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磨房地区司法所工作总结_镇司法所年度工作总结

其他工作总结 时间:2020-02-27 17:14:4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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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磨房地区司法所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南磨房地区司法所在朝阳区司法局和南磨房地区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南磨房地区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2006年度我地区司法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南磨房地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核心,通过各项职能工作落实,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为切实加强基层平安建设,保障我地区“十一五”规划和“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顺利实施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我地区司法所依照这一思路,开展全年的工作。具体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地区司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按照朝阳区司法所建设指示精神,本着“建设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加强基础建设为重点,打造精品司法所为目标,着力提高地区司法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地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一)争取领导支持,强化司法所基础性、规范化建设。长期以来,我地区司法行政工作得到区司法局和地区党委、政 1 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地区司法所在软件和硬件建设上都得到加强。司法所人员编制到位,全体司法所人员均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同时在2006年7月,地区司法所经领导批准,自己考核聘用了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加入到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中,强化了我地区人民调解工作中对疑难复杂的民间矛盾纠纷处理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同时,提升了地区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的质量和专业化。今年,在领导的支持下,地区办事处又为司法所配备了一台新电脑、一台激光彩色打印机,区司法局为司法所配备了一台复印机,完善了办公设备,以上这些条件的完善,都为司法所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地区司法所也在软件建设上也下了功夫,加强地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规范档案的分类、装订和管理,以及电子档案的保存,并开始试用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进行管理,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与各社区签定《南磨房地区社区居委会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教育工区作责任书》,明确社区居委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的责任,加强责任意识。建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流程,并制作展板,上墙公示;继续坚持例会学习制度,及时分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我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按照司法局规定时间上报各类业务数字报 2 表,做到统计准确、上报及时,真实反映我地区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现状;积极参加区司法局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及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并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定期出版《南磨房地区司法简报》,报送地区办事处领导,及时反映司法所工作的现状。

(二)深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活动,加强队伍和业务建设。面对我地区办事处城市化建设的全面提速,地区司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此,我地区司法所通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司法所、社区专职委员、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推动地区司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培训练兵----能力提高----业务拓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全年共开展业务培训共

次,内容涉及

类,全年进行技能考核

次,为高效能开展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强化司法各项工作的检查、考核,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完善了地区司法业务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地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填报《南磨房地区司法所内部管理考核情况反馈表》,各社区专职工作者每月填报《社区工作司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反馈表》,每月5日将上月的反馈表交到司法所,在会议作风、日常报表、每月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加强管理与考核,做为年终评优的依据,不断改善地区司法队伍的整体精神风貌,也使我地区司法行政工作更加规范。

二、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

2006年,我地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更新理念,更新观念,努力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和管理;全面推进我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下苦功夫,花大力气,狠抓人民调解基层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基层平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以专业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建设。2006年是社区党委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年,为了确保我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在社区党委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中得以顺利过度和衔接,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南磨房地区司法所向各社区发放了《关于调整登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社区要以本次社区党委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派一批热心调解工作,能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并对“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能力和条件给予限定,以此来提高、保障我地区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我地区各社区调解委员会通过此次调整,和调整前相对比,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人民调解员的年龄呈 4 现年轻化。125名社区调解员中50岁以下有89名,约占71%;

2、文化程度普遍提高。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15人,占92%;

3、地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以本次社区党委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契机,真正选派出一批为人正直、工作热情、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法律法规知识和民调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为本辖区开展民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并结合实际工作中的调解经验和化解矛盾的能力,通过笔试的形式选拔“首席调解员”,地区司法所向他们颁发聘书,增强首席调解员的责任意识。

(二)拓宽培训渠道,进一步加强民调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时,充分考虑到社区居委会换届可能引起调解委员会人员变动的情况,充分利用工作例会对新到任的调解委员会主任及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以便能尽快地开展工作;协调法庭和律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利用电子光盘,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并以以考代训的方式对他们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全年共开展各类培训

次,参训人员达

人次。

(三)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塑造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新形象。我地区司法所制作了《南磨房地区人民调解规范文本》,使我地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开展矛 5 盾纠纷排查,做到抓小、抓早、抓苗头,努力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防范机制,防止民间矛盾纠纷激化,全年共防止矛盾激化

件;平时工作做到小纠纷有登记,一般纠纷有记录,充分发挥调解协议书的特殊作用,需要出具调解协议书的纠纷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全年我地区共出具调解协议书

份。

(四)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按照区司法局于2006年5月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的工作要求,南磨房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安排,通过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对辖区内的居(村)进行人民调解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使得人民调解工作更加深入人心,为今后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五)继续组织“特邀调解员”到法院陪审。“特邀调解员”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新机制,我地区积极选拨素质较高的人民调解员担任“特邀调解员”,一方面可协助法官进行案件调解,另一方面,通过参与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提高分析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探索市场与建筑公司调解委员会管理新模式。我地区各社区、市场及建筑公司调解委员会统一实行“六统一”的管 6 理模式,针对市场及建筑公司的特性,(七)全面推进联合接待室建设,完善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继续协调、联合南磨房地区派出所、各社区,共同做好“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接待室”工作,强化“三联合”、“一延伸”的工作机制。“三联合”即是指“联合接待、联合调处、联合管理”,“一延伸”即是指将联合调解工作向社区延伸,不断总结、完善社区警务工作站与社区调解组织联合调解的工作机制和模式,并安排联合接待室专职调解员定期到社区工作,和社区调解员一起调解复杂的矛盾纠纷,全面推进联合接待室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探讨联合接待室工作的方向性和实践性,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增强对联合接待室专职调解员的考核、培训和管理。2006年调解纠纷

