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报告制度(精选7篇)_党建报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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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关于建立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党建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强化各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管党职责,全面提升我局党建工作水平,现就建立建立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党建工作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建立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党建工作制度,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职责的重要举措;是交流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保证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的有效途径;是考核和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建立年度报告党建工作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切实把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报告内容

1、贯彻执行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工作制度、落实措施以及组织实施等情况。

2、党组织建设的情况。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组

织领导班子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党组织开展工作的绩效等情况。

3、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按程序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规范、完善党员干部培训制度,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贯彻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等情况。

4、党建阵地建设的情况。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开展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改善条件等情况。

5、党建创新的情况。研究党建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措施、方法、机制的做法和成效等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完善管理、监督制度,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情况。

7、宣传党建工作的情况。开展争先创优,宣传党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推广、介绍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等情况。

8、党建自查和整改的情况。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9、其它需要报告的内容。

三、报告程序

1、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每年3月底前,各基层党支部、党总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上报上级党组织。

2、加强督查和指导。局党总支对照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以检查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党建例会等方式,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加大对下级党组织的督查和指导力度。各党组织每季开展一次自查,明确努力方向,集中力量抓好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3、撰写党建工作报告。每年12月底,各党组织对照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认真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撰写年度党建工作报告。

4、组织党建工作报告会。每年年底,局党总支要通过会议报告、专项述职等方式向支部党员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并进行测评。基层党组织召开会议报告年度党建工作时,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会议。

5、综合评定等次。局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报告情况、年终党建工作考核情况、述职情况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分别对各党支部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下发通报。对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

6、督促整改落实。各党支部要根据通报情况和整改通知要

求,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局党总支加强督查,确保整改成效。

四、工作要求

建立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党建工作制度是我局加强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对落实年度报告党建工作制度不到不到位的,取消党组织及党组织负责人党内评先评优的资格;对不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党组织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以年度报告党告工作制度为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基层党建任务务务落到实处,使之真正成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中共岚山区外经贸局党总支会

2011年4月12日

第2篇: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党支部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管党职责,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特建立****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

工作报告的类型:

第一条 工作报告分为正式工作报告和非正式工作报告两部分。

第二条 正式工作报告分为周、月、季度、年工作总结和专项工作报告两种。

周、月、季度、年工作总结:

第三条 周工作总结主要记录本人及队组本周的工作情况,月工作总结主要记录本人或队组当月主要工作情况,季度总结主要记录一个季度本人及队组一季度工作情况,年总结包括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主要记录半年及一年内本人及队组工作情况,各工作总结不仅包括对所做事得回顾总结,还应包括对下阶段工作的计划设想。

第四条 总结汇报时间:周总结每周五下午例会汇报,月总结每月底进行,季度总结每个季度末汇报,半年总结为每年7月前汇报,全年总结在12月底前汇报。

第五条 总结表达方式:周总结口头汇报,月、季度、年总结采取书面形式汇报。

第六条 ****领导必须对收到的各队组管理人员的工作总结进行回复意见。

专项工作报告:

第七条 专项工作是指需要一段时间来完成的特定工作。

第八条 由****领导确认各队组哪些工作为专项工作。

第九条 专项工作报告分为专项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总结。

第十条 专项工作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工作名称、目的、起止时间、主要步骤、控制点等,工作计划经直接上级批准有效。

第十一条 专项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的完成情况,遇到的困难、解决的方法及对未完成部分的解释等,****领导必须对收到的专项工作总结回复意见。

非正式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 非正式工作报告是指下级向上级随时进行的非正式工作沟通,包括口头沟通、电子邮件沟通等。

第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应该进行非正式工作报告:

(1)在完成上级所安排的非专项工作任务时。

(2)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将工作按计划继续下去时。

(3)需要上级领导及时做决策的事务。

(4)个人对工作的看法及工作建议。

(5)上级认为需要进行非正式工作汇报的其他事情。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2011年4月10日

第3篇: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学校党建工作制

度汇编

教代会职能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使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教代会的指导思想 教代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党中央的方针、政策…

考 绩 制 度

一、按三个平行班计算:

一、二年级:及格率为95%,人平85,优秀率80%,巩固率100%

三、四年级:及格率为90%,人平80,优秀率70%,巩固率100%

五、六年级:及格率

为85%,人平75,优秀率65%,巩固率100%

1、达…

老城街道办事处新村小学 教代会工作制度

1、教代会三年一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应向上级教代会提出书面申请。

2、一般在当届第一次教代会选举产生学校教代会委员会,推举产生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由党组织成员、行政干部、教代会干部、教代会…

长辛店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党建工作制度

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学校行政会会议制度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7、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8、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二、党员队伍建设

1、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2、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4、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5、党费收缴制度

