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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羊安司法所工作总结
今年,羊安乡司法行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年初下达的工作考核目标,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服务基层,服从大局,针对我地区的热点、难点,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地区稳定,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职能,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的普法教育根据市司法局文件精神,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完善各项措施,把法制宣传延伸到各个领域,全面推动了乡普法工作及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我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把普法教育作为全年工作重点目标与经济考核目标、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同步下达。
1、以多种形式、多层面的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年初普法实施意见的要求,在思想上高度统一,形成共识,把普法教育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今年以来,司法所多层面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教育上做到在解决日常纠纷中向纠纷双方当事人延伸。党委中心组坚持每月学法活动给基层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各职能部门也做到学法经常化,各站所、部门按不同的分工、行业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今年以来,工业办完成了《合同法》《价格法》;计生部门已完成了《计生条例》,民政部门已完成了《婚姻法》,《城市低保条例》;妇联已完成《未成年人保护法》;综治部门完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机关组织全体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十二个法律法规,同时各部门还通过自学等形式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近5部。在中小学开展一次以《让中小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学生防火知识)、(学生为什么学法)》为主题的教育课。一次以《关于寒假法制、安全教育》和《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为主题的教育课,效果非常好。
2、完善措施,全面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
根据年初确定的目标,从以下几个方面全方位开展各项工作:一是从硬件建设上有新的突破。今年上半年,我乡对办公场所进行全新装璜,添置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配有电脑,书柜,同时统一规范了软件,做到墙上制度规范统一,办公条件显著改善,为我乡开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奠定了物质基础,在规范化建设方面迈了一大步。二是法律知识走进各村。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68人次,调解家庭、婚姻、债务纠纷16起,为我地区村民代理民事案件15件,解决婚姻纠纷11起。三是司法所通过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的法律服务。为群众办理房屋见证22件,非诉讼调解纠纷30起。
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法律咨询活动2次;解答法律咨询230人次。由于开展了多种多样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营造了法制宣传的浓厚氛围,使干部及广大群众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法制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司法所建设及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所的硬件建设在乡党委政府支持下,取得了明显进展,乡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门为司法所腾出了单独办公室四间130多平方米,增配了 1
一名办公人员,设置了专人接待。司法局又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公示上墙,司法所的工作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为有效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物质保障。
1、抓好队伍建设,完善调解网络:
为了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在我地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工作网络体系。今年初,我乡调解委员会由党委政法副书记亲自担任主任,同时成立了由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民政等成员组成调解委员会,从而改变了过去的单一工作局面。11个村均成立了以辖区小组为单位的调解小组,片长任调解小组组长,现全乡共有12名调解组长,调解信息员43名,义务调解监督员56名。村的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村书记或村主任担任,或选聘社区民警为调委会付主任或委员,吸收了社区退休教师及社区法律志愿者为调解会顾问,从而提高了调委会人员的权威。
2、落实四项制度,做好三个结合:
为了较好的发挥司法职能,我们全年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制度:一是工作例会制度,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干部例会,二是纠纷排查制度,三是疑难纠纷会办制度,地区发生的疑难纠纷的处理,我们采取调解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司法所合理调配使用。四是对基层调委会的考核制度。近来年,我们从调解的大量的民间纠纷中发现,有四大类纠纷比较突出,一是家庭纠纷多,二是邻里纠纷多,三是婚姻纠纷多,四是土地纠纷多,为此,在调解过程中,我们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预防和疏导相结合,针对建房引发邻里纠纷的特点,司法所分别向土地所,建设部门取得联合,及时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变事后纠纷为事前预防,二是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在日常纠纷调解中,我们既要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外,同时希望当事人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做到得理让三分,在双方互谅基础上解决争议,三是社区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在调解过程中,邀请当事人所在村领导参与,取得社会力量的支持。并且在调解纠纷过程中,把法制教育宣传向纠纷当事人延伸,使当事双方能懂法、守法,以法律来解决矛盾。今年全乡共发生各类纠纷72起,其中,婚姻家庭7起,邻里11起,债务3起,赔偿4起,赡养费1起,占地补偿7起,土地纠纷12起,环境污染问题11起,其他16起。有4起诉至法院婚姻3起赔偿1起。特别是芹菜村民上访关于保太化工厂环境污染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得到圆满解决。刘八斗村征地问题历经一年来时间,多方做思想工作既避免了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又圆满完成了补偿费的发放工作。乡党委、政府领导亲自调处,使各类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和较好解决。由于全乡111名调解人员的思想稳定,斗志饱满,各项工作有了明显的成效,广大调解人员遇到纠纷不推不拖不上交,尽心尽职能做工作,今年的各类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没有一起纠纷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合法引起民转刑,民转非案件,较好地发挥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羊安乡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帮教工作与法律服务工作。
我乡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5名,为了有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工作,乡司法所与派出所、综治办联合开展帮教工作,村委会主任,社区民警负责社区范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减少脱管、漏管现象。通过帮教责任的有效开展,不仅政治上不歧视他们,而且在生活上还主动给予关心,使他们回归社会后享有平民待遇,激发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勇气。目前回归人员在乡政府
和村干部的帮助下,有人重新找到工作,因生活困难享受低保的2人,自谋职业11人,均没有重新犯罪的倾向。对辖区的在教服刑人员15人掌控到位。
四、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到目前为止,共办理法院委托审前调查2人,接收因交通肇事罪判缓社区矫正人员1人,都按规定建档。
五、法律服务方面
服务经济,为乡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是司法所的职能之一,今年司法所协助各村审查各类合同28份,为村民代书29份,协办公证15件。代理诉讼案件26件,完成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非诉讼案件42件。
今年,由于我们的努力工作,获得了葫芦岛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先进集体”荣誉。司法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对照局的总体工作目标,还是存在明显的不足。在工作中,缺少创新意识,缺少特色,重点工作突破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羊安司法所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