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_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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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3日在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立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检察工作经受考验、开拓进取的一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成绩,为维护首都及朝阳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三保”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保障作用 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检察职能,拓展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新途径。

(一)注重改进执法方式,保障区域经济平稳发展 自觉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在办案中对劳资、债务、合同纠纷尽可能依法通过调解、和解等方法解决,竭力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在确有必要使用时认真考虑企业和投资人合法权益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如何得到保障,尽量减少因司法调查给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因素,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突出打击重点犯罪,促进市场公平体系建设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活动,深挖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领域犯罪案件,依法查办北京住总集团北宇物业服务公司原总经理刁某挪用公款450万元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针对城镇建设领域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商业贿赂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9件9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成功办理以传销手段向不特定群众销售奶牛的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达2.5亿元,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三)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

一是针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二是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机制,加大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群众生存环境和侵害民生的各类犯罪打击力度,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办;三是严格规范举报工作程序,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畅通,着力查办执法不公背后隐藏的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四是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规范检察环节和解工作,与政府信访部门实现工作对接,形成大信访格局,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an> 深入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受教育学生近900余人次;首创检察建议约谈机制,在发送52份检察建议书的同时,对受建议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将“事后治疗”与“事前问诊”紧密结合,收到较好社会效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受到王岐山等中央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积极促进北京市金融系统推行一系列防范和治理融资欺诈行为的举措。

二、围绕确保“平安国庆”任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按照“平安北京”、“平安国庆”目标要求,做好检察工作的统筹规划,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统筹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的关系,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宽严相济,促进和谐,保证质量”的工作思路,切实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筑牢检察机关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进一步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942件3860人,提起公诉3491件4483人。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共批准逮捕以上重点犯罪560件657人,提起公诉653件780人。对在国庆演练交通管制期间冲闯管制区域,打伤民警的被告人李文斌,依法快捕快诉,有力维护国家权威。

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以及因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已化解的,依法从宽处理,体现人文关怀。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92人,对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80人,同比分别上升43%和48%。积极开展不捕案件答疑说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集中办理、刑事和解机制改革,在政法委的协调下,推行公、检、法三机关联动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打造轻刑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促进社会和谐。

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采取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措施,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线索493件,受理民事申诉案件44件,刑事申诉案件38件,接待来访群众487批1069人,其中集体访10批441人,成功化解一起200余人集体访事件。高度重视“两节两会”、“7·5事件”、“国庆前夕”等敏感时期的信访接待工作,制定专门工作预案,成立敏感时期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小组,成功排查、化解长年缠访、闹访案件,实现全年“无非正常访、无群体性事件”的目标。

(二)统筹查办职务犯罪与侦防一体化的关系,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0件3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4件2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7人。

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根据高检院、市检察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抓衔接、打节奏”的办案思路,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方法,深入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大案10件15人、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5件5人。重点打击高校领域职务犯罪,共查办此类犯罪案件7件9人,成功办理某高校学工部部长许中华利用招生就业环节管理漏洞受贿7.3万元案,区教委组织各高校旁听案件庭审全过程,起到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继续完善办案机制。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针对案件线索少、发现难、查证难等实际情况,依托“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机制”,与区环保局等单位建立联系机制,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注重深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失职犯罪,第一时间介入中央电视台“2·9”火灾事故调查,依法立案侦查5名犯罪嫌疑人。积极贯彻“侦查一体化”工作思路,配合外省市和本市检察机关协查案件17件,不断深化司法合作。

深入拓展预防途径。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积极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办法。结合服务新农村建设,依托“区国家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网络”,与区纪委、区农委联合开展“农村廉政文化基地建设”活动,专门制作“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警示”展板和宣传手册。总结奥运工程预防成功经验,构建“检察机关—重点行业—专家”三位一体预防模式,结合全市廉政风险防范活动,在市国资委职务犯罪预防网络朝阳小组内深入调研,得到市国资委领导批示、转发,职务犯罪预防力度不断加大。

