳入庭审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所有提起公诉的案件均提出了量刑建议,期间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0%。通过量刑建议工作的开展不仅使量刑工作更加透明、公正,也使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在量刑监督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4、根据考评规则,组织开展观摩考评庭。本院将補世华受贿案报分院,开展考评观摩庭。

五、队伍建设

我院公诉科目前实际在岗4人,其中具有办案资格3人,书记员1人。人均办案数10.6件13.6人。公诉科干警在办案中均能做到严格执法,清廉执法,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六、本年度公诉工作特点

1、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

本年度,我院公诉科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力度,思想上不放松,行动上不迟缓,继续结合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审判监督工作,规范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程序,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能力。2010年11月18日对贺纯丽故意伤害(致死)案提出抗诉。我院以被告人贺纯丽故意伤害(致死)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贺纯丽系过失致人死亡,改变本院定性。我院收到判决书后,依法向农四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经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于2010年12月20日做出终审判决,以被告人贺纯丽犯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检察长带头办案促整改 本年度,继续加强检察长办案制度,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分别办案1件1人。检察长带头办案明显地增强了公诉科干警责任意识,同时对全院干警认真工作也起到了榜样作用。

3、认真开展了案件评查、整改工作

根据分院公诉处的安排部署,公诉科对2010年的公诉案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并且在自查的基础上报分院进行了案件评查,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通过评查还是发现了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院领导及时召集公诉科干警进行了研究整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且全部整改完毕。

4、加强宣传工作。

以法制宣传为目的,公诉科对今年受理的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均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予以报道,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力度。

5、加大侦查监督力度

本年度,公诉科在继续加大侦查监督力度的同时,拓展监督渠道。在办理农四师首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基础上,首次将侦查监督延伸至农四师森林公安机关,并且与农四师森林公安局及本院辖区内的各派出所召开了首次工作联席会议。与会双方就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紧密配合,加强协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执法环境,服务于四师政法工作大局达成了共识,共同为我师林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七、其他工作

1、每个季度定期与伊宁垦区公安局、伊宁垦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公检法三家就办理案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疑难案件的认识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必要的交流和沟通,并在相关问题上达成了共识。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有效地加强了三个单位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保证了案件在高质量的标准下,快速办结。

2、本年度,我院公诉干警撰写新闻稿件20余篇。在《检察拾珍》发表调研文章2篇。公诉科撰写简报14期,10篇被检察分院转发,1篇被兵团检察院转发。

3、本案度,公诉科干警两次走进校园,将普法教育送到课堂,送到同学们身边,广泛的宣传了法律的同时,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犯罪。本年没有出现在校学生犯罪案件。

4、积极参加农四师检察分院组织的各项岗位练兵活动,在农四师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我院干警赵亮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八、存在不足

1、案件审查不细致,导致1件案件延期审理。究其原因是因为承办人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对证据的审查不细致,对证据的证明力把我不到位造成。

2、审判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去年本院办理2件2人抗诉案件,今年截至目前还没有抗诉案件,较去年下滑严重。

3、公诉工作在第三季度的考评中位列三垦区院中第二位,较上两个季度有所下滑。

九、2012年公诉工作努力方向

在未来的一年里,我们要将在检察机关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廉洁公正执法”活动贯穿到执法实践中,不断转变执法观念,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公诉工作的生命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案件质量,加强公诉工作的制度化建设,研究诉讼监督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灵活性,深化各项诉讼改革,继续强化业务练兵和诉讼改革,抓好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我院公诉工作全面发展。

伊宁垦区检察院公诉科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2篇:公诉工作总结

为取得公诉工作新进步,2015年我科按照市院提出的精细化公诉的要求,从-----方面下手,努力打造一支廉洁自律、作风过硬,具有较强专业素质的公诉队伍,以确保案件质量零差错。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实现精细化公诉的目标。

一、队伍建设从严要求

利用每周星期五下午的例会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洁自律,做到警钟长鸣。每季度举行支部学习,专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做到批评敢动真格,不流于形式。科室中层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二、专业化建设从高要求

1、加强岗位练兵。拟举行一次律师、公诉人对抗赛,提高公诉人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每季度开展两书(审查报告、起诉书)评比,提高文书质量和说法说理能力。组建庭审考核组对每个承办人进行庭审考核一次,提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