件,成功

件,成功率

%。

通过我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长期工作,共同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突出以下几个新特点:

1、十项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2)纠纷登记制度;(3)例会、学习制度;(4)矛盾纠纷排查制度;(5)例查制度;(6)回避制度;(7)回访制度;(8)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9)文书档案管理制度;(10)请示报告制度。

2、一个规范:

我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南磨房地区人民调解规范 7 文本》规定的内容,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并根据时事变化,不断增加和完善《规范文本》的内容,使我地区的人民调解更加贴近实际。

3、一种精神:

我地区人民调解队伍的每个成员长期以来都始终信守着一种精神――“团结拼搏、务求实效、不畏艰难、奋进争先”的南磨房精神,将南磨房地区的人民调解整体工作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2006年,我地区共调解纠纷

件,调解成功

件,成功率

%。

三、社区矫正工作

四、安置帮教工作

五、创新形式,深化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06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的第一年,我地区司法所紧紧围绕地区办事处的中心工作,按照区司法局的批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我地区的法制宣传工作:

(一)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地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认真统计法制宣传志愿者,为我地区的法制宣传提供组织保证。

(二)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讨论,通过此项活动,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和领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 8 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系统学习了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内容、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并将这种法治理念同司法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司法工作各项职能,团结奋进,勇于创新,为维护地区稳定,促进地区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为了深入扎实地开展我地区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经过认真地编辑、筛选宣传内容,我地区司法所印制了三种宣传彩页,其中有《南磨房地区人民调解服务指南》、《南磨房地区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和《南磨房地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须知》,共25000份。这些宣传彩页被发放到各社区,并摆放在地区办事处服务大厅,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取阅,同时也作为宣传活动和居(村)民群众到司法所咨询时使用的宣传材料,扩大居(村)民群众对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等工作的认知度,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而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精心编印《南磨房地区普法月报》,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社区、企业领导人的普法力度。为了让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和企业领导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地区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精心选编一些法律常识和典型案例,以《南磨房地区普法月报》的形式出版,发放到机关各科室、社区及乡属企业,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社区、企业领导人的 9 普法力度。

(五)继续开展“南磨房地区法制大课堂”。地区司法所与北京汉衡律师事务所和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合作,围绕“婚姻法”、“遗产继承”、“自我维权”等方面内容开展一系列的“送法进军营”和“送法进社区”的普法宣传活动。

(六)“南磨房地区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班”今年继续开课,4月25日,各社区专职工作者、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联合接待室专职调解员、各调解小组组长共55人,在南磨房成人教育中心参加人民调解知识培训。

9月27日,为提高社区帮教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地区司法所特请区帮教办陶彦明科长为本地区基层帮教组织工作人员13人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有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性质、接收、人户分离人员的衔接、重点人员的管理、帮教率、安置率及重新犯罪率的定义等。

9月12日,人民调解工作业务考试培训在南磨房成人教育举行,各调解委员会选派5名调解员参加考试,联合接待室调解员参加此次考试,以此来检查一年来业务培训成果。

(七)6月12日,邀请南磨房法庭的法官到辖区内飞达电子技校开展主题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讲座,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7月份,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地区青少年的法律宣传教育工 10 作,按照地区统一安排,地区司法所购买了《与法同行》法律宣传光盘,发放到各社区。利用署假孩子们在家的时间,组织辖区内未成年人及家长观看《与法同行》光盘,并在新学年开始后,与辖区内的学校协调,组织在校学生收看,把青少年的法律宣传教育推向深入。这将进一步增强我地区未成年人的法律观念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八)4月10日中午12.00,南磨房司法所、流动管理办公室利用工地民工中午休息时间,在辖区内奥运场馆工地对施工民工进行了法律知识、安全知识、文明礼仪培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

(九)2月11日,司法所参与配合地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与监督;9月16日,司法所参与和配合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宣传高潮日的宣传活动。

(十)积极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十一)根据区司法局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宣传活动,提高地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六、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围绕地区重点建设,对影响全地区的重大事项提供及时、优质、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一是积极做好我地区重大拆 11 迁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法律服务,在“北京欢乐谷”拆迁建设中,司法所共起诉

户居民的房屋腾退案件,经过开庭审理或先予执行,使拆迁户顺利搬迁,为建设项目顺利进展提供了法律保障;配合地区08环境整治,对双龙南里社区违障建筑进行起诉,共起诉

户。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协调和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为地区经济建设、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服务进军营、进社区工作,推荐更多的律师事务所与我地区合作开展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对象。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保障我地区困难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得到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对象,及时指导、帮助其前往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法律援助,2006年共办理法律援助2起。

(三)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认知度。今年9月1日是《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三周年,为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我地区司法所按照区司法局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南磨房地区法律援助服务指南》、《法律援助爱心卡》等宣传材料,并向他们解答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有效地提升了法 12 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提高了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

(四)认真做好法律服务的日常接待工作。我地区司法所在为民服务大厅设有专门法律服务窗口,使前来法律咨询的群众得到及时解答,2006年共接待法律咨询的群众

人次,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积极主动,加强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2006年我地区司法所加强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包括各社区、调解委员会报送到地区司法所的信息、司法所报送到区司法局的信息,司法所报送到地区办事处组宣科的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地区司法所的工作状态,加强区司法局和地区办事处领导对我地区司法所的了解和认识,以便更好地督促、指导司法所工作的开展。

南磨房地区司法所 200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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