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打非工作总结_区扫黄打非工作总结

其他工作总结 时间:2020-02-28 10:19:3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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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

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云南省打非督查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50号)文件和《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0‟121号)精神,我局从4月起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 明确目标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方主体责任、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为重点,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源头治本,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按照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要求,结合我区特点,今年我区各部门及时成立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区长为组长,国土、交通、工商、质监、公安、林业、税务、环保、劳动、文广等监察部门组成的打非领导小组,并制定检查整治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检查严格整治,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大力开展节前节后和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8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检查整治中,我区始终把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都制定了整治方案,明确了阶段性目标任务,并分步实施。

非煤矿山方面: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城区及周边面上砂石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古城区成立了由金光闪区长任组长,和学勇常务副区长、李成和副区长、和红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砂石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4月19日和5月14日召开了打非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会议明确了砂石开采加工区域的规划范围和审批程序,对坝区及面山砂石场整治提出了具体时间和措施要求,并对沿途抛洒和带泥上路的运输车辆提出整治措施。同时制定实施《古城区砂石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砂石场整治要坚持依法整治和宣传教育相结合;集中整治于长期管理相结合;打击重点与全面治理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的原则。《方案》规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明确了整治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握“支持合法、打击非法、科学开采、保护环境”的总体原则,明确砂石开采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全面开展打非工作,坚决取缔非法采“制”砂石资源行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二)调查摸底,广泛动员。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克服时间短、检查面广、排查线长、清查点多等困难,认真调查取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一是深入实地调查摸底。4月12日至4月19日,对辖区范围内的砂石资源开采情况和砂石加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调查取证,掌握时机情况。国土、林业、规划、安监、工商等部门相互配合,对城市周边面山可视范围内的砂石场进行全面核查,摸清违法违规事实。二是层层发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热情。4月21日,召开了古城区砂石场整治动员会,4月21、22日,采取逐场召开砂石场业主会议的方式,对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城市周边砂石场整治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目的、意义、重要性、必要性和整治的方法、措施进行了宣传,特别是对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树立砂石属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及“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意识和观念。提高砂石场业主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业主认识到整治砂石场不仅是政府和群众的要求,是“除隐患、保生态”的长远之计,也是坚持依法行政,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4月21、22日当天,由环保、国土、林业、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对各非法开采点、加工厂当场下发法律文书95份,要求于4月22日起全面停止开采,并限期于5月7日前全部清查。

(三)整合力量,联合行动。按照市政府和区政府的统一要求,于4月21、22日,共组织2次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重点为送达法律文书,进行口头警告。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都由局长亲自带队,亲自指挥。二是实行部门分工责任制。束河、祥和、大研、金山等各街道、各乡,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做好辖区内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辖区内整治秩序。三是执法人员统一行动制。在6次联合执法中,全区共出动国土、林业、环保、公安、监察、建设、规划、工商、水利、安监等19个部门的执法人员680人次,形成强大合力,执法人员深入黄山忠信、中济普济等12个非法采沙场、黄山茨满、祥和、浪子山等50个非法加工场进行集中整治。四是实行预案制。针对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案件,分别制定了相关的工作预案,确保整治顺利推进。

(四)依法行政,强行拆除。在近7各月的整治工作中,对每家企业都遵循停产、断电、拆除设备、设施、设备清场验收等阶段来进行,并且做到停产有法律文书、断电有通知、拆除设备清场有验收单和协议书,严格、规范地运作,于7月26日、28日,9月13日、29日联合区国土、建设、林业、公安、安监、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束河、祥和、大研街道办事处和金山乡政府,集中开展了4次声势浩大的整治非法开采加工砂石专项行动。7月26、27、28日,联合执法组深入到非法采砂点,对7个非法采砂场点、12间简易房、30台打砂机进行了强行拆除,同时进一步做好砂石场、加工场业主和涉及村社群众的宣传教育及引导工作。9月13日,由区环保局牵头,组织规划、国土、水利、建设、林业、市政、安监、公安、黑白水电力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街道,集中开展了非法砂石加工场强行拆除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以及装载机、挖机、吊车等拆除工具,分别对束河、大研、金山范围内的13个非法打砂场和砂石加工点进行了强行拆除。为了确保执法过程中不出现热点难点问题,不激化矛盾,联合执法组再次对业主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宣传引导和思想教育工作,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联合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工作安排,统一行动,顺利拆除了所有机械和建筑,形成了高压态势,严肃了法纪,切实巩固了整治成果。