2、五个主任检察官办案小组办案相对专门化。除自侦案件外,对经侦类、药品食品类、涉毒类和新类型案件每个小组相对集中审查,提高承办人员办理专门案件的专业化水平。

3、两名副科长带领年轻干警组织成立论辩组和调研组,提高信息调研能力。

4、同时规范主任检察官办案小组就法律文书签发、案件小组讨论、集体通案等工作流程。

三、诉讼监督,保持力度

继续由专人对照起诉书审查判决书,保持审判监督的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

四、机制创新,取得实效

深化乡镇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规范执行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就近起诉、原地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同时对部分轻微刑事案件要多深入群众做调解工作,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4年公诉科承办人员人均办案件人,常年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按公安的考核形势,2015年可能还会延续,请院领导给予考虑。

第3篇:公诉工作总结

2006年,全市公诉部门在上级院和各级院党组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突出品牌创建工作,依法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提高办案质量,推进公诉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案xxxx件xxxx人,其中公安、安全、监狱机关移送xxx件xxx人,自侦部门移送xxx件xxx人。审结xxxx件xxxx人,审结率为98.28%,其中起诉xxxx件xxxx人,起诉率为88.42%;不起诉xxx件xxx人,不起诉率为3.66%,法院判决xxxxx件xxxxx人。

一、充分履行公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公诉部门坚决贯彻和落实中央、市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公诉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投入“平安xx”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指控犯罪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等邪教组织犯罪

各级公诉部门充分履行公诉职能,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和利用“×××”等邪教组织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办案中,公诉部门坚持内审制度,细致审查,严格把关,确保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得当。全市共起诉“×××”等邪教。

3名被告也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四)依法打击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各级公诉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依法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共起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xxx件xxx人,其中厅级干部x人,县处级干部xxx人。如x分院起诉的原xx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计划和耕地保护科科长xx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276万元案,xx一审被判处死刑缓刑执行;x分院起诉的xx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xx、总经理杨xx(二人均系厅级干部)受贿案,二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五)坚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各级公诉部门充分运用公诉职能,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重点整治专项行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结合办案进行法制宣传,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教和预防工作。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做好公诉环节的涉检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强化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

各级公诉部门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按照“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监督原则,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量,努力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1、侦查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公诉部门充分运用公诉职能,加强追诉漏罪、漏犯工作,有效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放纵犯罪的现象发生。共追诉漏犯xxx人,追诉漏罪xxx条,追诉的漏犯、漏罪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xx人。如xx区院追诉的漏犯梁xx被法院判处死刑;xx县院追诉的漏犯刘xx、xx院追诉的漏犯王xx、xx县院追诉的漏犯杨xx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共建议侦查机关(部门)撤回移送起诉案件xxx件xxxx人,依法作出绝对不起诉xx人,存疑不起诉xxx人。如xx县院在审查起诉蒋xx涉嫌抢劫一案时,查明其无罪的事实,依法将其释放,使无辜的人免受刑事追究。加大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全市公诉部门发出的100条检察建议,均被侦查机关(部门)采纳,监督工作取得了实效。

2、以建立法律监督长效机制为着力点,加大审判监督工作力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刑事二审法律监督长效机制品牌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各级公诉部门在创建法律监督长效机制方面做了大量探索性工作。市院下发《关于加强刑事二审案件办案队伍的通知》后,各院迅速组建了办理刑事二审案件的专业队伍,为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人员保障。市院下发了《xx市检察机关出席刑事二审案件庭审规则》,进一步规范刑事二审案件的出庭工作程序。为了加强对刑事抗诉工作的管理,市院制定下发了《xx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案件管理办法》,规定对需要按二审程序抗诉的刑事案件,原公诉机关应向上一级检察院汇报后,再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以加大对抗诉工作的指导力度,增强抗诉合力,提高抗诉案件质量。全市共提出抗诉xx件,法院审结xx件,其中改判xx件,发回重审x件,采纳抗诉意见率为62.06%,同比上升17.36个百分点。如xxx区院提出抗诉的沈xx受贿案由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xx县院办理的陈xx贪污案二审被判无罪后,市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后,法院改判有罪。

三、加强公诉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公诉案件质量

公诉部门按照《公诉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品牌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诉案件质量。

一是坚持和完善无罪判决案件、撤回起诉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改变起诉指控的案件专报和定期分析通报制度。通过对三类案件的分析,查找存在案件质量不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二是建立公诉案件质量预警机制。根据公诉部门的办案规律和特点,制定下发了《xx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质量预警办法(试行)》,当无罪、撤诉、不起诉、抗诉案件超过指标,即启动调研分析程序,及时改进工作,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三是实行撤诉案件审批制度。制定下发了《xx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撤回起诉报批办法》,规定公诉案件起诉后拟撤诉的,需报经上级院审批同意后方可撤诉。加强了对撤诉案件的管理,有效控制不当撤诉。

