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总结1_文明乡镇申报工作总结

其他工作总结 时间:2020-02-29 00:37:2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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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汇报材料

(2011年11月11日)市规划局、市文化局

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工程,自我市开展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动先进文化创新发展,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战略决策,与市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稳扎稳打,有条不紊的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申报进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成立了以杨晓波市长为组长、郭远东主席及分管城市建设及文化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建管委、市规划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各区政府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局为主要的牵头单位。一年来,完成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员动员,摸清家底,广泛收集和挖掘相关信息

1、通过多种方式及渠道,收集黄石市历史文化方面的相关资料。我局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专班积极联系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部门和单位,广泛收集了多方面真实可靠的资料,主要包括:我市以往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成果、我市建市历史沿革、矿冶文化、名人轶事、古诗名文等相关文献书籍等。

2、加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调查工作。工作专班以城市规划区为重点,深入全市大街小巷、名村古镇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调查摸底工作,新发现历史文化街区3处,历史建筑150余处,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

3、积极联系和走访研究黄石市历史、文化的专家和学者,如:傅福成、吴著书、刘金林、祝红梅、罗光彩等,顺利收集到了黄石市历史文化研究的大量第一手资料,了解和掌握了黄石市历史文化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

(二)积极“引进来”,邀请知名历史文化名城专家来黄考察 为迅速推动申报工作进展,工作专班积极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评审委员会联系,邀请国内历史文化名城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来我市考察调研,为我市的申报工作出谋划策。

去年以来,工作专班先后邀请了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张广汉,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历史研究所所长陈同滨,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阮仪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王景慧,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等领导及专家来黄考察调研,在考察我市历史文化遗迹后,各位领导及专家对我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表示肯定,并对下一步的申报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三)坚决“走出去”,学习其他城市成功申报经验

工作专班积极走出去,到已成功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考察、调研,学习和借鉴其它城市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制定完善的申报工作计划作准备。工作专班先后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襄樊、随州考察,参观了陈老巷、汉东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并与相关申报人员进行了充分而深入的交流座谈,回黄后,工作专班及时整理归纳资料,认真总结学习所得,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我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加强“对上争取”,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司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衔接

工作专班积极与上级主管单位沟通与衔接,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领工作专班前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报请示,省厅领导高度重视我市的名城申报工作,在充分听取汇报和研究前期材料的基础上,初步认可黄石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方案与思路,并表态予以全力支持。2010年7月19日,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在武汉组织召开了黄石市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专家咨询会,副厅长占世良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城乡规划处处长童纯跃主持。会议还邀请了省文化厅文物局研究员祝建华、陈飞;武汉大学规划教授赵冰、刘卫兵;华中科技大学规划教授何依;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蔡洪;武汉市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匡细运等相关领导和专家出席。经过充分的研究讨论,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同意黄石启动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并表示,黄石历史文化特色十分突出,特别是矿冶文化、近现代工业文化在我国矿冶文化史和近现代工业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铜绿山古矿冶遗址、汉冶萍煤铁厂矿旧址、华新水泥厂旧址是中国乃至世界仅存的重要历史遗迹。

在此基础上,工作专班及时完成了《黄石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资料汇编》、《黄石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研究报告》、《黄石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

(五)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摸清家底,积极申报各级文保单位

2007年4月至2010年底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我市以文化局为牵头单位,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103处,其中新发现1755处,复查348处。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发现了一批有重要价值的文物点,特别是“华新水泥厂旧址”,价值重大,被国家文物局列入2008年第三次全国文图普查重要新发现。

在摸清家底的同时,市文化局积极申报各级文保单位。在湖北省文物局向国家文物局推荐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黄石地区有13处,华新水泥厂旧址就位列其中。

(六)加强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宣传工作,形成社会共识 工作专班通过各种渠道加强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宣传工作,一是在2010年“中国黄石首届矿冶文化旅游节”(湖北省政府举办,黄石市政府、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旅游局承办)期间,举办黄石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咨询会,杨晓波市长亲自出席并主持了会议,会上,阮仪

三、李伯谦,殷玮璋等一批国内著名的专家学者对黄石申报历史文化名城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同时大大加深了对我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认识。二是加大申报宣传力度,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到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工作中来。

(七)制定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并依据方案初步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一是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材料邀标工作。通过公开评比,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因标书规范严谨、设计理念独特并有较高指导下步设计意义、设计团队紧密并具有较好完成设计任务的水平,被确定为中标设计单位。二是修改并完成了总体工作方案。该方案拟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与任务,内容详细,思路清晰且较好的整合了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根据该方案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已基本完成相关的工作内容。三是协助广州市规划院顺利完成了规划基础资料收集及调研工作。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局工作专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冒着酷暑,坚持“5+2”、“白加黑”,连续奋战,带领广州市规划院的同志,深入我市的重点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相关政府机关及具有历史遗迹的乡村,广泛开展调研和收集资料,取得了十分突出的进展。目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材料均已初步完成,该项成功的编制完成标准着我市申报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进入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

