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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和
2012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文明委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认真开展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呈现新面貌。现将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创新载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强力推进。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爱我家乡、建我郯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强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一是认真开展了郯城历史文化、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和改革开放新成果‚三项宣传‛。在《新郯城》刊物开办了‚爱我家乡、建我郯城‛专栏,深入挖掘郯城历史文化的丰富内涵,现已编发25期;在县电视台开办了‚大家谈‛栏目,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发展、作承诺,接受群众监督,现已举办15期。二是举办了征文比赛和摄影作品展览‚两项征集‛。‚税务杯‛有奖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500余篇,‚移动杯‛摄影展共征集作品833幅,于 7月1日党的生日隆重举行了摄影展启动仪式暨颁奖典礼,目前已接待参观干部群众10000余人次。三是组织了郯城精神的宣传教育、优化发展环境解放思想大讨论、‚强素质、作表率、谋发展‛全民读书、‚十大系列‛先进人物评选‚四项活动‛。坚持以弘扬郯城精神为主线,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举办了全民读书和演讲比赛活动。尤其是庆‚七〃一‛系列活动精彩纷呈,举办了党建知识竞赛、文 1
艺演出、诗歌比赛、书画展览、摄影大赛等系列活动。组织举办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跟着共产党走‛大型红歌演唱会。
二、突出成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新成绩。以争创省级文 明城市为抓手,切实加大创城投入力度,完善创城工作机构,抽调人员成立了社区农村组、效能督查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组、社会保障组、综合组、宣传组、档案组、环境卫生整治组、窗口组、科教文体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公共场所组、志愿服务组、交通秩序组、问卷组14个创城督导组,重点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市民行为进行治理,集中整治城市面貌脏乱差现象,掀起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高潮,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我县被授予‚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三、丰富内容,全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一是积极开展‚做一个文明郯城人‛活动。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做一个文明郯城人‛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引导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克服不良习惯,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二是深化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制定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三是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立了全县青年志愿者协会,经常组织开展扶危助残、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全民化、经常化、规范化。四是开展全县道德模范巡讲活动,组织‚中国好人榜‛孝老爱亲好人窦道英、见义勇为好人宋保印、冰
心儿童文学奖获得者鲁冰等道德模范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进行巡回宣讲,宣传推介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引领作用,提升道德模范的感召力,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强化落实,“乡村文明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文明行动‛,成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乡村文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措施落实和督查指导。制定了《郯城县‚乡村文明行动‛实施方案》和《郯城县‚乡村文明行动‛考核标准(试行)》,在全县广泛开展文明集市、文明户等评选活动,推动农村村容村貌建设、村风民俗建设、乡村道德建设、生活方式建设、平安村庄建设、文化惠民建设。二是典型引路,连片建设。确定李庄、重坊、胜利三个镇作为‚乡村文明行动‛示范镇,十里村等村街为示范村,在环境综合整治带动、特色农产品生产带动等方面,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建设路子,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截至目前,全县已经有30%的行政村达到了县级以上文明村的标准。三是开展文明创建,提高农民的文明意识。先后开展了‚弘扬十项新风,建设文明村居‛、‚加强‘四德’教育,争当文明村民‛等主题教育。全县共评选‚十星级文明户‛1.8万户,‚好媳妇、好婆婆‛1.7万人,‚美在农家示范户‛5.8万户。四是积极开展城乡文明牵手共建活动。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新一轮城乡文明牵手共建活动的通知》,广泛开展军民警民共建,动员第一批32个省、市级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帮扶,形成城乡互动、城乡共创精神文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城乡文明水平。
五、严格标准,“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不断加强。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县‚乡村少年宫‛建设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挂好
一块牌子、开辟一组活动场所、开展一套特色活动、健全一支师资队伍、建立一套制度、编印一张活动介绍的‚六个一‛的建设标准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融资模式,建成校内独立、校内两用等两类‚乡村学校少年宫‛。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校校联办‛、‚校站联办‛、‚校企联办‛等新模式。加大投入力度,全县每建设一所功能相对完备、设施较为齐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县、乡(镇)财政给予2—5万元的补助。对投资大、设施全、开展活动好的‚乡村学校少年宫‛,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2万元的奖励。同时,争取社会捐助、向上级争取彩票公益金项目安排部分资金补助‚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经费。2012年工作打算:
一、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七 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四德‛主题教育。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中小学生,结合郯城文化、资源等优势,组织编写内容丰富的乡土教材,加强对学生爱家乡、爱社会、爱祖国和感恩、奉献教育。
二、迎接全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以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为契机,全面巩固和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和满意度。
三、继续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和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第四届全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
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扎实推进全县‚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力争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五、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筹备成立全县性志愿者协会,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志愿者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认真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严格按照《郯城县‚乡村文明行动‛实施方案》和《郯城县‚乡村文明行动‛考核标准(试行)》,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农民的文明意识,提高农民的文明程度。力争到2012年底,在现有30%文明村基础上,全县50%左右的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文明村标准;到2015年底,实现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7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文明村标准。
七、深化城乡文明牵手共建活动。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新一轮城乡文明牵手共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广泛开展军民警民共建,继续推动各省、市级文明单位与共建村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郯城县文明办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