四是规范和完善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下发了《公诉案件特别备案审查制度》,要求职务犯罪大要案件、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媒体关注的案件、经政法委及其他部门协调的案件一律报上级院备案审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导力度。

五是进一步完善公诉案件质量述职制度。

第4篇:公诉工作总结

公诉工作总结

《20XX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总结》部门工作总结

我院公诉科按照上级院及本院的要求和部署,并按照全省公诉工作要点的要求,充分发挥公诉职能,及时准确地指控各种刑事犯罪,不断加强对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20xx年我院公诉科共受案18件2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6件18人,其中盗伐1件1人,受贿2件4人,盗窃2件2人,故意伤害5件5人,xx2件2人,挪用资金1件1人,抢劫1件1人,行贿1件1人,非法制造枪支1件1人,上报分院1件1人,改变案件性质1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4件。

一、依法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是公诉工作的两项基本职能,其中指控犯罪、维护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提高办案质量是依法履行好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的前提和保障。在工作中我们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落实到办案人,层层把关严审细查,起诉准确率达100%,使无罪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撤回起诉案件、不诉案件、法院改变起诉指控罪名案件均为零。

二、强化法律监督

我们严把案件的审查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科干

警始终保持认真细致的阅卷,坚决杜决超时限办案,改变侦查机关案件性质1件,即李景明盗伐林木一案,侦查机关以嫌疑人李景明涉嫌毁坏珍贵植物罪移送审查起诉,经过阅卷及讯问犯罪嫌疑人,根据事实和法律认定李景明的行为符合盗伐罪的犯罪构成,我们以李景明盗伐林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起诉罪名作出有罪判决。在工作中,我们严格审查案件,注重对侦查环节是否有刑讯逼供、变相体罚等违反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

三、严格审查办案,加强审判监督

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严格依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认真细致地审查,作到收到案卷后,当日审查,专人负责,重特大案件和疑难案件及时提交检察委员会,按照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的方针,做到快审快诉,最快的在受案的次日就提起公诉,平均办案期限为10天,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100%。起诉至法院的案件除均作出有罪判决,没有法院判决改变起诉案件性质的案件。同时,对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均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审查,没有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不合法的案件,没有改变指控罪名的案件,从而确保了案件质量。

四、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案件质量

公诉部门对侦查活动的介入,有利于及时、全面、合法地获取指控犯罪所需的证据,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

率,我院公诉科坚持做到以案件为号令,及时主动地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洪亮杀人一案,公安机关将嫌疑人抓获后,我们与公安机关共同讯问,及时要求公安机关对案发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寻找其他在现场的证人作证,将该案的证据固定,并将该案移送分院审查起诉。

五、简便诉讼,提高效率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打击犯罪的时效性我们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和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在审结的案件中,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我们适用了简化审理,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我们适用简易程序,降低了诉讼成本,减少了诉累,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4件,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2件。

今后工作打算:

1、确保案件质量,起诉准确率达100%。

2、对移送起诉的案件要快审快诉,尽量缩短诉讼时限。

3、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和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案件。

区检察院公诉工作总结

20XX年,的公诉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全面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强化监督,公正司法”

为主题,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理念,把“眼到、手到、心到、口到”作为审查案件的最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公诉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深化公诉改革,提高诉讼效率,在全科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11月20日,我院公诉科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7件132人,与同期相比案件上升6.6%,人数下降5.7%。其中:经审查起诉案件(含上年结转案件4件4人)82件109人,与同期相比下降5.9%和17%;不起诉案件1件1人,与同期相比持平;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退查案件9件12人;正在办理的6件9人;结案率达85%。所办案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平均办案时限为25天。我院办理市院移交的自侦案件7件7人,占受案数7.2%。其中,起诉到法院6件6人,占起诉数7.3%;不起诉案件1件1人。主管检察长亲自出庭案件8件。占起诉案件10%,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22%。目前,法院作有罪判决60件83人,无罪判决1件1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6件59人,占起诉案件56%。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36件50人,占起诉案件44%。建议法院适用“被告人认罪”简化审10件14人,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12%。追诉漏犯2人。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3份,[找文章到☆大☆秘☆

书☆网-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大=秘=书=网=站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个网站]被公安机关采纳的《纠正违法通知》4份,《检察建议》3份。我院运用多媒体出庭公诉2次。开展观摩庭、考核庭2次。其中:徐长仁敲诈勒索罪一案已被市院认可,上报到省院参加全省优秀观摩庭评比活动。开展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1次。

