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上半年营林种苗工作总结_种苗站工作总结

其他工作总结 时间:2020-02-27 23:25:4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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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2006年上半年营林种苗工作总结

我县上半年营林种苗工作在县委、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营林为基础,大力造林,普遍护林,封育结合,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依托,以质量管理为手段,以改革为动力,以退耕还林、长防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在我县实施为契机,全面完成了以造为主,造、管、封、护、改并举的营林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全县林业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上半年完成的营林种苗工作

1、春季造林

我县2006年春季造林完成新造25000亩,是任务24900亩的104﹪。呈现如下特点:

(1)工程造林比例大。占89.6 %,其中退耕还林12400亩(退耕地造林4400亩、荒山造林8000亩),占 49.6 %,速生丰产用材林10000亩,占 40%;除工程造林外,面上造林2500亩,占 10.4%。

(2)乡镇和区域造林重点突出。重点乡镇完成造林各在1000亩以上,其中古楼乡4600亩,月溪乡1700亩,竹市镇1580亩,长塘乡和月溪林场各1410亩,桥头林场1310亩,其余非重点乡镇造林在250—1000亩。东部丘陵区以退耕地造林为主,3740亩,占退耕地造林 80%;西部群山区以荒山迹地造林为主,16000亩,占荒山迹地造林80%。

(3)林种结构合理,树种多样。林种以生态林(或用材林兼用为生态林)为主,23450亩,占93.8%,经济林兼顾,1550 亩,占6.2%。造林树种有杉木、马尾松、国外松、柏木、楠竹和阔叶树等20多个生态、经济树种。

(4)混交造林蔚然成习。生态林造林面积混交率100%,做到了针阔混交、阔阔混交。

(5)楠竹开发新造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以上造林中,结合产业、树种结构调整,完成楠竹新造2500亩,为任务的100%。

(6)非公有制造林成为造林主体的主角。整个造林中,国有造林 4870亩,占19.5%,集体造林7020亩,占28%,非公有制造林 13110亩,占52.5%。非公有制造林为个体造林,<100亩的户355户,11850亩,100-500亩的户10户,1260亩。

(7)造林质量 好。一是造林作业规划设计率100%;二是造前整地率90%以上;三是苗木质量较好,由于去年干旱,苗木出卜率低,致今年苗俏紧缺,上山造林一级苗占20%,二级苗占80%,无三级苗上山;四是栽植质量好,做到了“深栽紧锤不窝根”,楠竹“深挖穴、浅栽竹、薄盖土、紧围土、厚盖草”。

另外春季补造(植)也紧跟不虞。我县自2002年分别启动长防林和退耕还林以来,累计重点工程造林11.1万亩,其中长防林0.8万亩,退耕还林10.3万亩(退耕地造林4.6万亩,荒山造林5.7万亩),经2005年秋季检查验收长防林全部合格,退耕还林有3.2万亩成活(或保存)率85%以下,需要补造(植);春季对退耕还林补造3.2万亩,补造(植)率100%,补造(植)苗木140万株。

2、林木育苗

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和省市长防林、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有关规定,我县林木育苗实行了基地化、正规化、法制法的规范化管理。统一指定地点,确定专业育苗农户,与育苗农户签订育苗、供苗合同,所供林木育苗种子必须是省里规定的良种。县退耕办负责种子供应,技术指导,对合格苗木实行包销。今年已确定育苗基地4个,育苗专业户12户,完成新育苗面积300亩,树种有杉、松、柏、桤木、枫香等针叶、阔叶树种20多个,现出土苗木长势良好,正在抓紧进行中耕除草、施肥培壮、抗旱防涝、病虫防治等田间管理,预计产出山地造林苗木1000万株以上,可解决5万亩以上的造林用苗。另外还对基地250亩留床苗加强管理,以满足市场和造林绿化需要。

3、封山育林

启动实施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0.5万亩。(1)、封育区类:为在封区(新封区)5000亩;

(2)、封育地类:始封地类为:

灌木林地2000亩,占40%;

疏林地2077亩,占41.5%;

无林地923亩(其中宜林地268亩,无立木林地655亩),占18.5%;

(3)封育类型:

乔木型3887亩,占77.7%;乔灌型695亩,占13.9%;灌草型 268亩,占5.4%;竹林型 150亩,占3%;(4)、封育方式:

全封4463亩,占89.3%;半封537亩,占10.7%;(5)、封育年限:除150亩竹林型占3%为4年外,其余4850亩占97%为5年;

