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总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会综合治理宣传总结”。
**关于开展社会管理
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了营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加强“平安单位”的创建,提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参与度,巩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良好局面,根据县综治委工作要求,我局紧紧围绕“重防范、创平安、讲法制、优环境、保稳定、促和谐”活动主题,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现就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扎实安排
我局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大局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际情况,以宣传“ 重防范、创平安,讲法制、优环境,保稳定,促和谐”为主题,扎实开展此次宣传活动。县局党组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月”活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并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把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综治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中,从宣传综治会议精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范围及税收政策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排查和整改各种不稳定因素,提高防范能力,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在这次宣传月活动中,我局紧密结合税收工作的特点,注重内
容与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立足本职,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强化内部学习宣传。利用正常周一、周五日常学习加强综治、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主要学习了中央、区、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综治办主任工作会议及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王乐泉等领导的重要讲话,强调履行维护稳定职责,促进平安和谐工作的要求。重点加强对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政策、规定深入人心,增强干部法制观念,提高了参与综合治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把做好纳税服务贯穿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过程,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以创建“平安单位”为抓手,开动脑筋、拓宽思路,创新社会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继续推行AB双岗制、限时办结制、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同时,面对当前严峻的税收形势,要求广大干部立足本职,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税费征管,认真落实税收任务,为平罗县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是以宣传月为契机,加大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首先,制定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实施意见》、《**2012年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意见》,并与各科所签订了综合治理、反邪教、禁毒、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等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其次,开展了第一季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票证
车辆安全、消防设施、环境卫生等部位,消除安全隐患。再次,局领导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通过召开职工座谈会、一对一谈心等方式,深入干部职工,了解职工的生活状况,思想动态,准确把握职工的思想动向,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把干部职工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后,把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做好平安建设和反邪教警示教育等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是与“六五”普法相结合,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方面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法》、《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在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紧紧围绕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摆放展板、张贴标语、窗口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常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是与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紧密结合开展“百日千人”大走访活动、“千名税官访万家企业”活动,把综合治理涉税宣传内容带到机关企业,让宣传月的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以营造风
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契机,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督察指导等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力度,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和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赊”等不正之风,优化纳税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争创“平安单位”。
四、认真组织,注重实效
通过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认识到要做好综治工作就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参与,集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开展综治工作,进一步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同时,结合宣传活动,查缺补漏,消除隐患,排查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