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工作自评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土地整治自评报告”。
集安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土地整治工作
自评报告
按照《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整治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集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复垦整理中心在市政府、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按照省、市关于土地整治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全面开展土地复垦开发工作,积极争取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资金投入,加大土地整理工作的力度,较好地完成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和补充耕地任务,现将我市土地整治工作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监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力量,有效强化项目组织实施,保障项目建设工作开展顺利进行,集安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土地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等工作。为使土地整治工作得以有序化、规范化地开展与实施,领导小组编写了《集安市水毁耕地复垦工程项目区安全生产制度》、《集安市水毁耕地复垦工程项目区施工管理制度》、《集安市水毁耕地复垦工程项目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集安市水毁耕地复垦工程项目区财务管理办法》。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1、土地整治综合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计划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报备等相关工作,由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顾凤顺担任组长。
2、土地征收与权属组,负责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到的土地征收、权属调整等工作,由耕保科科长周云波担任组长。
3、土地整治监督组,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检查监督与群众信访工作,由监察大队大队长王晓光担任组长。
4、土地整治宣传组,主要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党委办公室主任李玉才担任组长。
为使土地整理小组能过更好的沟通与协调,集安市国土资源局在土地整理中心成立了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范化管理、有序化实施
1、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要求,集安市国土资源局与水利、农业、交通、城建、发改局沟通协调,收集相关的资料与信息编写了集安市土地整治规划,《集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年~2015年)现已完成了数据上报工作,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写工作。
2、根据《集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年~2015年)相关内容,集安市国土资源局编写《集安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2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区全部符合集安市土地整治规划的要求与范围。
三、专款专用、严格把关
为切实加强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管理,集安市国土资源局采取三项措施,保证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一是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拨付到土地整治资金专户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二是建立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的长效机制。以集安市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核心的联合检查组,采取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三是聘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测绘部门协助进行监督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评定和检测方面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管;对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有效管理上进行监管;对项目建设规模和新增耕地面积进行核准和检查,以协助市局土地整理中心进行有效监管和提供技术支持。
四、推进土地整治,促进经济发展
近几年来集安市组织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4个,实施总面积405.21公顷,其中新增耕地面积301.2公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拓宽建设用地空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率;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在稳定全市粮食生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上就是集安市2012年度土地整治工作的自查报告。
集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9月21日