二、主要作法

1、增强公诉意识,加强业务建设。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法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是政策变化大,比较灵活,难于掌握和法律之间出现不相适应的新情况。为此,有时犯罪界线模糊,难以区分。我们根据出庭公诉的具体实践,深感审查起诉是出庭公诉工作的基础,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出庭公诉工作的成败,同时,出庭支持公诉,又是社会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公诉人政治、业务素质的公开监督和检验,两者互为联系、相互渗透,出庭工作搞得好,可以起到维护法律威严,提高检察机关声誉的作用,搞得不好,适得其反。因此,我们把出庭公诉工作视为检察机关的窗口和门面,对此,做到二勤,即:一是对新的法律法规勤学习,掌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线,做到依法办事;二是对各种政策规定及时学习,勤于思考,研究政策和法律的相同和相异点,从而准确把握政策,严格了执法,提高了准确性。例如:在办理

周宝库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时,承办人做到认真阅卷外,仔细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一些认定案件事实的疑点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研究学习了政策和法律的相同和相异点,提高了法律素养。另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的学习,一人赴省院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选拔赛,及时掌握公诉工作的新情况。

2、积极深化公诉改革,不断提高诉讼效率。公诉改革是检察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公诉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宗旨,以提高诉讼效率为目标,以保证办案质量为重点。今年我们进一步规范了简易程序案件审理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程序,积极推进公诉侦查引导取证,庭前证据交换等四项改革的深化。特别是“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该项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实施,现已步入正规。全年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的案件10件14人,占起诉案件12%,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28%;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6件,占起诉案件的56%。达到了缩短诉讼时间,节约诉讼成本的目的。

第5篇:公诉科个人工作总结

公诉科个人工作总结

【篇1:吴堡县检察院公诉科2011年工作总结】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2011年公诉工作总结

2011年公诉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本院“巩固、提高、创新、服务、协调”的工作思路和榆林市公诉工作计划的部署,全面履行公诉职能,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公诉业务完成情况

公诉科2011年共受理案件49件64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件56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案件6件8人。经审查移送市院处理3件3人,公安移送决定起诉42件55人,自侦移送起诉6件8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1件1人,改变定性1件1人,追诉1人,防止错案3件3人,发出检察建议5份。提起公诉的案件保持审结率、有罪判决率、定性准确率、出庭成功率四个100%。

二、认真履行公诉职能,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吴堡”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全力维护我县社会稳定;认真办理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加大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指控力度。2011年我们提起公诉的各类刑事案件49件64人,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我县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深入推进公诉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公诉部门执法办案始终,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积极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落实依法从宽处理的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在办案中我们根据《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对危害性不大、被告方和受害方达成和解、受害方请求司法机关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我们办理的李某某交通肇事案中,廖某某驾驶小汽车致古某某死亡后,由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未能达到一致,引起死者家属一直在上访,办案同志收到案件后,为化解矛盾,认真做好双方家属的工作,并就赔偿问题促使双方达到调解,最后被告人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并请求政法部门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后该案得到和解处理,化解了双方存在的矛盾。一年来,我们处理和解案件2件2人,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件1人,从中化解了社会矛盾,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3、结合热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2011年,公诉部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遏制和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首先是根据近 段时间来,我县因河道非法采沙、超范围采沙起发的群体性发生的伤害案件,与有关部门特别是水利部门进行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到维护河沙资源开采的正常工作中去,为河沙资源开采的正常秩序出谋划策,提出好建议。此外,还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前社会调查、结案后回访帮教等工作,切实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其次,针对农村邻里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居高不下的情况,推行农村调解机制建设,减少农村邻里间故意伤害案件,积极维护农村稳定。

4、强化自身监督,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

坚持把强化对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正确处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接受监督的关系。我们做到:一是深入推进“阳光公诉”工作全面推行不起诉、不抗诉案件文书说理制度;规范权利告知制度;完善听取被害人意见制度;规范律师阅卷制度,使阳光公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三是坚持每季度向人民监督员汇报公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接受监督。如我们在办理李某某贩卖毒品一案时,开庭当天,检察院、法院联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观摩庭审,并当庭宣判,主动接受监督,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提高案件质量和指控犯罪水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狠抓办案质量。公诉工作中,我们始终以办案质量为核心,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的工作原则。首先,正确把握起诉条件,认真做