三、群团组织建设

1、教代会工作制度

2、工会工作制度

3、共青团工作制度

4、妇代会工作制度

5、少先队工作制度

四、师德建设

1、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2、师德建设组织管理制度

3、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4、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制度

5、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6、教师师德考核量化测评表

中共长辛店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编印

2016年12月

2016年6月修订

党建工作制度

1、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五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

3、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4、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

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5、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6、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

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第4篇:法院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制度

---占在编干警总数的%,现有3名以上党员的庭室13个。

二、基本做法与成功经验

1、提认识,强活力

县委下发了《中共XX县委关于在创先争优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XX发[2012]4号文件后,我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XX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副书记为成员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具体落实,党员干警共同参与的格局。坚持年度工作党建开局,确立了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于3月6日召开法院党建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党建工作实施计划,要求各支部和

全体党员按照有利于支部发挥作用,有利于开展各项活动,有利于明晰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三个有利于的要求,切实改进和加强支部建设,把党小组建在庭上,把党旗插在审判一线,同---赠送书籍和学习用品;制作爱心提醒卡到中小学校宣传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三是开展法官村长工作。将74名干警分派到全县370个行政村担任法官村长,排

查各类纠纷107起,诉前调解民事案11件,接受法律咨询391人次。四是开展党史知识竞赛。6月30日,在建党九十一周年之际,我院组织了学党史、颂党恩知识竞赛,在全院掀起了学习党史增强党性的新热潮。五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有机结合,以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为目标,组织广大党员以各自岗位特点出发,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点评等业务练兵活动,形成我院党建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互为推动,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3、建队伍,强根

一是调查摸底,做好党支部晋位升级工作。按照县委要求,我院对党员队伍、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及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建立晋位升级目---分予以监督。真正做到一份承诺一份责任,一个组织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三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切实发

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一把手

抓党建的格局,各党支部与党员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落实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制,明确了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确保法院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使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2.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行为。制订和完备《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等党建工作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3.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对党员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顿,开展交心谈心、批评帮助,不

断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活动,用自我教育的形式,进一步理清群众观点对审判执行活动的新要求。重点之二是从审判效率入手,通过深化速裁真心服务群众。今年以来,我们自加工作压力,进一步深化案件速裁工作,大胆运用小额速裁程序对符合受案范围的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速裁案件的过程中,我们要求法官可以在晚间、休息日进行调解或开庭,可以灵活地安排询问证人的时间和方式,并要求法官在立案的当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一次开庭审理终结。院里同时还规定,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的诉讼费,一律在原来基础上减半收取。今年前8个月,我院共有661件案件进入速裁程序,调解结案469件,平均审理周期20天,调撤率达到78%。这样的快速高效,不仅受到涉诉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而且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重点之三是从窗口职能入手,通过优化服务树立好为民形象。为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的工作水平,今年年初开始,我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设---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乡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上级抓基层党建工作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党支部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为推进发展、构建和谐党支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主要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述职以个人履行职责为主线,总结成绩要实事求是,分析问题要客观准确。

(二)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述职大会根据述职人员的不同,要吸收各方面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坚持注意实效的原则。述职始终要把促进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述职达到抓党建促发展的目的。

第四条 对上述职采取每季度一次,---

(二)撰写报告。在摸清情况、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对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对尚未完成的任务,努力抓好落实;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述职报告要做到总体思路清、基本情况准、问题分析透、工作措施实。

(三)述职汇报。召开述职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在述职大会上汇报抓党建、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准确反映基层党建工作的真实情况。

(四)组织测评。党支部书记对下述职结束后,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参会人员根据述职情况和实际情况对述职人员进行测评。

(五)评议总结。每次述职结束后,由党支部根据述职情况实事求是

地分析目前党建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找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党建工作的明确要求,通过摆问题、定措施、提要求、抓落实,进一---

(二)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述职大会根据述职人员的不同,要吸收各方面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坚持注意实效的原则。述职始终要把促进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述职达到抓党建促发展的目的。

第四条

对上述职采取每季度一次,原则定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中心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向局党组述职。

第五条

中心党支部书记对下述职每年一次,原则定在每年年终最后一个月内,参会人员为中心党员、职工代表、中层干部。

第六条

述职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党的建设的重大部署、决策和决定情况;

(二)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定期研究中心党建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情况;

(三)党内民主建设、干部队伍建---

(四)组织测评。中心党支部书记对下述职结束后,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参会人员根据述职情况和实际情况对述职人员进行测评。

(五)评议总结。每次述职结束后,由中心党支部根据述职情况实事求是地分析目前中心党建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找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明确要求,通过摆问题、定措施、提要求、抓落实,进一步增强抓好社区党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党 建 工 作 制 度

