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1队工作总结_执法人员工作总结

其他工作总结 时间:2020-02-27 22:12:2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工作总结】

执法1队工作总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执法人员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执法一队工作总结

分局办公室:

2016年上半年,执法一队由左会素、娜日苏、陈平和负责。分管的业务工作有法规、特种设备、执法稽查,先将2016年上半年的工作向分局领导汇报如下:

一、法规工作:

(一)编制了新城区质监局•行政责任清单‣模板,并将•行政责任清单‣上报新城区法制办。通过市局的指导和自身的摸索,按照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和追责情形及依据共三个方面梳理了相应的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96项,行政强制措施19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监督检查24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分局将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的要求,依法履行清单内的权力和职责,确保在分局日常权力运行中可以妥善的避责和免责。

(二)根据市局的要求,对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进行了清理和换发工作。对2016年退休的一名同志的执法证进行了注销手续的上报工作,对一名同志的执法证办理了申领手续的上报工作,对其余同志的执法证办理了换发手续的上报工作。

(三)组织分局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内蒙古质监局开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2016年度全市质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四)根据总局公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第三条等规定,结合本局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调整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负责对本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理,增强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的有效性。

(五)向市局推荐一名法律专家。

(六)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法宣在线‣的网络学习工作。

二、特种设备工作

(一)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为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预防辖区内在节日期间出现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刻保持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基础,迎接“两会”的顺利召开,新城区质监局根据根据•新城区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安委会发„2015‟9号)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重点生产、使用和经营单位进行了节日期间的专项检查。

新城区质监分局领导班子历来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分局的重点工作,采取经常抓,重点抓,时时抓的策略,建立了符合新城区区域特点的长效监管制度。针对此次检查,由分局局长全面抓,分管领导根据新城区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对各自所在责任区域进行节日期间的专项检查,确保此次检查在人员少的情况取得圆满的效果。

按照•呼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城区分局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方案‣,新城区质监局将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进行了划分,至2016年2月20日专项检查结束为止,新城区质监局共检查使用单位26家,检查特种设备286台,对其中三家使用单位所存在的违法行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目前涉嫌违法的企业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新城区质监局在专项检查开展期间,共派出执法人员49次,执法车辆16次,对辖区内的16家大型超市、商场、演艺中心、滑雪场、游乐场和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进行了集中检查。执法人员检查了上述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特种设备的检验、注册情况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执法人员要求检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岗位责任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在节日期间,使用的特种设备不出现运转故障和意外事故。同时新城区质监局向所检查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了电梯使用单位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要求检查单位签订•电梯使用安全承诺书‣,并建立相关档案。通过告知程序,将说理式执法进行了贯彻,提高了使用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的自觉性。

在检查中,新城区质监局发现内蒙古演艺中心三台锅炉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新城区分局主动企业办理锅炉的使用登记手续,帮助企业消除了设备安全隐患。

(二)做好液化石油气瓶检查的收尾工作,同时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监管。

在专项检查期间,新城区质监局继续完成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瓶的排查工作。在排查过程中,新城区质监局密切同安监、食药和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合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完成了对辖区内最后两个自然村液化石油气瓶的排查和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新城区质监局对辖区内龙牌天然气加气站进行了年度监督检查,通过进行年度监督检查,龙牌天然气公司加深了对质量手册的认识,对不符合质量手册的相关条款和硬件设施进行了整改,严禁其对非自有产权气瓶和不合格气瓶进行充装。

(三)对永大电梯在辖区内开展集中排查工作。2016年1月29日,西安某小区发生永大电梯意外坠梯事故。新城区质监局立即做出反应,联系永大电梯内蒙古分公司,了解了永大电梯在新城区的分布情况,安排执法人员对使用永大电梯的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新城区质监局要求使用单位加强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维保公司增加维保频次,确保辖区内永大电梯在西安事故结论未查清前不出现任何意外。

(四)配合完成上级单位对新城区的安全生产节前检查。

在节日期间,新城区质监局参与了三级政府派出的各类检查组对新城区内火车东站、中燃加气站、太伟滑雪场和金天地广场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新城区质监局将特种设备安全放在大安全的格局中进行思考,认真听从安委会的指挥,向政府领导介绍新城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对政府领导提出的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意见,及时进行反馈和答复。

(五)做好对“两会”接待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在节日期间,新城区质监分局对辖区内接待“两会”的喜来登、蒙达、新城宾馆和内蒙古饭店等单位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在会议期间,维保单位派驻维保人员24小时在接待单位进行值班,确保接待单位的电梯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会议正常进行。

(六)做好超期未检锅炉的调查、处理工作

根据•呼市质监局关于加强对超期未检锅炉检查事宜的通知‣(呼质监特函„2016‟8号)文件要求,新城区质监局对文件中所列28台锅炉进行了逐一核实。对确定超期未检的使用单位,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和报检。