好审查起诉工作。要求承办人要依法认真细致、全面地审查案件,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既要查明有罪、罪重证据,也要查明无罪、罪轻证据,强化对定案证据、犯罪构成等问题的分析论证,对疑难复杂案件,严格审查把关,切实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其次,强调做好出庭工作,增强指控犯罪的效果。要求承办人对每个案件,都要围绕案件的重点和争议焦点,制定出庭预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坚持选派优秀公诉人或业务骨干出庭;认真积累出庭经验和出庭技巧,切实增强公诉人庭审中的应变能力。最后,严格要求对判决的审查工作依法及时进行,改变过去那种只要法院判有罪了,公诉工作就完成了的错误认识,而是全面、及时、认真地审查每一件判决,切实履行好对审判活动罪名认定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的监督职能,确保办案质量。一年来共改变定性1件1人,防止错案3件3人,实现“四个百分百”即出庭成功率、审结率、定性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达百分百。如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公诉工作中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的意见》,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提升监督能力与水平,切实加强对执法不公的法律监督。我院公诉部门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合,力争做到监督配合二不误。

1、全面加强侦查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在审查案件中,加强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另案处理、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的监督,有效地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还特别注重保障人权,坚决杜绝侦查机关刑讯逼供的行为。如我们在办

理审查薛某某故意杀人案件中,办案同志在认真审查案卷后,发现杨某某有窝藏犯罪的行为,而侦查部门没有对杨某某等人的窝藏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于是我们根据此情况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检察意见,要求侦查部门对杨某某的窝藏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一年来,公诉部门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检察建议5份,书面纠正意见35份,追诉1人,追加犯罪事实10次。

2、大力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在审判监督上,我们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克服以往“重配合轻监督”、“重实体监督轻程序监督”的思想,对不按法律规定的时限送达出庭通知书、一审刑事判决书,开庭时着装不整齐,庭审秩序不规范等违反程序的情况,我们采取发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方式,及时向法院提出并纠正。在实体监督上,我们重点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从认定的事实、罪名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得当,量刑是否属于畸轻畸重等进行审查,客观分析法院不予支持部分的理由是否正确。对于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与法院沟通,力求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最大限度地消除检、法之间的对立与分歧。

五、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公诉工作效率和公正性

一年来,我们原有创新的《关于建立规范诉讼参与人权利告知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规范辩护人阅卷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规范听取和收集被害人意见听取制度的意见(试行)》、《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公诉工

【篇2:检察院公诉科年终总结】

2014年来,检察院公诉科在上级院和院党组的带领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为契机,以加强公诉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为保障,以推进公诉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为着力点,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立足公诉职能,不断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为维护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公诉职能,严打“三项犯罪”

今年以来,公诉科根据我区地处的文化地理位置,以及我区刑事犯罪的特点,我们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具体分析,对症下药,稳、准、狠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

一是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去年以来,我公诉科突出一个“快字”,坚持快审快诉,依法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等严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的刑事犯罪案件件人,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如案,为了维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公诉科从受理案件到提起公诉仅用十余天的时间,使某、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由于及时地打击了犯罪,从而有效地遏制了等侵财性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是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保持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职务犯罪虽然案件数量不多,却影响严重,造成群众对干部的不信任,影响党在群众的威信,致使群众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公诉科针对案发的特点与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及建议,并依法提起公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件人,既惩罚了犯罪,又教育与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使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自觉运用法律政策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是依法打击破坏环境保护犯罪,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近年来,检察院公诉科科加强了同森林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上,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节奏,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加强了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执法监督和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对环境资源危害较大的犯罪案件,坚决予以打击,毫不手软。对于一些初犯、偶犯,且情节轻微的,则从宽处理,确需提起公诉的,也向法院提出处刑较轻的量刑建议。如:案。

二、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丰富诉讼监督内容

今年以来,公诉科在办案中不断总结经验,通过强化诉讼、审判监督和建立新机制,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丰富诉讼监督内容。

一是严把案件质量,强化诉讼监督。一年来该科始终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重点,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立足“敢抗、善抗、抗准”和查微析疑,不断加大刑事审判和侦查监督工作力度,深化公诉改革,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2014年,我们审查起诉工件,尽管人均办案量很大,但我们仍要求公诉干警严格按照《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做到“三个确保”。第一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二确保依法提起公诉的案件的证据全部合法;第三确

保审查起诉的案件均无漏罪漏犯。如案。由于我们严把了案件质量关,2014年我们共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人,依法追诉漏犯、漏罪余人(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件。

二是强化审判监督,重点对2014年的打击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职务犯罪、环境保护犯罪等进行了复查,依法提请抗诉件人,均被发回重审。全年依法抗诉件人,均抗诉成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三是在新机制的建立完善上重点落实了未成年人相关机制、刑事受害人求助机制等。