(6)、封禁措施:设哨卡5个,护林员5人,项目区碑3块,禁牌14块;

(7)、育林措施:补植642亩,补播940亩,平茬复壮367亩,人工促进整地1817亩,其它(含防虫、防鼠、防灾等)208亩。

另外对2002年启动实施的长防林封山育林2.7万亩进行第5年即最后一年的后续管理,将马上进入成效调查阶段.4、低效林改造

完成疏林改造0.5万亩。楠竹垦复15000亩已做好发动工作,垦复示范点已确定在桐山林场。

5、第一次幼林抚育

我县近4年来所营造的长防林、退耕还林和面上林面积13.5万亩。为了改善林木环境,促进林木生长,使林木及早郁闭成林、成材、速生丰产、发挥经济和生态效益,必须采取劈山砍灌、扩穴培蔸、除草施肥等营林技术措施。我县对第一次幼林抚育进行了早部署、早安排。召开专门会议,将任务分解到乡镇、村组、山头地块。要求第一次幼林抚育在6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凡工程造林间种农作物的小班,按照政策规定,向农户多作思想说服教育工作,一律清除。到目前,第一次抚育完成率60%。

6、退耕还林县级自查

根据省退耕办[2006]04号《关于开展2006年春季退耕还林工程县级自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林业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我县从林业局机关、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抽调工程技术人员40余人,分成35个小组(其中验收2005年7个小组、验收2002-2004年历年27个小组、质量抽查1个小组),从3月初至4月上旬结束,历时1个月,完成了对2005年退耕还林1.74万亩,历年(2002-2004年)退耕还林10.3万亩的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学习《退耕还林条例》,刻苦钻研退耕还林造林技术和政策精神,以过硬的技术、务实的精神,做到验收图准数实、卡表一致,搞好自查验收工作。自查验收中严格把握国家政策,坚持“十个不准”、“五个不验收”,为省级复查、国家级核查打下了质量基础。

7、退耕还林省级复查

根据省退耕办[2006]06号《关于开展2005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省级复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省退耕办派出的工程技术人员于4月10日至19日对我县进行了省级复查,抽查了高沙镇的退耕还林整改,桥头林场的封山育林,全查了山门镇2002-2005年4年的退耕地造林、2002年和2005年两年的荒山造林;同时还检查了全县的档案资料包括“两书两卡”建档等情况。复查结果为退耕还林整改和封山育林的计划完成率、面积核实率、质量合格率均为100%;退耕地和荒山造林计划完成率100%、面积核实率96.8%、质量合格率96.6%;“八率”中的其它五率,除管护率为90%外,作业设计率、自查验收率、档案建立率和良种使用率均为100%。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退耕还林造林被占用(做砖厂等)转变为非林地;二是成活率不高,有3.4%的造林面积成活率在85%以下;三是管理不善,个别造林小班有牛羊破坏、森林火灾现象;四是业务欠精,少数图件资料欠准确等。同时指出今后整改的努力方向。

8、退耕还林整改

县级自查和省级复查后,我县再一次组织了以全县各乡镇(场)为单位的退耕还林深入自查,要求各单位根据县级自查和省级复查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的整改。县林业局在召开专门的会议基础上,还派出了专门力量深入乡镇和现场指导、督查整改。各乡镇村立即行动,按要求举一反三对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现70%的单位已向县上交了整改材料。采取整改措施达到的效果,一是对资料欠准确的,进行了更正;二是对造林被占用的,进行了更改补造,并妥善调整钱粮补助利益,对因季节性困难原因一时难以及时补造的,现已做好了规划;三是对间种黄豆、花生等作物不清除的,不与钱粮补助兑现,并限期清除,作物清除率100%;四是对抚育不力等造成成活率不高的,实行与钱粮挂钩,加强了抚育和进行了补植,补植率和追加抚育率均为100%;五是对发生森林火灾的,加强了防火宣传和补植等措施,补救率100%;六是对受牛羊破坏的,加强了管护和补植,补救率也为100%;七是对石灰岩区不适地适树而造杉木的,改种了柏木和枫香等,整改率也为100%。

9、林业科技推广

1、在石江和高沙等乡镇引种推广试验桉树新品种造林260亩。

2、生根粉推广应用。

3、罗溪阔叶树采种基地建设珍贵树种选优及其优树培育。

10、圆满完成的其他工作

1、罗溪林场阔叶树采种基地建设后续管理指导;

2、退耕还林大户承包调查报告;

3、大中型水库库区林业建设调查报告;