制定了《古城区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取缔和关停30多家非法生产和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采石厂和砂石加工厂。今年8月份、9月份,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由金山乡、金安乡政府牵头、联合安监、国土、公安、工商、交警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原金山乡东江村树底废弃铜矿井和金安乡玉河村铜矿井非法私挖滥采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对进入矿井非法私挖滥采的人民群众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收购铜矿和组织非法私挖滥采的商贩及组织者进行严厉打击,炸毁和封堵了10多个废弃铜矿的洞口。

危险化学品方面:制定下发了《古城区201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了元旦、春节、“两会”、“五一”长假、“中秋国庆”长假等节日期间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大检查,先后检查加油站15座(次),液化气站16家(次),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42家(次),查出隐患240条,督促整改240条,整改率达100%。对符合条件的68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证)持证、延期、变更、年检手续。取缔一家无证生产再生油小作坊,取缔一家违法冶炼金矿的小作坊

烟花爆竹方面:在元旦、春节和元宵节等烟花爆竹热销时段,组织召开了市区内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从业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并制定下发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方案》、《古城区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突出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共检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58家/次,取缔非法无证经营摊点40多处,清查烟花爆竹仓库1家/次,查处事故隐患2条,督促整改2条,整改率100%。严格市场监管,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禁止无安全登记备案和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进入市场,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在烟花爆竹热销时段未发生事故,确保了节日期间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稳定。

道路交通方面:重点开展了春运、五

一、中秋国庆期间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交通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点段治理、酒后驾车专项整治、黄金周旅游热线专项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专项整治和冬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大对丽宁线、丽永线古城区段以及县、乡、村公路和市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力度。整治期间全区共投入警力1100多人次,出动警车320多辆次,启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11个,深入客运企业5家,检查客运车辆2231辆次,查处违规客运车辆12辆,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71起。深入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加强重点人群的针对性教育,以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运输企业驾驶人和农村群众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常识,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拒绝酒后驾车” “系上安全带、平安无意外”和 “交通安全日”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共印发宣传资料2万份,年画1500份,挂图260套,横幅36条,播放安全警示片10场次,摆放展板65块,出动宣传服务车23辆次,向客运企业发放交通安全知识手册2000本,营造了浓的宣传氛围。有效预防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众聚集场所方面: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对全区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集中开展了全方位、大规模、不间断、多频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排查摸底,详细登记造册。截止目前,共检查单位、场所65家,查出一般火灾隐患50多处,责令当场改正48处,责令限期整改3处,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份,复查单位12家,切实消除了火灾隐患,有效预防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民用爆炸物品方面:开展了打击收缴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先后印发宣传材料1万余份,张贴通告500余份,悬挂标语横幅130余份,排查涉爆、涉危单位56家,签订危险爆炸物品治安管理责任书52份。

学校安全方面:制定下发了《全区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学校预防交通事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在3月份和7月份不学校开学之际,积极开展了“安全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区直各学校共组织了4次师生自救演练,发放宣传材料8仟多份,开展法制讲座8场次,受教育师生1万多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部分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二是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在新、改、扩建工程时,未能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足额投入;三是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落实。一些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有的没有岗位操作规程;四是少数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生疏,对安全隐患熟视无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四、下一步的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我区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着力作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宣传、贯彻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结合实际,对挂牌整改项目和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整改。

3.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行高危行业企业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促使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对投入不足,欠帐严重、隐患较多的企业,要督促整改,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基本设施到位。

4.在生产型企业分级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推动企业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硬件设施的投入。

5.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使安全生产监管环节不脱节,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松懈,确保节日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古城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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