(三)统筹强化监督与接受监督的关系,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认真贯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监督工作的决议》精神,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严格做好自身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逮捕18人,追诉5人,依法退回补充侦查或自行补充侦查454件。根据高检院部署,深入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对2009年办理的千余件案件进行复查,针对暴露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完善相关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5件。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11062人次进行交付执行检察和收押释放检察,开展各类安全防范检查220次,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检察和羁押期限检察587人次。

严格做好自身监督。完善业务部门、案件督察部门、检察委员会和检察长四级监督网络,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执法办案监督。坚持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双报备”,撤案、不诉“双报批”制度,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监督。推进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和错案责任追究,强化对检察队伍的监督。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对会议、保密、着装、考勤等方面日常检务督察,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督。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推行答疑、释法说理工作制度,明确说理案件的范围、内容、形式,自觉接受诉讼参与人及其家属的监督。建立健全特约监督员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50余人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参与调研座谈和执法检查,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完善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工作机制,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围绕专业化建设方向,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按照“政治建检、人才兴检、文化育检”的发展思路,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紧紧围绕“政治坚定”要求,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推进“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各部门“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改进执法作风。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全院党员、各党支部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慈善协会组织的“共产党员献爱心”活动中,全体党员自愿捐款28000余元,党员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构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认真查找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风险,建立全面覆盖、层层管理、重点防控、责任到位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廉洁从检。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紧紧围绕“德才兼备”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以提高领导班子领导水平和能力为重点,大力强化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班子学习力;注重学以致用,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参与办理案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改进执法作风,切实提升班子战斗力;积极发挥民主决策的优势,走群众路线,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增强班子凝聚力;在年初荣获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荣誉基础上,制定《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009—2011年发展规划》,明确新的争创目标,激发班子创新力。

(三)紧紧围绕“业务精通”要求,全面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以培养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办案骨干、岗位能手为目标,加速检察人才建设。拓展人才培养模式,建立“CYPP发展团队”,下设包括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和专项人才三类人才库以及一个青年检察官训练班,分层次和类别开展培训,促进人才成长。拓展教育培训方式,选派20余名同志参加各类学术研讨活动,在各级刊物公开发表调研文章67篇;深化产学研基地建设,两名资深检察官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联合开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试点项目”研究,积极推动立法;邀请专家、领导、骨干举办公诉论坛、反贪论坛,就青年检察官如何更好成长成才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组织全院900余人次参加培训活动,努力营造“勤学为荣、不学为耻,争先创优、充满活力”的学习氛围。

(四)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要求,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积极践行“关注健康、快乐工作、构建和谐”检察文化建设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拓展检察文化的组织形式和实践载体。开设检察长直通车,搭建干警与院领导交流的网络互动平台;编辑“检察文化建设丛书”,展示检察文化成果;举办诗词赏析、心理健康讲座等一系列文化活动,提升干警素质修养。始终坚持对“文化育检”的新探索,将开展文化社团活动与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队伍素质、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以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和队伍凝聚力,推动检察事业向前发展。

一年来,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荣获首都先进检察院、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等10余项市级荣誉。成绩的取得,既是全体干警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结果,更是区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党和人民的期待,检察工作还有很多有待提高和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队伍的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与形势要求还有差距,部分检察人员依然存在就案办案的倾向,不能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三是检察工作强度与干警保障机制还不匹配,办案力量不充足、案多人少的矛盾仍很突出,一些检察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我院将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保增长促发展,着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着力维护公平正义,着力深化检察改革,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继续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为首都和朝阳区/span> 一是要更加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切实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的新思维、新要求审视检察工作,进一步解决影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更加积极主动地为首都及朝阳区工作大局服务。牢牢把握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努力开拓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新途径、新方法,把服务大局的成效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结合点,着力保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的落实,为首都及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是要更加扎实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扎实推进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注重深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职务犯罪,以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四是要更加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工作改革。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下发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2009—2012年工作规划》,从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发,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分析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不断探索和建立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新机制,研究检察机关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等的法律监督新途径,进一步整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进符合检察工作特点、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符合人民群众利益和愿望的检察制度建设。

