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规划局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合肥市城乡规划局”。
合肥市规划局2008年度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年,我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城乡规划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对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局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局系统应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各项城乡规划工作。二是组织人员参加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学习培训班,提高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我局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成立了由局长王爱华为组长,副局长樊劲平、纪检组长葛余祥为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局机关各处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规划局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局系统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樊劲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规划信息中心主任郑建敏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了办公室工作职责:一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二是组织、协调本单位各内设部门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城乡规划信息事项的办理工作。四是组织、协调局保密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政府城乡规划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是指导、督促本单位各内设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及时更新、维护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六是组织编制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七是组织对本单位各内设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八是指导、监督本系统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机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九是处理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等。做到了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工作上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确保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住重点,及时公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我局结合城乡规划工作实际,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公开。依据《条例》的规定,年初制定出台了《市规划局关于开展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要求编制了《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流程等,公开的内容主要有:
(一)机构设置、职责范围、领导介绍及分工、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职能。
(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一书三证)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受理部门及办理结果。
(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与竣工验收管理的依据、条件、程序、分期建设的规划核实要求、受理部门及办理结果。
(五)城市(乡、镇)总体规划、城市(乡、镇)近期建设规划、城市(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城乡规划编制结果。
(六)城乡规划部门政务活动和行业管理的动态信息。在公开以上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前,我局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予以公开,制作公文时同步审查该公文的公开属性,确定该公文属主动公开公文、依申请公开公文或者不予公开公文类型。没有出现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和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政府城乡规划信息损坏、灭失的现象。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要深入、持久、全面地推行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必须以政策为依据,以制度作保证。因此,我局在完善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预审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和备案制度等的同时,依据《条例》,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协调发布制度、第三方征询和责任追究及监督检查制度、实施不予公开的政府城乡规划信息报备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理顺内部工作机制,使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力地促进各项城乡规划工作的有序开展。如在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制度,明确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流程,现场申请可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申请获取政府城乡规划信息。项目已办结的,申请人可到市规划信息中心申请获取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对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的注意事项也有具体的明确。
四、创新形式,扩大范围
根据及时、有效、节约和易获取、易认知的原则,在主动公开的政府城乡规划信息,我们还注重创新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内容。采取的形式主要有:
(一)政府公报或者公开发行的政府(部门)信息专刊。
(二)市政务信息公开网及合肥市规划局网站,接受群众的城乡规划方面的咨询和投诉,及时更新城乡规划资料和数据,方便建设单位和群众及时查询,大大提高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真实性和时效性。目前,我局网站已进行改版,改版后已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政府公众信息网的链接提供平台。今年在市规划局网站上的“规划动态” 栏目上发布报道227篇,“外埠动态”栏目上信息发布274条,“规划许可证公告”栏目上发布37期,“方案审批公告”栏目上发布11期,“项目证前、变更公示” 栏目上发布127个,“竣工规划验收公告”栏目上发布22期,“规划方案展示” 栏目上发布127项,以及其它版块内容的信息维护更新。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
(三)在市城乡规划公示厅设立公开栏,在办公楼一楼的市城乡规划公示厅设立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栏,按要求公布应公开的主要内容,使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
(四)对所有在建项目实行许可后的现场公示制度。如在施工现场悬挂规划公示牌,将月检结果、违法建设在网上公示等。今年1—11月份制作规划公示牌1842块[中公示牌1244块(尺寸:1.5m×2.5m),小公示牌598块(尺寸:1m×1.5m)],与去年同比增加28%。
(五)编制《合肥市规划审批手册》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发放,使大家及时了解城乡规划政策、办事程序。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与合肥电台常年设立“规划之声”专栏,今年合肥电台播报我市城乡规划方面的稿件196篇;经常举办专题电视宣传节目,今年安徽电视台和合肥电视台播报我市城乡规划方面的影像报道33项;向《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合肥晚报》、《晨报》等中央、省市报刊我市城乡规划政策、动态251篇;与《合肥晚报》联合举办“展望——规划”专刊16期。通过大力宣传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城乡规划的有关知识和科普知识,报导最新城乡规划工作动态等,使群众及时了解身边的城乡规划情况,增强城乡规划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监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全面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按规定的期限,准确、完整地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城乡规划信息。今年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城乡规划信息40条。
(八)及时、认真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到市规划信息中心申请获取政府城乡规划信息项目930项,全部是当场、当日办结完毕。因市有关部门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应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标准未能明确,我局在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时尚未收取任何费用,服务对象很满意。
(九)今年按照让《城乡规划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千家万户的要求,不惜投入数十万元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散发各种宣传资料8万余份。一年来,我局共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32余件,省市政协提案56余件。建立了信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和问责制度,全年,共办理信访件1282件次,来访人数849人次,其中集体来访47件次。办理市长热线电话记录单和市长信箱转来的人民建议转办通知单803件次,参加市领导大接访16件次,办理信访复核11件,办复办结率达到100%,排查信访隐患30件次。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共办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11起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起案件败诉。
通过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存在的问题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局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自身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公开的形式仍不够新颖,规划网站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快更新频率等等。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逐步落实整改措施,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做实。
(一)进一步深化对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持续性,将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当作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当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环节,当作提高工作水平、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和重要窗口,当作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措施,增强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不断提高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的水平。
(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城乡规划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2009年度计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通过抓落实,抓实效,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使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持久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市规划局网站建设。进一步做好市规划局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的各类信息,根据工作变化和要求,主动更新完善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加强对政府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督办,通过不定期抽查通报等方式,督促网站管理单位和各相关协助部门落实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体现对外服务、便民服务的宗旨,为加快合肥市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步伐发挥好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