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管理党风廉政工作总结(精选7篇)_医保管理工作总结分析

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29 07:16:0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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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医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医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党风廉政建没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抓手,以强化监督为保证,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要求,现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

(一)重视廉政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规章制度,要求参学对象扎实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二是将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坚持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日常化,“扯袖子、咬耳朵”,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推动制度落实向一般干部延伸。

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等活动,提醒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做到“清白做官、干净做事”,做到“不碰红线、守住底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证权力运行阳光透明

年初,我局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震华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完成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位。坚持“一岗双责”,明确职责任务、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形成了局党支部统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各司其责,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开展了“经商办企业”清理自查、辞去公职或退(离)休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自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增强了医保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监察作用,为业务工作做好前置预警以及过程监督,织密惩防体系建设网络。

(三)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机关内部廉政氛围

一是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知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知晓率。

二是将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照《准则》《条例》进行深入解读,以案说纪,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为有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划出了“红线”、戴上了“紧箍咒”。

三是定期开展机关效能工作督查,以督导问责的方式,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进一步凸显

(一)狠抓“三个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

一是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医保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硬性约束。

二是明确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落实意识,让廉政意识贯穿工作始终。在部门工作会议上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严格遵守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态势。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四个监督”,纪检监督责任履行到位

一是完善局内部管理。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有关干部监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人手一册填写工作日志。

二是坚持“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制度,对我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重点环节必须签字背书、留有痕迹。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有效地实施。

三是加强督查工作。严格考勤制度,对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对人员在岗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不饮酒制度,对在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干部的吃、拿、卡、要等中梗阻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三、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全局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牢牢把握发展主题,扎实推进医保工作发展,坚持发展与自律相促进。

(一)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大力弘扬勤俭节约风气,继续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把作风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寓于各项工作之中,严格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统筹兼顾,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深入学xxx自治区及我市各项规定,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思想不疲、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切实提高医保服务水平,为完成医保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更加坚强的保障。

年初以来,我局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与新形势、新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措施,以更加风清气正的环境,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医保事业互促共进。

第2篇:医保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区纪委提出的“各级党组织要把端正党风列入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党风责任制”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努力建成一支政治坚定、思想敏锐、作风严谨、业务精通、工作勤奋,规范办事行为,廉洁奉公的好党员干部队伍,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二、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坚持原则、敢于管理、勇于创新。

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自觉践行社会承诺。

四、精通本专业(行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各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攻关能力、理解能力和应变能力。

五、科室加强学习氛围,继续坚持政治学习及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努力学习新知识,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进作用。

六、对人对事开诚布公,经常交心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事虚心听取职工意见,不报成见,不打击报复,不训诉人。

七、积极热情地投入到开展“廉洁”行医树新风”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中来,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卫生行风建设作贡献.八、遵纪守法,坚决执行卫生行业纪律,拒收“红包”、拒收“回扣”,拒收“有价证券”、纪念品,努力用比较低廉的医疗费用提供尽可能优质的服务。

九、弘扬正气,主持正义,接受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加强廉洁自律作风,当好人民公仆。

十、积极配合有关政策,做好医保工作,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在医疗过程中,做到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等不良现象发生。

十一、协助农村合作医疗分管副院长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党支部书记: 医保科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医保中心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_0