(八)全力冲刺,申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0月份以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材料均的初步完成标准着我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进入到冲刺阶段。围绕着加快推进申报工作,我局一是完成了《黄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黄石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拟定和局内技术审查工作,目前正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有待市政府最后批准。二是力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全力支持。工作专班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前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报名城申报相关工作,省厅领导在近十年来没有审批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前提下,仍然明确表态全力支持黄石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并且原则同意最大限度的压缩申报流程,把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专家论证环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专家评审整合到一起,最大限度加速名城申报工作。三是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的汇报工作,在局主要领导的带领下,工作专班向省政府办公厅相关领导汇报了黄石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进展情况和总体思路。省政府办公厅相关领导在认真听取我局汇报和研究我市申报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明确表态支持我市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作出了明确指示。四是申请召开了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专家咨询会。2011年11月7日,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在武汉组织召开了黄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纲要审查会暨黄石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咨询会,副厅长占世良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城乡规划处处长童纯跃主持。会议还邀请了省政府办公厅陈处长、省文化厅文物局研究员陈飞;武汉大学规划教授赵冰;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蔡洪;武汉市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匡细运等出席。会议在听取了广州市规划院的相关汇报后,经过充分的研究讨论,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认可了黄石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并针对申报主题和线索、黄石的申报定位、申报材料的严谨性和科学性、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相关名城表述的准确性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准着我市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第二届矿冶文化旅游节” 前工作的总体目标

接下来的一段时期是我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关键期”,也是重要的“攻坚期”。我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目标是在“第二届矿冶文化旅游节”前成功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并全面启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具体目标为:

一是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是完成相关管理条例及法规的拟定,做好历史建筑的调查、认定、建档和挂牌等保护管理工作;

三是完成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论证、验收工作,力争在明年一季度成功申报成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三、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申报准备阶段(2011年11月11日——11月30日)

(一)完成《黄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黄石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草案报批工作。

工作要求:由市规划局和文化局负责《黄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黄石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工作;市法制办负责审查把关,并尽快呈报市政府审批。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2011年11月11日——2011年11月30日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文化局、市房产局、市建委、市旅游局

(二)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依照历史文化名城材料申报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

一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相关文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等资料,并编制《黄石历史文化名城申请报告》及《黄石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资料汇编》。

时 间:2011年11月11日——2011年11月30日 二是编制黄石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电视片及图片集。时 间: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2月30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黄石日报社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新闻出版局、档案局、地方志办等

第二阶段:冲刺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30日)

(三)完成《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评审及审批工作。一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评报请市政府审批。二是报请由省建设厅、省文化厅组织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对《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行评审。时 间: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30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建管委、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各文物收藏单位、各厂矿企业

(四)召开全市动员部署大会,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成果。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冲刺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时 间: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5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化局、市建管委、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城投公司、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各文物收藏单位、各厂矿企业

(五)做好黄石市历史建筑认定及保护管理工作。依据市政府审批通过的《黄石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建立黄石市历史建筑的调查、认定、建档、挂牌、修缮等长效工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完成黄石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的调查、认定、建档、挂牌等工作。时 间: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30日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房产局、市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等

(六)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全市各级文物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做好“四有”工作,即文物要有保护标志牌和说明牌、有划定保护范围、有记录档案、有保护机构和管理人员,切实保证全市各类文物均纳入登记和保护体系。时 间: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30日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配合单位:市建管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各文物收藏单位、各厂矿企业

(七)历史建筑保护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制定历史建筑修缮、日常管理等工程的资金预算,逐步落实保证各项工程顺利完成;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时 间: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30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建管委、财政局、规划局、文化局、市城投公司等

(八)完成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缮和开发建设。依据最新编制的《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修缮与开发。重点打造汉冶萍煤铁厂矿历史文化街区及华新水泥历史文化街区。时 间:2011年12月1日——2012年3月1日 牵头单位:市城市投资公司、各厂矿企业

配合单位:市建管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城区、开发区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阶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1日)

(九)申报验收。总结工作成果,报请省人民政府对我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进行检查验收,并依据省政府或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扎实做好检查验收的接待工作。时 间: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1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文化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建管委、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各文物收藏单位、各厂矿企业。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申报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建议是:

1、申报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相关制度尚未完善。

建议:一是每两周左右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并且在11月底前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全面部署并落实申报各项工作。二是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自身的职责,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在讨论通过后,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凡未按照要求贯彻落实的,并严重影响名城申报进度的成员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只要有利于名城申报工作的,都应予以全力的支持配合,特别是在资料收集阶段,要做到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对于规划编制单位予以最大限度的支持。

2、申报经费严重不足

一是申报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二是申报相关投入严重不足。建议:加大对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投入并将申报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3、对上争取力度不够

恳请一是加强与省人民政府的汇报力度,力争得到省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支持。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沟通和联系的力度,力争得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鼎力支持。

4、宣传力度不够,未能获得市民的广泛认同及参与

建议:一是邀请央视或有较大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制作介绍黄石的宣传片并在中央级媒体播出,提升黄石矿冶文化的知名度;二是利用历史建筑调查的契机,发动相关新闻媒体,吸引广大的市民参与到历史建筑线索收集的工作中来,并且加深对黄石矿冶文化历史的了解;三是举办《黄石历史文化名城论坛》,邀请长期研究黄石历史文化的专家参与到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中来。

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任重道远,但是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市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将申报工作全面完成好,向市委市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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