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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10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
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daodoc.com | 更新时间:2011-03-29 |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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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重视支持下,在省六部门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市各级六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稳步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健全完善责任制、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0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1、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完成情况。
2010年,全市两级组织部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任务57项(含上年结转5项,追加4项),审计57人。其中,市本级8项,10个区(市县)49项。
县级干部审计项目情况:市直政府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项,市事业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项,区(市)长经济责任审计2项。具体为:市科技局原任局长孙波,市规划局局长杜清,市交通局原任局长钟汰甬,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李新隆,市粮食局局长王鲁黔,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江超,小河区人民政府原任区长韦鸿宁,清镇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军。
县级以下干部审计项目情况:10个区(市县)计划为:云岩区5项、南明区2项、白云区5项、花溪区4项、乌当区5项、小河区3项、开阳县4项、息烽县14项(含追加4项)、修文县3项、清镇市3项。
截止2010年12月底,市本级已完成审计项目8项;各区(市县)已完成审计项目49项。通过审计,查出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金额共计8.28亿元,其中违规金额0.59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69亿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1件,为市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1件,并协助对市交通局问题进行调查。
2、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评价。
从今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看,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所在单位(部门)都能较好地完成党委、政府主要经济目标任务,有的还获得目标任务考核先进单位奖;在履行经济责任上,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特别是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管理的过程中,能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慎重行使手中的权力;但也有个别单位领导干部财经法规意识淡薄,在使用专项资金和发放有关费用方面有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资产管理方面,没有发现个人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侵占国家资产情况;在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方面,被审计领导干部基本能自觉遵守,没有发现有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
3、审计查出的问题。
市直政府五部门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较薄弱,财政财务收支核算欠规范;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未进行清理,真实性无法确认;门面收入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等问题。二是项目资金核算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单位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如项目支出决算账表不符,不能真实反映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向非项目单位拨付资金;项目资金往来不清,账面不能准确反映各项目资金的拨付情况等。三是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四是报废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资产管理欠规范等。五是少数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部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六是预算支出明细项目调整未报有关部门批准。七是违规使用出国人员工资和政府目标奖,用于发放奖励和加班费等。
市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收入和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二是部分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项目存在多收费情况,未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三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收支核算部分不真实,无依据支出挂往来,往来款长期挂账未进行清理。四是物资管理不规范,盘盈盘亏未进行账务处理,出库记录不清,销售清单不全等。五是合同制职工未按实际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区(市)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财政性收入未及时缴库,违规缓征、免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未及时上缴等。二是将预算外资金调入预算内作一般预算收入,财政预算资金虚列支出转入往来户挂账。三是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库,土地补偿户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未按规定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廉租房保障资金等。四是部分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未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五是小河区个别部门虚列支出,违规使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违规使用信贷资金用于支付应由财政资金解决的企业贴息等相关费用。六是已交付使用的基本建设项目长期不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七是小河区政府办虚列支出,往来款未及时清理以及车辆管理制度不健全和管理混乱及挤占其他经费支付车辆费用等。
4、被审计单位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审计,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审计机关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所在单位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委(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审计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检查,被审计单位把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如市科技局针对我局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专门召开局机关相关处室及下属单位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建立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同时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把关。回访检查结果表明,审计意见和建议得到较好地落实,被审计单位在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5、审计结果利用情况。
审计结果能否得到有效运用,直接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据统计,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拔领导干部2名,平职调整领导干部24名,离任、改非2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审计结果,立案调查1件,查处1件。
二、主要做法
1、切实发挥六部门协调配合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各级六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部门的优势,形成合力开展工作。一是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任务,确定审计对象。二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点会,六部门有关领导一起参加审计进点会。会上,各部门领导就各自工作职责,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意义进行介绍和宣传,并对审计工作提出要求,使被审计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了全面了解和认识。三是审计前审计部门主动听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审计的意见和要求。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部门及时将情况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反馈,六部门共同商量解决。四是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将全市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以统计报表形式通报六部门,便于六部门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2、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制定审计计划任务。全市各级六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十六字指导方针,科学合理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任务。2009年12月,全市六部门联系会议根据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需要,积极稳妥对计划任务进行认真讨论,确定审计计划名单。确定后的审计计划名单报当地党委、政府批准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计划,由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完成。今年经济责任审计与往年相比,大力推进任中审计,前移审计关口,力求尽早解决存在的问题,避免“秋后算账”,发挥了“治本”的作用。
3、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适应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需要,全市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审计内容,创新审计方法,探索审计评价标准以及规范审计文书格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今年根据工作需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了《中央201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草拟了《贵阳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市审计局法规处和经责处完善了《经济责任项目审计中需引起注意的问题》的指导意见。花溪区制定了《花溪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云岩区制定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云岩区审计局关于组织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操作试行办法》、《云岩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施意见》。这些制度制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整合审计资源,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统筹审计力量,打破处室界限,整合审计资源,为顺利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奠定了基础。一是今年我局把安排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把“上审下”财政决算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取得较好的效果。二是坚持全面审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根据各项目要求在全面审计基础上,突出重点,做到事半功倍。三是群众举报线索和审计查实相结合,对群众举报线索属于经济责任范围的审计予以查实,及时反馈,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节约了审计资源,保证审计任务按时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5、加强审计队伍业务培训,适应工作发展需要。为更好适应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需要,一线审计人员全部通过了审计署组织的《AO培训认证考试》,目前审计AO和OA系统在审计工作中得到普遍运用。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使用了AO现场审计软件,项目审计质量和效率大大提高,为保质保量完成经济责任审计起到了有效作用。
6、加强信息交流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好地向前发展,市审计局通过《审计信息》刊登了各区(市县)审计机关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信息交流,互相学习经验,进一步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审计人员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要求。二是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三是审计结果运用还未得到更有效的发挥。四是部份区县审计机关专项审计经费还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审计经费得不到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工作开展。
四、2011年工作打算
1、切实抓好新《规定》的学习。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施行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市各级六部门要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努力把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安排好2011年审计计划任务。2011年全市各级六部门要以党中央新颁布施行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为契机,根据我市各级干部管理和监督需要,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的新方法、新路子,有计划地安排落实好2011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任务。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实行监督关口前移,充分发挥预防腐败监督作用。
3、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作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意识,有利于正确评价和任免干部,有利于干部管理和监督。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用。
4、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决定着审计的质量。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组织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业务知识和有关财经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计算机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