医保中心(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根据《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构建医保系统积极进取、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健全完善医保行业制度建设,推进XXX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平稳发展,现将我中心(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廉政责任年初我中心(局)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认真学习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规定“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安排、一起落实,统筹推进;二是在落实责任制过程中,“一把手”认真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坚持亲力亲为,加强重要工作部署,协调重要环节,主动过问、解决重大问题。(二)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倡廉能力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局组织的“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主题教育及“不作为、乱作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通过学习,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就如何抓好廉政工作开展讨论,进一步统一全中心(局)干部思想,增强廉政责任意识。二是组织开展了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州中心(局)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法纪意识为主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廉政准则》、党内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深入学习李文勇、高德荣等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及《社会保险法》等重要相关法律法规。以部分州市医保中心(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为例,敲警钟,立戒尺,深刻认识腐败行为对医保行业造成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强化干净干事理念,做到普遍受教育,集体有进步。三是组织学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州市社会保险基金案件的通报》、《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警示录》、《社会保险法》等医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教育管理,严明纪律规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召开会议研究和总结严格依法行政工作。今年以来,严格按照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依法行政与医保工作相结合,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政务公开、行风评议、绩效考核等制度相结合。为使我中心(局)服务窗口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我中心(局)制定和完善了《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XXX医保中心(局)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的通知》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制可循、有据可依。有效地防止了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同时制定了《医保中心(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纪律规范》、《医保业务流程规范》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并进行上墙。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形成了各岗位责任明确,各业务环节操作规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推进工作人员秉公办事、依法行政。二是优化经办管理模式,积极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完善和落实行政审批服务承诺事项、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承诺、办事依据等制度制成标牌上墙,服务大厅门口设置人员公示栏、意见箱,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同时严抓工作纪律,实行指纹考勤,完善“上班签到,下班签退,中途不脱岗”考勤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能。(四)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1、加强内控管理,防范基金运行风险。根据科室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从基金预算到基金使用,从业务经办到“两定”监管,逐级、逐岗、逐环节科学地对领导岗位、科室职能与工作人员职责进行廉政风险点查找,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自我排查,全面梳理办事流程,制成清晰/ 6 翔实的业务流程图,按图索“险”,逐一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XXX医疗保险中心各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梳理关键岗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六个,(主要包括:医保基金缴费基数核定、医保基金稽核控制管理、医保基金拨付管理、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审核及待遇核准、医疗费用审核、“两定”机构服务协议),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应该采取的监督防范措施做了明确规定。2、统一组织开展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足额征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xx年8月24日,州医保中心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实地稽核工作的通知》(红医保〔20xx〕12号),全州统一组织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实地稽核。今年以来,总共实地稽核1172户,稽核人数127086人,违规户数32户,少缴社会保险费50万元,追回48万元。3、加强“两定”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一是全面实行分级管理,修改完善“两定”机构服务协议,全面完成954家“两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344家、定点药店610家)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加强对服务协议的日常检查和考核;二是持续深入推进专业审核工作,与公安局联合对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规范“两定”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截止11月底,共稽核“两定”机构884家次,查出违规280家次,查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71万元,拒付追回金额371万元,通报批评8家,限期整改37家;三是充分利用医保智能审核系统,不断补充完善审核规则,截止今年10月底,共审核出问题单据5589条,扣款金额为33.42万元。对“两定”机构的有效监管,遏制了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的支出,提高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了医疗保险资金安全平稳运。二、存在的不足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和调查研究深度不够,抓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少数职工工作缺乏主动性,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意识有待加强。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理论学习。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医保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职责,要有专人具体负责,有检查有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步推向深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当前的中心(局)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及医保业务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反腐、拒腐能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把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与机关、部门的工作结合起来,让党风廉政建设体现在各个工作部门和环节,让党员干部自觉构筑思想防线,增强防范意识,服/ 6 务群众,服务社会,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继续强化“四项制度”建设,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做到办事行为公开、公正、透明。(三)严格基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严格遵守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基金内控制度建设,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切实保障参保对象的各项保险待遇。(四)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医保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要着力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明确无论是在对外工作还是内部管理当中必须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不允许任何人处理任何工作凌驾于制度之上。建章立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干部职工都要严格按照制度按照程序办事,实实在在理顺工作程序,做到工作有据可依、责任明确到人。

第4篇:医保工作医保工作管理规定

医保工作医保工作管理规定

一.根据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医保)有关规定和我院市医保中 心协议,结合医院医保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医保工作管理规定。

二.医务人员应增强医保意识,掌握医保基本知识及相关政策,掌握医保认真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基本知药品目录以及医保诊疗项目及设施目录范围;正确引导参保人员就医。

三.IC卡管理:挂号处挂号,门急诊医师就诊、收费处收费、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住院主管医生和住院收费处收费必须认真核对IC卡,发现冒用IC卡行为,应扣压IC卡,同时停止操作,并及时通知医保科。

