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云浮市物价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云浮市物价局(以下简称市物价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管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所列统计数据自2008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云浮市物价局门户网(http://wj.yunf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物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翠玉区13幢二楼,邮编:527300,电话:0766—8182332)。
一、概述
2008年,市物价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得到全面规范,价格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市物价局以信息公开为重要抓手,充分利用价格信息资源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服务企业和群众。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条例》要求,市物价 1
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和其他分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收费(价格)科、检查所、监测中心、价格服务中心为信息公开主要工作科室,承担提供信息资料等基础工作。确定各科室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科室内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工作,确保职责落实到人。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引,及时编制了《云浮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云浮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梳理、收录了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信息等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随工作实际不断更新。这些内容已通过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刊载等形式发布。二是认真研究制定《云浮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从组织分工、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公开信息的基本程序、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基本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目逐一作出规定,有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运作。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要求和审查程序进行细化规定,明确属于公开范畴的政策性文件。三是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定了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分别规定了主动公开信息的拟办、审查、审批、移交(分类编排、编加索取号、制作网页等)、发布、留存等流程,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提供和指导
2申请、接收申请、办理、答复、留存等流程;除按照市府办公室的要求,规范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登记回执、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等格式文书,还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作了主动公开信息材料移交清单、公开信息申请办理记录表等文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三)提高公开载体建设水平。一是不断完善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价格信息网、三农价格信息网的传播优势,作为主要的信息公开载体,快速、广泛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二是不断完善窗口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价格服务中心的窗口作用,加强与群众的直面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市物价局工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公众并可通过门户网站,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农价格信息,包括各地涉农价格、涉农收费政策等。
(二)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类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云浮日报等媒体经常发布由市物价局提供的价格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市物价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有关的收费管理情况
市物价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所需的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同时,市物价局严格依据《条例》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法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所涉收费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对我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问题,进行认真监督和规范。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没有与市物价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一年来的积极实践,市物价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仍面临着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的把握不够准确,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程序不够便捷等问题。为此,市物价局将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重点细化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范要求,严格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程序规定,切实增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
4录管理系统,增强网上申请、查看回复等在线交流互动等服务功能,积极探索更多的便民途径。充分地发挥服务中心的窗口作用,提高信息申请指引、受理和回复信息公开咨询等服务质量。注重发挥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公开载体的作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