党 建 工 作 制 度

新泰市国土资源局

目录

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度…………………………………………………1 干部队伍建设制度………………………………………………………3 党支部议事规则…………………………………………………………6 民主生活会制度…………………………………………………………7 党组工作守则.………………………………………………………… 8 积极分子管理制度………………………………………………………9 预备党员管理教育制度…………………………………………………10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1 谈话、诫勉制度…………………………………………………………13 “三会一课”制度………………………………………………………14 党内汇报制度……………………………………………………………15 报告工作制度……………………………………………………………17 党员学习制度……………………………………………………………18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9 例会制度…………………………………………………………………22 宣传委员的职责…………………………………………………………23 组织委员的职责…………………………………………………………24 党组书记职责……………………………………………………………25 机关党支部职责和任务…………………………………………………26 党员年度目标量化管理制度……………………………………………28 党员组织关系及党费管理制度…………………………………………29 发展党员流程图…………………………………………………………30 会议学习制度……………………………………………………………32 局机关文化建设…………………………………………………………34

第6篇:党 建 工 作 制 度

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公司实际,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完成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配合行政领导完成公司经济工作任务,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第四条 对公司党员进行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攻坚克难、奋勇争先的党员和员工队伍。

第二章 党组织设置

第五条 集团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下设党支部。第六条 党委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产生,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出的支部委员应报集团党委批准。

第七条 党委会由5人组成。党员3人以上可成立党支部,不足7人的党支部只设书记1人。第八条 党的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时应及时补选,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 党委会和支委会应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的工作、有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 各党支部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执行党委的决议,加强对所在支部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团结,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一条 党委(党支部)对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党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批评;违反党纪的,应当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章 党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二条 党委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党联系群众的基本纽带,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第十三条 党委要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基本任务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助行政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向党支部(党员)布臵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督促各党支部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

5、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听取员工对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党政负责领导反映,协助总经理解决员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6、领导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群众组织,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7、做好本单位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第十四条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议事规则。

第四章 党委中心组学习

第十五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安排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占用。

第十六条 根据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作具体的学习安排。

第十七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时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要做到聚精会神地学习,认认真真地讨论研究问题,保证学习质量。

第十八条 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时一般不得处理公务、接待客人,除统一组织集中学习外坚持自学,并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具体情况,制定个人理论学习计划,巩固学习成果。

第十九条 学习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为重点,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方法论,学习中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公司的工作任务,研究情况、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

第二十条 每名党委成员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认真记录学习内容、学习心得体会以及解决的实际问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并组织一次学习经验交流会。

第二十一条 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中心组学习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每年向党员、群众和上级党组织通报和报告一次中心组学习情况。

第二十二条 要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际工作。

第五章 党员干部学习

第二十三条 制定年度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集中学习计划由党委制定下发,每月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要做好记录,讨论时要踊跃发言,个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自学计划,并落实到位。

第二十四条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习要有重点,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在学习形式、方法上要灵活多样,结合工作实际经常组织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个人自学,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讲求实效,不拘形式。

第二十五条 除坚持统一规定的学习内容外,可以利用一定的时间,结合形势与任务及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参观、观看录像、调研等活动。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强业务知识、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加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增强对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带头自觉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十七条 建立学习考勤和奖惩制度。每次学习都要认真进行考勤,除特殊情况外,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按时参加由党委(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书记请假,事后必须进行补课,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将与年终目标考核挂勾。

第六章 党员管理第二十八条 党员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九条 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期、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三十条 党员每年必须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 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它原因等,需从一个单位转到另一个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如有工作调动,原单位党组织应负责对其做出鉴定。凡是预备期满,还未办理转正手续的预备党员,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需要延长预备期或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由原单位党组织在转移组织关系的同时,将延长预备期理由或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因以及能否转正的意见,向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以书面形式介绍清楚。他们的转正问题,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办理。

第三十三条 凡外单位调入本公司的预备党员,入党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到转正时间要及时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入党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党组织需要对其全面了解,作进一步的考察,必要时可增加三个月到半年考察时间,然后再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

第三十四条 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对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的负责人,要予以免职直至必要的党纪处分。

第三十五条 对下岗、休产假、因病卧床、行动不便的党员(在岗),党支部要主动关心照顾,并指定党员与他们联系。党员个人(丧失表达能力除外)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等方面情况。

第七章 党员发展

第三十六条 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第三十七条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第三十八条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至二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列为发展对象。

第三十九条 列入发展对象的人员要参加公司党委或局党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第四十条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第四十一条 二十八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四十二条 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第四十三条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四十四条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四十五条 将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讨论、表决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八章 党内组织生活

第四十六条 党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研究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和发展党员等工作,对党支部的近期活动作出安排。

第四十七条 党小组每月安排一次活动,主要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向党员布臵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检查党员执行党总支决议和完成党支部所分配工作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

