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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第三轮岗位聘任总结
根据学校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我们认真进行了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岗位设置聘用工作小组。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政法学院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晓
副组长:鄢晓彬
乔益洁
成 员:石长起
马旭东
王文旭
孙崇凯
郭强
裴敏超
二、宣传动员。按照学校主管部门要求,召开岗位设置动员大会,及时传达贯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青海师范大学教职工岗位设置办法》、《青海师范大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岗位聘用资格条件》、《青海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及教科研综合工作量额定办法》、《青海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绩计算办法(修订新)》及有关配套文件,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了解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方法要求,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必然性、重要行和紧迫性。
三、调查摸底。收集有关文件、资料数据、人员花名册、工资统计报表等,对本单位现有编制使用情况、各类人员聘用情况和现有在册工作人员的结构状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并分门别类做出系统分析,为岗位设置提供依据和理由。
四、根据学校核准的岗位职数,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商议制定岗位设置聘用方案、岗位设置详表和《岗位说明书》。
五、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实施意见》和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是,在本单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之后,工作人员申请应聘,考核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平等、和谐的原则,通过全体教师民主测评、领导小组量化测评、工作业绩考核、按照各职级各级岗位编制数,结合教师申报情况,根据量化考核综合分由高到底确定了各职级各级岗位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并公布3个工作日后,由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按核准权限上报核准或备案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设置岗位情况
政法学院拟设置岗位总量32个,其中:管理岗位6个,比例为1:5.3,其中4人为兼职;专业技术岗位30个,比例为1:1.1。本次经学校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教授二级岗位1人,教授三级岗位2人,教授四级岗位8人,副教授五级岗位3人,副教授六级岗位6人,副教授7级岗位4人,讲师八级岗位2人,讲师九级岗位2人,讲师十级岗位2人;管理五级岗位2人,管理六级岗位1人,管理七级岗位2人,管理九级岗位1人。本次聘任工作小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办事,岗位设置与聘用全程公开透明,从而保证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为90.1%。
政法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201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