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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镇社会事务工作总结
2012年是落实“十二〃五”计划重要之年,一年来,我们在镇党委的领导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结合我镇实际,有序地开展了社会事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工作成绩
一)城乡低保:一是严格按照程序,对我镇城乡低保对象进行调整。城乡低保工作是关系到我镇政治稳定、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每年度均组织各村对已纳入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调整,把好入保质量关,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退保,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2012年全镇调整73户267人、取消52户140人、新增106户251人。二是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提标。按照全县提标要求,全面落实低保优惠政策,健全低保台账,坚持按月(或季度)和社会化发放,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年初组织指导各村开展低保核查,抽调18位干部抓好入户核查,查缺补漏,完善提标填报表格;年度确定农低保对象1802户4863人,年度应发放资金401.0332万元,实际发放资金379.3735万元(12月20日止),因计生、社保等暂停发21.6597万元;同时取消调整城镇低保对象8户12人,新增4户10人,及时由银行兑现全年城低保金20.3万元。
二)救灾救济:一是据实抓好灾情上报。及时上报部分水灾和三合村火灾灾情,向上级争取并发放救灾资金2批4.27万元(因灾建房款2.8万元)、大米900斤、油45斤、棉衣被17件,缓解了部分灾民实际困难。二是认真做好缺粮调查。组织各村开展冬春缺粮、低保缺粮调查,坚持“个人申请、村委评议、报镇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原则,实行发放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政策公开,张榜公布,认真造册登记,建立了缺粮户档案,及时分三批兑现了低保缺粮249户710人26580公斤,今冬明春缺粮373户1229人36000公斤,预计将在明年春季兑现完毕。三是大力宣传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指导病人及家属完善报批手续,积极向上级争取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约50万元,缓解了因病返贫群
众的困难。
三)核报孤儿和五保供养对象:经组织18个村重新核查,全年纳入五保供养的有86户90人,孤儿4户4人,年度发放供养资金7.36万元、孤儿生活费6.8万元。
四)优抚优待:一是建立完善了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档案,开展好“八一”、“春节”的慰问活动,足额发放各种优抚对象补助款,发放全年优抚金(包括三属、伤残、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参战人员定补等42.8876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农村退伍兵统计,上报60岁以上能享受老年生活补助的47人,全年兑现退伍兵生活补助3.096万元;三是兑现义务兵家属3.638万元、精简退职人员2.4万元。
五)村民自治(村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和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理财小组;按期督促各村进行村务公开,实行一事一议,规范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长效机制。经督查统计,全年全镇村务公开180期,其中财务公开40期,民政救助款物发放公开100期,其他40期。
六)老龄及敬老院管理:一是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随时掌握五保供养对象情况,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发放五保供养金。二是以村为单位建立60岁以上的老人(2450人)花名册档案,逐年及时登记上报。三是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接收符合供养条件、素质好、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入院,并与村民委员会签定供养、安葬合同。敬老院的管理工作运行正常。
七)残联:圆满完成本镇残联换届工作,健全了残联班子和办事机构,落实残疾人危房改造3户,发放资金1.8万元。
八)其他工作:一是认真抓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对能够解决的及时答复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尽力掌握优抚、低保对象的思想动态,把矛盾消化在基层。二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统一到县进行婚姻登记。三是尽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包村和危房改造、消防等其他工作。
二、工作措施
1、服从工作大局和工作安排,坚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实行“既明确分工又密切合作”的工作措施,抓好工作的落实。
3、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村组造册上报,镇按农户“一册通”由信用社代发民政资金,原则上不经手现金,接受纪委和财政的监督和资金划拨,防止截留、挤占、私分、挪用公款等行为。
4、所有社会事务都是根据上级要求和以镇政府文件形式将资金指标分解到各村,由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联席会议分配落实到户的,并张榜公示后兑现的。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1、社会事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经费紧缺,下村指导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
2、社会事务办人员都有兼职,加上驻村包村工作比较频繁,业务工作兼顾不够。
3、低保核查调整工作量大,且表册填写比较繁琐(一户表40-50分钟),填报数据不够精确,年度“一户一档”和微机录入任务重,监督检查困难。
4、低保工作与计生、扶贫、社保等工作协调衔接不够,有些工作至今没有落实好。比如对暂停发放的违反计生和未交社保户低保资金(21.6597万元)要尽快处理好,以利于迎检和审计。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