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左旗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林权制度改革文献综述”。
阿左旗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就全旗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集体林地资源及林改涉及的农牧户情况
阿拉善左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地处干旱荒漠区,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区位突出,是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全旗林业用地面积1900万亩(2002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不包括乌斯太和嘉镇),其中:集体林地1768万亩,占林地面积的93%,国有林地132万亩,集体林在我旗林业生态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旗的集体林地包括:有林地1.4万亩,灌木林地551万亩,宜林地1194万亩,其它林地21.6万亩。我旗集体林的特点是生态公益林多,商品林少;灌木林多,乔木林少;低产林多,丰产林少;天然林多,人工林少;林地分布不均衡,森林资源总量少、质量低;宜林地多,林业发展空间大。
全旗现辖11个苏木镇、117个嘎查,林改涉及3722户11874人,其中:公益林改革涉及2018户6762人,商品林改革涉及1704户5112人。
二、林改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林改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自治区、盟、旗林改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我旗林改工作从2009年开始到2012年底全部结束,主要完成集体 1
商品林和公益林的确权、勘界、颁证工作,并制定配套完善的林业改革政策。2009年我旗确定巴润别立镇阿拉腾塔拉嘎查为商品林改革试点嘎查,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完成了全旗集体商品林的主体改革工作,涉及全旗10个苏木镇的77个嘎查,已完成明晰产权19425亩。2010年3月10日,盟行署、盟林业局、旗政府在巴润别立镇隆重举行了集体商品林林权证颁发仪式,标志着我旗林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商品林改革档案已建立,正在开展林权证打证发放工作。
2010年4月,我旗吉兰泰镇哈图呼都格和巴彦诺日公苏木浩坦淖尔嘎查被确定为集体公益林改革试点。盟、旗、苏木镇林改办,SEE协会和北京林业大学多次深入试点嘎查调研、指导,制定了嘎查林改实施方案,2011年1月15日和18日分别通过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2011年3月16日在全盟林改座谈会上,对试点嘎查林改方案进行了讨论,并做了修改完善。确定试点嘎查集体林地明晰产权的方式包括:家庭承包经营、联户承包经营、其它承包经营、集体经营四种。目前已进入现场勘界、实地确认、签订合同阶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我旗林地分布和林业发展实际来看,问题较多、困难较大。一是如何解决公益林普遍存在的“一地两证”问题;二是如何将现行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与阿左旗公益林生态补偿实施办法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如何与退牧还草、搬迁转移等政策及第二轮草场承包期限做好衔接和过度的问题;四是宜林地确权发证问题;五是自然保护区集体林地林改问题。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林改实践中需要不断探索和加以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林改中存在的问题,我旗应主要采取以下对策。一是集体公益林改革必须坚持在遵循《阿左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办法》的前提下进行。二是林地承包期限与第二轮草原承包期相一致。三是以小班为单位进行联户承包,林权证由嘎查统一管理,承包户与嘎查签定林地承包管护合同。四是我旗计划将两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集体公益林地列入此次林改范围。五是嘎查机动公益林地不再划分到户,由嘎查统一经营管理。六是集体宜林地林改难度大,也不利于今后进行大规模生态建设,此次不列入林改范围。
三、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度,农牧民补偿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
国家每年下达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为4.75元/亩,我旗具体使用情况为:用于专职护林员的工资或劳务性费用补助标准为每亩3元,用于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或劳务性费用补助标准为每亩0.5元,补植、抚育及防火费原则上控制在每亩1.25元。由于我旗农牧民承包经营草场面积的差异大,我们结合我旗实际,研究制定了《阿左旗公益林生态效
益补偿实施办法》,按人口发放补偿费。虽然我旗已将专职护林员的工资(3元/亩)用于发放农牧民补偿,但随着政策覆盖范围的扩大和纳入补助政策农牧民数量的增加,这部分资金已经不能满足农牧民补偿资金的发放。下一步我们将健全和完善补偿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充分做好我旗公益林提标扩面工作。
今后,我旗应从调整农牧区生产关系、解决“三农三牧”问题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全盟林改试点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阿拉善这种特殊条件下的林改模式,扎扎实实推进集体林改工作,真正做到通过林改,实现生态受保护,农牧民得实惠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