五是要更加坚定不移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纪律”为标准,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以“关心干警、关爱干警、关注干警”为着眼点,全面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共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2010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切实担当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守护者的职责,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服务和保障“首善之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词解 释

1.法律监督职能: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种专门的权力,是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采用诉讼手段及其他监督手段,对执法、司法、守法活动实施检察以及督促纠正违法的专门性国家活动,包括:刑事案件侦查权、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公诉权、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民事审判监督权、行政诉讼监督权等。

2.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案件情况的不同,严格依法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因婚姻家庭、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以及未成年犯罪、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实现宽与严的有机统一,教育挽救被告人与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刑事案件和解机制:是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轻微刑事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认罪、悔罪,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后,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情况,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处理或建议法院从轻处理的一种案件办理机制。

4.侦防一体化:是指侦查部门在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预防部门适时介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5.“抓衔接、打节奏”办案思路:是指反贪办案工作中,抓好侦查工作各环节的紧密衔接,提高办案效率,注重办案效果,有效推进侦查办案工作的思路。

6.“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方法: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反贪侦查工作实践所总结出的,通过集中查办特定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深入研究总结该类型贪污贿赂犯罪总体发案规律和特点,提高办案效率,持续深挖犯罪,以达到最大限度查处该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目的的工作方法。

7.侦查一体化:是指在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各级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组成有机整体,对侦查力量、情报信息、侦查装备实行统一调度使用,对重大复杂案件、重要侦查活动实行统一组织指挥。

8.《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监督工作的决议》:针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而诉讼监督工作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2008年市检察院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深入调研五年来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整体情况的基础上,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在全国检察机关产生重要影响,为进一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9.“双报批、双报备”制度:是指为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的监督制约,提高办案质量而实行的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和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制度。

10.检务督察:是指检务督察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的督促检查和督促落实。检务督察制度,是检察机关内部的一种监督模式,是完善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举措。检务督察制度的最大特点是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督,具有动态性,旨在达到从源头上防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目的。

11.“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2008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系统部署开展的一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内容是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开展大学习、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使广大政法干警进一步统一对政法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12.“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为民实践活动:2009年4月,此项活动在北京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启动,旨在通过为民实践活动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13.《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009—2011年发展规划》:继2009年3月被最高院评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后,我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讨论,要求全院在荣誉面前保持清醒,找准定位,要以荣誉为新的起点,在新的形势下,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争做公认的一流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制定出台《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009—2011年发展规划》,《规划》由总体思路和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三个部分组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检察工作指明方向。

14.“CYPP发展团队”:全称为“朝阳院专业化人才发展团队”,团队下设包括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和专项人才三类人才库,以及一个青年检察官训练班,旨在通过对各类人才的分类管理和动态考核,打造一支高素质、可持续发展的检察专业化人才队伍。

15.“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试点项目”:该项目是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联合进行的一项司法改革试验,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检察院等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该项目于今年一月启动,目前我院已经完成了项目论证、成立了项目课题组、拟定了活动计划。今年进行的主要是项目启动和培训工作,计划于今年底、明年初开始在我院选取部分案件进行实证试点活动。近期我院完成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证研究》课题初稿,下一步将围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体实施细节问题展开研讨。稍远期拟制定出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草案稿。

16.“检察文化建设丛书”:该套丛书共分《春雨润物望秋实》、《春风拂案牖新知》和《春雷鸣涧彻法义》三集,分别汇总了我院近年来在检察文化建设、学习型组织创建和检察宣传工作方面的实践成果和经验总结,该套丛书在编撰过程中得到市检院、区委政法委有关领导的高度关注,市检院慕平检察长还为《春雨润物望秋实》一书题写了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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