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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整顿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通过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着力解决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学校建筑工地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清缴问题奶粉,打击私屠滥宰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政府重视、落实责任、全面部署
今年年初,县政府组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了2010年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点,明确了各部门在专项整顿中的职责和任务。并与各乡镇、相关成员单位签订了《2010年县食品安全责任状》,落实了各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印发了《2010年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县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议6次,分别研究部署和总结了各阶段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和打击“地沟油”、清缴问题奶粉等专项工作。共编发、报送食品安全信息13篇。
二、强化措施、协调配合、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
(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根据《县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县食品安全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县质监、工商、卫生、农牧、教育、商务、公安等部门,以宾馆、饭店、餐馆、旅游景点、饮食摊点、小作坊和食品批发场所、食品超市以及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为重点场所,以群众生活最为紧密的调味品、米面、食用油、肉禽、奶制品、婴幼儿食品以及手把肉、烧烤等地方特色食品品种为重点品种,以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食品消费生猪屠宰为重点环节开展食品安全整顿行动。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部分商品及薄弱环节作为自己监查整治的主要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确保了整治效果。质监部门以糕点、豆制品、肉食加工小作坊为检查重点,对全县40家食品加工单位进行了抽查,对其中3家小作坊加工车间内有杂物、卫生环境差、工作人员未着加工服装等问题进行限期责令整改;工商部门以规范商贸流通行为为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查获、没收了大量的过期、霉变、无标注等不合格食品;卫生部门以卫生和营业人员健康为重点,对276家餐饮单位、23家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600多名从业人员进行了检查,下达卫生整改通知书30份,没收销毁伪劣过期、不合格散装食品、无标注的儿童食品30公斤。通过5次集中整治和各部门日常监管,我县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5月份,我县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并建立了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县长负责制度。开展了由县卫生部门牵头,县工商、卫生、质监、食药监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地沟油”专项检查行动。在检查中,执法人员按照货、票、供货方资质相符的原则,逐批次核对和查验我县市场上销售和使用各种类食用油,经检查发现我县各餐馆和饭店使用的食用油主要为大豆油、色拉油和地产胡麻油,票据合法,资质齐全,未发现有非法收集、加工地沟油的黑窝点,没有发现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在“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中,县食安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和一次性卫生筷子监管的通知》(多食安办[2010]4号),明确各有关单位在此项工作中的任务和工作目标,要求各有关部门长期对我县食用油市场和餐饮业保持严格监管态势,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油安全。
(三)清查问题乳粉工作。县政府接到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开展问题乳粉清缴工作的通知后,高度重视问题乳粉清查工作,于9月14日,召开了由分管副县长主持,各食品安全有关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各食品安全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问题乳粉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县问题乳粉清查专项工作方案》。同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县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责任人和责任目标。全县各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与各监管单位签订了承诺不生产、不销售、不使用、不藏匿问题乳粉的承诺书,并根据各自职能全面开展了乳粉清查工作。
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职能,认真负责地开展了问题乳粉清查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工作平台,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了2次集中清查行动,清查行动覆盖了全县4个乡镇和64个行政村。
县农牧业局对全县22处鲜奶收购站、10个饲料经销站及奶户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核对各奶站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查饲料、饲料添加剂购销台帐,未发现有销售、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行为和购进、储存、经营三聚氰胺及其它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核对了各养牛小区、奶站和奶户的购销售鲜奶的记录,查看了饲养户奶牛养护档案、动物疫病防治记录制度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县质监局针对县内唯一一家乳制品生产企业采取了监督员驻厂监管的方法,监督员按照国家对乳品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标准全程监督乳制品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确认该厂工艺流程合格、规范。执法人员对该厂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库房进行清查,未发现来源不明产品以及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未经三聚氰胺检验的问题乳粉。
县工商局开展乳制品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在各乳粉及乳制品批发及大型超市,重点检查其经营主体资格及所经营乳制品的标签、合格证、保质期等内容。清查了每次批次乳粉的购销台帐和供货方资质,确保了流通环节乳粉的可追溯性。
县卫生局组织监管人员,对各餐饮单位进行乳粉使用情况检查,重点对其购销台帐、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防止问题乳粉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在此次清查问题乳粉专项行动中,我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66人次,车辆152台次,对全县22个奶站、440个奶牛散养户、1家乳制品生产企业、311 家大中型食品经营户、70余家规模型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拉网式跟踪检查,未发现生产、购进、销售和使用问题乳粉现象,也未发现藏匿可疑乳粉事件。
(四)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自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监管部门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所有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使用的原辅料和添加剂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农牧业部门对农业初产品检查没有发现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莱克多巴胺等禁限用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施行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并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人制。对县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检查,没有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和违法使用禁用物质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卫生监督部门在各餐馆、食堂检查时,重点检查了食品加工中使用的色素,防腐剂、甜味剂没有发现超量添加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在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以及托幼机构等集体餐饮单位检查中,落实了采购、储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工商部门检查了小超市、小卖店,没有发现炒货添加滑石粉、石蜡,柠檬黄、亮蓝等着色剂,超量使用甜味剂等违法行为。
(五)打击私屠滥宰。在清查私屠滥宰工作中,由县商务部门牵头,工商、卫生、农牧、城管等部门配合,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内3家定点屠宰场的跟踪检查,县内各街道的巡查,以及向群众询问的方式,没有发现我县有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畜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县所在地牛羊猪定点屠宰率达到80%。
(六)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2010年3月和5月,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建筑工地和学校食堂集中开展了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行动。整顿行动中,对各食堂和餐饮店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在整顿行动中,还对无证经营和超期限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予以了停业处理。行动中,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76户,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23家,立案3起,办结3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0份,三、宣传工作
年初,由县食安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县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宣传重点的通知》。我县分别于3月15日和6月1-7日,开展了两次《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6月1日,以纪念《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以“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食安委会成员单位将《食品安全法》及与其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宣传带入学校、企业、社区和农村,通过 “法律四进”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并落实了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今年,县食安委会各成员在各次宣传活动中共散发宣传单8000余份,展出展板12块,电视台制作播出专栏新闻5档,滚动播出食品安全公告5期,各执法部门出动宣传人员230人次,车辆20台次。
四、投诉举报工作
今年全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接到群众投诉食品安全举报事件3起,其中流通环节3起,生产加工环节0起,餐饮消费环节0起。立案查处3起,结案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