在未成年人相关机制建立上,我公诉科本着对青少年挽救和教育的方针,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了诉前帮教考评机制,主要包括:第一步,通过“三见面”、“五谈话”的方式,全面考察未成年人的生长环境;第二步,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成因、帮教条件、未来走向以及再犯罪可能性做出分析论证;第三步,对于不符合不诉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及时予以思想帮教矫治工作,以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在刑事受害人求助机制建立上,我公诉科树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关注“谁受到了犯罪侵害?”“他们所受侵害如何才能弥补恢复?”建立了以“法律帮助、经济扶助、心理救助”为内容的三重救助机制。首先从“法律帮助”入手,依托刑事和解或量刑建议促赔偿,将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作为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的前提,或作为对被告人提出免于刑事处罚、缓刑或从轻处罚量刑建议的前提,让被害人得到及时有力的赔偿。其次加强与民政、社保、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团体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凝聚各方力量筹集救助资金。在对刑事被害人‘法律帮助’和‘经济帮扶’的同时,‘心理救助’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我科对遭受严重心灵创伤、导致心理不平衡、易冲动、存在“报复”意向的被害人,都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化解被害方内心怨恨,防止发生“案后案”。这些机制和措施的建立与完善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今后我科还将建立受害人申诉绿色通道,并将申诉方式、受理内容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对刑事和解的程序、范围及受害人权益等应及时依法告知受害人及相关人员,确保受害人权益能得到有效保证。

三、宽严相济,落实和解的理念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根据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确立的准确惩罚犯罪的刑事政策。基于这样的政策,2014年以来,检察院公诉科一方面严把“严”字关,即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在注重教育挽救少年犯、初犯、偶犯和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我们还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指定专人办理涉黑、涉恶性质的犯罪、恐怖犯罪以及杀人、爆炸、抢劫等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做到该严则严,依法从重从快,该起诉的要坚决起诉,及时、准确、有力地予以打击。;一方面又坚持“宽”字诀,即要坚持区别对待,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具有酌定从轻情节的犯罪要依法考虑,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尽可能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危害。对少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专门指定-名精通法律,善于沟通的业务骨干办理此类案件,做到当宽则宽,让双方当事人沟通,同时要通过检察人员入情入理的引

导、劝说,让双方当事人相互体谅,修复犯罪给社会、给受害者以及给犯罪者本人家庭的创伤,快速解决争端。加害人对其行为主动承担责任,受害人从社会、情感、经济方面得到满足。以受害人得到补偿为基点,加害人回归社会为终点。如:案。

同时我检察院公诉科在办案中对轻微刑事案件,在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和解工作,通过刑事司法和解的理念来处理案件,较好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既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又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果。在保障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前提下,达到了化解分争、减少对抗、促进和谐的目的,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案。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我检察院公诉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为核心,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认真履行公诉职能,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积极稳妥地推动公诉各项工作的发展。全面加强公诉队伍的思想政治和执法能力建设,公诉队伍的政治、业务、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传帮带体系。

我院公诉科针对全科干警平均年龄仅岁,人员变动快、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大,一些同志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但业务技能较欠缺的实际情况,调整优化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充分利用年轻同志法学理论素养高、学习进取心强的特点,充分发挥年轻干警的工作优势,提高公诉队伍的执法办案水平。根据个人特长和执法办案经验对全科人员进行分组,各组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组长,新老搭配,形成“传、帮、带”体系。各组组长负责对组内办案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对本组案件进行初审把关。这一措施加强了对新手的指导,强化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促进了公诉案件质量的提高和办案人员的成长,增强了团队之间的凝聚力、和谐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业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化素质和水平。

1、集体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建立每个月集中学习制度,加强思想教育,严格队伍管理。结合当前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自学写心得,科室组织谈体会,把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强队伍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勤政廉政教育,切实加强公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由于大部分同志缺乏公诉实践经验,利用科室集中学习,及时掌握最新司法解释与刑事司法政策,深入研究案例,商讨办案思路,提高办案技巧。同时把学习理论与学习业务相结合,着力加强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公诉业务水平和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着重提高公诉干部审查判断证据的能力,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以及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的能力。

2、个案经验交流制度。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了有影响的或比较典型的案例,通过对科室领导汇报,召集大家集中进行讨论、交流、学习,通过庭审现场观摩、承办人讲评、讨论等形式,开展精品案件经验交流活动,学他人办案的长处为自己所用,切实提高整个公诉队伍的学习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