四.出入院管理:严格掌握住院标准,门诊能诊治的病人不得收住入院;不应出院的病人不得赶病人提前出院。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立即通知住院收费和停止记帐,并及时通知院医保科,不得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

五.综合管理:不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医保有关政策规定;配合检查并提供相关资料;服务态度好,全年无医疗事故。

六.门诊治疗管理:门诊处方坚持“急三慢七,最长不超过2-4周量”的原则;严禁分解门诊处方;次均门诊费用不得超过规定金额。

七.住院治疗管理:严格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医保用药规定、用药范围,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全年目录外药品及检查项目不得超过医保病人总药品费及检查费用的10%比例。

八.特殊病种管理,严格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有关规定执行,医生为特殊病种病人出具诊断证明书应准确、真实,申请单必须填写规范,内容包括病史、体征、申请理由,已做何种辅助检查和治疗情况应填写清楚。

九.科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住院病历整理好送病案室,必须确保病历资料保证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规格、用量。完整(包括检查报告单).应严格执行医嘱,次数、费用等电脑录入的准确性.十.医务人员遇到医保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院医保科联系:当与参保人员发生医疗纠纷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当事科室应在当日内向医务部报告.十一.医保中心规定的具体管理指标以同年度的管理指标为准.院医保科应及时将具体文件精神传达到各个科室,各科室负责传达到每个医务人员。十二.违反以上规定者,科室及当事人应负相应责任.其中,医保目录外项目未征得患者同意所发生的患者拒付费用,由经管治疗组医师承担。

十三.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医保科负责解释。上级部门如有新的规定出台,医保科将适时予以公布,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职工就诊管理办法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院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做好医院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保障职工的合理医疗需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医保)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我院所有正式职工(含退休人员)从2015年10月1日起全部参加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离休,5,12退休干部、非离休二级保健人员享受政府特殊医疗保健待遇,普通职工参加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我院职工除了享受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医保待遇外, 三.医院对参保职工实行补助参照公务员执行。四.本院职工就诊须知

(一)本院职工要自觉学习和遵守医保制度,加强法律意识,防范各种骗保行为,不得冒名顶替使用就诊卡。若发现本院职工故意提供就诊卡给他人使用,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门诊每次处方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日常用量,慢性病不超过7日常用量。特殊情况一般不应超过2周常用量,不得擅自超剂量用药,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离休干部每次处方金额不超过450元;5.12退休干部每次处方金额普通病不超过80元,特殊病种不超过200元.(三)参保职工就诊使用医保目录: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离休干部使用医保目录及公费医疗目录:5.12退休干部使用医保目录,目录外的药品及诊疗项目按自费处理。

(四)参保职工、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离休干部和5.12退休干部,到外地就医,须填写《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表》,按照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管理办法执行.(五)本管理办法,由医保科负责解释。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

一.根据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文件(泉劳医[2000]210乙类根据号)规定,门诊特殊病种分为甲、乙两类。其中甲类省政府统一制定。实际情况由我市自行制定。

(一)甲类

1.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2.重症尿毒症透析; 3.结核病规范治疗; 4.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 5.精神分裂症治疗;6.危重病的抢救;(二)乙类

7.高血压病Ⅱ期、Ⅲ期;8.糖尿病Ⅰ型、Ⅱ型;9.再生障碍性贫血;10.慢性心功能衰竭(Ⅱ、Ⅲ级);11.系统性红斑儿狼疮。

二、门诊特殊病种的审批办法

(一)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诊断及确定,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并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机构的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的医师做出,书,最后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

(二)凡申请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参保职工(其中危重病抢救须在事后三日内須携帶以下材料交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1.(门诊特殊病种、家庭病床审批表》一式两份:

2、医院诊断证明书;3.辅助检查及化验报告单等资料,具体按各病种规定执行;4.本人IC卡;5.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1张:(三)批准后发给《泉州市特殊病种诊疗证》作为就医、结算凭证。

(四)自医保经办机构审批确认之日起,有效期定为半年或一年时间,逾期自动失效,如病情需要,必须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门诊特殊病种人费用结算

