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还耕工作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耕保规划述职报告”。
关于我县老宅还耕工作的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治空心村、工矿废弃地和砖瓦窑厂为重点,以实现占补平衡、满足建设用地需求为目标,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了老宅还耕工作,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2004年至今,全县上下共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00余个,新增耕地面积1.2万余亩,不仅实现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动态平衡,而且通过整治土地增加了建设用地指标,确保了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影响和制约着老宅还耕工作的开展。现将存在主要问题及下步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问题。个别乡镇、村对实施老宅还耕认识不够,没有将老宅还耕作为一项有效增加耕地面积、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对土地整治采取措施不够有力,存在应付现象,造成了整治工作进展不快、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
2、科学规划不足问题。对可作为老宅还耕后备资源调查不够,缺乏科学合理规划,个别乡镇开展老宅还耕常常东一斧子西一镰,有项目就搞,没有一个长期的系统的整治计划,由此造成老宅还耕停停干干,没有形成一套长效机制。
3、齐抓共管机制建立问题。老宅还耕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方面、存在较大难度的工作,也是加强耕地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大多数单位认为老宅还耕国土部门是主抓部门,各乡镇政府是具体实施部门,对老宅还耕配合支持不够,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4、奖励资金较低问题。随着物价不断上涨,原材料成本压力愈加突出,土地整治投入越来越大。目前,我县土地“三项整治”项目每亩奖励300—400元,与日益上升的资金投入(每亩约需1500—3000元)形成了“剪刀差”,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村组干部、广大群众及外来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县政府下拨奖励资金,由于多种原因,有时没有及时兑付到位。
5、部分老宅不交问题。一方面,现有空心村存在老房子、老宅基,但已新批农户,应当交老宅而不交,政策上没有强制措施,造成老宅还耕阻力巨大;另一方面,对于没有经济条件的农户、孤寡老人,县、乡、村在政策上、资金上没有一个较为固定而有效的扶持办法,造成了老宅还耕实施起来难度较大。
二、下步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建议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发改、规划、城建、林业、水利、公安、广电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老宅还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县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搞好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做好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和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城乡规划部门要积极指导和帮助乡(镇)、村搞好规划,为工作开展提供规划保障。林业部门要及时为“三项整治”工作中需要采伐或移植的树土办理有关手续。水利部门要及时申报整治后的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干扰、破坏“三项整治”工作的不法行为。宣传部门要加大新闻宣传报道,为“三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深入调查土地后备资源,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整治项目。凡是有“三项整治”后备资源的,要优先整治;后备资源不足的,要开发整治荒山、荒、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在制定规划过程中,要做到四个结合:“三项整治”目标与建设用地指标相结合,根据建设用地的需求,确定“三项整治”目标任务,使“三项整治”任务大于建设用地需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空心村”整治,改造旧村庄、兼并农村居民点,改变村庄建设零、乱、散的局面,促进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基本农田整治相结合,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农业经济效益。
(三)搞好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建立政策激励机制。坚持“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贴为辅,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发、谁使用”的原则,推行“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使用制度。凡投资者自筹资金开发整治土地的,可拥有30年不变的土地耕种权;“空心村”整治中涉及的零星户,可优先办理农宅审批手续,免缴办证费用。二是加大奖补力度。第一,适时提高原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奖补标准。整治规划科学、合理,整治后达到井、渠、路、林网配套、设施齐全,经验收达到省要求水浇地标准,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按每亩1800~2500元标准奖补,50~100亩之间的按每亩1500~2000元标准奖补,20~50亩之间者按每亩800元标准奖补;第二,未利用地开发奖励标准。整治规划科学、合理,整治后达到井、渠、路、林网配套、设施齐全,经验收达到省要求水浇地标准,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按每亩1000~1500元标准奖补,50~100亩之间的按每亩800~1000元标准奖补,20~50亩之间者按每亩600~800元标准奖补;第三,设立“三项整治”优质工程奖。对于获得“三项整治”优质工程奖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
(四)强化目标管理,搞好督促检查。各乡(镇)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三项整治”工程的质量监管,使工程建设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三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县政府成立检查验收工作组,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依照地类、图斑号和工程质量标准,逐乡(镇)、逐片核实面积,严格验收,对验收达到标准的,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给工程项目村或乡(镇)政府;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予奖励。县“三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对好的经验、作法及时通报,加以推广;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的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能圆满完成还耕任务的,不仅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还要折减年度计划建设用地指标,直至停止建设用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