第四十八条 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包括党课),传达上级党组织指示,布臵工作,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党员行政领导干部通报业务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第四十九条 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开展有关增强党性观念的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党课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力求生动活泼、注重实效,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带头讲党课,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

第五十条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报上级党组织同意。第五十一条 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严格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每名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双重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本人思想、学习、工作,履行党员职责等情况,党员之间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党支部或党小组对每一次组织生活(会议),都要事先有布臵,事后有检查,认真考勤,详细记录,保管好有关活动资料。党委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负责检查督促,必要时可由公司党委集中组织开展活动。

第九章 党内监督

第五十二条 实行党内监督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平等、积极预防的原则,切实抓好党内监督,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五十三条 党委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能否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决议、决定;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战线,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推荐、任用干部;

7、能否为政清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制度办事;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

第五十四条 实行党内监督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向党员公布。

第五十五条 实行党内监督要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个党员每两年参加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照评议内容和要求,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查找不足,接受批评,改正缺点。

第五十六条 实行党内监督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第五十七条 实行党内监督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委成员对各党支部工作要有分工,明确责任,认真抓好监督工作,一旦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章 党风廉政建设

第五十八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指示。

第五十九条 坚持公司班子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员工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公司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六十条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落实,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组织领导,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六十一条 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经理负全责,领导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业务工作,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人,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贯彻落实,每年至少听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一次。对上级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按时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

第六十三条 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公司纪委要根据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协助公司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度和具体实施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落到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每年至少对党员和群众组织进行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

第六十四条 认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完善党内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的民主评议制度、报告制度经及档案管理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六十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对违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要视情节追究责任。

第十一章 民主评议党员

第六十六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不蓄意整人;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允许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要把评议意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坚持平等的原则,不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评议标准上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

第六十七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情况,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市场经济理论及法律、法规知识情况;

2、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支部活动情况及交纳党费情况;

3、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4、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法规情况;

5、执行党的决议,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国家之间的关系,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的情况;

6、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情况;

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情况。第六十八条 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第六十九条 按照市委和市建设局党委的要求,采取自我评议、党员互评、群众测评、支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评议结束后报公司党委进行审定。

第七十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

1、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民主评议,严肃认真,态度端正、务求实效;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以后,党委(支部)要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二章 党建工作联系点

第七十一条 党建工作联系点的基本要求:

1、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要联系至少1-2个党支部;

2、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 2-3 次,每年切实帮助解决 1-2 个实际问题,并每人撰写至少 1 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记录簿;

3、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改进作风,真正沉下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既宣传教育群众,又学习基层群众的高尚品格和聪明才智,联系方法可灵活多样,可以定期到点上了解情况、可以集中一段时间蹲点调查研究、可以直接参加基层的有关重要活动。

第七十二条 党建工作联系点的基本任务:

1、帮助联系点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及各联系点的实际情况,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规划,并经常督促检查联系点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

2、调查分析联系点党建工作涉及两个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切实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

3、指导联系点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推动联系点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促进联系点党建工作更好地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4、总结、推广联系点加强党建工作以及抓党建、促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第七十三条 党建工作联系点的检查督促:

1、公司党委要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坚持每半年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定期组织联系点工作的汇报交流;

2、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带头深入入基层,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3、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第十三章 党员联系群众

第七十四条 党委委员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党委委员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人,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党委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第七十五条 党员自定或由党委、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联系 1-3 名群众。

第七十六条 党员每月至少找联系对象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七十七条 党员要经常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及时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他们的思想脉膊,做好思想工作,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第七十八条 要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发现苗头要及时做工作,使矛盾妥善得到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第七十九条 党委(党支部)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密切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和教育。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基层群众保持联系,做群众的贴心人。第八十条 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党员联系群众手册上,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党委对党员联系群众的执行情况要进行检查,年底要进行总结。

第十四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十一条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工作,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公司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十二条 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每月一次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文件,帮助党员群众了解时事、政治,增强政治敏锐力和思想素质。

第八十三条 建立季度分析员工思想状况制度。每季分析一次员工的思想状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十四条 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党支部要经常根据党员、群众的思想动向,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每月反馈信息至少要一条以上。

第八十五条 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1、要使领导成员之间、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补充、互相谅解,进一步增进友谊,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形成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

2、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与党员、群众谈心一次以上,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每年帮助党员、群众办一件以上实事、好事;

3、领导干部之间要经常谈心交心,谈心时要本着坦诚相见、实事求是、和谐共事、增进团结的原则和目的。

第八十六条 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中心组学习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每年向党员、群众和上级党组织通报和报告一次中心组学习情况。

第八十七条 要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际工作。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第八十九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第7篇: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站党务工作机构为站办公室,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届期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本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每年年底向局党组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班子按期换届,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二、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月党建工作。