(一)参保职工的门诊特殊病种只能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具体规定见附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年合并计算(一个人两个以上特殊病种也合并计算),视为一次住院,个人分担比例、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结算办法,均与住院费用有关规定相同。其中经医院同意持专用处方单到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再凭原处方及发票到医院录入结算。医院按发票金额兑付现金、医院直接列支成本。

(二)经批准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的参保职工,进行非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门诊治疗的,其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四.就医管理

(一)门诊特殊病种指定医院、临床诊治范围等,按各病种管理办执行。

(二)参保人员凭《泉州市特殊病种诊疗证》及IC卡在指定医院就医,经治医师应详细记录诊治情况及开具药方。

(三)享受特殊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员同时诊治普通病种应按普通门诊处理。五,关于门诊特殊病种执行规定

(一)严格按照“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诊治范围诊治 ★恶性肿瘤病门诊化疗和放疗管理办法

1、恶性肿瘤病门诊化疗的临床诊治范围:(1)肿瘤化疗;

(2)化疗期间必需的支持疗法及相关的治疗;(3)化疗后局部或全身反应的对症处理;(4)化疗中必需的检查。

2、恶性肿瘤门诊放疗的临床诊疗范围:(1)肿瘤放疗;(2)放疗期间必需的支持疗法及相关的治疗;(3)放疗中必需的检查。

3、恶性肿瘤病门诊放疗的放射源种类和照射方式:(1)放射源种类:放射性同位素;X线治疗机和各类加速器;(2)照射方式:外照射;近距离照射;内用同位素治疗。

★结核病门诊规范治疗管理办法1,门诊结核病诊治范围的项目:(1)抗结核病的药物治疗;(2)必要的痰细菌学、影像学、肺功能、心电图、血常规、肝功能及相关的生化检查;(3)常规的保肝治疗;(4)抗结核药物引起不良反应的对症治疗,如胃肠道反应等。

★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门诊治疗管理暂行办法(包括肾脏、心脏瓣膜、角膜血管和骨髓五种移植术)1.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门诊诊疗范围:(1)抗排斥的药物治疗:如免疫抑制剂、抗凝剂治疗等;

(2)药物治疗期间的检查:肝、肾功能,血、尿常规.B型超声波、ECT、X线、组织活检及药物浓度的检测;

(3)器官移植后并发症的治疗:如感染、高血压、肝功能损害、外科并发症、再障等的治疗。

★高血压病门诊治疗管理办法 1.高血压病诊疗范围: 降压药物治疗用药范围,利尿剂;a受体R1滞剂:B受体阻滞剂,钙离子通道阻碍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降血脂药有关中药等。

2.对高血压病并发症:如心肌肥厚、心率失常,肾功能减退和伴发高脂症及中风恢复期的治疗。

3.高血压病门诊检查范围:血常规、尿常规:血脂;血糖:肾功能,血肌,电解质:血尿酸;眼底检查与心电图。

(必要时可做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24小时动态心电监测:B超/X线、胸片)★糖尿病Ⅰ型、2型门诊治疗管理办法 1.糖尿病Ⅰ型、2型门诊治疗用药范围: 可使用口服降糖药(磺酰脲类、双胍类,a糖苷酶抑制剂):胰岛素及有关中药等。2.对糖尿病并发症:如眼、肾、神经系统损害的诊疗 3.糖尿病门诊诊疗项目: 血糖、尿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糖化血红蛋白、基础血浆胰岛素.(必要时做心电图:胸部Ⅹ线:血脂:肾功能;尿蛋白排量:视力检查、眼底镜检查)★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管理办法

1.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用药范围:雄性激素、中枢神经兴奋剂、肾上腺皮质激素及相关的中药。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和免疫抑制剂环孢素的使用。

2.对再生障碍性贫血并发症:如并发感染、出血、药源性肝肾功能损害时的诊治。3.再生障碍性贫血在门诊治疗的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査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网织红细胞;(2)肝功能、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3)肝脾B超、心电图、X线胸片;(4)骨髓象检查、骨髓活组织检查; ★慢性心功能衰竭门诊治疗管理办法 1.慢性心功能衰竭门诊治疗的诊疗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血电解质、血糖、血脂;(2)心电图、超声心动图、X线胸片、B超;(3)必要时做血气分析、动态心电图; 2.门诊治疗用药:

