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情况总结_可移动文物普查

其他工作总结 时间:2020-02-27 19:21:2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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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情况总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可移动文物普查”。

鲁甸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进展情况汇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13]37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昭政发[]2013)40号)和《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准确科学、规范有序、按时按质完成我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任务,鲁甸县成立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并按相关要求开展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准备工作

为做好普查工作,我县派专人参加了昭通市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培训。我县也及时成立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任副主任,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国资、县统计局、县民族宗局、县档案局、县科协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物管理所,由马梦麟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绍芬、针对县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8个工作小组,对辖区内单位进行普查。全县包括乡镇,共有机关、事业及国企单位380家,共发放调查登记表380份,普查队员深入各单位进行普查培训,区域覆盖率达到100%。

摸底调查和表册填写工作于11月23日结束,办公室人员进行了统计,经过汇总,办公室将摸底调查情况向相关领导作了汇报,通过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确保了普查的准确率。根据汇总表统计,县域内有机关单位141家、事业单位234家、国有企业5家,应调查单位和已调查单位完成率均为100%。

为做好宣传工作,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走向街头散发宣传单及图册2000余份,通过电视、网站、微博等媒体宣传5次,制作宣传版面1块,经过一系列的培训和宣传,促使广大民众了解文物、关注文物并自觉自愿保护文物,由被动变主动积极参与到文物普查中来。

鲁甸县现已完成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普查工作人员将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创新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完成下一步工作。

三、工作经验

在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现将简要叙述。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动员是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本保证。面对点多、面广、工作任务重的情况,县里

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以部门为基本单元,开展文物调查认定和信息数据登录。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建档、边报送、边审核、边登录。

一是在县普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列入普查范围的各文物收藏单位,根据国家统一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文物测量、拍摄、信息数据资料采集和登记,将文物信息通过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联网上报。

二是县普查办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文物信息进行审核和现场复核。

三是积极向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普查进展情况报告。

四、存在问题

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普查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我县普查经费有待落实。

⑵、根据普查名录,我县被调查单位、国有企业达380家,工作任务重、人员少、难度大。

鲁甸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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