三、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布臵党建工作任务。

四、年底召开党员会议,报告支部工作。

五、支部成员应对干部职工进行帮助,经常分析工作情况,加强个别指导。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知识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它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站党支部每年要举办1-2次党风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率达到100%。

二、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支部每半年要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上级党委报告,及时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三、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教育或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处党员的违纪行为。

四、搞好党员干部的自查自律工作。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考评工作,对全体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要求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装入党员个人档案,并报上级党组织。

五、年内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检纪员报告工作。党支部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和维护机关良好的风气。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一、组建由党支部成员组成的监督检查组,对站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明确五项监督检查内容,落实监督检查职责。即帮助党支部对照党建目标责任书,拟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参加并监督检查开展好“三会一课”和专题主生活会;监督检查党支部完成党组织设臵调整、党员管理、党务公开等工作;监督检查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夯实基础工作;为党员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制定三项制度,确保监督检查见实效。即建立考核制度,要求监督检查组各成员每月至少深入科室检查或指导党建工作一次,并详细记录每月的监督检查要点和开展情况,确保监督检查组成员能切实担负起检查指导的责任;建立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将召开一次党建工作监督检查组工作会议,围绕党建“创建”目标,破解工作中的难题,推动血站党建工作上新台阶;建立工作任务“菜单”制度,根据上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要求,站党支部每季度下发一次党建工作任务计划“菜单”,要求监督检查组成员围绕“菜单”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党建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为加强血站党支部建设,切实搞好党建工作,促进党支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与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的顺利进行,成立站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站党支部书记、站长董钧铭同志任组长,副县级纪检员周英同志、副站长周训文同志担任副组长,党支部委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副站长周训文同志任主任,杨敏同志任专干,负责对站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考核、计分

1、考核对象。站党支部。

2、考核内容。组织机构、作风建设、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党员评议(创先争优)、组织生活、会议记录、活动开展、党费收缴共10项。

3、计分方式。以上内容,每项计分为10分,总分共计100分。

4、考核办法

党建工作考核,采取半年考核与年度总考的方式进行,结合平时党建考核工作办公室对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半年考核时间为每年7月,年度总考时间为次年元月,由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任主考,考核工作办公室协助,根据半年考核和年度总考的结果,判定支部为合格或不合格。分数界定为:70分以上为合格,69分以下(含69分)为不合格,不合格必须限期进行整改。

三、相关要求

1、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考核,并做好对考核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要对照考核指标认真抓好支部的工作,通过考核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真正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实践“三个代表”思想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2、考核将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评价支部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

3、本办法由党建工作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落实制度

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无偿献血工作实际,细化党建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血站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展好“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二、理顺领导班子的管理体制。

三、要抓好党建工作的学习。

四、加强业务骨干队伍建设。

五、做好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六、选好配强党务工作者。

党务公开制度

我站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要求,为规范全站的党务工作,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六大、十六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全站的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站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1.党的组织设臵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

2、党支部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3、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4、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 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6、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7、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8、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9、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支部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支部会议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条例》要求执行。

四、公开的时间和形式: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文件、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1.党组织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 9 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2.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有效途径,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形式。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需要和市中心血站党员队伍的实际,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对本站的党内生活会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党员大会。站党支部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向党员通报血站党建工作情况,提出做好血站党建工作要求或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二、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要求;通报和部署本周工作。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局党组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组织党支部成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同志讲话;听取各位支部成员的工作汇报;审批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安排部署今后的工作以及讨论应由党委会决定的事项。

三、民主生活会。站党支部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汇报思想,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四、党课。原则上每半年安排一次党课。除站党支部统一安排的党课外,各位党员应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党课自学。

党内民主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党员会议,使全体党员干部都能参与党支部管理,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二、党员会议制是在站党支部领导下,党员干部实行民主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一种正常渠道和法定的基本形式,对站党支部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对站党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党员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定,监督评议党员干部职工。

三、站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会议报告党支部工作,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党支部开展的工作

四、站党支部成员加强对党员的领导,保证党员会议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五、党员会议是党员民主管理的形式,是党员干部发扬民主、确立主人翁地位、调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性、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团结的重要措施,是党内民主科学管理体制中职责权相统一的责任制。

六、健全民主管理档案,每年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一次各项工作的落实情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按照党章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臵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决议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遇到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听取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等。

4、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

5、党支部会必须有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举行。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未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等。

4、党小组会的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洁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小组会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四、党课

1—2个月上一次党课,党支部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内容根据上级党委部署或自行确定。要结合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任务,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进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党课效果。

同时,建立使用好“四簿一册”,即支部会议记录簿、党员大会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党课记录簿和党员登记册,确定专人进行记录和保管,记录内容要分门别类、具体翔实,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议题和所作决议等,做到党员的各种活动情况、作出的决议都有据可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血站及血液事业发展规划;

