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时间点总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行政法重要时间点总结”。
行政法时间点汇总
一、公务员
聘任合同(省人保厅批准,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备案):1-5年,试用期1-6个月
予以辞退: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
救济:选任制、委任制公务员——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核,30日内处理
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机关申诉,60日内处理
聘任制公务员——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民事)
二、行政立法
行政法规、规章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例外:外汇、国安、货币(外国货)
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行政法规)报全人常备案,规章由制定机关法制机构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三、行政处罚
应当不予处罚:2年
治安处罚6个月 一般程序中送达:宣告后当场交付
不在场,7日内送达
治安处罚,不在场,2日内送达 听证(责令停产、吊销、较大数额—治安2000+):3日内依申请
7日前通知
四、行政许可(均为工作日)
一般程序中受理:5日内一次告知补正
审查:“下审上决” 下级初审20日
决定:当场决定
20日内决定,延长至30日
45日内决定,延长至60日(集中实施)
延续:有效期限届满前30日前申请
申报材料虚假,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利益等:未遂1年,既遂3年 听证(重大利益):依职权 应公告
依申请 5日内
20日内组织
7日前通知
五、行政强制(≤10日为工作日,>10日为自然日)查封、扣押期限:一般≤30日
复杂≤60日 冻结期限:一般≤30日
复杂≤60日
金钱给付: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30日,催告仍不履行,直接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条件:义务人不复议不起诉不履行;行政机关催告书送达10日后;
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
受理:5日内
书面审查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听取意见30日内作出裁定
不予执行5日内送达并说理
(行政机关对不予执行裁定有异议,15日内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不予受理: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六、行政公开
应当公开:制作完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答复:当场答复
不能当场,15日内答复,延长至30日
七、行政复议
复议申请期限:≥60日 复议审查期限:≤60日
对抽象行政行为处理:依申请—30日内;无权,7日内转交有权行政机关,60日内处理
依职权—30日内;无权,7日内转交有权国家机关
八、行政诉讼
起诉期限:3个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经过复议又起诉,15日内
不知诉权——知或应知诉权之日起3个月,最长不超过知或应知内容之日起2年
不知内容——知或应知内容之日起3个月,最长不超过作出之日起5年(不动产20年)
举证期限:被告:10日内,可延长10日(超过视为没有证据)
原告:开庭前,可延长至法庭调查(超过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判决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公民1年,单位180天
九、行政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知或应知侵权之日起2年
2个月内决定,10日内送达 行政赔偿诉讼:3个月内起诉
不知诉权——知或应知诉权之日起3个月,最长不超过决定之日起1年
十、司法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知或应知侵权之日起2年
2个月内决定,10日内送达
复议机关处理:30日内申请(收到赔偿决定)
2个月内决定
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30日内申请(收到复议决定)
7日内(立案or不予受理)
3个月内决定,特殊可延长至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