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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1年度 工 作 总 结
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及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各行政监督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发展提升年活动的要求,确实开展“治庸、治懒、治散”和“提质、提效、提速”活动,不断强队伍、抓规范、促创新,不断完善软硬件环境和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规范财政支出行为,预防腐败,促进我县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一年来,中心完成交易项目241个,成交总额达9.28亿元,共为财政增收节支3.93亿元。具体如下:
工程建设交易:共完成68项,中标金额42291万元,比预算节约投资4183万元,节约率为9%。
政府采购:共完成133项,中标金额3193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435万元,节约率为12%。
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共完成31宗,成交额2265万元,高出起拍价610万元,增值率为3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共完成9宗,成交金额45135万元,高出起拍价34127万元,增值率为310%。
回顾中心一年来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完善软硬件建设,提升服务功能。
1、升级改版,网站功能全面提升。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是在原招投标网站的基础上,结合电子化功能及美感的需要,进行升级改版。改版后的网站内容得到全面扩充,版块编排更加合理,网页图文色更加清新流畅。与市中心网站进行功能连接,增加招标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建设管理系统、招标文本系统,开辟乡镇交易信息专栏和宣传栏版块等。网站功能等到全面开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能力等到全面提升。
2、添置设备,组建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节约招投标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要求。我中心积极筹措资金近10万元,用于添置电子化招投标软硬件设备,并聘请赣州科睿特软件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正式组建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为我县的工程招投标提供服务。
3、服务乡镇,实现县乡资源共享。在升级改版的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专门开辟板块,设立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栏,为24个乡镇的公共资源交易站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到现在为止,共有13个乡镇的交易站在网站上发布了68条交易信息。并且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业务联系工作的通知》(宁公资交易字[2011]2号)文件,从信息报送、专家抽取、交易信息共享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强化了县乡交易中心(站)的业务联系。同时牵头编辑了“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通讯录”,方便了县乡及各乡镇之间的业务联系。
(二)推进电子化建设,实现科技防腐。
1、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辅助评标。为积极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1】17号)文件精神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切实预防腐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交易秩序。中心积极谋划、多方协调,多措并举改进招标投标报名流程。目前,我县公开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辅助评标;其他公开招标的水利、交通工程及货物采购项目也全部取消现场报名环节,由潜在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既方便了各潜在投标人,又提高了科技防腐水平。
2、政府采购项目推行网上质疑功能。为进一步提高科技防腐功能,方便潜在投标人对招投标项目提出质疑,充分彰显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中心承继工程项目实行网上质疑和答复后,不断创新创优,充分利用自身网络资源,在网站上开辟政府采购项目网上质疑功能,从11月份开始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无记名网上质疑,所有质疑和答复都将在网站上公布,做到质疑和答复的全阳光下操作。这一举措的推出得到了监督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深受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欢迎,开创了我市政府采购项目网上不记名质疑的先河。
(三)创新体制机制,规范交易行为。
1、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制度:今年针对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交易薄弱环节,中心通过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积极谋划、多方协调,促成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府办发[2011]5号)文件。为规范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建立和完善交易规则。根据电子化建设的需要,中心对交易工作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并对开标评标程序、开标评标纪律、评委守则、专家抽取细则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得进场交易的业务有章可循,做到各类进场交易活动规范有序。
2、规范中介机构进场服务。对进场中介代理机构的选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共选定20家招标采购代理和拍卖公司作为入围的中介机构,当年度的交易项目需要委托中介的从入选机构中依照“随机、均衡”的原则予以选择。对中介收费严格按规定标准的最低下限收取,统一由中心代收代付。特别是出台了对中介机构的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对中介机构实行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实行评定等级和优胜劣淘的竞争机制。
3、规范施工合同签订。根据县政府文件规定,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签订合同,行业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委办应派人现场监督。同时对签订合同的人员、程序和应提供的材料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今年共有9个重点工程的施工合同在中心签订,如计划生育委员会服务大楼、新中胜产业基地“一横”道路工程等,正因为有监督部门的现场严格把关,才使得合同签订规范严谨,避免了“阴阳合同”的出现。
