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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兼容工作总结
今年,县人口计生委提出将横江桥乡建设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示范区”,省人口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区的意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上提出创建活动,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惠农政策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十大惠民工程”,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不断深入发展,进一步发挥政策推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导向作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立足于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计生“两户”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二女节育户)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利益导向载体,促进全社会和相关部门资源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相衔接,激励与制约并举、多层次结合、全方位融合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国策落实的利益导向氛围,促进计划生育群众享有均等化的改革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
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市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统筹兼顾,整合提升,以“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实施国家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等三项制度,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07]76号文件,抓好加分、资金和惠农政策等三项奖励)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补充、责任共担、依法保障”的工作机制和“奖、优、免、补、帮、保”为一体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
能够享受经济实惠,享有政治荣誉和社会地位,推动全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整合政策体系,推动利益导向基本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按照以政策推动为主导,以法定奖励优惠政策为重点,以地方性配套政策为补充,与普惠政策协调衔接,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和保障多策并举,既广泛覆盖又突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立足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困难、后顾之忧和利益受损等突出矛盾,建立和完善对计生家庭的经济激励、利益补偿和困难扶助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基本政策落实到位。
1、确保国家“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进一步规范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和特别扶助制度,提高受惠对象的确认准确率、及时率和资金落实率。
2、整合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制度。将独生子女奖励费和“放弃二孩生育奖励”合并建立“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制度”,严格落实独生子女领证家庭每月奖励金25元、退休或退出育龄期时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落实独女领证户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农村二女户落实节育措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不断提高奖励对象的确认准确率和资金落实率。
(二)完善协调机制,加强惠民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和兼容
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相关普惠政策时,应在坚持公平原则基础上,兼顾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原则,在“普惠”基础上实行“特惠”。要把相关部门出台的惠民政策统一纳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实现法
定政策与地方政策相呼应、民生普惠政策与计生特惠政策相衔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获得的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群众,不影响其同时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进一步加大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通知》的落实力度,切实做到相关部门在出台惠农政策前与人口计生部门会签会商,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多算一人或提高30%的标准”。全面落实加分奖励、资金奖励和惠农政策奖励,实现惠及计生“两户”的优先优惠政策全覆盖。
1、子女省内大学录取时加10分。
2、子女初中升高中、中专录取时加20分。
3、子女市内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加10分。
4、父母、子女死亡或意外伤残或患特殊疾病的给予1000-4000元特困救助。
5、办理不低于600元养老储蓄。
6、办理每年不低于30元意外伤害保险
7、优先纳入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并在户均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或多算1人。
8、新农合中降低住院费用起伏线,代缴参合金并提高15-30%报销比例。
9、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制度中将子女全部纳入。
10、新农保中代缴保险费或提高保险标准。
11、人饮工程中减免100%的自来水入户费用和50%的义务工。
12、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中优先安排,配套经费中给予倾斜。
13、整村推进项目中在户均基础上再给予 3000-5000元的项目奖励。
14、在危房改造中优先安排并给予资助。
15、林权改革和林业产业开发中优先安排,并给予倾斜照顾。
16、土地流转置换以及宅基地审批中优先安排,并倾斜照顾。
(三)突出示范特色,促进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和提升 要结合各自实际,在积极推进“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系列化、多层次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名片。要围绕计划生育家庭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需求,实施计生“两户”家庭“成才计划”,建立“成才基金”,完善“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诚信计生奖励)政策”,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项目,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等制度。加大惠农政策在“普惠”基础上的“特惠”力度,尤其是在节育奖励、救助帮扶、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扩大计生“两户”家庭政策受益面,提高政策感召力,真正发挥示范的导向作用,让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和群众在各方面得到实惠和好处。
今年,市上将把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创建工作纳入考核,设立利益导向政策创新和政策落实单项奖,积极出台政策和落实政策到位的县(区)将给予奖励。为此,各级要深挖整合政策资源,创新思路,提标扩面,积极为计生“两户”家庭谋利益,实现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最大化。有条件的县(区)要在实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中,降低享受扶助金的起始年龄,提高奖扶金标准,加大农村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二女节育家庭的奖励力度,建立奖励标准与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定期调整机制,切实体现利益导向政策的导向作用。同时,要保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一经制定出台的政
策必须要坚持落实,切实维护政府的诚信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示范市建设纳入人口计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2011年重大事项督查落实,纳入相关部门履责范围,纳入人口计生部门重点工作,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成立示范市建设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靠实部门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相关组织在示范市建设中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在制定户籍、税收、土地、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城市管理等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中,要主动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体现对计划生育群众的优先优惠和倾斜照顾。要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民间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的积极性,保障和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三)完善保障措施。要落实协调、会商、会签、备案制度,形成条块结合、纵向指导、横向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健全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稳步增长和分级负担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城镇居民独生子女奖励费的投入保障制度。要强化“部门线”的考核力度,实施纵横双向考核、综合评估,加强对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的监督指导。全面落实利益导向资金“四权分离”直通车发放制度,将利益导向政策和资金纳入“一册明、一折统”,做到利益导向政策、监督、信息“三个公开”,确保利益导向政策知晓率95%以上、群众满意度90%以上“两个提高”。
(四)强化督促落实。各县区要将“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所列内容作为示范市建设的“规定动作”确保落实,将制定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惠”政策作为“自选动作”和创新举措同步进行。要强化示范市建设领导作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措施项目,严格督查考核。要组织开展调研讨论,总结成功经验,及时示范推广,推动示范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