2、血站各项规章制度;

3、站党政工团工作计划;

4、血站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6、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7、站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8、政务公开工作;

9、血站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与血站及血液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站长信箱、通过站长接待日、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血站及血液事业发 15 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站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几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3、坚持每年召开两次干部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站长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

4、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党员纪律

一、政治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组织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三、财经纪律: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财务、经济政策和制度。

四、群众纪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五、保密纪律:指党和国家规定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科技成果等不得公开的,必须严守秘密。

六、宣传纪律: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七、认识纪律:指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守党和国家规定的原则、方针和政策。

八、外事纪律: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党派的关系。

党员管理制度

做好日常的党员管理工作,是站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之一,也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主要一环。

一、要求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支部活动,积极发言,做好记录。

二、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主动按时交纳党费。

四、党员每月至少要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反映群众正当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支部要认真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考察,每年中、年末分别进行初评和总评。每个党员在年中、年末都要写出总结,记入本人档案。

七、党员必须做好本职工作,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党支部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党支部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党支部要经常听取支部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让党员对党支部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部分事务有必要的了解和参与。

二、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支部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支部或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成员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站内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下评上”活动,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并由党支部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党费收缴规定》),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1.在岗党员: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构成,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2.离退休人员党员: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党员自愿交纳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二、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三、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将基层党组织工作臵于全体党员的监督之下,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特制定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一般是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同时,也可以在某项全局性重要工作结束时进行专题报告。

二、报告工作原则上在支部大会进行。

三、报告人通常是书记本人,涉及专项工作也可由分管委员报告。

四、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以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等。

五、报告工作之前,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报告内容。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有针对性。报告结束后,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研究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利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

六、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以便了解党的工作,加深对党的认识。

党员服务群众制度

建立健全使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在理论上不断深化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本站党支部从实际出发,在构建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过程中,紧紧围绕抓好群众利益、抓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载体创新,按照“贵在体现长效”的要求,着力于察民情、知民意、分民忧、解民难,制度了本制度。

一、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按照落实责任、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区分情况,根据政策,积极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加强同广大干部职工的联系。

二、完善干部职工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建立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向全站干部职工公示和责任追究的机制,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完善干部职工参与监督评议机制。完善评议制度,启动干部职工评价站党支部工作,职工代表直接参与监督评议考评打分,对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行业风气、廉政勤政等方面每年进行一次评议。

四、建立党员干部参与基层采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切实解决全体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把建设“学习型血站”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通过思想上、工作上树立学习型风气。

六、站党支部结合无偿献血工作实际,建立村寨帮扶工作。定期到帮扶村寨——紫云县板当镇小寨关村进行慰问帮扶,解决村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两个务必

1、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

2、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四大纪律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2、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3、严格遵守党的经济纪律;

4、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

五个不许

1、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不许“跑官要官”;

3、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4、不许参与赌博;

5、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五个坚决

1、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2、坚决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3、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

4、坚决维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威;

5、坚决确保政令的畅通。

五个决不允许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4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党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

5、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

八荣八耻

1、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2、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3、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4、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5、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6、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7、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8、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八项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各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三、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站党支部会议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五、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七、发展新党员以“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中专以上。

八、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

九、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内表彰奖励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一切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服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规定,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为了不断地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主义觉悟,发扬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防止和纠正党员干部的违法失职行为,以切实保证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在对于党员干部的表彰奖惩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坚决地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单位的决议、命令和规章制度,切实地完成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爱护和保卫公共财产,保守机密,树立勤俭朴素、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

二、凡党员干部有下列表现的,应该予以奖励:

(一)忠于职责,成绩优良,遵守纪律,起模范作用的;

(二)在工作上有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单位效益有显著贡献的;

(三)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单位和群众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四)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公共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五)同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六)其他应该予以奖励的。

三、奖励分为: 记功、授予奖品或者奖金、通令嘉奖四种。这几种奖励可以单独作用,也可以同时并用。

四、记功、授予奖品或者奖金,由本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通令嘉奖,由省、市工作主管部门给予。

对于工作人员的奖励,应该在会议上或者公示栏上宣布。

五、党员干部有下列违法失职行为,尚末构成犯罪的,应该予以纪律处分,如果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也可以免予处分。

(一)违反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和单位的决议、命令、规章、制度的;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三)不服从上级决议、命令,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

(四)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

(五)拨弄是非,破坏团结的;

(六)丧失立场,包庇他人的;

(七)贪污盗窃公共财产的;

(八)浪费公共财产,损害公共财物的;

(十)泄露机密的;

(十一)腐化堕落,损害单位形象和威信的;