4、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能市场化。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从7月1日起,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能市场化,在这方面,我县根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性质和宗旨,经多方协调和争取,实行“三统一”的运行模式。①统一进场交易:只要是政府采购项目,不管何种采购方式,一律要求进场交易,绝不允许场外交易。②统一监督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县财政、县监察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并由县财政局、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代理机构的考核管理。③统一代收代付:对公开招标的投标保证金统一入中心帐户,统一由中心退付,代理机构的收费也由中心代收代付,既规范了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又保证资金的运行安全。而且中心推行复杂项目招标方案论证制和设定合理投标价上限的措施,确实规范了代理机构的服务行为和降低采购价格。
5、规范中标成交后的监督管理。针对中标成交后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我县在宁府办发[2010]8号文件作了明确规定:工程建设项目——①业主日常监管责任,建台帐,实行项目管理月报制。②行业主管部门经常性对中标项目动态跟踪检查,实行检查情况月报制。③监察部门不定期会同职能部门对中标项目执行情况现场督查。政府采购项目——按宁府办字【2008】191号文件要求,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上项目由采购单位组织专家验收,财政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部门派员监督;验收小组必须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该报告作为财政部门支付采购资金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履约保证金的必备附件。
(四)开展主题教育,打造中心新形象。
今年按照发展提升年活动的要求,深入开展了“三治”、“三提”和“加快宁都发展、重塑宁都形象”等主题教育,确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能。
1、立足教育,抓素质。一是以考促学:继续鼓励中心员工参加招标师、会计、计算机等职业资格考试,目前中心员工获取招标师资格的有2人,会计师资格1人,网络工程师职称1人,具有会计证的有3人。二是例会学习:每周五的下午为中心的例会学习日,及时学习解读最新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真正注重学习的实效性。三是制定汇编资料:以中心成立6周年为契机,中心抽调人力、物力,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文件和中心服务指南汇编》一书,是迄今为止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内容最全、针对性最强的法规文件汇编。既是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者的工具书,更是一部难得的学习资料。
2、立足制度,抓效能。中心制定了严格的考勤考核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内部职责权限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管理制度,并实行业务工作A+B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措施,促使中心员工呈现出“人人为工作、工作为大家”的干劲,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人管、有着落,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3、立足纪律,抓廉洁。中心坚决以铁的制度和执行力重点抓好工作纪律,优化服务环境,塑造中心形象。坚决遏制“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坚决查处影响中心形象的事件,时刻向中心人员敲响廉洁自律警钟,时刻以身边的反面事例警醒大家,把中心打造成廉洁高效的平台。
当前,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采购单位缺乏预算性,随意性过强,导致形不 6 成规模效益和采购预算不合理等问题。二是政府采购职能市场化以后,代理机构的采购行为受业主单位的干扰因素增大,以及受逐利因素的影响,导致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效果有所下降。三是工程建设招投标中还存在一些借用资质、挂靠投标以及围标、串标的现象。四是国有集体产权进场交易的项目减少,种类单一,诸如广告经营权、线路营运权、市场摊位租赁权等城市公共资源权还未进场交易。五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并未全过程的进场交易。
二、明年工作打算
根据电子信息化建设和全省惩防体系建设的需要,明年我中心将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电子网络化建设。借助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平台,中心将全面启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与省市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对接,进一步促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和高效。
2、全面推行网上报名。为进一步杜绝人为因素干扰招标投活动,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中心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基础上,将网上报名推行到土地和产权交易活动中,真正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3、拓宽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品种。将具体把线路营运权、广告经营权、市场摊位权、林业产权等公共资源性产权逐步纳入进场交易,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大力吸引非公产权进场交易。这需要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国资、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4、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交易站的联系和指导。中心将加大人力和物力,定期下派业务骨干到各乡镇交易站联系指导工作,并组织全县的乡镇交易站进行业务培训和交流,适时组织外出参观学习。
5、创优环境、提升服务。将进一步优化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和服务环境,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交易业务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优质、高效。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