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伦理复习资料总结_司法所工作的自我总结

其他工作总结 时间:2020-02-29 07:00:1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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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伦理复习资料总结

(一)司法公信力的涵义: 能力说。能力说主张,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权力所具有的某种受到社会公众信任和尊重的能力,司法公信力是既能够引起普遍服从,又能够引起普遍尊重的公共性力量,它表现为司法权所具有的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信赖的能力。

社会公众认知说的观点:从社会公众认知角度言之,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权力(司法机关)及其实施过程或结果实现社会认知以后所产生的一种信任和尊重的社会心理,它是社会公众在对司法权力(司法机关)及其实施过程或结果的社会知觉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印象和社会判断。

*复合说。复合说强调,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权力与社会公众互动复合的结果。司法公信力是司法对公众的信用和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它一方面表现为司法机关(信用方)是否具有值得公众(信任方)信任的因素(包括正当的程序、公正的结果、适格的司法人员等方面的因素)及其履行责任的能力在客观上能为信任方所信任的程度;另一方面表现为司法机关对信任方的责任感以及实际上对公众的期待和信任的回应。

(二)★司法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1)司法伦理学研究的伦理道德是整个司法现象中所蕴含的道德。

(2)司法伦理学涉及的司法是与道德密不可分的整个司法现象。

(3)司法伦理学在研究司法和道德的联系时始终着力于二者的内在关联。

(4)司法伦理学在研究司法现象中的道德问题时,还涉及文化性、社会性、心理学等知识。

(三)习近平:“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的讲话。

(四)*比司法不公更可怕的是,民众不相信司法。

(五)陈雪明人生语录

对工作——要对得起工资,对得起职责,这是最底线的,最起码的。

对家庭——和谐的家庭意义非常重要,家里摆不平,外面肯定也摆不平,小事不平,大事也不平。

对孩子——我要求很低,量力而行,因人而异,读书是对素质的培养,一个人从小要正直、善良,懂得乐于助人。

对朋友——噢哟,这个最难定义,要真诚,要理解,多从人家的角度考虑,还要有些义气,但不是意气用事的那个意气。

对自己——我做不到上海男人的全部优点,买汰烧都不会,哈哈。(2011年2月1日的《人民法院报》采风周刊用整版报道时任世博法庭庭长陈雪明的事迹。)

(六)☆黄松有语录(最慷慨助人的语录:既要授人以鱼,以解其一时之求,更要授人以渔,以足其一世之需。)

(七)伦理学是关于道德问题的理论,是一门研究道德的发生、发展及其一般规律的学问。★

道德和伦理这两个词非常相近,在原始的语言意义上都与品格、习惯相关。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说“某人不讲道德”,而不说“某人不讲伦理”,因为通常我们将道德看作是个人修养方面的内涵,而伦理则属于社会秩序方面的规定。

(八)★法律与伦理道德的区别。

(1)所属范畴不同。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从观念层面来影响或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法律属于制度形态,从制度上规范或要求人们进行行为选择。

(2)产生条件不同。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约定俗成、世代相传的,具有自发性;法律是国家创制的,以国家政权的建立为条件,具有自觉性。

(3)表现形式不同。道德大多存在于社会舆论、思想观念、内心信念之中,一般较笼统、概括和抽象,呈现为一种多元并存的状态;法律体现国家意志都有具体的表现形式,具有确定而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在通常情况下,国家的法律体系是一元的。

(4)调整范围不尽相同。道德的调整范围十分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不仅调整人的行为,还调整人的思想;法律的调整范围十分有限,它只调整人的行为、不调整思想,只调整重要的社会关系或行为、不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或行为。

(5)实施方式不同。道德是一种启发人自觉的伦理规范,是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习惯、良心发现鞥精神强制的力量保证实施的;法律是强制手段,除了人们自觉遵守以外,主要依靠国家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强制保证实施。★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

(1)从起源上看,道德和法律都是由原始社会规范演化而来,而且在其发生和发展中又相互转化。

(2)从形式属性上看,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概括性、连续性、稳定性、效率性等社会规范的属性。

(3)从本质属性上看,道德和法律都是居于主导地位的社会上层建筑现象,都担负着确立和维护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使命。

(4)从内容上看,道德和法律相互渗透,法律可以体现某些道德精神,也可以赋予某些道德以效力。

(九)司法伦理是指与司法活动紧密联系,并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主要关注的是司法从业人员的道德行为和伦理规范,它以司法道德为其研究对象。

(十)孔子:“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孔子:“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政”的意思就是端正。你作为官员自己带头端正,作出表率,谁人敢不走正道呢?)