4、生物能源林调查规划;

5、中幼林抚育间伐调查报告;

6、局党委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营林生产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一)、经验做法

今年上半年的营林种苗工作得到较为园满的完成,经验做法可概括为“六导六动”。

1、加强领导,组织推动。

坚持已经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五个制度,”即全县林业会议制度(年初动员会、年中督战会、年终总结会);县级领导督查制度(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的农业组对林业重点、疑难问题进行阶段性专项督查);建点示范制度(建立全县造林、抚育、封山育林、楠竹低改各种示范点);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层层订立责任状,强化责任,明确奖罚);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制度。

2、宣传引导,广泛发动。采取县报登载领导专门文章,县电视台发表领导专门讲话,滚动报道造林动态,林业主管部门发放林业宣传小册子于林农手中,利用“四民”活动、“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深入群众开展宣传包括林业政策和技术在内的主题讲座,书写大小标语,出黑板报,出动宣传车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

3、政策利导,机制驱动。

在落实政策方面,完善和落实林地林权制度;适当延长林地经营承包期;国家钱粮补助及时兑现到位;木材采伐利用与造林绿化挂钩;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造林绿化,全方位的动员全社会造林;开拓林业市场和木竹加工增值等方面增加林业的效益,提高林业经营的积极性。

在机制推动方面,主要做了创新林业经营机制和造林建设模式两方面的工作。在造林经营机制方面,根据当前林业重点工程多的特点,尝试了自退自造、自退他造、自退自还、自退他还、户退村(组)还、大户承包、分户经营统一管理、股份合作、买断土地造林和各种(家庭、集体、国有和联合)林场等多种形式,造林经营机制的多样化,丰富了造林实践,推进了造林进程。在造林建设模式方面,前瞻性的推广了林果、林竹、林药、林薪、林油、林化和林材等多种形式,生态与经济兼顾发展,以“经济支撑生态、以生态促进经济”,给造林进程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4、科技先导,服务联动。

① ①开展较为系统的技术培训。建立县、乡、村三级林业科教网,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短期培训。②林业技术人员深入村、组、山头地块进行技术辅导。③积极和力求把实用的林业科技应用到林业生产中去。④开展科技试验。

5、资金输导,投入牵动。

①对退耕还林,继续推行调剂增加荒山利益;②对长防林,继续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搞好后续管理的投入。③对县级示范点保证试点扶持资金。④努力争取地方政府对林业的投入。(5)对进入林业建设领域的非公有制投资进行积极引导、鼓励、规范和优化经济环境。

6、检查督导,管理促动。

三分造,七分管,边造林,边落实管护措施,禁止非生产作业和牛羊进山,加强抚育,防止人畜破坏和森林火灾。一是成立护林领导小组,抓责任落实;二是制定护林规约,依法、有章可循及切实可行;三是建立乡、村、组、户四级看山员队伍体系,稳定乡级、村组看山员,建设联户看山员主体队伍,目前有乡级看山员30余人,村组级看山员650余人,联户看山员3000余人;四是严厉查处和打击毁坏林木的行为和现象。如高沙镇50%的村在每块造林地树立铁质(或木质)护林标牌一块,取得很好的护林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争取国家、省、市在我县实施林业重点工程方面,欠努力进取,立项太少,规模太小。

二是第一次幼林抚育工作基础薄弱,进度不如人意,按时全面完成任务犹如雾里看花。

四是林木育苗树种结构待优化,有待同造林树种的需求相衔接。五是退耕还林除荒山利益太低,成效难保证外,需要整改的其它问题始终不同程度的存在。

三、下半年的主要工作

1、当好参谋,为努力争取多项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在我县实施,做应有的工作。

2、楠竹低产林改造。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县楠竹低产林改造计划面积1.5万亩。楠竹产业化已纳入目标管理,市政府与我县签订了责任状。为了完成任务和市里会议要求,在7、8、9三个月内,县里办好一个1000亩的楠竹低改示范样板点,楠竹面积1万亩以上的乡镇办好1~2个300亩以上的示范样板点,国有林场的楠竹面积全部纳入低改范围。

3、全面完成第二次幼林抚育任务。

4、营造林秋季检查验收工作。

5、2007年度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及造林规划作业设计。

6、造林挖穴整地。

8、林木育苗田间管理。

9、封山育林的后续管理。

10、退耕还林的全面整改。

11、怀邵高速公路绿化带规划设计。

12、退耕还林政策兑现。

洞口县营林种苗站 2006 年6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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