3、不诉回访帮教及风险评估制度。办案干警对不诉案件进行回访,了解有关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对不诉的意见和建议,把执法办案活动置于相关机关和群众的监督下,有效地预防和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承办人对不诉案件进行帮教,教育感化被告人,使其对所犯罪行悔悟,教育广大群众,对因犯罪所侵犯权利形成的社会矛盾进行化解,提高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对不诉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对案件进行风险分析提出分析意见,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化解的方案以及预案,增强应对不诉案件涉检信访风险的预测与处理能力。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公诉科工作稳步发展,全处同志精神饱满。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公诉队伍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公诉能力弱化;学习、更新知识的能力较弱;执法方式机械单纯等几个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诉科将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及配合全局的能力。

【篇3:2010年度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总结】

2010年度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总结

一、2010年度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我科共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999件897人,上期积存40件79人,退查重报12件39人,提级审理案件26件70人,转其他院审理7件16人(以上合计640件1097人)。其中经济案件14件14人,法纪案件2件4人,刑事案件624件1079人;受案数999件897人与上年同期941件844人相比,案件上升0.7%,人数上升6.3%。

提起公诉案件993件873人,与去年同期933件811人相比,案件上升3.8 %,人数上升7.6%。提起公诉案件准确率和法定时限内结案率均达100%。

不起诉案件9件16人,退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案件36件97人(含2009年12月退补12件39人),侦查机关撤回案件9 件29人,年末无积存。

在提起公诉的993件873人中,抢劫案件96件99人,与上年同期49件89人相比,案件上升14%,人数上升7%;盗窃案件180件289人,与上年同期169件26人相比,案件上升9%,人数上升9%;诈骗案件33件47人,与上年同期21件24人相比,案件上升97%,人数上升96%;故意伤害案件92件117人,与上年同期70件91人相比,案件上升31%,人数上升29%;其它案件192件329人,与上年同期224件346人相比,案件下降14%,人数下降9%。

2010年,出庭支持公诉277件,适用简易程序223件。法院下达判决900件794人。抗诉案件3件7人。

(二)主要作法

1、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把好监督关。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9件。本着严细认真的态度,认真审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发挥主诉检察官个人和主诉检察官会议的互补性,改变公安机关案件定性错误13件,追诉漏犯9人,追诉漏罪8起,规范了起诉意见书粘

贴、卷宗装订、页号打印等常规性工作。二是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均得到市检察院的支持。开辟审判监督的新领域,深挖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向自侦部门移送徇私枉法案件线索1件,有力地净化了审判环境。

3、加强公诉科内部机制建设,把好规范关。公诉科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从细节入手,规范了受案登记、分案顺序、取保候审案件的审查期限、补查案件的收卷、律师阅卷登记、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及起诉书的格式与编号、不起诉案卷的装订等日常工作,使公诉工作的程序进一步规范。组织了公诉庭审观摩一次,锤炼公诉人的出庭支持公诉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1、工作量大,人员超负荷工作。我院公诉科共有1名检察员,9名助理检察员,承担了每年900余件案件的审查工作,每年人均办案100件左右。每名主诉检察官全年平均每周就要审查二件案件,每件案件的审查时间平均只有2.9天,工作负荷是全市基层检察院最重的。2、在出庭规范化方面,由于公诉科6名检察官,但只有1名书记员,在落实上级院要求的出庭公诉必须配备1名书记员的规定时力不从心。

二、明年工作打算1、2009年的公诉工作要紧紧围绕省院关于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标准来进行,一切工作盯着目标看、围着目标干。保证起诉、不起诉案件准确率达到100%,杜绝无罪案件,杜绝公诉环节的超期羁押。

2、选树优秀公诉人工作要取得突破。优秀公诉人是公诉工作重要的支点,其可以起到以点代面的作用。要开创争先创优的局面,形成竞争的态势。积极提高观摩庭的数量和质量,通过开观摩庭,锤炼人员素质,将优秀公诉人选拔出来。3、调研和宣传报道要上档次。

第6篇:区检察院公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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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公诉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全面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强化监督,公正司法”为主题,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理念,把“眼到、手到、心到、口到”作为审查案件的最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公诉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深化公诉改革,提高诉讼效率,在全科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06年11月20日,我院公诉科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7件132人,与同期相比案件上升6.6%,人数下降5.7%。其中:经审查起诉案件(含上年结转案件4件4人)82件109人,与同期相比下降5.9%和17%;不起诉案件1件1人,与同期相比持平;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退查案件9件12人;正在办理的6件9人;结案率达85%。所办案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平均办案时限为25天。我院办理市院移交的自侦案件7件7人,占受案数7.2%。其中,起诉到法院6件6人,占起诉数7.3%;不起诉案件1件1人。主管检察长亲自出庭案件8件。占起诉案件10%,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22%。目前,法院作有罪判决60件83人,无罪判决1件1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6件59人,占起诉案件56%。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36件50人,占起诉案件44%。建议法院适用“被告人认罪”简化审10件14人,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12%。追诉漏犯2人。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3份,被公安机关采纳的《纠正违法通知》4份,《检察建议》3份。我院运用多媒体出庭公诉2次。开展观摩庭、考核庭2次。其中:徐长仁敲诈勒索罪一案已被市院认可,上报到省院参加全省优秀观摩庭评比活动。开展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1次。