(七)做好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杜绝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的市场流通和打击非法储存、倒装液化石油气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用气安全。根据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在全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27号)文件要求,按照区政府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成立由区质监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消防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镇)组成的燃气气瓶管理环节专项整治组,并制定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分局根据文件要求,各执法队联系所负责人的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对安监站发现的非法储存和倒装液化石油气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联合查处。2016年上半年共联合查处违法存放液化石油气瓶存放点11家,查获检验周期内的气瓶共计65只,超期未检气瓶27只,报废气瓶438只,对发现的超期、报废气瓶统一运往土左旗气瓶站进行报废处理。

分局根据新城区社区办和街道办事处得要求共举办了8次气瓶安全知识的培训,发放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资料300份,告气瓶用户一封信12万份。通过分局执法人员对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发放宣传资料,使参与集中排查整治的其他部门有效掌握了气瓶的鉴定知识,确保了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有效进行。

经过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新城区内的龙牌加气站作为临时配送站进行了保留。分局在该站停业整改期间,积极帮扶企业建立完善的气瓶追溯体系,确保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充装气瓶。在该站重新开业后,安排执法人员驻站监管,要求该站按照•呼和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市人民政府[2016]1号令)进行充装和经营。分局积极督促该站对自有产权气瓶进行注册,目前已经注册10140只。

在进行集中整治的过程中,分局要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车载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安全承诺,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并在充装地点显著位置进行了张贴。

新城区分局同时还组织起草了关于对非法储存和倒装液化石油气瓶的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办法。

(八)开展电梯“攻坚战”排查工作。

根据市局前期召开的电梯“攻坚战”部署会议,分局对在新城区内办公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清理,安排执法队对各自区域内的电梯维保公司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进行检查。同时按照市局的文件要求,对15年未解决的“三无电梯”进行继续跟踪和协调整改。根据市局的要求维保公司大都向分局递交了维保明细表,方面分局对维保单位维保项目和变动情况的掌握。

(九)对旅游景区的游乐设施进行检查

分局根据•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加强对游乐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通知‣(内质监特发[2016]92号)文件要求,分局制定了•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并安排执法队对阿尔泰游乐园、金峰游乐园、圣水梁和太伟等旅游场所进行了检查。并督促其及时将停用、报废的特种设备进行停用、注销手续办理。同时要求上述场所及时办理场内机动车辆的注册手续。

(十)开展“五一”、“六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根据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五一”、“六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分局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五一”、“六一”节日期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五一”、“六一”期间游乐设施安全运行,分局对阿尔泰和金峰游乐设施开展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通过现场抽查游乐设施、查阅日常运行及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等方法,对经营者是否将定期检验合格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置于显著位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所有运行游乐设施均在检验有效期内,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分局要求阿尔泰游乐园对2015年发生故障停用的游乐设施必须在重新验收后方可对游人进行使用。

(十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按照•呼市质监局印发†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呼质监特发„2016‟72号)要求,分局制定了宣传方案,并开展了“七进”、“七个一”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

(十二)其他工作

分局向新城区安委会报送了全年的安全检查计划,特种设备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演练计划。向市局报送了•重点特种设备单位检查计划‣、•特种设备全年检查计划‣和•每季度特种设备质量分析表‣等文件。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分局对辖区内2015年7月16日前签订安装合同的电梯项目执行原版标准进行了备案工作。

2016年上半年执法一队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4家,其中电梯9家,183台;锅炉1家,1台;压力容器2家,4台;场内机动车辆2家,3台。以上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办理均实现了一次性告知,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结,并向行政相对人发放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牌。

2016年上半年执法一队共对10家办理电梯开工告知的企业办理了75台电梯的现场审核,对2家办理游乐设施开工告知的企业办理了8台游乐设施的现场审核,通过让企业签订电梯开工告知承诺书、进行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的方式确保了对特种设备企业开工的提前把控和掌握,确保了特种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的质量。

2016年,根据市局要求,新城区分局重新统一了异地注册的电梯公司备案模板,要求异地注册的电梯公司若在新城区维保电梯必须按照新模板的要求进行备案,方便分局对维保单位和维保项目的掌握。

2016年,新城区分局对收到的新城区政协关于电梯的一起提案进行了回复。

2016年上半年,执法一队共编写各类执法信息和工作动态共计24篇,全部被市局和政府门户网站采纳。

三、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推广工作。

(二)做好对干部职工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工作。

(三)努力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四)认真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做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的推进工作。

(五)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归档工作。

(六)做好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建档工作。

(七)继续理清辖区内在用特种设备的数量,做好对报废、停用、新增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八)组织对辖区内获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进行年度监督检查。

(九)继续开展电梯”攻坚战“、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气瓶整治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十)做好对辖区内电梯维保单位的检查工作。

(十一)完成2016年特种设备年度检查计划中未检查到得单位的检查工作。

(十二)做好年底供暖管路和涉氨冷库的检查工作。

2016年6月16日

下载执法1队工作总结word格式文档
下载执法1队工作总结.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