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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1年秸杆禁烧工作情况总结的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为切实做好2011年秸秆禁烧工作,防止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确保机场、主要交通干线交通安全,我省于8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秸秆禁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扎实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维护青海良好形象,省环境保护厅及时向各地转发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强化责任,督促检查,使全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近2000人次,制止秸秆焚烧行为80多起。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责任落实到各县、乡镇政府,专人具体负责。西宁市、海东地区环境保护部门加强与乡镇政府协调联系,把相关责任落实到乡镇,实现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全面落实“五定”要求(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抓好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
为使禁烧工作收到实效,营造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自觉遵守禁烧规定,全省采取张贴政府通告、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等,做到家喻户晓。海东地区在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横幅42条,在显要位臵张贴标语370条,田间地头向群众发放宣传单4000份,村务公开栏办板报200期;西宁市环保局联合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2011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700份,发至各村各户,并采取会议传达、张贴标语、走街串户等宣讲形式,广泛进行宣讲。
(三)突出禁烧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省环境监察总队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多次派出督查组对西宁市、海东地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通知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焚烧秸秆现象不再发生。西宁市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组建联合检查组,进村入户,示范引导,不断加大检查和夜间巡查力度。海东地区在农作物收割期间,以109国道、宁互公路、平化公路、西宁机场为主的川水地区机械收割耕地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分片包干的措施,加强现场检查频次,较好地遏制了焚烧秸秆的行为。黄南州采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农牧局、交通局、公安局、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各负其责,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监控。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地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焚烧秸秆现象。
(一)个别地区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秸秆禁烧工作有畏难情绪,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要求,违法焚烧现象时有发生。
(二)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难以推广,综合利用率低。秸秆还田等综合开发利用成本过高,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效益不明显,很难在短期内迅速推广;机械收割的农作物秸秆留茬较高,目前没有好的处理办法,致使今年部分地区虽然在禁烧初期通过严防死守,暂时控制了秸秆焚烧现象,但后期由于综合利用工作未跟上,导致焚烧现象出现反弹。
(三)执法对象点多面广,执法监管难度大。秸秆禁烧工作的执法对象是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要深入农村一线执法,仅依靠环保部门很难做好此项工作。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环保、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联合开展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工作,共同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现象。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指标层层分解,层层签定责任书,一级抓一级,最终落实到村、户和田块,责任到人,考核到人,把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当中,确保禁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疏堵结合,科学利用。建议国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扶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在做好禁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畜牧养殖、青贮氨化、堆沤、气化等综合利用技术,做到禁烧与综合利用并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