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小结——农民工[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形势与政策总结心得”。
[摘要] “农民工”问题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它既不同于城市居民,又有别于农村居民。农民工为城市做出了许多贡献,城市越来越离不开他们,但是农民工却没有享受到与贡献对等的权利,任何时候都被冠以略带贬义的“农民工”的称呼。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现代社会风险的增加,政府越来越有必要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以科学的安排和统一的规划,从而有效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一、城市农民工的就业情况
1.就业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到2005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推算,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规模已达1.2亿人,其中,进城农村劳动力约为1亿人。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其中制造业占27%,建筑业占26%,住宿和餐饮业占11%,批发和零售业占1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9%,其他行业占15%。据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提供的最新调查显示,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占建筑业一线人员的九成以上。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安全生产各类伤亡事故统计表》统计:2005年,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015起、死亡1193人,其中共发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43起、死亡170人; 2006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888起、死亡1048人,其中共发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39起、死亡146人;2007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859起、死亡1012人,其中共发生建筑施工较大及以上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3人以上事故)35起、死亡144人,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2起,死亡21人。触目惊心的数字表明:这一主要从事重、累、险工种的群体,在现实就业中处于弱势地位,且往往付出惨重的代价。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雇主规避风险推卸责任,逃避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使其在工作时间、劳动强度、报酬及工伤处理上都得不到合理地解决。因此,行业风险大、劳动技能差、风险意识淡漠、保障水平低等多种因素导致了农民工在频繁发生工伤事故的同时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成为了工伤事故的主要受害群体。
2.劳动强度与收入对比状
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显示:农民工收入低且劳动强度大。收入:被调查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500至800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元~500元的占29.26%,500元~800元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0%。在被调查者中,基本能按时领取工资的达到47.78%,有时延期和经常延期的比例达到35.68%和15.68%。工作时间:每天工作大多超过8小时。在被调查者中,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以内的仅占13.70%,8至9小时之间的达到40.30%,9至10小时之间和10小时以上的分别占23.48%和22.50%。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农民工在劳动强度和收入上存在不协调性,较高的劳动强度和较长的劳动时间只能换来较低的收入。
3.农民工的自保意识调查
农民工自保意识差,参保意愿弱。(1)签订合同:有关资料显示,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仅占53.70%,没有签订的占了30.62%,有15.68%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认为用工合同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的农民工占20.86%和40.67%,认为没有用的占13.95%。(2)参加社会保险:普遍农民工参保意识弱,甚至不愿参保,有的带有抵触情绪。许多农民工认为:给我缴纳保险费不如按时将全额工资拿到手。出现这种现象,一是农民工工资较低,自保能力差,负担不起。二是农民工工作大多具有流动性较强的特点,一旦签订劳务合同参加社保,就需要履行劳务合同、交纳保费,在工作时间上就要受到约束,如果违约还要承担责任,索性就不参加养老保险,只求每月的工资能按时拿到手。三是不理解社会保障,有一部分任然把基本保障和商业保险混为一谈,认为是白花钱,不愿参保。
二、解决农民供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性
“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是城市被雇佣者中劳动条件最差、工作环境最苦、收入最低的群体,也是中国产业工人中人数最大的群体,但与之对应的却是非常艰难的生活和工作状况。作为重要的经济建设力量,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应尽快有一个突破性的解决。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保障农民工的自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
(1)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高风险行业,受工伤、疾病困扰,社会保障是其实现基本生存与发展的有力保障;(2)作为经济建设的有力力量却享受不到应有的基本保障,不利于其自我价值和社会公平的实现;(3)建立和加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有利于安抚农民工家属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4)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缓解对农民工的偏见和社会歧视,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
2.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表明:我国农民工平均年龄比较轻,全国农民工中16至30岁的占61%,31岁~40岁的占23%,41岁以上的占16%,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8.6岁。他们思想活跃,多数向往城市生活,但总体素质偏低,多数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这样一群高活力群体若果失去生活来源,又不被城市社会保障接纳,必然会对社会稳定和发展造成一定危害。
3.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解决“三农”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但是人口的增加,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以及农业自身发展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农村出现大量富余劳动力并开始向城市转移。这种转变,一方面推进了城市化进程,另一方面也解决了一部分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但城乡发展仍存在显著差距,特别是在社会保障上二者有较大差别。因此,加达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发展的力度,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三、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几点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必须根据当前农民工实际情况和各级政府的人力财力分类别、分步骤、分项目进行。
1.从就业情况看可以分为以下情况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主要是加强管理,尽快确立好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办法,强化雇主责任,增强雇主和雇员参保意识,特别对于一些农民工较集中的高危行业,要确定有效政策,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等问题,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2)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加强其在职期间保费的交纳,特别是工伤保险,规范雇主责任,鼓励其自愿参加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险或回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农民工医疗社会统筹基金,集中解决失业和工伤期间农民工的医疗问题。
2.从参加社会保险的先后顺序和参保意义来看
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安排必须当前农民工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建立和完善。(1)加快建立工伤保险制度。这是当前农民工最迫切需要的社会保障项目。(2)加快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特别是专门针对农民工缴费水平较低的大病医疗社保制度,设立不同的保障层次,最大范围内分散由于疾病给农民工带来的风险。对于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农民工建立相关制度,使其加入到养老体系中来。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突破点,也是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利保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