强心药、利尿药、血管扩张药(硝酸酯类肼屈嗪类、血管选择性钙阻滞剂,a受体阻滞剂血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B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11受体拮抗剂)、抗心律失常药及相关中药.3.对侵性心功能衰竭并发症的治疗:如并发感染、心律失常,水电解质紊乱等.★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治疗管理办法 1.系统性红斑狼疮的门诊诊疗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糖、血沉;(2)肾功能、心电图、胸片(3)血清蛋白;(4)免疫球蛋白;(5)抗核抗体试验(ANA);(6)抗双链DNA抗体(抗ds-DNA);(7)抗Sm抗体;(8)狼疮细胞检查;(9)皮肤活检;2.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药物治疗;非甾体抗炎药、抗疟药、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及药物引起不良反应(如胃肠道反应)的对症治疗和相关中药。

3.多脏器功能损害的各种治疗 ★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管理办法

1.急性重症尿毒症透析指征:临床诊断急性肾功能衰竭,出现少尿、无尿超过24-48小时,不管有无尿毒症状,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既可进行透析治疗。(1)血尿毒氮>28.56mmol/L,或血尿毒每天上升9mmol/L;(2)血肌酐>530.4mmol/L;

(3)血清钾>6mmol/L或心电图有高钾血症表现者;(4)代谢性酸中毒(HC03(s10mimol/L);(5)尿毒症症状:如恶心、呕吐、精神不振或烦躁等;(6)有液体潴留或早期充血性心衰表现;

在下列情况下可进行紧急透析:二氧化碳结合力=884mmol钾>=mrnol/L;Ho=7.25mino1/L:血尿素氮>54mmol/L:/L:急性肺水肿。

2,慢性重症尿毒症透析指征: 具备下列(1)(2)(3)中两项以上,其中(1)项中需有三项以上:

临床症状:a.少尿或夜尿多.b.失眠、头痛、神志恍惚、嗜睡等精神症状。C.恶心、呕吐; d.肾性贫血;e.重症高血压;f.水潴留(浮肿、心包积水等)(2)化验室检查:血肌酐700mmol/L:肌酐清除率

3.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确认程序: 凡重症尿毒症患者需进行透析治疗的诊断应由专科副主任以上的医师(含副主任医师)作出, 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并经省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

4.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临床诊治项目: 血液浄化:包知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单纯超滤、序贯透析、血液滤过、血液灌注、血液透析滤过(包括系列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重症尿毒症并发症的治疗:如高血压、贫血、骨病、低蛋白血症等。该并发症的诊断须由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含副主任医师)做出;进行透析所必需的化验:如肝、肾功能、血、尿常规及电解质等检查。二.严格执行用药规定(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量,最长不超过2-4周量。)三.特殊病种的诊疗症必须书写规范、清晰、准确、完整,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其他收费项目应在申请医师签名注明“特殊病种”字样。

四.享受特殊病种等遇的参保人员同时诊治普通病种应使用普通门诊处方。五.违反规定,届时医保中心扣款、考核扣,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按医院规定执行。医保就医指南 就诊程序

一、挂号: 1.参保人就医时凭IC卡在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窗口刷卡挂号,同时缴纳挂号费、诊察费和病历工本费,领取挂号单后前往相应科室就诊。

2.诊病人先就医,再由家属或个人持IC卡补办挂号手续。

3.家属代行动不便的慢性病病人开药,应先出示参保病人IC卡,并有医院近期就诊病历为依据,方可挂号开药。

二、划价收费: 参保人员持医生开出的检查单或处方直接到医保专用结算窗口凭本人IC卡划价结算,门诊大厅设立的电子触摸屏、滚动电子显示屏可以查询收费标准

三、结算:(一)门诊医疗费用(除特殊病种费用外):如果个人帐户上有资金,则直接刷卡记帐;如果个人帐户上资金不足时,其差额部分用现金支付,结算后,收费处开给收据。

(二)住院医疗费用:凡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持医生开出的住院许可证及本人IC卡直接到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填写《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登记表》,便可住院,费用分为个人负担部分和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