宋代陆九渊:卿大夫有德,能保其家;诸侯有德,能保其国;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即官吏道德的好坏是国家兴乱的关键因素)

(十一)毛泽东同志在建国初曾经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官”为民之表率,“官风”决定着民风。官吏腐败、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

江泽民:以德治国

胡锦涛: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行爱民之举。

(十二)★法官的称谓:推事、法曹——审判员——法官 再完善的法律也要靠人来适用,司法的正义需要依靠法官来创造和维系。

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法律借助于法官而来到人世。”

(十三)美国德沃金:“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正是这个帝国的王侯。”《法律帝国》

法官权力三特性:权威性、重大性、导向性。

法官的角色定位:法官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其职责是运用法律,对他人的行为进行评判,以解决纠纷,进而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正义。

(十四)★法官的良心。

①法官的良心,是指法官在审判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善良意志、责任意识和内心法则,是法官对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自觉意识。

②在一些情况下,法官判案不是凭法律条文、程序或者原理,而是凭良心,以其良心所理解的法律为准绳。有人甚至说,法官仅需要最小的知识,而需要最大的良心来裁判才够。△自由心证

△自由裁量

③在很大程度上,法官在战胜自身其他需求和欲望时,法官的良心起非常巨大的作用。

(十五)3.法官的职业伦理要求: 法官拥有“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的权力,因此,对法官的道德品质要求更高。(1)忠实于宪法和法律。(2)公正

一、保持独立的职业品格。

第二、法官应公开审判。“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法官审判应是“在阳光下”的行为。第三、法官应保持中立。

第四、法官应注重效率。

(3)良心 良心=“依据自己所认同的道德规范对于自己的行为的道德性质的自我意识。”(4)知识

柏拉图认为知识即美德,美德和知识是统一的。

(5)廉洁

中国传统道德讲究“礼、义、廉、耻”,其中“廉”就是廉洁。“公生明,廉生威”。(6)谨慎

最早将谨慎与美德联系起来的是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他认为“给人幸福的不是身体上的好处,也不是财富,而是正直和谨慎。”经济学家·伦理学家亚当·斯密也曾说“谨慎当是对我们最有用的”。

谨慎是法官的职业伦理之一

谨慎要求法官必须时刻注意到自己的特殊身份。①在审判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行为准则,高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勤勉、身体力行、兢兢业业; ②法官应当文明。法官应虚心,热情耐心,不得傲慢,不冷漠推诿; ③法官应该节制。

④法官不得有不当语言。有的案件涉及隐私或商业秘密,需要法官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传播和评论。

⑤法官不得有不检不端行为。法官随时都必须注意到自己的一举一动,举手投足、仪容仪表、精神风貌等方面严谨端正,忌醉酒、赌博、粗鲁、易怒等。⑥遵守司法礼仪

我国是礼仪之邦,有着数千年的古老文明,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作为一名法官,除了遵守普通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礼貌之外,由于职业的特殊性,还应当遵守司法礼仪。☆法官司法礼仪是指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与其他司法活动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刑事·民事)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礼节、仪式和其他交流与行为态度和方式。

☆法官司法礼仪的作用:

①司法礼仪有助于提高法官职业形象及司法机关公信力。

②遵守司法礼仪有利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一个法官讲礼貌,懂得尊重他人,是正常发挥司法功能作用的润滑剂。反之,则会有损法官职业形象,甚至影响法院公信力

③遵守司法礼仪的法官会具有亲和力,让当事人产生信赖感,认为他会公正审理自己的案件,对他所作出的司法裁判愿意服从并遵守,减少缠讼案件。

④从职业道德的高度要求法官遵守司法礼仪,有利于提高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7)独立的品格