(十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

七、站党支部对于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在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纪律处分的时候,必须本着严肃和慎重的方针,按照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参照本人平常的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或者免予处分。

对于违反国家纪律,使单位和群众的利益遭受到一定的损失,仍然可以继续从事现在岗位的人员,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造成单位和群众观点利益的重大损失,不能继续从事本职工作的人员,可以给予降职或者撤职处分。如果无职可降或者无职可撤的,也可以给予降级处分。

对于严重违法失职,屡教不改,或者蜕化变质,不可救药,不适合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对于其中的某些人 28 员,为了使其有最后悔改的机会,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宽处理,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

八、党员干部违犯法律,情节轻微,不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以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或者经过批评教育后免予处分。

党员干部经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徒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对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其职务也自然撤销。

九、站党支部发现所属党员干部违反纪律,应该给予纪律处分的时候,必须迅速处理,不得无故拖延,一般应该从发现错误之日起,半年以内给予处分。如果情节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至迟不得超过两年。

十、站党支部处分任何工作人员,需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备案,应该对其所犯错误的事实认真进行调查对证,并且经过站党支部会议讨论,作出书面结论。在讨论的时候,应该通知受处分人出席申述意见。纪律处分经决定或者批准生效后,应该书面通知受处分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党员干部犯了严重的错误,在处分没有决定或者批准以前,不宜从事现在工作岗位,上级党组织或者站党支部可以先行停止其职务。

十一、党员干部对所受纪律处分不服的时候,应该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向纪检室要求复议,并且有权直接向党组织申诉。纪检室对于受处分人的申诉,应该认真处理。对于受处分人给上级党组织的申诉书,必须迅速转递,不得扣压。但是在复议或者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十二、本规定适用于本站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十三、本规定由纪检室解释。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党员考核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站共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相关要求,结合我站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项考核制度,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一、管理办法

考核工作由站党支部负责统一部署、全面安排,下设考核评审小组,由站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纪检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党员)担任组员。

二、考核时间

实行年度考核制,每年12月对党员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对象

本站全体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四、考核内容和措施

考核对每个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设基准分6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工作情况、日常行为规范各占15分。

(一)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1)支部会议出勤率:基本分3分

①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以此类推,四次(含)以上得0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2分。(2)支部会议的表现情况:基本分3分

①提出有建设性提议并获支部成员肯定和采纳的加1分。(3)支部活动的表现情况:基本分4分①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3分。(4)思想汇报情况:基本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三个月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正式党员此项为满分)5分

①思想汇报要求主题思想突出,有独到见解或有创造性建议。出现抄袭现象扣1分/篇。

(二)党员的学习

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杂志、报刊上发表的,依次加5分/篇,3分/篇,1分/篇。

2、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敬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

3、党员在《安顺工作》或其它刊物上发表一篇报道加1分/篇,在省级报刊、杂志、网站上发表分别加3分/篇,国家级加5分/篇。

4、在各种理论刊物上发表论文加分情况参照报道执行。

(三)党员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全局利益摆在首位。

2、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组织活动中有表现突出,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加1分/人/次。

(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认真遵守我站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

加重处理。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支部通报批评扣考评分3分/人/次。

3、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科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在科室的不良卫生情况被站领导批评的,对相应党员扣考评分1分/人/次。

五、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考核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

1、综合考评分数列前两名的评定为优秀

2、综合考评分数在5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

3、正式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经支部会议讨论,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如两次以上(含)不合格视具体情况,处以党内相应纪律处分。

4、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经支部会议讨论,延长其预备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考学、述学、评学制度

一、全站党员干部每年年底参加考学、述学、评学活动。

二、学习考核内容:

1、知识掌握情况,包括参加集中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站党支部的学习情况,以及自学本岗位业务知识情况。

2、学习表现,包括参加集中业务学习和站党支部的学习情况,自学必读书籍、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情况。

3、学习成果,包括在党报党刊、政工信息中发表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工作体会等及运用理论正确决策、解决问题、促进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效果。

三、学习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底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步骤是:

1、填写《考学、评学、述学情况登记表》;

2、全体党员在全站干部职工会议上述学、评学;

3、查阅干部个人的学习记录与资料;

4、由站党支部对考核者进行评议鉴定,并确定考核结果的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提拔使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五、凡不按规定参加考学、述学、评学的干部,其学习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档次,并提出批评。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每位党员要联系一名以上的职工群众,以保持党组织同群众的经常联系。

一、主要联系对象: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供党支部参考;二是经济困难的职工,主要是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帮教对象,要经常关心和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引导他们转化。

二、联系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倾听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或要求,帮助群众提高思想觉悟,不断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

三、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助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

四、党员每两个月至少与联系对象谈一次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找出不足,鼓励进取,并及时倾听党组织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六、党支部每年集中检查一次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把检查结果做为评选“排头兵”活动的主要依据。