1.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医院结算,如果个人帐户上有资金,则直接刷卡记帐,如果个人帐卡上资金不足时,其差額部分用现金支付.,结算后,收费处开给收据。

2.属于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统筹基金筹基金支付部份等于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扣除个人负担部, 具体规定如下:

①一年内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为700元;第二次住院为500元;第三次及以后的住院不再设立起付标准。

②一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二年以上的,统筹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③一年内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具体比例如下: 医院级别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上5000元5000元以上-10000元10000元以上--最高支付标准四.门诊特殊病种:(一)特殊病种项目;(1)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及放射治疗;(2)重症尿毒症透析;(3)结核病规范治疗;(4)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5)精神分裂症治疗;(6)危重病的抢救(7)高血压病Ⅱ、Ⅲ期(8)糖尿病Ⅰ型、Ⅱ型(9)再生障碍性贫血

(10)慢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Ⅲ、Ⅳ级)(11)系统性红斑狼疮

三级医院在职退休13%7.80%10%6%5%3%(一)特殊病种申办过程:由专科医生出具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诊断证明并填写申请单,报医保中心审批。

(二)门诊特殊病种就医:持医保中心签发的专用诊疗证和本人IC卡就诊。(四)特殊病种费用结算: 属于规定范围内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医疗费用,视同住院医疗费用,一年内起付标准次数与住院起付标准次数合并计算。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医疗费用一年内达到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主要从统筹基金支付,其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个人分担比便参照住院标准执行。

第5篇:药房医保管理工作总结

药房2013年医保管理工作总结

2013在上级医保部门和院领导的关心和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科室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处方管理办法》,坚决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树立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意识。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技能,爱岗敬业,同心协力为参保人员服务,及时妥善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临时性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研究处理并及时解决。紧紧围绕医院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全体科室员工以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3年度院药房医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发药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患者。

我院药房的住院药房和门诊药房没有分开,药房既要服务科室领药又要直接面对病人,药房是服务的重要窗口,如何方便科室和患者领药取药、提高工作效率,是药房工作的重点。

1、我药房的药剂人员固定为9人,西药房6人,中药房2人,随着门诊患者就诊量的增加,药剂人员配备也逐渐紧张,工作也随机加大,为完善药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科室、病人,在满足其要求的前提下,首先做好科室和病人的沟通,告知其耐心等待,药房人员配合将方剂尽快调配发药。通过完善工作流程、机动配备人员、与科室、患者沟通等一系列措施,保障了药房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改变了取药排队、取药难等现象,为科室、病人提供方便。也充分体现了全体人员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克服困难。

2、做好每周采购药品计划,每月药品质量各项检查工作。把每一项工作做实做细,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打好基础,每天当班人员进行药品整理和收支核算。为保证刷卡系统药品运行数据的准确性,随时核对药品价格。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年度检查工作进行顺利,库存药品做到账物相符,无差错事故发生。做到了心里有数、摆放合理、整齐。

二、做好药品管理。

药品入库后,认真做好进药的查对和验收,药品的效期管理和药品的日常养护。在工作中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科室的用药情况及时调整进药计划少量多次进药,做到药品常用常新,同时还能节省大量的进药资金。

三、规范抗菌药物管理。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抗生素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按照药剂人员处方调配操作规程调配处方,严格查对用药合理性、医师抗生素分级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与医生沟通更正。加强抗生素药物的合理使用的管理,每月开展处方点评例会,检查处方合理用药情况,每月做好抗菌药物动态监测,了解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四、特殊药品管理规范。

对精、麻、限药品严格按“一五专交接-班”管理,即:专人、专柜、双锁、专账、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本年度院内做到了处方、药品、库存的统一,未出现无处方药品的发

放、及药品缺失等问题。

五、做好药房各种表格的登记。

1、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与收集工作,及时做好报告工作,本年度上报药品不良反应51例,医疗器械16例,完成上级给我们的任务。

2、指定专人负责温湿度、冰箱温度、拆零药品、过期药品等登记:加强医院药房药品的管理,对库房药品的存储条件进行规范,每日观察温度、湿度的变化,并做好登记工作。随时观察及调整冰箱温度,并及时做好登记。