司法独立的实质在于法官(法院)职权的独立,法官如果没有感到自己职责重大,没有足以保持独立性的精神准备,就不能显示司法权威。

(十六)三、现阶段我国法官职业伦理的主要缺陷。(教材189-191页)①对法官职业伦理缺乏关注,认识不够 ②法官职业伦理理论研究落后,缺乏培育机制 ③法官职业伦理缺失,法官自律性不强

(十七)第四章 检察官职业伦理规范

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曹建明: “检察人员是否具备优良的品行、高尚的道德情操,对于确保执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

(十八)*检察官区别于法官、律师的职责特征

1.既要实施法律监督(侦查监督、监所监督、民行监督)2.又要职务犯罪侦查

3.还要依法提起公诉

4.更要履行防止未成年犯罪等综合职能

?2.检察官职业伦理适用于检察官履行职务的全程,包括可能影响执法办案效果的活动、社会交往等。

3.检察官职业伦理是检察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

(十九)检察官职业伦理的概念(教材229页)

概念:检察官职业伦理是指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应的业外活动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二十)检察官职业伦理的主要特点(教材231-235页)1.重大的责任性 2.独特的表率性 3.更大的强制性 4.更强的自律性 5.鲜明的奉献性

(二十一)检察官基于职务行使而产生的伦理

忠诚。检察官的职业伦理,本质上是一种责任伦理。检察官承担着实现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法律监督职责。重任在肩,检察官首先应当具有责任伦理、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在主观上确立“检察为民”的信念,在行为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工作中忠诚于检察事业。正如全国模范检察官刘宝瑞说:“能战斗在全国最高检察机关反贪战线上,我感到非常荣幸,对组织充满感激,我没有理由不干好自己的工作。”

专业。检察官的职业伦理,也是一种专业伦理。身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检察官应当具备处理检察事务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为此,检察官应当注重学习、精研法律,精通检察业务,同时不断充实新知、与时俱进,以掌握社会动向及犯罪形势,更好地履行保障人权、打击犯罪的职责,这是检察官专业伦理的基本要求。全国模范检察官吴群曾经说过:“不学习,就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万一搞错一个案件,既会伤了别人,也会伤了自己,还会影响法律的尊严。” 文明。检察官作为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应自觉维护和保持司法的尊严,尊重人权,文明办案。为此,检察官应当尊重律师的职业尊严,支持律师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保障和维护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检察官出席法庭审理活动,应当尊重庭审法官,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审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检察官应当尊重诉讼当事人、参与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格,保障和维护其合法权益。即使当事人有威胁、辱骂、挑唆、刺激等不冷静言行,检察官也应该自戒自律、保持克制。

保密。检察官的职业伦理,还强调个案伦理,严守纪律、保守秘密,是其底线。为此,检察官在办案中应谨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干预其他检察官、其他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私自探询其他检察官、其他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和有关信息,不得泄露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案件承办人的有关信息,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披露或者使用未公开的检察工作信息,以及在履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非公开的信息。全国模范检察官蒋冬林堂亲的岳父因打架打伤了人,被关进看守所。堂亲找到蒋冬林要求关照,要求蒋冬林直接送东西给他岳父,给相关人员打招呼,并打听案情。蒋冬林说:“我送东西可以,但不能直接送给你岳父,我只送到接待室,按看守所规定的程序办。我也不见你岳父,请你理解。”

*公正。司法官乃公正官、公平官,身为司法官的检察官,应当依据法律,本着良知,公正地履行职务。检察官的公正伦理有三层涵义:一是中立的伦理。即检察官应恪守利益规避原则,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避事由以外可能引起公众对公正办案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二是独立的伦理。即检察官应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和个人的干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为金钱所诱惑,不为人情所动摇,不为权势所屈服。三是客观的伦理。检察官应当超越为求胜诉而不择手段的当事人立场,致力于发现真实,尊重和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不利的证据均应详加调查,而不得谋求单方面给被告人定罪。正如全国模范检察官、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征明所言“要说闹心事只有一件,:我怕好人被无端冤枉,我怕有罪的人逃脱罪责。”