二、主要作法

1、增强公诉意识,加强业务建设。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法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是政策变化大,比较灵活,难于掌握和法律之间出现不相适应的新情况。为此,有时犯罪界线模糊,难以区分。我们根据出庭公诉的具体实践,深感审查起诉是出庭公诉工作的基础,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出庭公诉工作的成败,同时,出庭支持公诉,又是社会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公诉人政治、业务素质的公开监督和检验,两者互为联系、相互渗透,出庭工作搞得好,可以起到维护法律威严,提高检察机关声誉的作用,搞得不好,适得其反。因此,我们把出庭公诉工作视为检察机关的窗口和门面,对此,做到二勤,即:一是对新的法律法规勤学习,掌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线,做到依法办事;二是对各种政策规定及时学习,勤于思考,研究政策和法律的相同和相异点,从而准确把握政策,严格了执法,提高了准确性。例如:在办理周宝库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时,承办人做到认真阅卷外,仔细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一些认定案件事实的疑点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研究学习了政策和法律的相同和相异点,提高了法律素养。另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的学习,一人赴省院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选拔赛,及时掌握公诉工作的新情况。

2、积极深化公诉改革,不断提高诉讼效率。公诉改革是检察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公诉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宗旨,以提高诉讼效率为目标,以保证办案质量为重点。今年我们进一步规范了简易程序案件审理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程序,积极推进公诉侦查引导取证,庭前证据交换等四项改革的深化。特别是“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该项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实施,现已步入正规。全年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的案件10件14人,占起诉案件12%,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28%;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6件,占起诉案件的56%。达到了缩短诉讼时间,节约诉讼成本的目的。

3、加强诉讼监督及审判监督,保障司法公正。诉讼监督是起诉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同时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的主题。首先,我们树立了正确的刑事诉讼监督观念,充分认识到诉讼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文明的重要保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加强公诉环节的刑事诉讼监督,是公诉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真正发挥了法律监督作用,维护了法律公正。如今年,刘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偷税罪一案,我们经审查,认为该案涉嫌合同诈骗罪20万元以上的数额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经仔细审查证据,认定数额在20万元以上,保障了本案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我们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作用,重点监督超期羁押案件及超过追诉时效不符合起诉条件等问题,适时提出纠正意见及检察建议。今年,我院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六次,检察建议三份,被公安机关采纳的纠正意见四次,检察建议三份。三是依法审查证据,正确运用证据标准,对符合刑法规定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公安机关一并移送审查起诉。今年,追诉漏犯2人。我们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宋某、单某、谢某3人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案件,追诉一人,目前正在诉讼环节中。四是介入公安机关重大案件侦查1次。犯罪嫌疑人关某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一案,案发后,我们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公安机关提出电信部门方面的证据收集,如:嫌疑人的行为造成多少用户通信中断,并达到多少小时或者一日内累计达到多少小时,是否达到“严重后果”的程度等相关证据进行依法收集。此案已被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关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有期徒刑三年。五是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对法院的判决书依法审查。我们经与法院协调与沟通,建议法院的判决书在法定时限内下判,另外,针对起诉书中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判决书应充分体现,充分体现检察机关执法的公正性。

4、注重加强副卷基础建设。我们注重开展副卷基础建设工作,能够按照高检院、省院关于副卷装订、归档材料的要求,对每起案件的工作情况逐案装订、归档,能够积极推进本院副卷规范化工作。今年2月份,省院公诉处抽查组对全省16个分市院、90个基层院1383件工作副卷进行抽查时,其中在牡丹江、鸡西、伊春、鹤岗、七台河等地基层院检查中,我们副卷装订基础建设工作被省院通报表扬,被列为受到省院表扬的9个院之一。在这次省院组织的抽查组工作中,李大宇同志能够克服困难,积极响应我院领导的指示及上级院的指派,参加省院组织的抽查组活动,由于李大宇同志的努力工作,受到了省院刘晓齐副处长及市院领导的肯定与好评,为我院的公诉工作增添了亮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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