党员培训制度

为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我站全体党员必须根据站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参加政治理论的学习,努力学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

二、参加学习的党员,须接受政治理论学习考勤制度的统一管理,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两次作一次旷课论处),旷课两次以上按不合格处理。

三、上课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讨论,讨论前写好发言提纲;在科室讨论的基础上,选派代表在政治理论学习会上交流。

四、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联系个人思想实际,认真写好学习心得。

五、站党支部将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培训的情况作好记录,作为年度考核存入档案。

党员上党课制度

1、党课是用讲课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党内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

2、党课内容主要是以党章为基本教材,系统地向党员讲授党的基本知识,使党员增强党的观念。

3、党课须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教育,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

4、党课教育要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以统一党内认识,推动当前工作。

5、站党支部要认真制订年度党课教育计划,确定每党课的时间、内容、形式及主讲人。

6、站党支部根据年度党课教育计划做到一个季度安排1—2次党课,出席对象有全体共产党员、发展对象,亦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外群众参加听讲。

7、党课的主讲人必须按照确定的主题认真备课,认真讲课,并布臵适量的思考题。

8、全体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听好党课,做好笔记,接受教育,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也不得迟到或早退。

党员谈心制度

坚持党员谈心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形式,通过谈心活动,党支部可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解决党员思想上、认识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一致。同时,党内同志之间、领导与被领导者之间可及时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加强团结,促进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一、组织形式

党员谈心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由党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定期进行谈心。

二、谈心时间

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对全体党员谈心一次,如发现党员思想和工作中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与党员谈心。

三、谈心内容

了解党员学习、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征求党员对支部工作及本单位业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党员提出的疑难问题,指出或批评党员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克服解决。

四、谈心应坚持的原则

一是平等原则,领导者要放弃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党员相处,不盛气凌人。二是诚恳原则,要对人诚心实意,要想别人说心里话,首先自己说心里话。三是契而不舍原则,要不怕麻烦,不怕碰钉子,不怕反复。四是艺术性原则,要善于选择时机,善于掌握分寸,要有进有退,有理有节,找准问题。

党员学习制度

坚持学习制度是党支部向党员灌输革命理论的主要渠道,是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的前提,是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创建学习型血站的重要内容。

一、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重点放在带领党员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文件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

2、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和党的基础知识。

4、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各种业务知识。5学习时事政治,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形势。

二、学习要求

1、党员的集体学习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周保证1次。

2、党支部成员的集体学习在无特殊情况下,每月保证 1 — 5 小时。、全体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准擅自不参加学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应提前向纪检员请假。

三、学习方法

1、做到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正规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要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着眼于努力解决本单位和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党支部在年初和年终要做好每半年的政治学习计划。4、每次学习应事先明确学习内容、学习目的以及主讲人。主讲人必须认真做好备课,力求保证学习质量。

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每两年至少发展一名党员。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必须向上级党组作出检查并说明原因。

二、党支部保持15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常数,经常吸收他们参加党课等形式的活动,增加他们的党的基础知识,并分配一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三、支部指定两名党员培养一名积极分子,要使积极分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他们学习邓小平理论,在市场经济中锻炼成长,奋发向上,尽快成熟。

四、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谨重发展”的方针,按党章规定,做好接受新党员工作。

群众监督制度

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不正之风,规范全站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血站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工作态度、服务意识、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情况,要随时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二、在纪检室设立举报电话,并将举报电话号码向全站公开。

三、建立信访接待制度。指定纪检室负责信访工作,纪检员要虚心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呼声,纪检室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举报电话,并进行反馈,必要时可将结果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四、实行群众监督党员的办法。做到群众监督干部;下级监督上级;经常有意识地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征求意见;定期召开会议,接受监督。

五、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对每次来检查工作,要热情接待,认真汇报,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接受他们的批评和工作指导。

六、进行行风目标管理的群众测评,每年进行一次,采取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公布测评结果,同时要与干部职工的业绩评比和奖金挂钩,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拓宽反映站情民意的渠道,提高直接面对干部群众的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形式。站党支部除继续延续先进性教育活动集中学习期间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到采血一线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外,还在纪检室设立征求意见点。

二、征求意见的内容。通过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了解他们想什么、盼什么,要求党员干部做什么;了解他们对站党支部的工作哪些满意,哪些不满意;了解他们对今后的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的要求。征求的意见由纪检室负责统计、解决,并注意保密。既要倾听到群众的呼声,又要保护群众反映问题的积极性。

四、征求意见的处理。干部群众反映的意见或建议,应认真对待,经站党支部会议研究后拿出处理意见,能解决的马上解决,及时给予处理,并将解决情况及时反馈给干部群众或提意见人,或在适当范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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