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认真学习药物知识,严格按照《医院处方管理制度》《药房调剂工作制度》《药房调剂职责》的规定调剂药品,坚持清查比对,严防发生差错事故,熟练掌握了药房调剂工作制度,药房调剂职责。一年来做到了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以礼待人,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问题,在不断的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2013年,我院药房在院医保科的正确领导监督下,医保定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距要求还须继续认真做好。2014年,我院药房将不辜负上级领导的希望,继续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加强医保业务学习,把医保业务学习列为重中之重。积极参加医保科组织的业务学习,增加新知识。调剂药品工作要求我们要特别认真、细心,不能在工作中出现任何差错,轻则经济受损,重者就会给病人的身心

健康和医院的经济、声誉等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做好药品经济核算工作,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院医保工作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6篇:药房医保管理工作总结

药房2012年医保管理工作总结

2012年,我院药房在院医保科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医保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医保工作的管理,规范其操作行为,努力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有效遏制违规现象等方面带了好头。现将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监督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遵守医保合同的条款规定。

二、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药师坚持戴证上岗,为患者选药、购药提供合理用药咨询服务,员工仪表端庄,热情接待患者,让他们得到安全、放心的药品,成为面向社会的文明窗口。

三、自觉遏制、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规范医保定点经营药品行为,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经营药品现象。

四、药房全年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假药及劣药,在发药时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审核处方、调配处方,处方并按规定保存备查。

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药品销售价格,我院药品价格实行挂牌公告,参保人员购药时能及时知道药品价格,全年无一例投诉药品事件。

六、尊重和服从医保科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医保科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

七、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工作,全年完成药品不良反应44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8份,超额完成医保工作检查制定的目标。

综上所述,2012年,我院药房在院医保科的正确领导监督下,医保定点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距要求还须继续认真做好。2013年,我院药房将不辜负上级领导的希望,继续抓好药品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院医保工作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7篇:医保工作总结

XX年是我国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实现三年目标的最后一年。上半年我县医保中心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劳动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转换,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和待遇水平,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参保扩面进展情况:截止6月底,全县共有参保单位3461家,参保人员124944人,缴费人数114776人,其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304家、18797人,企业(依照企业缴费事业单位)3457家、64189人(基本医疗保险46861人,外来务工11362人,住院医疗保险5966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31790人,比XX年净增3815人,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89.87%。

2、医保基金收支情况:1到6月份共征缴医保基金 9496.0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4945.66万元,个人帐户3233.79万元,公务员补助基金927.74万元,重大疾病救助金388.88万元。累计支付医疗费7535.80

万元。

3、医保基金结余情况:结余基金48001.0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30146.96万元,个帐结余11692.56万元,公务员补助金结余4527.81万元,重大疾病救助金结余1633.70万元。

4、截止6月份城镇居民参保21133人,已到位医疗保险资金0.31万元,其中参保人员缴费3100元。上半年共有27146人次,7494位参保人员享受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医疗报销有效费用900.77万元,医疗保险资金支付493.77万元,其中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有效费用547.53万元,医疗保险资金支付369.74万元,结报支付率为67.53%。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立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完成医保市级统筹,进一步提高了医保待遇水平,方便参保人员大市内就医

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公平性,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进一步方便医保参保人员就医,提高其医保待遇,上半年,医保中心根据省、市相关政策,为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任务,提前做了大量工作。完成了中心系统市级统筹的开发、升级;对疾病、药品、诊疗三大目录库的对照等工作;同时,医保中心对中心职责分工、协议签订、操作办法制订、网络互联、窗口设置、宣传等各项准备工作也做了充分准备。另外,为了更好的配合宁波大市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保证市级统筹的顺利开展,新老政策的顺利衔接,医保中心出台了《关于宁海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相关办法和政策指南。并通过报纸分期刊登政策问答、电视流动播放等方式,使参保人员尽早熟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政策,便于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市级统筹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效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

(二)加强医疗保险审核管理,规范基金支付管理,有效维护基金的安全运行,做好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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