(二十二)检察官的内部伦理 * 1.服从的伦理。依据检察一体原则,上级检察首长对于下级检察官在检察事务的处理上拥有指挥命令权,对于上级检察首长的指令,下级检察官有服从的义务,这就是“服从的伦理”。当然,“服从”并不意味着“盲从”,对于办案中的正常意见分歧,下级检察官要勇于提出与上级检察首长不同的观点;对于上级检察首长的不合法指令,下级检察官要勇于抵制,敢于说“不”。蒋冬林就是一个“死脑筋”,案件讨论,主要领导一锤定音,他提出相左意见,据理力争,最终他的意见被采纳。

2.合作的伦理。检察官应当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力戒独断专行,共同营造健康、有序、和谐的工作环境,这就是“合作的伦理”。全国模范检察官、四川省攀枝花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赖卫国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离开了检察院,离开了反贪局这一集体的支持,我将一事无成。成绩与荣誉归功于集体、归功于大家,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

(二十三)律师“人世上可能再没有什么职业比律师更充满矛盾的了,这尤其表现在律师的职业责任方面的多重冲突,律师一方面要面对委托人,承担市场意义上的法律义务,一方面要面对国法,承担国家意义上的法律义务,另一方面要面对职业共同体,还要承担职业意义上的法律义务,在中外律师发展历史上,这三方面都曾分别被作为诠释律师职业性质的关键词。”——孙笑侠

(二十四)☆中国律师的曲折历史 1.古代:

讼师、讼棍、师爷

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政治家邓析,其被视为古代讼师的鼻祖。此人擅长诉讼,其辩论之术无人能敌,史书记载其往往“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并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然而,邓析被当政者视为扰乱民心的祸首,惨遭杀害。

2.近代:

1912年9月16日中国政府颁布《律师暂行章程》,标志着中国律师制度的创建。

但1915年7月,北洋政府制订公布《律师应守义务》第5条规定:“诉讼系属之审判衙门发见律师有帮扛诉讼、教唆供述、虚构事实情事时,应即移付惩戒。” 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立法者对律师职业的恶意曲解,也是专制势力歧视律师职业的典型表现。

3.现代

根据1954年宪法关于“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规定,1954~1956年在一些大、中城市成立了律师协会和法律顾问处,初步开展了律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其后一度中断,1979年起逐步恢复。1980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对新的律师制度作了系统、详尽的规定。根据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于2001年12月29日和2007年10月28日两次修订。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二十五)一、律师职业伦理的概念(教材327页)☆律师职业伦理是指作为律师业务的从业人员所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律师职务、履行律师职责的过程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十六)★律师执业宣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

(二十七)★从律师生存状态看伦理危机:

1.生存危机: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当伦理道德遭遇生存危机„„ 2.从律师业务营销看职业伦理

(二十八)三、案例思考与内省

美国律师职业伦理经典案例:纽约快乐湖尸案

在纽约快乐湖(Lake Pleasant)的一起谋杀案中,该案的一名被告人告诉他的律师他还杀了另外两人以及这两个人实体掩埋的地点。这些律师前往该地点,不仅察看了尸体还拍了照片。但是,截止至数月之后他们的委托人供述了这些罪行之前,他们一直未向当局告知有关尸体的事。除了向警方和控方隐瞒这些信息外,其中一名律师还拒绝将信息透露给受害人的一位家长。

★思考与内省:

1.该案如果发生在中国,中国律师该如何处理?

2.如果我们身为该案律师,发现受害人是自己的朋友时会怎么办?

(二十九)这种治疗“强迫症”式的方法是否适用于司法伦理提升(三十)

六、律师伦理基本规范

(一)忠于宪法、法律

(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阅读材料:状告对方律师“变脸”(343页)

(三)注重职业修养,珍惜职业声誉 阅读材料:律师执业精神的丰碑(346页

(四)严格保守秘密

(五)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执业水平

阅读材料:律师尽职调查失职致客户被骗1亿,被判赔800万

★律师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六)尊重同行,公平竞争

(七)热心公益事业

(八)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九)严守执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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