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律援助工作总结范本”。
黔西南州2014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我州法律援助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服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能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截止到5月底,全州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22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1472件(含非诉讼案件801件),刑事援助案件248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2件,受援人1807件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687.8万元,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人4612人次,其中来电279人次,来访人4317次,来信人16人次,为来访群众代书619件。现将我州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三项调研活动:一是就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一年来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二是开展了健全法律援助制度调研,就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的情况、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当地发展规划情况、政府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价、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物质保障情况、机构与队伍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展开了调研。三是就全州尽三年来的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厅及局组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及局党组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 为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民心。全州各县(市)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的社会氛围,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如兴义市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利用广播、集市、赶场天等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宣传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标语150余幅,其中永久性宣传标语60余幅,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2000余份(册)。提供咨询900余人次。贞丰县在县汽车客运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向外出打工返乡农民工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200余份,并在宣传咨询中接待解答法律援助咨询20人次。3月8日配合县妇联在街心花园开展“
三、八”妇女节维权宣传活动,发放《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00余份。册亨县则采取专栏、标语、法律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编印法律援助宣传图书下发乡镇、村组、社区进行宣传,在14个乡镇政府大院设置法律援助专栏,在辖区内交通要道制作永久性法律援助宣传标语,推出生动、形象、活泼的宣传形式,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在经济困难群众中的知晓率。通过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人民群众更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广泛宣传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化建设,不断扩大援助的覆盖面。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促进基层社会稳定的作用,本着“方便群众、扩大影响”的原则,努力构建覆盖全州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行便民服务,在州、县老龄办、妇联、残联、工会、团县委及所有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继续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其他领域,在今年4月,在州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6月在州、县看守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此进一步方便弱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维护好贫弱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
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民生方面涉及到的法律援助事项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经济困难标准,只要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援助事项不受《条例》限制,全部予以援助。对农村低保人员(含五保户)、城市低保人员、法院指定人员、残疾人、农民工等案件申请人,外来务工人员请求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人身赔偿的申请人等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开通绿色通道,给予100%的援助,做到应援尽援。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畅通申请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规范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强化工作保障,确保了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依法维护刑事诉讼当时人合法权益。如贞丰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今年元月份办理未成年人
陈某因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雇主何某雇佣陈某搬运饲料,2013年3月4月下午雇主何某安排陈某去珉谷镇放牛坪送饲料到养猪户家,在雇佣过程中陈益严重摔伤,经司法鉴定,陈某之伤属一个九级伤残、一个十级伤残。陈某系未成年人,父母均系无职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受伤后其监护人多次与雇主协商赔偿无果,贞丰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陈益法定代理人陈某申请后,承办人员热情接待后,并准确计算各项赔偿数额,为受援人拟写起诉状,代理诉讼。通过法院审理此案,陈某作为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最终获得了48000.00元的赔偿。
五、畅通咨询服务渠道。
广泛运用电话、手机等搭建咨询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服务。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推动“12348”信息服务相关工作。选派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援助人员解答法律咨询,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引导法律援助人员在提供法律咨询的同时开展法制宣传和公共法律教育,帮助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州“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开通三个月,电话咨询122人次。
二、下半年工作
1、认真开展法律援助窗口单位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我州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切实为弱势群体提供一个绿色畅通的法律援助渠道。
2、认真开展好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构建覆
盖全州基层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3、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大回访工作,维护司法行政工作形象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维护社会和谐
4、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培训全州法律援助工作者,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从而促进援助案件质量的提高。
5、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深入持久的推进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做到有问必答、应援尽援,使广大群众切实体会到党委、政府的温暖。
6、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力度,扎实抓好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7、严格管理法律援助队伍,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服务,对借助法律援助之名设立的各类有偿服务机构坚决查处、取缔,确保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总之,下半年我们将发扬成绩,总结经验,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促使我州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层次发展,把法律援助这一树立政府形象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不断做大做强,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制阳光的温暖。
黔西南州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科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